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私 法(一)
《国际私法》习题一
《国际私法》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A.域外效力B.属地效力C.属人效力D.境外效力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
A.涉外合同B.涉外合同当事人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3.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A.13世纪B.17世纪C.18世纪D.19世纪5.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A.巴托鲁斯B.萨维尼C.戴西D.库克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A.《瓜达拉哈拉公约》B.《海牙议定书》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8.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致害人D.受害人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10.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第一章绪论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
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
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产生法律适用上冲突的原因:(1)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亦即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上述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
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
多见于联邦制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际私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兰与前南斯拉夫。
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关系:首先二者有区别。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由于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涉外民 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实体规范 比较起来缺乏预见性和明确性。 比较起来缺乏预见性和明确性。随着国际民 商事交往的发展, 商事交往的发展,仅用冲突规范间接调整涉 外民商事关系是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于是, 外民商事关系是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于是, 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实体规范应运而 生。 可见,国际私法这两种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 可见, 的方法同时并存, 的方法同时并存,是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实际 情况所决定的。 情况所决定的。而这种并存现象不会是短暂 的。
因此,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以下五种: 因此,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以下五种: 一、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这类规范是确定外国的自然人、 这类规范是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甚至 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民事领域的权利 和义务的规范。它既可以规定在国内法中, 和义务的规范。它既可以规定在国内法中, 也可以规定在国际条约中。 也可以规定在国际条约中。 从性质上讲,这类规范是直接规范和实体规 从性质上讲,这类规范是直接规范和实体规 范。
二、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国际私法的特点之一就是通过间接调整和 国际私法的特点之一就是通过间接调整和 直接调整两种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直接调整两种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和国 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关系应受何种法 律支配或调整, 律支配或调整,而不是直接规定民商事关系当 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 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即通过冲突规范 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它是国际私法的特有 调整方法。 调整方法。 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国际条约、 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国际条约、国际惯 例或国内法中通过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 例或国内法中通过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 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国 际 私 法 学
国际私法学第一节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一、涉外民事关系所谓涉外民事关系,一般地讲,就是指包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即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中至少有一个涉及外国。
又称国际民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
案例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公路案世界银行给中国政府一笔贷款,用于在某地建设一条高速公路。
该地成立了一个法人组织——高速公路指挥部负责建设工作。
工程项目采用国际招标方式,有几个中国公司中标成为承包人。
后来,一个中国公司与公路指挥部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双方根据合同规定,提交中国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问:该案是否为涉外民事案件?为什么?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公路案上述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体)均为中国法人,拟建的高速公路(客体)位于中国,投标、招标及产生经济纠纷(法律事实)亦发生在中国境内。
但该案的涉外因素是明显的:(1)该案合同文件是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为基础订立的;(2)承包人的资格必须经世界银行审查认定;(3)该项目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来源于世界银行《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货源过;(4)该项目的招标、开标和评标需要由世界银行参与,中标须经世界银行批准……认定国际私法案件的…涉外因素‟标准应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形式是多样的,不应局限于上述三种情况,而应包括所有与外国法(或外域法)有实质联系的…涉外‟情况。
涉外民事关系的范围涉外民事关系的特点1,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产生;2,是广义的民事关系;3,超越一国国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4,具有外国因素。
二、法律冲突的本质及其产生的条件法律冲突的本质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上具有独特的含义,它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民事法律对该民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却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事关系,从而造成的该民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相互抵触现象。
法律冲突产生的条件各国民事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各国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民事交往,出现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各国出于公正、合理地处理相互间民商事关系的实际需要,都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或承认内外国家的法律平等。
全国自考00249《国际私法》单元综合测试(一)
全国自考00249《国际私法》单元综合测试(一)全国自考00249《国际私法》单元综合测试(一)1.(单选题,1 分)关于如何确定代理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各国立法颇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的做法和主张不包括()A、适用代理关系成立地法B、适用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C、适用代理人国籍所在地法D、适用代理合同的重心地法2.(单选题,1 分)对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准据法,一般应适用()A、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D、依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而确定的法律3.(单选题,1 分)下列关于法人属人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包括法人的成立和法人的性质B、包括法人的诉讼能力C、包括法人的解散D、不包括法人的分立前对前法人债务的继承4.(单选题,1 分)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
