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与康德哲学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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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哲学的问题及其解决探讨

牟宗三哲学的问题及其解决探讨

牟宗三哲学的问题及其解决探讨摘要:牟宗三的哲学具有明确而具体的问题意识,即康德虽意在建构一种作为“超绝的形上学”的“道德的形上学”,但实际上只建构起道德哲学即“道德底形上学”,并最终“滑入”“道德的神学”。

针对康德哲学的局限,牟宗三建构起康德欲建构而未完成的“道德的形上学”,并由此而基于“哲学原型”的思考,阐发了“道德的形上学”作为“基本存有论”的作用。

上述问题及其解决的理路乃牟宗三哲学的义理骨干。

阐明这个义理骨干,有助于把握牟宗三庞大的哲学体系。

关键词:牟宗三/ 康德/ 道德的形上学/ 哲学原型/一、康德之“道德底形上学”与“道德神学”就终极目标来看,康德意在建构一种作为“超绝的形上学”的“道德的形上学”,即以“道德”为进路、基于“理性批判”而展开的超越经验的形上学。

因此,“研讨理性之能力”[1]575为其理论建构的前提。

关于“理性”,他认为人的理性具有统一性,但基于其不同功能可以分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前者指理性所具有的认识功能,后者指理性所具有的意志功能;前者的任务是认识对象的先天的最高原理,后者的任务是规定意志的最终目的。

因此,“实践理性”的重要任务是阐明道德的“绝对律令”。

按照康德的理解,经验领域的法则都是有条件的,而有条件的法则不可成为“绝对律令”,因此,只有超越经验的法则才可成为“绝对律令”。

鉴于此,他提出了三条“绝对律令”:其一,普遍性。

即,此类道德法则必须是普遍的。

他说:“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

”[2]73其二,目的性。

即,此类道德法则必须以人为目的。

他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2]81其三,意志自律。

即,此类道德法则是由有理性的人所制定的。

或者说,人不仅是道德的“守法者”,而且亦可为道德的“立法者”。

他说:“每个有理性的东西,在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看作一个由于意志自由而可能的目的王国中的立法者。

牟宗三对康德之误读举要之一《关于,先验的》

牟宗三对康德之误读举要之一《关于,先验的》

于 空的 、 假的 。骂谁呢? 骂的就是 先验的实在论 ( 在牟宗三那里等同于 超验的实在 论 )。所以在牟宗三看来 , 康德的 先验的观念论 指的就是 先验的实在论 , 只不过它是后者 的一个贬称 , 是揭示了后者不光彩的实质 (等于说它是 假实在论 ) 。 因此, #先验的观念论 ∃ 者 否决当作现象看的外物 ( 物质 ) 之 #超验的实在性 ∃ , 而宣称其 #超验的观念性 ∃ 之谓也。 / /先 验的观念论正否决这种超验的实在性 , 因此, 它是遮词 , 而非表词; 然而因为它肯定外物之经验的实 在性, 故经验地或内在地说 , 它函著经验的实在论 , 此是正表之所在。 在这里, 先验的观念论之 否决 先验的 ( 超验的 ) 实在性 , 不是通过逻辑上的纠正、 正表 , 而是通过骂倒、 遮词 。 当然, 先验的实在论一经被骂倒 , 被贬为虚假 , 剩下来的就是 经验的实在论 了 , 在这种意义上 先验的观念论 函著 经验的实在论 , 因为先验的观念论之所以要去揭穿先验的实在论 , 正是为了 保留经验的实在论。这就是牟宗三的别出心裁的解释。这种解释离开康德的原义, 何止十万八千里! 当然, 牟宗三也承认康德的 先验的 一词与 超验的 还是 有区别的 , 否则太不能自圆 其说了 ( 康德不可能用一个 贬称 来称呼自己的 先验唯心论 )。他列举了 先验的 一词的十几种用 法, 说 凡此诸词中之 #先验的 ∃ 皆是 #不离 ∃ 之内在义。此是 #先验 ∃ 一词之正义, 亦是康德哲 不离 于 ) 经验 学之特色之所在 , 所谓 #先验哲学 ∃ 。 先验的不等于脱离经验的, 而是内在于 l) 和
超验的
( transzendent)
! ! 牟氏对康德哲学的解读有一条最主要的思路 , 就是对康德的 先验的观念论 ( 按牟氏的译法为

牟宗三对康德之误读举要_之三_关于_物自身_

牟宗三对康德之误读举要_之三_关于_物自身_

2006年第6期(总第167期) 学 习 与 探 索Study&Exp l orati on No.6,2006 Serial.No.167牟宗三对康德之误读举要(之三)———关于“物自身”邓 晓 芒(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2)摘 要: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构架体系的把握,最仰赖的就是“现象”与“物自身”这一对范畴,特别是“物自身”①的概念,他称之为“批判哲学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1]125。

牟宗三还特别为此写了一本书《现象与物自身》,以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作为全书的切入点(即第一章的标题:“问题的提出”)。

通过对牟宗三在康德“物自身”问题上所产生的误读的分析,可以得出教训:中国人在吸收和理解西方思想时必须努力克服一种浮躁的情绪,否则花了极大的工夫也只能做到自说自话,达不到中西文化沟通和交融的目的。

关键词:物自身;康德;牟宗三中图分类号:B26;B5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06)06-0001-06 一、康德的“物自身”靠什么来“证成”?现象与物自身不仅是牟宗三对康德哲学进行阐释的切入点,而且是他对康德展开批判的切入点。

牟宗三首先批判康德的是对于“物自身”的“证成”问题,即根据什么来划分现象和物自身的问题。

例如他在《现象与物自身》一书中,一开始就提出: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物之在其自己)之超越的区分亦只是随文点到,未曾事先予以清楚而明确的证成。

