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反洗钱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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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第五次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研讨会2014年12月3至5日在杭州召开,中美双方就双边反洗钱监管合作备忘录、犯罪资产没收及追回的国际合作、刑事司法合作、打击恐怖融资等进行了交流。
反洗钱的意义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
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更加深了对洗钱犯罪危害的认识,并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也纳入到打击洗钱犯罪的总体框架之中。
针对国内国际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所面临形势,中国政府在2013年加大了反洗钱的工作力度。
人民银行也从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以及加强监管方面加强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有:“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职责。
反洗钱基本原理
反洗钱的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
反洗钱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 际条约、规则等进行,遵守法定程 序和要求。
公正透明
反洗钱应当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 ,对所有涉嫌洗钱的金融交易进行 调查和处理,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及时有效
反洗钱应当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涉 嫌洗钱的金融交易,防止犯罪活动 的扩散。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利用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账户进行 交易;投资房地产、股票、基金等资产进行清洗;利用地 下钱庄或跨境支付系统转移资金等。
常见的洗钱手段包括虚假交易、阴阳合同、现金走私、电 子转账等。犯罪分子还会利用互联网、虚拟货币等新兴领 域进行洗钱活动,使其更加难以追踪和打击。
03
反洗钱工作的历史与发展
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与合规管理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2007)
该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报 告可疑交易、保存记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 操作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 做好金融机构反洗…
该通知强调了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合规意识和
执行力。
05
反洗钱的技术手段和应用
全面协作
反洗钱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机构和 组织,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 击洗钱犯罪活动。
02
洗钱的原理和过程
洗钱的原理
洗钱的原理是通过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一系列交易和投 资活动,将其“清洗”为看似合法或难以追踪的资产。
洗钱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还进一步加剧了 社会不公和金融风险。
洗钱的过程
国际反洗钱工作的历史
早期阶段
20世纪中叶以前,国际社会对 洗钱问题的关注尚处于起步阶 段,主要表现为对非法所得的
反洗钱基本工作内容
反洗钱基本工作内容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是指通过合法手段对非法活动所产生的资金进行合法化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金融交易的频繁,洗钱活动逐渐成为全球性的威胁。
为了打击洗钱行为,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洗钱措施。
此文章将描述反洗钱基本工作内容,并介绍一些在执行这些任务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在反洗钱的基本工作内容中,银行等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些机构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和身份识别。
在开立账户或进行交易时,金融机构应进行适当的背景调查,以确认客户的合法身份,并监测其交易活动是否具有可疑特征。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建立内部报告机制,及时报告和分享可疑交易信息,以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其次,政府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着监管和协助角色。
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受监管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金融交易的监测和分析能力,通过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和数据分析系统,发现和预防可疑交易,对涉嫌洗钱的案件展开调查和追踪。
除了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外,国际合作也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洗钱活动往往跨越国界,跨国合作能够更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
各国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共享可疑交易信息和情报,建立起全球性的反洗钱网络。
此外,国际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也应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政策制定和培训等方式,促进全球范围内的反洗钱合作。
在执行反洗钱任务时,需要考虑一些重要因素。
首先是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各国应建立起严格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洗钱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打击。
同时,法律制度还应与国际标准和国际合作相衔接,形成一个统一且有效的反洗钱框架。
其次是技术手段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洗钱犯罪形式也在不断演变,需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分析。
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反洗钱的定义与基本概念
目录
• 反洗钱概述 • 洗钱的基本概念 • 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 反洗钱的监管与机构 • 反洗钱的实践与案例 • 反洗钱的挑战与对策
01
反洗钱概述
定义与背景
洗钱定义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 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 化的行为。
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时,需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包括涉及大额现金交易、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 有关的交易等。
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