A、法律人格者B、法律利益者C、法律执行者D、法律监督者5.(单选题,1 分)中国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改革开放时期,采用法人资本实际控制说B、日前对外国法人国籍确定采用属人法说C、对法人国籍确定,不同类型采用不同学说D、对内国法人则采法人成立地说6.(单选题,1 分)根据海牙《关于禁治产及类似保护处分公约》,下述观点符合公约的是()A、宜告的管辖权既可由被宜告人的本国行使,也可由其所在地国家行使;应适用的法律既可以是本国法,也可以是所在地法B、宜告可由某被宜告人本国或所在地国行使但应适用的法律只能是被告人的本国法C、管辖权原则上属于被宣告人的本国法院,宣告的条件也应该依其本国法,但其人的所在地国,在依其本国法已具备宣告条件时,也可以作出正式宣告D、管辖权原则上属于被宜告人本国法院,宜告的条件也应该依其本国法,但其人的所在地国在依其本国法已具备宜告条件时,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并通知其本国,只有在其本国不愿过问时,才可以作出正式宣告7.(单选题,1 分)下列关于自然人住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国际私法中住所是指引准据法的连结点B、住所冲突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之分C、C依法院国住所概念去认定当事人住所较为合理D、依自然人本国法去认定当事人住所较为合理8.(单选题,1 分)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冲突问题国际上更为普遍的是依()A、法院地法解决B、属人法解决C、行为地法解决D、准据法解决9.(单选题,1 分)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A、法律资格B、法律权利C、法律义务D、法律责任10.(单选题,1 分)在最惠国条款中规定,只有缔约对方能像第三国那样,向它提供同等的报偿,才把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提供给缔约对方的是指()A、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B、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C、互惠的最惠国待遇D、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11.(单选题,1 分)关于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歧视待遇又称为无差别待遇B、歧视待遇不会阻碍两国间的经贸友好往来C、非歧视待遇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D、歧视待遇不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12.(单选题,1 分)我国《民法总则》所规定的“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是一条关于()A、差别待遇制度的规定B、互惠待遇制度的规定C、平等待遇制度的规定D、最惠国待遇制度的规定13.(单选题,1 分)下列不是国民待遇原则主要特点的是()A、多同时采用对等原则B、权利同等而非同样C、不以互惠为基础D、扩展适用于船舶遇难施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及民事诉讼方面14.(单选题,1 分)下列关于中国有关公共秩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我国把公共秩序表述为“社会公共利益”B、公共秩序是一个硬性条款C、公共秩序是一个抽象的概念D、我国的相关做法跟国外普遍做法是一致的15.(单选题,1 分)明确规定内国某些法律具有绝对强行性或必须直接适用于有关涉外民事关系,从而表明它具有当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的立法方式是()A、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B、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C、合并限制的规定方式D、以上三项均不是16.(单选题,1 分)德国、瑞士、土耳其等国家,对于外国法查明方式采用()A、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C、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D、由法官、当事人同时举证17.(单选题,1 分)关于法律规避的性质,中国学者认为()A、不是独立的问题B、是公共秩序问题的一部分C、其目的与公共秩序相同D、与公共秩序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18.(单选题,1 分)依我国司法解释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的,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时,可首先适用()A、当事人有其住所的地区的法律B、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C、当事人有其习惯居所的地区的法律D、其区际私法规定适用的地区的法律19.(单选题,1 分)本国冲突法指定的外国法,应是包括该外国冲突法在内的全部外国法的这种主张,在国际私法中产生了()A、识别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20.(单选题,1 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明确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A、法院地法律B、侵权行为地法律C、合同签署地法律D、被告所在地法律21.(单选题,1 分)进行法律选择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倡导此种做法的学说是()A、结果选择说B、国际礼让说C、政府利益分析说D、本地法说22.(单选题,1 分)法院地法这一表述公式主要解决的问题是()A、有关自然人的能力、身份等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亮D、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23.(单选题,1 分)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性冲突规范D、重叠性冲突规范24.(单选题,1 分)改革开放后,我国国际私法学取得的成绩不包括()A、国际私法学理论研究逐渐深化B、国际私法学界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提供有力智库支C、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时代D、法律实践呼吁更多的国际私法学说的理论创新25.(单选题,1 分)1918年北洋军阀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法律适用条例》,该条例组成部分包括()A、亲族之法律B、知识产权之法律C、物权之法律D、国际贸易之法律26.(单选题,1 分)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的是()A、美国“本地法”说代表库克B、荷兰的国际礼让说学者优利克·胡伯C、C法律关系本座说代表萨维尼D、英国的既得权说代表戴西27.(单选题,1 分)关于国际私法的立法方式,1804年《法国民法典》采用的立法模式是()A、转账专篇式B、分散立法式C、单行立法式D、法典化28.(单选题,1 分)规定在内国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在什么范围内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规范称为()A、冲突规范B、B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C、统一实体规范D、程序规范29.(单选题,1 分)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A、一个国家之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的区际冲突B、一个国家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的法律的人际冲突C、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D、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冲突30.(单选题,1 分)在我国,大陆居民甲与香港居民已发生债务纠纷,应适用的法律冲突是()A、国际法律冲突B、区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时际法律冲突31.(多选题,2 分)一般而言,若本人就代理人与第三人所缔结的契约应负责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包括()A、代理人有权拘束本人B、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效C、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代理D、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合法E、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效32.(多选题,2 分)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所涉及的内容包括()A、允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其活动的范围B、法人的内部体制和对外关系C、法人有无诉讼能力D、对外国法人的监督E、E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限制33.(多选题,2 分)国际私法中在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方面,主要的待遇制度有()A、国民待遇B、公平待遇C、最惠国待遇D、互惠待遇E、公正待遇34.(多选题,2 分)我国法律中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领域包括()A、多法域法律冲突B、国籍冲突C、有价证券D、涉外合同E、住所冲突35.(多选题,2 分)下列哪些因素是涉外民事关系中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的原因()A、司法权的独立B、B国内民商事案件增多C、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D、各国之间民事地位不平等E、各国之间的政治因素干扰36.(简答题,6 分)简述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一般适用范围。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国际司法概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指跨越或超越一国国界或一国法律调整界限的、涉及一个以上国家法律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以及对一国来说具有司法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的外国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的组成:1、冲突规范。
2、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3、国际民商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间接的调整方法,但也有直接的调整方法。