他之随文点到是通贯性的,从头起几乎每一页都有关于这种区分的点示。

以如此重大之义理,就一系统言,如此基本之前提,而却事先不提出来予以厘清,这在表达方式上是有缺憾的,因此,读者惑焉。

”[2]1牟宗三认为,康德对于到底由什么来区分“现象”和“物自身”,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一个“若隐若显意义不很明白的预设……这预设是需要在系统外予以建立地① 德文D ing an sich,英文thing in itself,牟宗三认为严格说应译做“物之在其自己”,我通常译做“自在之物”,但为统一和简便,此文皆依牟氏作“物自身”。

“以美通善”与“美善合一”——康德与牟宗三审美地位说比较

“以美通善”与“美善合一”——康德与牟宗三审美地位说比较
下可 以贯 下来 。可 以贯下 来 , 自由与 自然 就 可 以沟
性” 存在着无法跨越的距离 , 于是提 出了以“ 目的 无 的合 目的性” 为原则 的审美活动作为沟通 自然与 自
【 文学研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以美通善 " “ 与 美善合一 "
— —
康德与牟宗三审美地位说 比较
张 海燕 , 罗 珞
( 长沙理 工大学 文法学院 , 湖南 长沙 400 ) 104

要: 康德与牟宗三的 美学思想都具有 明显的道德 意识 , 但康德道德论 的核心概念“ 自由意
志” 带有显著的公设性 , 使得 美不必依 附于善而成为沟通 自然与 自由二界的桥梁 , 随着美的“ 独立 性” 在三大批判 中的凸显和强调 , 美最终被定位为“ 以美通善 ” 的媒介 。牟宗三道德形而上 学的核
思想就建立在“ 道德” 这一哲学本体论 的基础上 , 康 德 的美学思想也体现 出明显的道德精神 。然而 , 牟
宗 三 在 “ 理 为 一 ” 思 想 方 法 指 导 下 , 现 了对 心 的 实
性与必然性 , 这种普遍性与必然性源于意志 自律 , 即
自己立法 , 自己遵守。但在康德 的哲学观点中, 自由 意 志是 三大 公设 之 一 , 不 可 能在 人 类 的生命 进 程 它 中真正实现。因此主体心性与道德之理是截然分离 的两个层面 、 两个世界 , 这种分离在牟宗三看来是西 方传统文化中 自 与生命 、 然 客观与主观二分模式 的 必然结果 , 因为“ 在西方文化里 , 不但把 ‘ ’ ‘ ’ 智 与 意 看成对立 , 而且把 ‘ 生命 ’ ‘ 与 理性也看成对立。他 们认为生命是非理性的概念 , 所谓理想 、 正义、 公道、 是非 , 都属于理性方面 ” j 。于是在康德哲学 I嘲) ( 中表现出“ 生命 只是生命 , 理性便只是外在的理性 , 理智的理性” P) …(O。这样“ 3 心理” 二分 的基调 , 直接 影 响了经验主体对道德 法则 的追求很难在 当下落 实 。主体以道德法则为先验性依据 , 以此无限接近 道德圆满的理想境界是可能的; 是凭借智性直观 但 洞悉道德法则的内涵 , 将道德的理想境界 当即呈现

德福问题之康德与牟宗三

德福问题之康德与牟宗三

德福问题之康德与牟宗三作者:钟丽霞来源:《牡丹》2017年第33期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了最高善,即德福一致的哲学终极问题,并且将德福一致得以实现的基础建立在自由意志、灵魂不灭、上帝存在三大悬设(道德公設)上,依据基督教传统的处理方式来解决德福一致的问题。

而中国哲学家牟宗三将最高善理解为圆善,采取了中国儒释道三教的完全理性决定的说明模式(圆教模式)来处理圆善问题。

这是两种解决途径,可以说牟宗三实现了对康德哲学的扭转,但是还是有所局限,并没有真正地解决德福关系问题。

德福一致问题是哲学的终极问题。

在中国,即使只是从孔子讲起也有很多关于德福关系的讨论。

圣贤孔子在其儒家学说中阐明了德性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即人生而有德,但他的儒学理论并没有讲德福必须一致,孔子没有为德性必然有其相应的福报提供任何理论说明或事实依据。

亚圣孟子讲仁、义、礼、智四端,认为人皆有四端,即都有道德心,并且强调四端内在于每个人,需要人时刻保存,强调福报是紧随德性而来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这许许多多关于德福关系问题的探讨都可以作为后来学者借鉴的丰富资料,但不论是孔孟还是后来对德福一致观点提出疑问的史学家司马迁,他们都没有在德福关系问题上给出具体且系统的理论学说,他们的思想都还不具有完备性。

直到近代,牟宗三的《圆善论》才对德福关系问题给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阐释。

牟宗三以其独有的出发点,消融了康德哲学的基础,即自由意志、灵魂不灭、上帝存在三个假设,来论证德福一致的实现。

西方关于德福关系问题的讨论也很丰富。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理性主义德福观念主要有: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获得幸福的前提是培养人的理性;柏拉图的“理念论”——善的理念是一切存在的终极目标,即善的理念就是至善;亚里士多德的“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就是幸福的。

但是,这三位古希腊理性主义哲学家都没有对“至善”概念做出具体阐释,并且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感性,而导致后来产生许多不同的研究学派和看法,如以伊壁鸠鲁学派为代表的感性主义德福观念。

牟宗三何以认定康德的物自身不是一个事实的概念_

牟宗三何以认定康德的物自身不是一个事实的概念_

・中国哲学・牟宗三何以认定康德的物自身不是一个事实的概念?杨 泽 波认定康德的物自身不是一个事实的概念而是一个价值意味的概念,这是牟宗三在研究康德哲学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有代表性的观点,在其整个思想中占据枢纽位置。