金融机构应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风 险等级的客户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加强监控、限 制交易等。
06
反洗钱的挑战与对策
当前反洗钱面临的挑战
洗钱的危害与影响
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 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洗钱的主要目的是掩饰 和隐瞒犯罪所得,使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负责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和 分析,打击跨境洗钱活动。外汇 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密切合作,共 同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
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机制
内控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明 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反 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应严格遵循“了 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 和风险评估,确保业务合规性。
保护投资者利益
反洗钱有助于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因 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而遭 受损失。
反洗钱审核要点
反洗钱审核要点摘要:一、反洗钱审核概述1.反洗钱审核定义2.反洗钱审核的目的和意义二、反洗钱审核的主要内容1.客户身份识别2.交易监测与报告3.反洗钱内部控制三、反洗钱审核的实践应用1.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审核2.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审核3.反洗钱审核的案例分析四、反洗钱审核的挑战与应对1.洗钱手段不断升级2.反洗钱法规和标准的更新3.技术创新在反洗钱审核中的应用五、总结与展望1.反洗钱审核在我国的现状与成果2.未来反洗钱审核的发展趋势正文:一、反洗钱审核概述反洗钱审核,即对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经济实体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进行的洗钱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的审核。
反洗钱审核旨在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二、反洗钱审核的主要内容1.客户身份识别:确保客户真实、合法,收集、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对客户风险进行评估。
2.交易监测与报告:对交易进行监控,发现可疑交易并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3.反洗钱内部控制:建立反洗钱内部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循反洗钱规定,进行内部审计与评估。
三、反洗钱审核的实践应用1.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审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对客户、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2.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审核:如房地产中介、拍卖行、律师事务所等非金融机构,也需要对业务开展反洗钱审核。
3.反洗钱审核的案例分析: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剖析,加深对反洗钱审核的理解和应用。
四、反洗钱审核的挑战与应对1.洗钱手段不断升级:洗钱犯罪分子不断变换手法,给反洗钱审核带来挑战。
2.反洗钱法规和标准的更新:随着国际反洗钱规定的变化,我国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反洗钱法规。
3.技术创新在反洗钱审核中的应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反洗钱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五、总结与展望1.反洗钱审核在我国的现状与成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反洗钱审核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果。
反洗钱基本原理
透明度和诚实治理
FATF强调各国应建立透明度和 诚实治理机制,确保反洗钱工作 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预防利用银行和其 他金融机构洗钱…
FATF要求各国应采取措施防止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被用于洗钱 和资助恐怖主义,包括客户尽职 调查、可疑交易报告、资金监测 等。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标准
可疑交易报告
总结词
可疑交易报告是反洗钱工作的关键环节,当金融机构发 现可疑交易时,应立即向相关机构报告,以便进行调查 和处理。
详细描述
可疑交易报告包括对可疑的交易进行识别、分析和报告 。金融机构应建立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和 责任人。当发现可疑交易时,金融机构应立即进行记录 和分析,并向相关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交易细节 、客户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等。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 对可疑交易进行跟进和监督,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洗 钱活动。
04
反洗钱的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
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操 作流程。
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
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或岗位,负责协调和管理反洗钱工作。
建立信息保护制度
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严格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分类
01
02
《反洗钱基本原理》
2023-10-28
contents
目录
• 反洗钱概述 • 反洗钱的国际标准和法规 • 反洗钱的基本要素 • 反洗钱的预防措施 • 反洗钱的监管机构和合作机制 • 反洗钱的风险评估与防范
01
反洗钱概述
什么是反洗钱
反洗钱定义
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的洗钱行为。
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反洗钱?答: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洗钱行为一般分为哪几个阶段?答:1、放置阶段: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2、离析阶段: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3、归并阶段: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三、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有哪些?答:1、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2、依法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3、依法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4、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5、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答: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五、《反洗钱法》第31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答: 1、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2、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3、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六、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答: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十二条 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前款应当通报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
