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四季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季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通[2015]27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6.15【实施日期】2015.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5〕272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1号)精神,为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经研究,定于7月下旬举办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现将我省竞赛方案公布(见附件),请各地各校按要求做好参赛教师遴选和组织工作。
附件: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竞赛方案湖南省教育厅2015年6月15日附件2015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竞赛方案一、举办单位主办:湖南省教育厅承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二、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7月21-23日地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三、比赛项目1.中职组(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数学、物理、化学)、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教育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类、司法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服装立体裁剪”、“机油泵拆装检测”两个教学内容组。
2.高职组(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3]124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3〕124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我省教育视频会议系统自启用以来,在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会议经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视频会议管理,提高视频会议质量,保障各类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视频会议申报和通知制度1、会议申报。
厅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召开的视频会议和有关单位自行举办的跨市州多单位参加的视频会议,必须提前一周填写《湖南教育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厅办公室审核并报厅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
两个会场之间以点对点形式组织的视频会议,或在同一市州范围内举行的视频会议,可以不经过厅办公室审核,但必须由承办单位建立会议记录并自行负责组织。
教育部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由承办处室或单位按教育部通知要求办理。
2、会议通知。
经厅委领导批准召开的视频会议,及由教育部组织召开并延伸至市县教育局或高校的视频会议,由承办处室或单位拟写会议通知,经厅办公室审核,报厅委领导审批同意后,通过湖南省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下发并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发布。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召开的时间,主会场及分会场地点、参加人员,设备联调时间,会前联调时间,签到时间,会议议程和会议要求等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会议成本、减少环节,根据工作需要,视频会议通过厅委领导批准后可将分会场设到各县市区及高校。
二、加强视频会议会场管理1、设备联调。
召开会议前一天和会议开始前一小时,由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与各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设备联调。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通[2015]268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6.12【实施日期】2015.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5]26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5〕108号)部署,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36所普通高等学校74个有首届毕业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或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评估,确认74个专业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评为“合格”的74个本科专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从评估情况看,多数高校重视新办专业建设,专业办学思路清晰,定位较为准确;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案科学合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了一批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才,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师资队伍基本能够满足教学需要;重视新专业建设投入,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成效明显,教学设施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运行有序,普遍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生满意度较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毕业生综合素质达到了培养要求,毕业生就业总体情况较好。
针对新办专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评估专家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
部分专业的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办学思路不够明确,特别是个别新建的工程类专业仍偏重于学科理论的学习,缺乏与工程实践的紧密衔接,对工程训练和实践重视不够。
各学校要以转型发展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专业建设研究,特别是加强新专业办学定位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方向和建设内涵。
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湘教发[2014]41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6.26【实施日期】2014.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4〕4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2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目标如期实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省财政厅2014年6月26日附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我省“全面改薄”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薄弱学校是指总体上未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教师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达不到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
“全面改薄”就是统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中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城镇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下简称薄改计划)项目和资金,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薄弱的教师队伍。
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
湘教发〔2013〕2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7月1日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步伐,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教育强省和“数字湖南教育”为目标,以基础能力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加快应用为着力点,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显著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级各类教育特点,瞄准教育信息化发展制高点,科学谋划顶层设计,确立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不断缩小“数字鸿沟”。
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应用、先行先试、形成特色,切实推动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快速发展,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2.转变观念、完善机制。
坚持观念先导,在内涵把握上,转变“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为“为教育现代化而信息化”;在建设方式上,转变“使用者自己建”为“企业参与建”;在发展方向上,转变“建设主导”为“应用主导”。
推进机制创新,构建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新机制,实现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3.应用驱动、重点突破。