此前我曾撰文指出,牟宗三作出如此判断,是对康德物自身思想特别是物自身与本体关系的一种误解,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杨泽波)但受篇幅所限,那篇文章未能探讨个中的原因。

本文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以作为此前文章的续篇。

一在牟宗三看来,康德思想虽然非常重要,但也有众多混乱不清之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人们很难了解物自身的确切含义。

“究竟什么叫‘物自身’,这是很难确定的。

若不予以充分的说明(限制),人们可有许多不同的意会。

”(牟宗三,1975年,第2页)比如,如果说我们所知的自然界中的对象物与上帝、灵魂、自由并不相同,这是明显的;但如果说我们所知的这个自然界中的对象物只是这个对象物之现象,而不是这个对象物自身,进而说这物自身不能作为我们认知之对象,只有现象才能作为对象,这就不那么明显了。

“问题底关键似乎是在:这‘物自身’之概念是一个事实问题底概念呢,抑还是一个价值意味底概念?这点,康德并未点明,是以读者惑焉。

”(同上,第2-3页)这就是说,由于康德对物自身的说明不明确之处很多,人们很难明白康德讲的物自身究竟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就是不明白物自身究竟是一个事实的概念,还是一个价值意味的概念。

牟宗三为此提出了自己的答案,强调物自身并非一个事实的概念。

他认为,也许有人会用绝对的客观性来理解物自身,这样一来,物自身就是指一物之“事实上的原样”(同上,第7页),因为我们所知的不是它的原样,总是歪曲了一点的,总是带有主观成分的,所以我们永远也达不到这种“事实上的原样”。

牟宗三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如果物自身是这个意思,那么它就是一个事实概念,但如果康德的物自身是这样一个“事实上的原样”的概念,那么我们虽然不能完全达到这个“事实上的原样”,但总可以不断地向这个方面前进。

牟宗三对康德物自身概念的分析和转换

牟宗三对康德物自身概念的分析和转换
概念 , 即等 同于儒 家心体性体 这一概念 。 康德 的物 自身 概念从宽泛 的意义上 也可 以包 含 自由意 志这一 概 念 , 物 自身 最基 本 的含 义却 是在 但 与现象相 对的“ 物之 在其 自己” 这一 意义 上使 用 。况 且 在康 德哲 学 里 自由意志 是 比物 自身 更加 具 有积 极意味 的概念 , 以笔者将物 自身和 自由意志分 别开来分 析 。 所 物 自身是康德哲 学 中极其重 要和关 键的概念 。牟宗 三对康德 哲学 的分析 , 很重要 的一个方 面 , 就是

自身 这一 译法 。物 自身概 念在康 德 哲学 中具有 复杂 的含 义 , 康德 是通 过 对人 类 认识 能 力 的考 察 批 判提
出物 自身 这一概 念 的 。
康 德将 人类 的认 识能 力分 为感性 、 知性 、 理性 。他 认为 只有感 性直 观和 知性结 合才 能形成 知识 。康 德 的“ 感性 直观 ” 可分 为“ 感觉 ” “ 和 纯粹 的直 观 ” 两部 分 。感觉 是 物 自身刺 激 的感 官而 在 心 中所 造成 的 印象 , 即为感性 直观 提供 的质 料 。“ 也 纯粹 的直 观” 指人 所具 有 的先 天感 性形 式 即 时空 形式 。先 天感 性 形式对 质料 整理 后形成 的 知识 只是现 象 的知识 而非物 自身 的知识 , 换言 之 , 物依 赖于作 为先 天形 式 的 事 时间 、 间而对我 们所 显现 者 只能是 现象 , 空 而不是 物 自身 。也 就是 说空 间和 时间 只是现象 的形 式条 件而
以来 西方哲学 家对 于康 德“ 自身 ” 念 的种种 解 释和 说 明 , 都 未能 抓住 要 害 , 物 概 大 无论 是 对之 提 出质 疑
反对的人 , 是为之进行 辩护者 , 还 都不能恰 当 中肯地 了解 康德 物 自身概 念 的真 义 , 也未 能看 透康 德这 一

牟宗三解决康德的圆善问题了吗_

牟宗三解决康德的圆善问题了吗_

牟宗三解决康德的圆善问题了吗_·中国哲学·牟宗三解决康德的圆善问题了吗?杨泽波《圆善论》是牟宗三晚年的一部重要著作,牟宗三自己对这部著作十分重视,评价甚高,认为它已经圆满而真实地解决了康德的圆善问题。

但是,牟宗三是否真的达到了预期目的呢?近年来,我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得出了否定性的结论。

这个问题涉及面很宽,受主题和篇幅所限,本文所论仅限于对牟宗三关于《圆善论》的自我评价提出商榷。

牟宗三在《圆善论》序言中谈到这一研究之艰难,列举了解决圆善问题的五个必要条件,即:第一,要了解道家无之性格与佛家般若之性格的共通性,否则无法明白儒家属于纵贯纵讲之系统。

第二,要了解纵贯纵讲与纵贯横讲之差异,儒家属于纵贯纵讲,道家与佛家属于纵贯横讲,否则无法明白三家之不同。

第三,要了解儒释道三教皆承认无限智心,否则无法明白三教皆肯定人可以有智的直觉。

第四,要了解三教均承认无限智心的作用,否则无法明白三教何以均能证成圆善问题。

第五,要了解分别说与非分别说之不同,特别是非分别说又含有“无限智心之融通淘汰之作用”与“存有论的法之存在”等不同情况,否则“不能知何以必在两义兼备之非分别说中成立圆教,因而亦不能知何以必在此究极圆教中始得到圆善问题之圆满而真实的解决”。