国际私法: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体现一国及其与国际协调意志的,用来调整具有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争议的,规定国内法、一些国家的判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关于为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总称。
国际法的渊源:指国际私法在法律上形式上的来源,即国际私法规范在法律上的规定形式,而不是指其实质的渊源。
主要包括:A、国内渊源一、国内立法(1、关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的国内立法。
2、关于冲突规范的国内立法。
3、国际民商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4、中国关于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
)二、国内判例。
三、司法解释B、国际渊源一、国际条约。
二、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指在国际实践中长期反复使用而形成的,具有固定内容的,未经立法程序制定的,如为一国所承认或当事人所采用,就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一种习惯做法或常例。
国际私法基本渊源:指在制定、运用、贯彻实施和解释国际私法条文时,自始至终应加以贯彻执行的根本准则,也是当事人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主管机构在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时,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他们来源于国际公法和国内民法。
论述国际私法的原则。
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包括国际民商事关系在内的国际关系的基础,是国际私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指一国在制定、运用、实施和解释国际私法时,要贯彻国家、当事人在法律上平等、经济上护理的原则。
三、有约必守原则。
[说明]韩德培《国际私法》整理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含义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内容这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实务中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已经超越这三要素。
总之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具有涉外性和私法性。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一、不同主张英美普通法系: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
范围是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冲突规范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范。
法国学者:包括,国籍法规范、外国人的法律地位规范、法律适用规范、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规范。
德日学者:仅包括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和法律适用规范。
中国学者:最大范围,包括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上述不同主张可看出:1)冲突规范或称法律适用规范是国际私法最基本的规范;2)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该把冲突规范以外的,但与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和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相关的一些规范纳入国际私法范围。
我们应当把国际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内法中的专用实体规范纳入国际私法的范围。
韩德培:国际私法如同一架飞机,内涵是机身,外延是两翼。
具体说内涵包括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家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两翼之一为国际以及外国人法律地位问题,这是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前提;另一翼则发生在纠纷时,包括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二、范围(一)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甚至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领域的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这种规范是国际私法产生的前提。
最古老规范。
(二)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使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间接规范、特有规范。
(三)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规范。
国际私法学完整版课件
❖
国际私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调整对象
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或者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International 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或者称国
同侧面给国际私法下的定义。在比尔之后,又有各种各样
的新定义出现。
❖
从古今中外有关国际私法的定义中可知,为了全面、
客观地理解和把握国际私法这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的内
涵与外延,可从统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
范围的本质特点的角度将其定义为:
❖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 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 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 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内涵与外延 ❖ 二、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 三、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实质 ❖ 四、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类型 ❖ 五、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 就我国目前大多数学者观点来看,通说主张使用国际私 法这一名称。
❖ 二、国际私法的内涵与外延
❖
由于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范围的理
解不同,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国际私法下过种种定义。
美国学者比尔(Beale) 1935年曾写了一本《冲突法专论》
(Treatie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的著作,收集了不同学者从不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
16、法律关系本座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于1849年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第八卷中首次提出。该学说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这一学说使国际私法完全摆脱了法则区别说的缺陷,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新路子。
17、既得权说:是由19世纪英国法学家戴西创立的。他在18996年出版《法律冲突论》中,从法律的严格属地性出发,强调指出,为了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也应该坚决加以维护。
18、“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教授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的,该学说认为内国法院适用或承认与执行的,不但不是外国的法律,而且也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而只是一个由它自己的法律所创设的权利,亦即一个内国的权利,一个本地区的权利。。
40、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准法,结果甲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的一种制度。
41、转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他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此种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丙国法,最终甲国法院用丙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判案的一种制度。对此,法国称为“二级反致”。
3、国际私法: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转致
、间接反致
、双重反致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是()。
、国内立法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国内判例
、我国承认的国外立法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之所以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原因在于()。
、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司法权的独立
、法律本身具备域外效力
、国家赋予外国人在内国以平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二级识别
、识别
、法律适用
、先决问题