第三十六条 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谢谢观看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 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 中应当相互配合。
全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反洗钱监督管 理
第三章金融机构反洗 钱义务
第四章反洗钱调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反洗钱国际 合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 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2020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中披露,2020年立法工作包 括修改反洗钱法。
什么是反洗钱
什么是反洗钱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是指防范、打击洗钱行为的一系列措施和法律制度。
洗钱是指将来自非法活动的资金通过一系列交易手段,使其合法化或合法化的过程。
洗钱活动在各种非法行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贩毒、走私、贪污、恐怖主义、诈骗等。
将非法所得进行洗钱后,其资金的合法性得以掩盖,使犯罪分子可以合法地使用资金,脱离法律的制裁,为继续从事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为了应对洗钱问题,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洗钱法律和监管措施。
这些法律和措施的核心目标是防止洗钱活动,并通过合规、监督和打击等手段降低洗钱风险。
首先,反洗钱工作的核心措施是建立和完善反洗钱法律框架。
反洗钱法律规定了涉及洗钱活动的行为、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这些法律通常要求金融机构和其他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对客户进行实名登记,并对涉及可疑交易的报告和记录进行监管。
其次,反洗钱工作需要建立监管机制和机构。
各国政府通常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或洗钱调查部门,负责监督和打击洗钱行为。
这些机构负责协调各个行业的监管工作,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收集和分析涉及可疑交易的信息,并协助执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
此外,反洗钱工作还需要开展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由于洗钱活动具有跨境性和国际性的特点,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共享情报和信息,加强边境监管和金融渠道的有效监管。
国际金融组织和监管机构也需要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国际标准和指导原则,促进各国反洗钱工作的合理化、标准化和协调发展。
在反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风险识别和管理,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信,并对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个人而言,遵守反洗钱法规和规定是每个人的责任。
个人在开立银行账户和进行资金交易时,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并遵守交易限额和监管规定。
反洗钱常识
反洗钱常识
一、反洗钱的概念
反洗钱是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个人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不向他人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个人账户,不用自己的账户帮助他人提现。
总之,保护个人账户不被犯罪分子利用,这样才能有助于反洗钱工作更好的开展。
三、个人在反洗钱中的合法权益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所有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四、金融机构识别客户身份的工程流程: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4、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5、身份信息改变时要及时变更金融机构留存的身份信息。
五、如何远离网络洗钱
近年来破获的网上银行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给予的警示:仔细甄别网络信息,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
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我们每个人都应增强反洗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配合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基础知识
4
批减(退保)时的客户身份识别
①识别条件:批减(退保)保费1万以上时,要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②责任主体:出单人员。 ③识别要求:要求申请人出示保单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核对退 保理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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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含满期给付)时的客户身份识别
①识别条件:赔款(含满期金)1万以上时,要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②责任主体:客服人员(理财险人员)。 ③识别要求:核对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关系,登记被保 险人、投保人身份信息,留存其证件复印件。
④同一载体上保存的信息期限届满日期不
一致的,以较长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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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现金缴纳保费或领取赔款(含满
期给付)且金额达到20万时,应将该交易作
为大额交易进行报告。 出现20万元现金交易时,承保/理赔部门 应填写大额交易报告表,经合规部审核后由 信息技术部统一报出(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 工作日内报出)。 财务、承保、理赔部门协作负责。 我司大额交易出现的几率极小。
1
什么样的交易属于可疑交易?
2
可疑交易的识别
①可疑交易行为总是表现出与常理相悖的地方; ②在实践中,三种可疑现象(客户身份可疑、资金流 动可疑、经济结果可疑)往往是交织出现的; ③现金交易往往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
当客户出现上述可疑情形之一时,经办人员(承保、 理赔、财务)应及时对该可疑行为进行分析,确认客 户的可疑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 如果客户的行为具有合理理由,则不按可疑交易进 行报告,但应保存我司对该行为进行分析、识别的记