(《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卷,序言,第15页)在牟宗三看来,以上这些他都做到了,所以圆善问题才得到“圆满而真实的解决”。

紧接着,牟宗三又谈了他对《圆善论》的总体评价:“凡此皆经由长途跋涉,斩荆截棘,而必然地达到者。

中经《才性与玄理》,《佛性与般若》(两册),《心体与性体》(三册),《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等书之写作,以及与康德之对比,始达到此必然的消融。

吾愧不能如康德,四无旁依,独立运思,直就理性之建构性以抒发其批判的哲学;吾只能诵数古人已有之慧解,思索以通之,然而亦不期然而竟达至消融康德之境使之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同上)撰成《圆善论》殊为不易,中间经过《才性与玄理》、《佛性与般若》、《心体与性体》、《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等书的写作,特别是与康德思想的对比,最后才达此高度。

中国儒学网》论牟宗三的康德研究

中国儒学网》论牟宗三的康德研究

中国儒学网》论牟宗三的康德研究论牟宗三的康德研究杜霞牟宗三先生对康德研究的大致历程:1949年完稿《认识心之批判》,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作了深入的探讨。

此书主要是顺着康德对知性的机能所作的说明,来融摄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关于逻辑及数学的理论。

1990年重版时《重印志言》中表示了对此书的不满。

1964年译出康德的《道德的形而上学之基础》。

从1961年起,开始撰写《心体与性体》,1969年三册全部出版。

主要依据道德自律概念指出康德伦理学之不足及儒家的良知学有进于康德之处,并以此判分宋明诸儒。

1978年撰成《从陆象山到刘蕺山》完成了对宋明理学的研究。

1969年撰成《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

在此书中,他先顺着海德格尔在《康德与形上学的问题》一书中对康德哲学所作的诠释,厘请现象、物自身、智的直觉诸概念的涵义。

进而指出:虽然康德不承认我们人类有智的直觉,但在中国哲学中,儒、释、道三教为了依实践的进路体证人类所具的无限心,必然承认人类有智的直觉。

1973年完稿《现象与物自身》进一步讨论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据以建立其两层存有论、“一心开二门”的架构,并指出若不承认智的直觉,康德就不能真正稳定住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别。

1984年撰写了《圆善论》一书,顺着康德的“最高善”(圆善)问题,来说明儒、释、道三教中的“圆教”型态,并且解决康德所提出的“德福如何一致”的问题。

两本讲义:1983年《中国哲学十九讲》出版;1984年《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出版。

译注的出版情况,1982年《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的形上学之基础》两书以《康德的道德哲学》之名出版。

1983年《纯粹理性批判》译本出版。

1993年《判断力批判》译本出版。

[1]下面我们主要讨论牟宗三几部著作中对于康德的疏解。

1.关于《认识心之批判》牟宗三第一部研述康德哲学的专著是《认识心之批判》。

此书酝酿于艰苦抗战之时,完稿于49年赴台之前。

牟先生经常说他的一生不过是一个学思生命的发展,《认识心之批判》即是这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牟宗三对道德情感问题的思考-伦理道德论文-社会学论文

牟宗三对道德情感问题的思考-伦理道德论文-社会学论文

牟宗三对道德情感问题的思考-伦理道德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道德情感问题上, 牟宗三批评康德情感与理性二分, 将道德情感排除在道德法则的根据之外, 致使道德的兴趣无法解明, 纯粹理性无法实践, 自由自律成为虚说。

牟宗三也批评伊川、朱子性情对言与心性情三分, 致使性理的道德性、道德力减杀, 沦为他律道德。

同时, 牟宗三警惕阳明后学因无真实工夫而情识而肆, 将道德之情与念之情混淆, 一味留恋自然、洒脱之光景而流于狂荡。

牟宗三认为, 依正宗儒家义理, 必须在以心着性本心即理的架构下将道德情感复原为即心即理的本体论的觉情, 从而证成自律之实义, 说明道德实践所以可能的先天根据。

关键词:道德情感; 自律; 儒家; 康德; 牟宗三;牟宗三一直力图透过康德来会通中西哲学, 即以康德的哲学架构挺立中国智慧传统, 并依中国智慧传统进一步开展康德哲学的内在理路。

就重建儒家哲学而言, 牟宗三以自律(Autonomie) 概念作为儒家义理与康德伦理学的契接点:虽然儒家未言自律, 但孔子的为仁由己、孟子的仁义内在已包含了康德的自律概念所表达的道德主体自我立法的思想, 此后的正宗儒家义理一直沿着此方向展开。

牟宗三同时敏锐地指出, 虽然自律本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 然而康德的哲学架构实则并不能证立自律之实义, 其关节点即在道德情感(moralisches Gefhl) 的问题上。

儒家义理与康德哲学的分际、儒家义理内部的分系也在此问题上显现。

一、康德之卑心贱情在西方哲学传统中, 情感一直与理性相对而言, 在认识上和价值上都被视为盲目的、无序的, 被排斥在万物的尺度、人间的法则之外;而哲学要确立真实可靠的世界秩序必须摆脱情感的影响, 即使是在道德活动中具体存在的道德情感也不能例外。

在康德伦理学中, 道德情感的含义与地位在不同阶段具有明显的变化:康德早年深受哈奇森(FrancisHutcheson) 等人的影响, 将道德情感作为义务的判断原则和践履原则, 从而解决沃尔夫(ChristianWolff) 伦理学体系中质料原则缺失、不足以决定具体道德义务的问题[1];然而, 康德后期转而对哈奇森等人的道德情感学说提出批评, 坚持情感与理性截然二分的传统, 将经验的、感性的道德情感排斥在道德法则的根据之外, 而把道德法则建立在纯粹形式的、自由的理性之上。