、孙某具有甲国国籍,其在乙国有住所,在丙国有动产,于年在丙国旅游时遭遇意外身亡。孙某的妻子在丙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孙某在丙国的动产。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孙某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但是依照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孙某的国籍法及甲国法。最后丙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本案中,丙国法院这一法律适用过程实际上是()
、转致
、识别
、间接反致
、一级反致
、自“福尔果案”之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了下来?()
、识别
、反致
、公共秩序
、双重反致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国际私法》教案(婕妤版)#(精选.)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2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3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4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5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6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7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8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9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0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1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2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3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湖北警官学院教案14注:此表填写时以两节课为一教学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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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私法概念
教学目的
• 国际私法是法学本科、专科的主干课程之一,也 是比较难以讲解和学生比较难以掌握的一门重要 的法学课程。在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改革开放 的深入,涉外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会越来越多,随 之而伴生的涉外民商事纠纷也会越来越多,所以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和
•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的个案请求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 ”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 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相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 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 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 法律冲突:亦称法律抵触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 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 在效力上的抵触。
• 立法管辖权的冲突 • 司法管辖权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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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的种类:(广义)
• 1)国际法律冲突(狭义) • 2)区际法律冲突 • 3)人际法律冲突 • 4)时际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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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
• 指不同的法律适用领域,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 外国国家,也指一国内部的不同法域
• 2、这种民事关系是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还包括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关系 • 我国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
• 2021/7/10 3、此民事关系多具有国际性
※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 法域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范围。 不同的法律适用领域
• 局限性
(二)实体法调整(优先适用):直接调整, 规范 局限性 上述两种方法都是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 必需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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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模拟试题(1 4)及答案
《国际私法》模拟试题(一)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1.区际法律冲突:2.仲裁协议: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与我国无条约关系国家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可由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按办理。
2.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申请。
3.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为独立法人,独立于行政机关,各仲裁委员会之间无关系。
4.1869年,法国和缔结了世界上第一个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双边条约。
5.我国的是我国与外国进行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7.在我国,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为住所。
8.识别适用的法律,学者们有多种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各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进行识别时,多适用。
9.最早以法律的形式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加以规定的是。
10.大陆法系国家把当事人的作为属人法。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lO分)1.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 )2.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
( )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 )4.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 )5.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 )。
6.凯弗斯创立了本地法说。
( )7.对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
8.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而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而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 ) 9.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 )10.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
2021法考《国际私法》测试题(一)
2021法考《国际私法》测试题(一)1.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 )。
A.专属管辖B.属地管辖C.属人管辖D.平行管辖ABCD正确答案:C2.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ABCD正确答案:A3.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法律。
A.婚姻缔结地B.中国C.当事人国籍国D.婚礼举行地ABCD正确答案:A4.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
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
该案适用( )。
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ABCD正确答案:A5.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
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
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ABCD正确答案:B6.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 )。
A.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B.可以委托第三国的律师C.可以委托任何一国的律师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ABCD正确答案:D7.《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A.区别制B.分割制C.同一制D.共同制ABCD正确答案:C8.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 )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B.被告住所地法C.法院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ABCD正确答案:D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