7 重新识别客户
已符合识别条件并已识别的客户,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识别客户: ①客户要求变更身份信息; ②客户行为或交易出现异常; ③客户姓名与特定犯罪分子、恐怖分子相同; ④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的嫌疑; ⑤客户信息与公司以前掌握的信息不一致或相互矛盾; ⑥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怀疑。
反洗钱
反洗钱培训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 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具 体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中国人 民银行总行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人民银行履 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 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 的专门机构。
单笔或当日累计等 值20万美元以上 单笔或当日累计等 值10万美元以上
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 间
跨境交易
一方为个人
单笔或当日累计等 值1万美元以上
个人可在境内或境 外
反洗钱培训 可疑交易报告
没有交易或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转到他 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长期闲臵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 大量交易。 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基金,然后迅速销户。 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 变造嫌疑。 公司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 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 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
反洗钱培训
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监察稽核部为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制定公司反洗钱内 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根据反洗钱要求制定或修订所涉 及的相关业务规则; •监督、检查公司相关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定期通报反洗钱 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 •实施反洗钱审计工作,配合国家有关执法机关对涉嫌洗钱 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 动以及履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反洗钱知识
可疑交易性质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 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 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 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 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 的。
反 洗 钱 知 识 课 件
滁州中支 2012年4月
目录
1.何为反洗钱 2. 大额交易范围 3.可疑交易性质 4.洗钱的危害 5.如何避免反洗钱活动
反洗钱的定义
反洗钱: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 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可疑交易性质
•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 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 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 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 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 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 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 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大额交易范围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 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 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 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 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 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 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 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 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反洗钱知识点
单位客户必须包括客户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15、代理合同中的客户身份识别:严格核实代理公司的资质;合同签署必须 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由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签署日期;对于通过 保险代理公司识别的客户,应当要求保险代理公司在身份证件复印件上加盖 “原件已核”章,并由经办人签名,以强制代理公司进行客户身份识别,降 低我公司的风险。 16、公司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均在合同中有“反洗钱义务”条款约定。 17、身份信息的重新识别: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目前主要为客户变更 投保信息、交易行为异常等。
反洗钱知识点
什么是洗钱?什么是反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第二条的规定,反 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 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所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学界通常将洗钱称为依附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 犯罪等犯罪的“下游犯罪”,将上述犯罪称为“上游 犯罪”。犯罪分子在上游犯罪中往往收益巨大,通过 窝藏、销赃等活动将犯罪收益消化掉非常困难,因此, 需要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交易以及其他 媒介来藏匿犯罪收益。
8、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开展一次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为反洗钱基 础知识、反洗钱规定及制度更新修订情况;同时已将反洗钱与合 规培训纳入新员工培训课程。 9、分公司每年根据工作安排至少开展反洗钱集中宣传一次,宣传 方式主要包括网络宣传、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 制作易企秀、开展培训和考试等方式进行。2017年度分公司分别 开展过两次反洗钱集中宣传,一次是9月份,一次是12月份。 10、公司反洗钱组织架构分为工作小组与执行小组:工作小组组 长为崔总,组员为总经理室成员及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中支 负责人;执行小组组长为吕涛,副组长为刘富刚,组员为分公司 各部门兼职合规岗、各中支兼职合规岗及分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 部人员。各部门兼职合规岗均为本部门反洗钱工作联络人。分公 司反洗钱联络人原为刘富刚,现为王艳。
