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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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按规定通过质量评价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
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2.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3.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
4.装机容量为4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
5.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六)不具备以上容量和规模的电力工程,但工程造价在5亿元或建安工作量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新能源电力工程,可以申报。
(七)机组通过了达标投产验收。
(八)已通过了施工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
1.火电工程已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规定:进行了单项工程、单台机组及整体工程质量评价,且质量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
2.水电、输变电、风电及新能源工程只作建筑工程部分的质量评价,执行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质量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
3.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应在92分及以上。
(九)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十)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或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十一)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七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容:
(一)申报表(见附件1),应独立装订一册。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2),应独立装订一册,包括以下容:
1.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
(1)工程概况
(2)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
(5)工程质量评价结论
(6)性能、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7)“四新”应用、工程获奖情况
(8)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程建设合法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1)项目核准文件
(2)移交生产签证书
(3)建设期无较大安全事故证明
(4)档案专项验收证书
(5)消防专项验收证书
(6)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首页、结论页和审定部门盖章页)
(7)枢纽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水电)
(8)环保专项验收证书
3.达标投产证书
4.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5.反映工程质量全貌和工程亮点的6吋数码彩照12(其中工程全貌3、与工程结构和使用安全相关的3、主体设备安装工程2,工程独具特色部位4),粘贴在A4纸上(见照片粘贴页),并附电子版(照片有简要说明,JPEG 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三)DVD光盘
反映工程质量的DVD中的主要容参见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七条“工程质量创优简介”,光盘配有解说词,播放时间5分钟。
第八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九条主申报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见附件2)的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含JPEG格式附有简要题名6吋数码彩照电子版)1份,DVD光盘1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第四章申报和评选程序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需明确一个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审定和表彰三个阶段。
第五章评审容及审定方法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预审,主要是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容及方法:
(一)首次会
1. 听取工程建设单位质量情况简要汇报
2. 播放DVD光盘
3. 参建单位补充发言
4. 听取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
按现场复查结果表(附件3)容核查
(三)末次会
由复查组提出书面复查报告(1500字以)和该工程的“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十四条按本办法的规定,依据复查组提出的复查报告及复查结果表,经中电建协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由中电建协批准,在中电建协上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符合本办法的工程将授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