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ABCD正确答案:B1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完整版)国际私法课后习题部分答案
2)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即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如果到开庭时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立合的准据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或外关于法律选择的空间范围以及准据法的范围法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实体法不包括其冲突规范和程序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即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特征性履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则而确立的但是实际情况往往要比上述情况复杂得多
2)特别管辖。即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有关地方的人们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因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在我国境内的;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因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在我国境内的,由中国法院管辖
1、什么是国际私法?它的调整对象是什么?P11
国际私法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体现一国及其与国际协调意志的,用来调整具有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处理争议的,规定在国内法、一些国家的判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关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总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
5)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为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一般涉外民事案件的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实施监督,凡越权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应当通知或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国际私法——精选推荐
第一章一.1.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13世纪左右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
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物法"是属地的,其适用范围是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物:"人法"是属人的,它不但应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一样适用:"混合法"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
法国代表人物杜摩兰是国际私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说的创始者。
将法分为人法,物法,行为法三类。
另一个代表人物达让特来主张属地原则。
荷兰代表人物胡伯提出了法律解决的三原则,又被称为“国际礼让说”。
2.国际礼让说荷兰胡伯在《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中提出著名的三原则A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且必须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
B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C如果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利者也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及其臣民的权利或利益。
前两条是属地原则,第三条是适用外国法的根据与条件。
3.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提出。
萨维尼从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为了使涉外案件无论在什么地方起诉,均能适用同一个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依其本身性质确定的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
4.曼奇尼意大利19世纪中叶的法学家,曾发表《国际乃国际法的基础》演说,主张每个人都适用本民族的法律。
归纳为三个主要原则:个人利益国籍原则,公共秩序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其学说反应意大利资产阶级统一国家和维护民族主权的愿望及保护位于外国的本国移民的思想,在意大利占统治地位,并一度风靡欧洲学术界。
国际私法作业1答案
国际私法平时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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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总论(一)
国际私法基础理论 国际私法发展史 冲突规范
第一章
国际私法基础理论
国际私法的涵义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
一 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调整对象——具有涉外因素 (一)调整对象——具有涉外因素 的民事关系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 干问题的意见》 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一方或双 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 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 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 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 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国籍、住所、惯常居所 物所在地点 合同缔结地、履行地、婚 姻举行地、侵权行为地 当事人的选择
人的身份、能力、 亲属、继承 物权,特别是不动 产物权 场所支配行为 合同
法院所在地 最密切联系地 船舶、航空器上的旗帜国
程序问题、法院地 公共利益 合同等 船舶、航空器物权 及侵权
二 准据法
1.概念和特征 1.概念和特征 概念: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 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 实体法。 准据法有两个法律特征: 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 律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 律
课后练习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 A. 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 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 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 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 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 域外效力
第二章
国际私法发展史
国际私法学说史 国际私法立法史 我国国际私法发展史
国际私法学说史
时期 法则区 别说时 代 近代国 际私法 现代国 际私法 年代 代表人物 代表学说 13世纪—— 巴托鲁斯(意大利) 法则区别说 13世纪—— 19世纪 19世纪 杜摩兰(法国) 胡伯(荷兰) 国际礼让说 19世纪 19世纪 萨维尼(德国) 戴西(英国) 库克(美国) 凯弗斯(美国) 柯里(美国) 里斯(美国) 法律关系本座说 既得权说 本地法说 结果选择说 政府利益分析说 最密切联系说
20世纪 20世纪
国际私法立法史
国内立法史 散见式 专章专编式 法典式 国际立法史——国际私法的统一化 国际立法史——国际私法的统一化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第一阶段 临时性国际会议(1893-1951) 临时性国际会议(1893第二阶段 国际组织(1951-) 国际组织(1951-
课后练习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A.巴托鲁斯 B.胡伯 B.胡伯 C.萨维尼 C.萨维尼 D.戴赛 D.戴赛 )。
2.冲突规范的结构 2.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构成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 的法律问题 系属: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 系属: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 冲突规范: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范围、系属) 一般规范: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 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假定、处理、制裁)
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 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议的各种规范