反洗钱宣传知识
反洗钱宣传知识什么是洗钱?洗钱是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什么是反洗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和打击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洗钱罪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九十—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常见的洗钱犯罪活动有哪些?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网络赌博洗钱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走私犯罪洗钱犯罪贪污腐败洗钱犯罪金融诈骗洗钱犯罪(包括利用疫情进行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税务洗钱等洗钱有什么危害?使违法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助长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不公平,损害国家声誉;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稳定,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环境;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反洗钱的重大意义反洗钱可以切断犯罪资金渠道,是打击遏制各类上游犯罪的重要手段;反洗钱可以预警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防控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反洗钱可以帮助追踪腐败、电信诈骗等犯罪资金,挽回国家和公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反洗钱有助于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金融体系和社会整体透明度,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反洗钱制度
反洗钱制度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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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发展罪有所关连,也常以跨国方式为之。
洗钱的步骤首先必须以某种名义储存,然后透过一连串的交易或是转帐,进入合法名义之下,因为各国政府多半针对洗钱行为有所管制,金融机关会将一定金额(通常由法律规定)以上的交易呈报主管机关,为了逃避监视,其中一种手段是将大笔的金钱分开存入数个以他人名义开设的帐户,这些帐户彼此互不相关,之后再透过汇款、开立支票等等方式转入犯罪者的名下,由于每笔交易的金额不大,而且往往还透过跨国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以开设保密帐户或公司之便,使查缉困难,另一种方式是利用假名设立数个公司,将犯罪所得透过这些公司虚假的交易,例如将不值钱的东西以高价贩售给另一家公司,最后转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来正当合法,实际上只是为了转移金钱所做的假交易,也有人直接将金钱购买美术品、古董、不记名债券等高价商品,转移到犯罪者手上后再伺机脱手换取金钱。
手段主要是古董买卖、寿险交易、海外投资、地下钱庄、各类赌场和证券洗钱等。
洗钱和保险行业息息相关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
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投保时别忘了“为职工谋福利”“合理避税”这些名目———将一部分通过正常财务途径无法转化为个人收入,或直接发放须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的资金,通过为其职工投保寿险,然后退保,取得退保金这种途径,化公为私或逃避纳税。
而有的保险公司也明知其投保目的不纯,却积极地促成这类“保单”,有些业务员甚至以此为诱饵,为业务对象出谋划策,主动提供“洗钱”方便。
他们多拉了业务,多拿了费用;而“以规模论英雄”的保险公司,则在短期内完成了任务指标,还能从“退保”中扣下一笔手续费。
因此,保险“洗钱”更像个令人不齿的多边交易。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的稳定。
一、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回顾2003 年至今,人民银行依法承担反洗钱职责十年。
十年来中国反洗钱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成绩令人瞩目。
(一)立法先行,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制度基础人民银行从2003年承担反洗钱工作伊始,即树立了立法先行的基本工作思路。
自2003年《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发布起,从《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到《反洗钱法》的颁布一直到现在实施的4个反洗钱规章,反洗钱工作始终坚持立法先行,搭建起包含法律、规章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为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借鉴国际标准,将国内反洗钱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中国在遵守反洗钱国际标准的同时,始终坚持将国内关切的重点问题放在优先地位,解决影响国内社会稳定突出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在国内洗钱犯罪刑罚化、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数据库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较大进展。
经评估,中国成为首个退出FATF后续评估程序的发展中国家,今年又担任了亚太反洗钱组织联合主席国。
事实证明,我们集中有限资源解决国内反洗钱基础设施建设,既得到了国际社会认可,同时也提升了我国在国际反洗钱领域的影响力。
(三)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多年来人民银行致力于发挥好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作用。
反洗钱工作横跨立法、金融监管、刑事调查、外交、国际司法合作等多个领域,人民银行在反洗钱立法、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等一系列核心问题上,与相关部门之间充分沟通、密切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
(四)严格监管,提升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范能力人民银行承担着整体金融业的反洗钱监管,实施了金融业混业监管的尝试,这是对人民银行开拓创新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
人民银行在较短的时间内搭建了一套重点突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框架,通过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树立了监管威信。
通过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体系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逐步覆盖到各个业务环节。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对其稳健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五)反洗钱资金监测范围稳步扩大,监测分析水平能力和反洗钱调查水平不断提升反洗钱资金监测与反洗钱调查是密切关联的两项工作。