紧贴教育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师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学习手段多样化、教育管理模式改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形成教育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互动并进的良好局面,在县域内“三通”建设机制创新、运用信息化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管理信息化深度应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通[2013]1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01.10【实施日期】2013.0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湘教通〔2013〕12号)各市州教育局:2012年,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资源及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实验县市区建设、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经各地评选推荐,省电教馆审核,我厅审定,决定授予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等50个单位“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吴果夫等100位同志“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希望各地各学校和广大教育信息化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省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10日附件2012年度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50个):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湘西自治州电教仪器站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邵阳市电化教育馆益阳市教育技术装备所衡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常德市电化教育馆郴州市电化教育馆湘潭市教育技术研究室张家界市电教仪器站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长沙县仪器电教站炎陵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荷塘区教育技术装备站株洲市第一中学湘潭县电教仪器站韶山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岳阳县教学仪器电教站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局教科室岳阳楼区教育技术中心桃源县教学仪器站澧县教学仪器电教站常德市第四中学安化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益阳市。
湖南省教育厅公布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龙源期刊网
湖南省教育厅公布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作者:
来源:《发明与创新.教育信息化》2015年第06期
据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网站消息,湖南省教育厅6月5日下发《关于公布湖南省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
已确定株洲市天元区等11个区县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县(市区)”,长沙市雨花区长塘里小学等77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归口责任,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切实推动各试点单位转变观念,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试点工作成效。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和阶段性目标,形成《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
省教育厅将强化过程监管实行退出机制,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空间管理,组织开展抽查、中期评估、交流推广等活动,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经验推广。
(本刊记者易琴)。
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与公平,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湖南基础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湖南建设教育强省的总体部署和发展任务,以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为基础,以加快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创新为重点,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关键保障,强化教育模式和学习方式创新,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引领与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支撑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体系,显著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努力缩小我省基础教育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的差距,为全面建设教育强省、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重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1.应用驱动、融合创新。
以应用为先导,统筹协调信息化环境建设、资源开发、教师队伍三要素之间的关系,以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为重点,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师教学方法变革、学生学习手段多样化、教育管理模式改革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以信息化手段全面促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基本形成教育、技术、创新与服务全面融合的良好局面。
2.研训一体、试点先行。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必须探索与创新应用机制,突出研训一体,充分发挥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管理、研究、培训与指导形成的强大合力,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深入应用,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提供重要支撑。
3.科学规划、统筹协调。
针对基础教育线长面广点多,覆盖各城区和乡镇,地区、城乡、校际、群体之间差异较大等情况,科学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实施。
强化省级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全力参与,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分区、分层、分步推进,实现基础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整体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11.15•【字号】湘教发[2006]107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6]107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机关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湘办发[2006]23号”、“湘办发[2006]25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2007年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办发[2004]2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与应用2004年全省正式启动“教育行政办公系统”建设,目前已实现与绝大多数市州教育局、高校、厅委直属单位的OA联网,下阶段将重点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工作。
1、对各单位“教育行政办公系统”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已联网单位应在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软件升级工作,少数没有安装该软件的单位应在同期安装新版软件并完成和省教育厅联网任务,具体技术工作请与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
逾期未开通“教育行政办公系统”网络的单位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2、从2007年1月1日起省教育厅全面启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
除重要文件发送两份纸介质文件提供存档外,其它非涉密文件一律以电子公文为准,不再下发和接受纸介质文件。
3、积极开展单位内部电子公文流转应用。
各单位应转变观念、积极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信息化办公模式。
4、各市州教育局要按“湘教发[2005]5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和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办公自动化联网建设,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规划和方案报省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2.30•【字号】湘教发〔2014〕61号•【施行日期】201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6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以下简称“三通工程”)是当前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目标与标志工程。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在加快推进“三通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我省“三通工程”建设,加快实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为指导,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加快应用为着力点,明确“三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遵循顶层设计、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应用驱动的原则,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任务“宽带网络校校通”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接入宽带互联网络,并具备互联网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