【李淳玲】哲学与哲学家——康德与牟宗三合论

【李淳玲】哲学与哲学家——康德与牟宗三合论

牟宗三先生在《五十自述》第四章《架构的思辨》里有一段对康德哲学的评论,他说:康德的哲学是伟大灵魂的表现,也是哲学的宝库。

一般说来,是极不容易了解的。

因为一般人并没有他那器识,也没有他那学力。

一个学哲学的,在初学阶段,是很难接得上的,这固然是年龄的关系,可纵使年龄够了,学力不及,你不知道那些领域与领域中的问题;器识不及,你达不到那种义理的程度。

器识与学力都够了,还有他那架构思辨的工巧方式,即由"为何"而"如何"的方式,也是须要长期学习的......颖悟不够,根器尘下,终生接不上。

[1](P65)这是牟先生从年龄、学力、器识及架构思辨的工巧方式等不同的角度,表明康德哲学的丰富与学习的艰难,所以最终他才结论"颖悟不够,根器尘下,终生接不上"。

事实上在牟先生心里,像康德或黑格尔这一类的哲学家都不是一般年轻人的心思可能掌握,这表示他们的哲学都必须具有成熟的心智才可能契入,而年龄只是成熟心智的条件之一而已。

其他学力、颖悟力及文字表义的工巧训练,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在表明这门学问的艰难,成家则更是难上加难的心愿与志业。

本文无意涉及康德哲学本身的问题,也无意讨论牟先生消化康德哲学的曲折与过节,唯独想从康德与牟先生对哲学与哲学家的观点,对比出彼此的识见,衬托出中西两位哲学家或同或异的想法,庶几可能因此理解一些他们心中所谓哲学与哲学家的含意,以及彼此差异的端倪。

而他们的想法固然不必是定论,却是有意义的参考值。

本文所引用的资料,主要是依康德《雅舍本逻辑学》②导论的第三节与牟先生《五十自述》的第四章。

在《雅舍本逻辑学》里,康德有一段评论哲学家的谈话,他说:希腊哲学最重要的时代终究始于苏格拉底,因为是他开始对哲学赋予精神以及对所有思辨心灵给予一个完全崭新的实践方向。

同样的,他几乎是在全人类中,唯一一个行为最接近智者理念(idea of a wise man)的人。

牟宗三“两层存有论”与康德哲学——简述牟宗三对康德的接受与改写

牟宗三“两层存有论”与康德哲学——简述牟宗三对康德的接受与改写
门 ,其 实 中西 哲 学都 是 一 心开 二 门,此 为 共 同的哲 学 架 构 ( p h i l o s o p h i c a l f r a me ) 。依 佛 教 本 身 的讲 法 ,所 谓 二
拥有 “ 识知 ” , 即对 经验 科 学 的 把 握 ,但 却 不 能 有 “ 智 知” , 康 德 也 只 承 认 我 们 无 法 获 取 智 思 界 的知 识 , 只 有 上帝 可 以达 到那 种 境 界 。这 与 康 德 关于 “ 现象”与 “ 物 自身 ”的 界 定是 一 致 的 。关 于 “ 物 自体 ”的 学说 贯 穿康 德 整 个 哲 学 ,是 “ 康 德 哲 学认 识 论 的 归宿 , 又是 通 向伦 理 学 的 门户 ” 。[ 9 】 这 一 区分 实 际上是 康 德对 人 的认识 能 力 的限 定 ,划 定 了一条 在 现 象 与物 自体之 间的 界 限 ,也 是
念 而西方 的态度 则较为消 极,西方 的传统对感 触界采 取 积 极 的态 度 。他 将 智 思 界 与 感 触 界 的 这 一 区 分 比 附 于佛 教 《 大乘起信论 》的 “ 真 如 门 ”与 “ 生灭 门” , 所 谓 “ 一心开 二 门” 。“ 佛教 《 大 乘 起 信 论 》 言 一 心 开 二
文 化 论 坛
牟宗三 两层存有论 与康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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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牟宗三对 康德的接 受与 改写
宋 平 北 京大学
摘 要 :牟 宗三 以康 德 认 识 论 中现 象 与 物 自身 的超 越 的划 分 为切 点 ,提 出 了两层 存 有 论 的哲 学架 构 , 即对 应 于 物 自体 的 “ 无 执 的存 有 论 ” 与 对应 于现 象 的 “ 有 执 的存 有论 ” 。 他 将康 德 的这 一 区分 比附 于 佛教 “ 生灭 门 与 “ 真

理性与良知——康德与牟宗三哲学思想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理性与良知——康德与牟宗三哲学思想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理性与良知——康德与牟宗三哲学思想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1.研究背景与意义理性与良知是哲学上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个人的理性表现出来的是他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而良知则表现出了他对于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判断。

康德和牟宗三分别代表了西方哲学和东方哲学的两个不同的视角,他们的哲学思想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考方式和情感秩序,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研究。

通过比较他们的哲学思想,可以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进一步加深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

2.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1)了解康德和牟宗三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深入探究他们的理性和良知观念的内涵,挖掘出其思想背后的核心思想和哲学意义。

(2)通过对他们的哲学思想的比较分析,得出他们的相似和不同之处,从而揭示出东西方哲学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从人类文明的发展角度,探究康德和牟宗三的哲学思想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所产生的重要作用、贡献以及可借鉴的价值。