目前,反洗钱资金监测已覆盖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在内的整个金融业以及银联、资金清算中心和支付机构。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建设不断加强,开发建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分析方法和模型在经验积累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监测分析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稳步提高,能力不断提升,为支持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侦查发挥了独特作用,并与2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有效的情报交流。
同时,针对国内高发的地下钱庄、走私等相关犯罪,人民银行不断探索利用既有案例对客户特点和交易特征进行归纳总结,并逐步建立一套上下一体、统分结合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反洗钱调查体系,反洗钱调查效率稳步提高,国内洗钱风险分布渐趋明朗。
前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等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先后两次视察反洗钱中心,对人民银行行使反洗钱监管职能和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二、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近年来,受政治、经济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和国内反洗钱形势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
反洗钱工作的内涵、重心和方法措施较起步阶段都发生了根本性调整。
(一)全球反洗钱领域政治化色彩日趋浓厚,对国家战略利益影响不断加大2012年2月,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首次被三位一体吸收进FATF通过的新《40项建议》,这标志着反洗钱工作已超越了简单的技术性范畴,与国际政治紧密捆绑在一起。
事实上,部分国家早已把反洗钱作为应对非传统安全领域挑战的重要工具,将反洗钱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作为国际政治斗争的武器。
因此,我们反洗钱工作的水平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利益。
我们只有首先把国内的反洗钱工作做好了,才能让对手无懈可击。
(二)反洗钱工作重心由制度建设转向关注实效,有效性与合规性并重成为国际共识2013年2月在巴黎召开的FATF全会通过了新的各国反洗钱体系互评估方法,首次将有效性评估放在合规性评估同等重要的地位。
主要原因是在上一轮国际评估中,有些国家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评估,不被列入FATF审查名单,制定了一批反洗钱法律法规,但执行不力,不能对洗钱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因此,很多国家都呼吁FATF对反洗钱体系有效性开展评估。
这次将按照新的有效性评估标准对各成员国进行评估。
第四轮互评估将于2014年启动,我们务必要未雨绸缪,做好准备。
(三)风险为本作为基础反洗钱方法,将对反洗钱工作机制产生全局性的深远影响风险为本作为一种基础方法,这些年国内做了一些探索,这套方法是以国家洗钱风险评估为基础,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为主体,人民银行风险为本监管制度为保障的。
风险为本方法的实施不在于形式,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一定要准确体会风险为本办法的内涵和逻辑结构,以是否能够提高反洗钱体系有效性作为制定政策的目标和执行政策的衡量标准。
(四)国内反洗钱制度薄弱环节依然突出,反洗钱部门合作仍需深化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反洗钱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不能否认薄弱环节依然客观存在。
这些薄弱环节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与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国内现实需求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是与反洗钱国际标准存在差距。
我们的涉恐资产冻结法律制度就是一个例子。
按照目前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立即冻结涉嫌恐怖融资实体和个人的资产,仍然存在操作上的困难,难以完全满足有效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要求。
随着反洗钱工作进入深水区,工作复杂性和交叉程度日益提高,简单照搬国际标准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强化部门合作,深入实际调研,结合国内实际展开顶层制度设计,才是适应反洗钱新形势的工作模式,才能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因此,需要从战略高度来调整和深化部门合作。
根据形势的变化,当前我们反洗钱工作面临着如下挑战:一是反洗钱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FATF 新标准以及评估方法发布后,各项工作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税收、扩散融资、金融集团等更多领域被纳入反洗钱工作范畴,受益人身份识别、电汇、法人与法律安排的透明度、特定非金融行业等反洗钱要求不断提高或细化。
为保障中国金融业国际发展战略,反洗钱跨境监管合作日显必要,反洗钱工作将承担更多的国家责任。
二是社会公众对于反洗钱工作期待空前提高。
由于日益显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危害,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对反洗钱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平公正的呼声强烈,反洗钱的广义功能之一即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而公众对反洗钱工作成效的预期也越来越高,反洗钱工作将面临更高要求。
三是反洗钱履职权力的责任约束日益强化。
美国等西方国家掀起的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风暴,使多家银行遭受巨额罚款,汇丰银行付出了高达19.15亿美元的罚款,汇丰银行等案件的披露,使反洗钱监管责任追究问题再度成为焦点。
职权同时意味着责任,对此,反洗钱部门必须有清醒认识。
对于监管者,传统的以合规为主、以事后检查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方法面临前所未有的调整压力。
目前,国内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比如,反洗钱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滞后;金融机构反洗钱重视程度和主动性有待加强;对反洗钱管理资源配置不足;跨地区跨行业监管不到位;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反洗钱数据及报表收集系统分散、有效性不足等。
这些问题有些是制度设计和管理不到位,更多的是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在思路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发展中的问题。
面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研究,破解现实难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积硅步致千里的方式,有序推进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机构经营主体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竞争日益加剧,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始终是金融机构的目标,基层金融机构表现尤其突出。
随着众多金融机构在基层设点运营,地方同业竞争日趋激烈。
金融机构迫于外部竞争和内部考核的压力,为了更多争取客户资源,不同程度地采取放宽开户条件、直接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放松现金管理、简化审核手续等手段来吸引客户,争取存款,拓展业务。
在此情况下,基层金融机构容易放松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忽略对大额资金来源的甄别和审查,甚至明知资金来源有问题,为防止客户流失,以牺牲原则为代价,给客户出主意、想办法,违规处理业务,埋下风险隐患,给有效预防和查处洗钱活动人为设置障碍,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