1、学校宽带互联网接入。
各地应结合自身条件与规模,统筹规划,按需实施,加快为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
到2016年,全省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乡镇及以上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乡镇以下学校和教学点宽带接入比例达到80%左右;到2018年,乡镇以下学校和教学点宽带接入比例达到90%左右;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发[2014]61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12.30【实施日期】2014.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6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以下简称“三通工程”)是当前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目标与标志工程。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在加快推进“三通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我省“三通工程”建设,加快实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为指导,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加快应用为着力点,明确“三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遵循顶层设计、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应用驱动的原则,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任务“宽带网络校校通”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接入宽带互联网络,并具备互联网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
1、学校宽带互联网接入。
各地应结合自身条件与规模,统筹规划,按需实施,加快为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
到2016年,全省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乡镇及以上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乡镇以下学校和教学点宽带接入比例达到80%左右;到2018年,乡镇以下学校和教学点宽带接入比例达到90%左右;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5〕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5〕6号各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委直属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发挥业务范围覆盖全省教育系统的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不含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适应新形势下对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的规范性要求,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的精神,按照《关于对省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湘组〔2013〕91号)、《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补充通知》(湘组〔2014〕74号)(以下统称“两个《通知》”)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对省教育厅主管的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厅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业务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业务对口处室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人事处负责领导任职条件审核,财务建设处负责财务监督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
业务处室负责对业务对口的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其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查、注销登记、重大活动申请进行审核;负责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秘书长人选的考察、审核;负责监督、指导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负责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发[2015]1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4.29【实施日期】2015.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13号)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65号)文件精神,督促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加强政务网子站内容保障工作及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网上教育政务服务工作,现将《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5年4月29日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湖南教育政务网政务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工作水平,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政务网子站内容保障工作及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网上教育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制订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68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65号);7.《关于开展湖南教育政务网市州、高校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 192号);8.《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备案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
心备案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5]35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7.30
【实施日期】2015.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备案情况的通报
(湘教通[2015]354号)
有关试点高校,各依托建设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置及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开展了2014年全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报年检和2015年新设校外学习中心备案工作。
经严格审核和考察论证,决定对北京理工大学等9所高校新设的12个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予以备案,同时对不按时参加年检年报的2个校外学习中心和相关高校或依托建设单位申请撤销的9个校外学习中心撤销备案,现一并予以通报(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试点高校和依托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我厅有关文件规定,指导并督
促各新设校外学习中心切实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基本条件建设,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做好教学支持服务,努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对撤销备案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试点高校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继续做好在籍学员的教学服务直至毕业,切实维护学员的正当权益。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我省2015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布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我省2015年高校科技、社科统
计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办通[2015]17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1.17