(四)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 (四)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 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适用为核心 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适用为核心 内容,由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 内容,由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 、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确定 范、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确定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和解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和解 决涉外民事纷争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的一个 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的一个 独立的法律部门。
2.( 2.( )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3.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 3.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 )。 A、戴西 B、孟西民 C、库克 D、柯里
4.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 .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 A. 萨维民 B.库克 C.柯里 D. 孟德斯鸠
)。 )。
5.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 ) 提出来的。 5.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 6.“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 6.“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 相犯者,依法律论”,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冲 突规范。这条冲突规范出自( 突规范。这条冲突规范出自( )。 )。 A.《永徽律》 A.《永徽律》 B.《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 C.《巴伐利亚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 C.《巴伐利亚法典》 意大利民法典》
5. 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 1989年 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 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 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 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 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 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中途遇风暴, 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中途遇风暴, 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 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 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 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 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 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
一 冲突规范概述
3.冲突规范的类型(根据系属的不同) 3.冲突规范的类型(根据系属的不同) 单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 选择性冲突规范 重叠性冲突规范
“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 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 亦属有效”是一条( 亦属有效”是一条( )。 A.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A.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D.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二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内立法 国内判例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不是法律渊源。 (例外P14) (例外P14)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学说
不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三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 遵守国际条约、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四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
联系 国际私法学以国际 私法为研究对象 国际私法学服务于 国际私法的制定和 适用 区别 含义不同:国际私法是 指一个法律部门,而国 际私法学是一门法学的 名称。 调整对象和研究对象不 同 内容不同:国际私法是 以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为内容,国际私法学以 没有约束力的法理学说 为主要内容
对先决问题,依英格兰(法院地) 对先决问题,依英格兰(法院地)的冲突 规范应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即瑞士法。 瑞士的实体法规定,允许通过离婚方式解 除婚姻关系,布林特伍德与前妻的婚姻关 系已有效的解除,布林特伍德具有再婚能 力;依瑞士(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 冲突法,离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即适用 意大利法。根据意大利法律,不允许通过 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故布林特伍德不 具有再婚能力。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到先决问题的构成要 件。
一 冲突规范概述
4.系属公式 4.系属公式 把常用的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抽象 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 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 用问题。
系属公式
常用连结点
主要解决的问题
属人法 物之所在地 法 行为地法 当事人合意 选择的法 律 法院地法 最密切联系 地法 旗国法
(二)产生的基础——法律冲突 (二)产生的基础——法律冲突
1986年,一个19岁的法国人与我国某纺织 1986年,一个19岁的法国人与我国某纺织 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一份纺织品原料购销 合同,法国人向中国公司销售纺织品原料。合 同签订后,这种纺织品原料在国际市场上价格 暴涨。法国人权衡利弊,选择了不履行合同。 中国公司在中国法院对法国人提起诉讼,追究 法国人的违约责任。 我国18岁为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与法国21 我国18岁为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与法国21 岁为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冲突(静态), 中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发 生抵触。在这一案件中,涉及究竟应该适用中 国法,还是应该适用法国法问题,形成了一个 法律冲突。
连接点(连接因素):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
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形式上:联系特定民事关系与一定地域 法律的纽带 实质上:反映两者的内在关系
“合同关系依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选择的法 律”,该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律”,该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选择 B.选择 C.当事人协商一致所选择的 C.当事人协商一致所选择的 D.当事人协商一致所选择的法律 D.当事人协商一致所选择的法律
7.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 7.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 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 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 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 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 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 8.简述本地法说。 8.简述本地法说。 9.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9.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国 际 私 法
课程学习要求
认真完成书面作业 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小组)活动 积极完成网上自学
主教材及辅教材
课程体系
总 论 (第一章——第五章) (第一章——第五章) 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法律适用(第六章——第十三章) 法律适用(第六章——第十三章) 各类涉外民事交往中发生法律冲突 时的法律选择规则及应适用的法律 国际民事程序法(第十四章——第十 国际民事程序法(第十四章——第十 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和商事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