3.研究内容和方法(1)研究康德哲学思想的内涵和对理性和良知的阐释。

分析康德的“自律”、“普遍性道德法则”等核心概念,进一步探究他对于理性和良知的观念和内涵,以及其在现代哲学思想中的地位和影响。

(2)研究牟宗三哲学思想的内涵和对理性和良知的阐释。

分析牟宗三的“大同”、“天下为公”等核心概念,进一步探究他对于理性和良知的观念和内涵,以及其在东方哲学思想中的地位和影响。

(3)比较康德和牟宗三的理性和良知观念,探究其相似和不同之处。

从哲学思想历史和内涵的角度,比较他们的思想体系、观念内涵、哲学地位等方面,揭示其思想的联系和区别。

(4)采用文献资料、比较分析和逻辑推理等方法,对两位思想家的哲学思想做出综合性的分析和评价,尝试探究其思想对于当前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影响和意义。

4.研究意义和结论预期通过深入研究康德和牟宗三的哲学思想,可以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哲学研究能力,同时也能促进中西方哲学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加深人们对于世界的认知和理解。

牟宗三基于康德道德哲学的儒家心性学建构

牟宗三基于康德道德哲学的儒家心性学建构

牟宗三基于康德道德哲学的儒家心性学建构——论自由作为呈现的内涵及其意义摘要:康德将自由(意志自由)视为设定,而牟宗三视为呈现,对自由理解的不同导致了二者对道德哲学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同。

牟宗三对自由的这一看法,基于儒家一种原初的直悟智慧。

对于这种智慧,不能简单地从康德批判哲学的角度认定是理性的僭妄,因为如果我们跳出康德哲学的框架,以一种更宽广的视野进行审视,我们没有理由直接将中国所特有的这种智慧纳入康德的体系中而进行批判。

这牵涉到儒家思想现代化及中西哲学会通所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意志自由设定呈现牟宗三基于对康德道德哲学的理解,对儒家哲学进行了厘清与发掘。

他认为,道德哲学的一个根本概念即意志自由,是一个呈现而非康德所言的设定。

牟宗三对自由的这一看法,体现了儒家一种特殊的智慧,在中西哲学的比较上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牟宗三的这一观点,值得做细致的梳理、阐释和评价。

一康德将道德的最高原则建立在意志的自律性上,这在西方伦理学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所谓意志自律即“意志由之成为自身规律的属性,而不管意志对象的属性是什么”[1],即排除一切由对象决定意志的他律,意志自身四无依傍,自己给自己以法则,自身决定自身。

在先验的理解上,意志自律的这种自在意义,就是自由(意志自由)。

在康德看来,自由作为先验的理念为思辨理性所不可知;但在实践理性中,为了道德行为的真实性,设定意志自由甚至灵魂不朽与上帝存在都是逻辑上必要的,但这并不能逻辑的推出它们实体性的存在,因此也不能就实践理性认知自由的本体性,而只能说明它们设定的必要性。

自由作为设定包括两方面内容,一、自由本身不可知;二、自由在实践中如何可能不可知。

知识所以可能,需要有感觉为其提供经验内容,但意志自由作为一理念并不在经验中,不可能对象化而为我们所直觉到,因此它不是一个知识的对象。

就此而言,自由本身不可知。

在康德看来,自由在实践中如何可能同于人何以能直接感兴趣于道德律,“在主观上对意志自由解释的不可能,正如不可能发现和解释人们对道德律所感到的关切”[2]。

牟宗三误解了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吗?──与方旭东教授商榷

牟宗三误解了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吗?──与方旭东教授商榷

2016年第2期(总第145期)/三月号现代哲学MODERNPHILOSOPHYNo 22016/GeneralNo 145/March牟宗三误解了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吗?──与方旭东教授商榷李明辉【摘要】方旭东在其论文《道德情感是能力吗?──论牟宗三对康德“道德情感”概念的误读》中批评牟宗三对康德“道德情感”概念的误读。

经我仔细检查方旭东的论点,发现牟宗三受限于英文译本或疏忽,的确有若干误译康德文本之处,但情节并不严重,基本上无碍于他对康德思想的正确把握。

反倒是方旭东,由于他自己对康德哲学的隔阂,严重误读了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

【关键词】牟宗三;康德;道德情感;意志;意念中图分类号:B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2-0081-07一今年(2015)六月底笔者到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出席该院成立五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会中遇到方旭东教授。

承蒙他的好意,获赠他刚出版的新著《原性命之理》。

笔者立刻翻阅该书,发现书中有一篇论文《道德情感是能力吗?──论牟宗三对康德“道德情感”概念的误读》特别引起笔者的注意。

因为在牟先生对儒学的重建中,他藉由重新诠释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来分判孔、孟与康德的心性论观点之异同,并主张“道德情感”可以“上下其讲”,以解决康德的“道德情感”理论之困境①。

笔者当年也由于受到牟先生对“道德情感”的诠释之启发,决定到德国深入研究康德的“道德情感”理论,并完成了博士论文《康德伦理学发展中的道德情感问题》②。

如果牟先生真如方教授所言,“误读”了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则牟先生对儒家心性论的诠释也会受到根本的质疑,此事实非同小可。

故笔者迫不及待地拜读方教授此文。

拜读之后,笔者松了一口气,因为笔者发现:方教授所谓牟先生的“误读”其实是基于他自己对康德的“道德情感”概念之“误读”。

以下让我们来检讨方教授对牟先生的质疑。

众所周知,牟先生系透过康德著作的英译本来研究康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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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与康德哲学散论陈克艰一、“汤因比定律”十八世纪的普鲁士小城哥尼斯堡里,那位踽踽独行的智者,大概难以想到两百年后,会在远东一个弹丸蕞尔之地的小岛上,遭遇到他最深切的知己,康德的慧命,如此完整丰腴地再现于牟宗三身上,正是中西文化交流上的一个异数。