【实施日期】201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我省2015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5]17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为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定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在长沙召开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布置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教育部2015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我省2015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开展科技、社科统计指标体系和计算机应用软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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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湘政发[2015]45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1.19【实施日期】2015.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9日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报备工作的通知》(教改办函〔201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未来与立足当前相结合。
深刻把握新常态下湖南教育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国际视野和前瞻思维谋划教育改革,确保湖南教育改革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坚持大胆创新与稳妥推进相结合。
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破解难题。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精心设计和稳步实施改革方案,确保在原则和大局问题上不出现方向性和颠覆性失误,确保教育综合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推进。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湘教办通[2008]137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湘教办通[2008]137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布置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湘教办通[2008]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底进行2008/2009学年初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汇总需报送的材料(一)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工读学校、中等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的学校基层报表和县级基表数据盘各一套;成人基础教育县级基表及数据盘各一套;以及上述统计报表的市州汇总表各一份、市州汇总数据盘各一套(市州教育局报送)。
(二)本辖区内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基层报表数据盘一套及基层报表一式三份(市州教育局报送)。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层报表数据盘一套和市州汇总表一式二份(市州教育局报送、高等学校举办的中专部由高等学校报送)。
(四)研究生、高等学校基层报表数据盘一套及基层报表一式二份(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民办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报送)。
二、填报统计汇总资料有关要求(一)必须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坚持依法统计。
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一经报出后不得随意修改,如确有误差必须修改的,须由填报单位出具修改申请报告,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认可后,并在省级汇总之前方可进行修正。
(二)基础教育学校一定要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
认真审核学校基表数据,保证基表汇总数据与县(乡)基表汇总数据一致。
撤并的学校要求填报学生变动表和专任教师变动表,学校性质修改为“其他学校附设xx班”。
(三)高等院校民办独立学院一定要独立报送高等教育数据盘和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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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四季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
季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2.02
【实施日期】2016.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四季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季报的通知
一、重点工作进展
1.“三通”工程建设
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5个市州(长沙、株洲、衡阳、常德、岳阳)和45个县市区建成教育城域网,宽带网络校校通”比例达到75.49%,有11个市州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优质资源班班通”比例达到72.53%;“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总体覆盖率达到
43.28%。
2.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湘教云”。
完成“湘教云”项目建设,正式部署上线投入正常使用,完成省本级20余个信息系统与“湘教云”的门户的接入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为我省1200万教育人口的信息资源个性获取提供平台支撑,解决当前教育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组织项目承建单
位召开“湘教云”标准与规范建设工作布置会议,已完成教育电子身份证号发放与使用规范、“湘教云”基础数据库融合标准及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容灾与备份标准的制定,形成统一规范的用户标识(电子身份证号)、用户实名数据库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模式。
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及应用。
继续做好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子系统、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基于空间的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学校(机构)代码系统等管理系统和中职、幼儿与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更新专题栏目,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咨询、答疑等技术支持。
截至12月31日,对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完成技术支持2.1万多人次,依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处理问题学籍19.5万条,处理邮件投诉336条,办理跨省转学8.9万条,办理省内转学22.8万余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省级平台建设已完成省级培训、验收,预计于2016年初投入全省试用。
“湖南教育新干线”。
截至12月31日,“职教新干线”已建设机构平台312个,师生个人空间112余万个,通过个人空间发布教学视频368万个,发表文章文件3000万件左右,视频浏览数5862万次,文章点击率7.39亿次。
师生交流互动近19862万人次;“高教新干线”已建立师生个人空间107700个,通过个人空间发布教学视频196万个、文章236万篇,视频浏览数1656万次,文章点击率1886万多次,师生交流互动5631万人次;“师训新干线”汇聚文本资源76万条、视频资源18万个,文章被浏览总次数5237万次、视频被观看总次数1427万次,访客总数量达9293万人次。
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
一是湖南省高校数字教学资源中心建设正式上线,目前可共享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超过40TB,实现访问量210万次和下载量10万次,同时启动高校
数字教学资源中心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研制工作;二是指导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推进高校图书情报资源共享,提高数字资源保障能力与信息服务水平,目前可用数字资源达42种,数字资源元数据达4.2亿条,整合全省高校馆藏书目数据约1100万条,数字资源年访问量约1501万次,下载量约2097万次,文献传递21.6万篇。
教育现代化智能监测平台。
完成平台开发,实现数据自动导入、规范和测算,多维度展示监测结果,可对市州、县市区建设教育强市(县)实现程度及进步程度进行年度智能监测,切实推进湖南省教育强省建设。
职业院校三个网络平台建设。
加快推动职业院校日常管理状态数据平台、校企合作信息共享网络交流平台、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建设,为2016年运用大数据对职业院校的管理情况、办学水平进行实时监控和综合评价创造条件。
高等学校四个网络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暨名师空间课堂管理平台、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管理暨本科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平台、普通高校学术人才管理平台和普通高校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及发展水平实时监控。
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组织召开“教师主题式网络研修资源”研讨会。
50多名学科专家、一线名师等相关人员参会研讨,主要针对如何将教材转化为面向教师培训的新型网络课程研修资源展开讨论,深入探索中小学教师主题式网络研修,着力提高教师学科教学水平。
组织召开2015年教育部“示范性教师工作坊”以及省级“名师工作坊”项目实施研讨会。
12个工作坊“主持人”汇报交流了项目承担院校集中面授情况和开展工作坊研修的进展情况,并研制“教师工作坊研修”指导性文件。
组织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经校级初赛、省级决赛,共有87名老师获奖,其
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29名,三等奖28名,以竞赛形式进一步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与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育质量。
组织第二批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验收。
为充分发挥已建项目的示范作用,提高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普通高校立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