汤因比谈论文化的交流和冲突时,曾经表述过如下的定律:“文化辐射中各种成份的穿透力通常与这一成份的文化价值成反比。

”换言之,一个传统里越是精神含量大、文化意味重、价值浓度高的成份,它就越难被另一种传统所摄受。

例如,基督教和科技文明可以看作西方文化谱系中分别位于两个极端的成份,它们在向中国传播时,表现出来的“穿透力”就大相悬殊。

文化的范围至广,但向内收缩到最核心的地方,它的价值之源、精神之本,当该是它的宗教。

当初那稣会士试图将基督教作为全人类通用的信仰普及到中国和印度,他们吃尽千辛万苦,还是失败了;但是从西方文化的宗教核心上剥离开来的科技裂片,却迅速而成功地挤进了远东社会生活。

如今的中国人,早就成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力量”两大命题的忠实信徒和不倦的行者。

哲学和宗教一样,也是文化中精神价值含量最高的所在。

二十世纪以来,形形色色的欧美思想和学说,轮番进入神州大地展示表演。

它们中的大多数,行宿中国旅次,既不能立足生根,还常常不免失其故步。

其中有些本就是浮论浅说,无与于生命的底蕴、精神的幽微,花开花落,由之可也。

有的则确实关乎天理人事之真际,含蓄着博奥精深的义旨,有待于积学深思之士来作取精用宏,融汇贯通的功夫,将其吸纳消化于中国固有之生命学问中,为中国走向世界、传统转进现代,创辟一新的精神之本、价值之源。

然而,谈何容易!贺麟先生写于四十年代的《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一书曾这样总结道:“我们学习西方哲学的经过,仍然是先从外表、边缘、实用方面着手。

功利主义、实证主义、实验主义、生机主义、尼采的超人主义、马克思的辩证法唯物论、英美新实在论、维也纳学派,等等,五花八门,皆已应有尽有,然而代表西方哲学最高潮,须要高度的精神努力才可以把握的哲学,从苏格拉底到亚理士多德,从康德到黑格尔两时期的哲学,却仍寂然少人问津”。

以“高度的精神努力”去攀登西方哲学的高峰,即意味着在中国固有之生命学问与西方哲学之间架起桥梁,但诚如贺麟先生所说:“治中国哲学者尚不能打通西方哲学,而治西方哲学者亦尚不能与中国哲学发生密切的关系。

”这种情况正是“汤因比定律”在哲学方面的正常表现。

又一个五十年过去了,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表面上看,中国在吸收外来思想学说方面的胃口肚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但基本情况与贺麟先生当时所概括描述的,相差不多,“汤因比定律”继续得到证实。

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封锁禁闭后,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几乎所有重要的现代西方哲学家和哲学流派,都在中国大陆找到了“传人” 和门徒,存在主义、科学哲学、阐释学,等等,都曾相继蔚成一时显学。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这两座现代西哲地图上堪与康德相比肩的高峰,他们的著作和思想,近年来也已有了相当多相当好的翻译和介绍。

然而,依旧“不能与中国哲学发生密切的关系”。

国学中固有其“义理之学”,但国学自国学,西哲自西哲,两者的“打通”仍然有待于异日之券。

抑犹有可注意者,贺麟先生所看重的“从苏格拉底到亚理士多德,从康德到黑格尔两期哲学”,在开放后的大引进、大介绍、大学习中,并无其一席之地,“仍寂然少人问津”。

想来无非因为它们从前已经被引进过了、不新了、背时了,人们不是早就给它们题写过墓志铭了吗?——“德国唯心主义的破产”、“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人惟求旧,器惟求新”,旧课还未上好,新课的铃声就已响起,人们蜂涌去听新课。

哲学本是生命的学问,它自身也有生命,但当人们把它当作工具,当作“器”,“咸与维新”的时候,哲学的精神散了,生命也就死了。

当代阐释学名家Gadamer说得好:“精神科学是不能用进展这样的概念来描述的”,“精神科学研究的伟大成就几乎永不会陈旧”。

谈到所谓“德国唯心主义的破产”,海德格尔曾不无愤慨地写道:“并非德国唯心主义破产了,而是时代不再有力量来承受这一精神世界的伟大、宽广和原始”。

海德格尔本人研究存在问题,总要探河穷源、剥蕉至心,借助语言分析,回到希腊人的思想。

在他看来,现代人遗忘了存在;向古希腊思想的回潮,正是重新记起存在的必由之路。

人只有本真地存在,才有真实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竟可以说,古希腊人的精神始终活着,而现代西方人却由于精神萎弱而死了。

海德格尔可是一门新课,但如果我们确实想认真地学习和掌握海德格尔哲学,我们是不该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置诸脑后的。

特别是康德哲学,它不仅为近代西方走出中世纪后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派哲学作一大综合,为德国唯心主义启一大开端,更为现代西方哲学辟一大源头。

无论现象学、阐释学,还是科学哲学,都从康德那里寻觅灵感、提炼问题、构筑进一步发展思理的基地。

郑昕先生说:“超过康德,可能有新哲学,掠过康德,只能有坏哲学。

”郑昕先生这句话,不仅对西哲是对的,而且对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来说,要想经过创造性的转化,造成具有现代形态的生命的学问,也必须过康德哲学这一关。

所幸,掌握和阐释康德哲学,并将其与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特别是儒家内圣之学)“打通”,这一步“高度的精神努力”,已经由避居港台的牟宗三先生完成了。

牟宗三不仅掌握和诠释了康德哲学,且亦发展充实了康德哲学。

他以儒家内圣之学为大本,以“一心开两门”之大乘佛家义为大纲,将闪烁在康德“超越的分解”中的通识和洞见,给以充分的贞定和证实,建构了一个以“两层存有论”为基本义理骨干,熔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为一炉的哲学大系,从而使历来缺乏系统相的中国哲学具备了能与西方哲学直接对话的型态。

可谓“盛德大业至矣哉!”傅伟勋先生如此评价牟宗三:“牟先生是王阳明以后继承熊十力理路而足以代表近代到现代的中国哲学真正水平的第一人。

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课题也就关涉到如何消化牟先生的论著,如何超越牟先生理论的艰巨任务。

”中国哲学因其作为“生命的学问”的意识十分明确,又因其关于文化生命(道统)的自觉特别强烈,所以照我看来,它在牟宗三手中由于与康德哲学相汇通而达到的现代“真正水平”,实在是超迈前贤,开了新局的(例如,自由无限心之知体明觉“坎陷”而为“知性我”一义,为以往之中国哲学所不具,但又确实为“生命的学问”所应具,否则,“人义不全”。

这一环正是牟宗三补上的,而且补得那么好。

此义详后)。

二、“格义”与“爱信不二可”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为掌握康德哲学而作的“精神努力”,当然非自牟宗三始,兹请略作回顾,盖亦可为理解和评价牟宗三研究康德的成绩作一参照。

历史和现实中均不乏这样的例子:初与一种外来的新思想新学说照面时,只能吸收其点滴和片面,且往往只会用业已熟悉的现成知识、观念、木语强作解释,因而往往与其原意相去甚远。

这种做法,依旧籍可名之曰“格义”。

《高僧传·竺法雅传》云:“以经中事数配拟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

”陈寅恪先生说:“格义之为物,其名虽罕见于旧籍,其实则盛行于后世”,尤其当“我民族与他民族二种不同思想初次混合”时更为常见。

陈先生“支愍度学说考”一文,释证愍度“心无义”的来历,指实其部分由于误解译文,部分则由于当日僧徒间盛行的“格义”风气。

佛教东来之初是如此,康德哲学初入中国时,也复如此,就是现在许多关于西方哲学的介绍,恐怕也还没有渡过“格义”的阶段。

康有为大概是最早接触康德学说的中国人之一。

早在他荣任帝师以前,就写过一本《诸天讲》,将他从杂览西书中得到的天文学知识全盘倒出,其中就有康德的“星云说”他还以中国传统的形气学说相比附。

其实,康德载其星云说的《宇宙发展史概论》只是一本“少作”与康德哲学的整个系统,并无多少联系。

康德另一个著名而又经常被曲解的论点,是所谓“不可知论”。

南海先生在《诸天讲》里述之如下:“然天下之物至不可测,吾人至渺小,吾人之知识有限,岂能以肉身之所见闻而尽天下之事理乎?”这是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以有限不能穷无涯的通常说法,冠以康德之名,实在是既无端又武断的强加。

严复也曾以己意对“不可知论”横加发挥,又归之于康德:“西国物理日辟,教祸日销,深识之士,辩物穷微,明揭天道必不可知之说,以戒世人之笃于信古、勇于自信者。

远如希腊之波尔尼,近如洛克、休谟、康德诸家,反复推明。

”休谟与康德两种“不可知论”,含义与论证途径,各自不同,硬将它们拉在一处,相提并论,可谓不类至极。

这个毛病,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大学哲学教科书。

严侯官又改用佛家语格康德义:“谈理见极时,乃必至不可思议之境。

既不可谓谬,而理又难知,此则真佛书所谓不可思议矣。

”这次有点意思了。

佛家所云“实相一相,谓是无相,即是如相”,此非可以思议得,亦不可以言谈及,心行路绝,言语道断,非知识所行境界也。

旧译康德“物自身”(thing in itself)为“物如”,颇中微意矣。

对一种思想的“格义”当然谈不上从这种思想的内部去理解它,也谈不上“创造性的诠释”。

然而,“格义”也有比较准确与不准确,比较深入与肤浅的区别。

同样以佛书“格”康德“义”,章太炎就比严复要准确、深入得多。

他在1906年《民报》上写“建立宗教论”,其中从唯识学立场,对康德的《纯理批判》和《实理批判》,作了相当具体的评述。

他述康德“或以我为空,或以十二范畴为空,或以时间空间为空,独于五尘,则不敢毅然谓之为空,顾以为必有本体,名曰物如。

”继而批评曰:“康德既拨空间、时间为绝无,其于神之有无,亦不欲遽定为有,存其说于纯粹理性批判矣。

逮作实践理性批判,则谓自由界与天然界,范围各异。

以修德之期成圣,而要求来生之生存,则时间不可直拨为无;以善业之期福果,而要求主宰之存在,则神明亦可信其为有。

”可见太炎先生对康德关于“现象界”与“智思界”之超越的区分之大架构,已有相当准确的把握。

只是他硬要归于佛家谈空说有之旨,以康就佛,是故仍格义有差。

康德未尝谓时间空间为“空无”也,康德只是将时间空间内在化于人的认识机构而名之曰“先验的直观形式”耳。

梁启超对康德哲学的理解,看来又比章太炎深入一步。

他1903年写的《近世第一大哲康德之学说》,是我国第一篇系统介绍康德的生活与思想的文章。

关于《纯理批判》,他也是将康德与佛学“相互印证”、“共相发明”,可说对康德哲学的“革命”意义,体会甚深。

西方人称誉康德为“哲学上的哥白尼”,意即康德象哥白尼一样,也搞过一场颠倒乾坤的革命。

康德让人的知性“为自然立法”,梁启超认为这就是佛家所说的“一切唯识所现”。

他将康德的时空直观、知性范畴喻为有色眼镜,“一切之物皆随眼镜之色以为转移”,而此“乃佛典所恒言也。

《楞严经》云:譬彼病目.见空中华,空实无华,由病目故,是故云有,即其义也”。

他为康德的知识论撮要:”是故我之接物,由我五官及我智慧两相结构,而生知觉,非我随物,乃物随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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