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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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项目名称
东至县龙泉镇三源村新村组农民建房项目
查验时间
2015年11月1日
查验地点
龙泉镇三源村新村组
现场查验意见
依据东至县龙泉镇三源村新村组红春洼农民建房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现场查验,项目拟使用林地座落在东至县三源村新村组境内,总面积0.016公顷,为一般商品用材林;系硬阔类无蓄积幼林。
根据项目规划图和1:10000地形图,现场确认小班位置、边界、结果表明查验小班的边界位置与“调查评价报告”一致,不存在移位或错误现象,小班复位率100%;查验小班权属、起源、林种、树种也与“现状调查报告”一致。
拟使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涉及退耕还林;无古树名木,林地权属明确,未发现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景观资源及名胜古迹,也未发现被各级政府列为保护之文物。
该项目符合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相关规定,项目到现场调查时尚未动工,无未批先占现象,无乱砍乱伐现象。
查验人
签字:
2015年11月1日
查验单位
负责人:(盖章)
20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11月1日
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图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三)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四条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国家保护草原资源,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用地。

第五条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草原。

第六条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二)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条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确需临时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权限分级审批。

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第八条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确需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一)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二)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修建其他工程,需要将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产用地的,应当依照本规范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5.01.16•【字号】•【施行日期】2015.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各盟市农牧业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征占用草原管理工作,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58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号:NMYF-2015-000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5年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三)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70公顷以上4份、70公顷及以下3份);(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批准文件;(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六)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七)草原补偿、安置补助协议;(八)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九)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十)征收征用草原自然保护区草原的,提交有关部门同意的批文或意见;(十一)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草原征占用审批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草原征占用审批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五、草原征占用审批——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临时占用草原审核(二)性质:行政许可20022002日起施行的条件:(一)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的农用地属性不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无需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二)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权属,即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并签定临时占用草原合同。

(三)临时占用草原只是临时改变草原用途,临时占用期落后,用地单位应及时归还并恢复草原原由用途。

还。

(五)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等补偿协议。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行政审批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欢迎共阅草原征占用审批--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一)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核;(二)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用草原的审核项目的申请,相关工作也未能开展。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六、申请材料(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二)项目批准文件;(三)草原权属证明材料;(四)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协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云林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以下简称《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依法保护与利用草原,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贯彻执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规定(一)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外,不得征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严格管理的草原。

(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确需征占用草原的应当一次申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未明确分期或者分阶段建设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当一次性申请办理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严禁化整为零报批。

(三)建设项目类别划分1.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航道、水利、电力、通信、能源基地、国家电网、油气管网、储备库等。

2.公共事业和民生建设项目,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用设施、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乡村道路、农村宅基地等。

3.国防和外交项目,指符合相关规定的国防和外交建设项目。

二、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条件根据《规范》第九条规定,结合云南草原管理实际,征占用草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二)符合所在地县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有明确的使用面积或者临时占用期限;(三)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四)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五)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草原;(六)征占用草原应当征得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同意;征占用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应当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七)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八)申请材料齐全、真实;(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2020)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2020)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6月19日附件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三)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四条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国家保护草原资源,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用地。

第五条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草原。

第六条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二)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条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确需临时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权限分级审批。

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

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
国ຫໍສະໝຸດ 林业和草原局监制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监制
涉及各类自然
保护地情况
是否存在
未批先建
是 □ 否 □
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现场查验意见:
现场查验组签字: 年 月 日
查验人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附:
1、照片:张;2、视频:段;3、其他资料复印件:份
备注:1.项目批准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及相关草原权属、补偿协议资料可以复印或拍照留底。2.相关栏目如填不下,可将内容另行附页。
附件3
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个人)
查验地点
查验时间
拟征占用草原
基本情况
总面积
公顷
(折合 亩)
天然草原 公顷
(折合 亩)
人工草地 公顷
(折合 亩)
其中基本草原面积
公顷(折合 亩)
草原等级
草原类型及植被状况
草原权属关系
征占用草原
补偿情况
草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草原植被恢复费
项目基本情况(文号、批准机关、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及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及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因开展项目于年月日向(县级林业审批部门)申请使用你单位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建设内容:
拟使用林地期限:
拟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拟使用林地的地类:
拟使用林地的树种:
拟使用林地四至:。

本公示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县级林业审批部门)将依法上报该使用林地申请(或审批使用林地申请)。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级林业审批部门)
××年××月××日(盖章)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注: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进行现地查验,查看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批先占林地情况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6.19•【文号】林草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6月19日附件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三)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四条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国家保护草原资源,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用地。

第五条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草原。

第六条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二)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

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情况说明

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情况说明

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情况说明摘要:一、引言二、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重要性三、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具体流程1.前期准备2.现场查验3.查验结果评估与处理四、草原植被恢复查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存在问题2.对策建议五、总结正文:一、引言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是确保我国草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情况,以期提高公众对草原资源保护的认识。

二、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重要性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有助于确保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

通过对临时占用草原的恢复情况进行查验,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避免草原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三、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具体流程1.前期准备在查验前,相关部门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收集有关草原资源的基本信息、了解临时占用草原的原因和恢复情况等。

2.现场查验现场查验是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核心环节。

工作人员需实地考察草原植被恢复情况,对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评估恢复效果。

3.查验结果评估与处理根据现场查验的结果,对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对于符合要求的,要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四、草原植被恢复查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存在问题(1)草原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

(2)草原植被恢复技术水平有限,难以满足生态恢复要求。

(3)草原植被恢复查验工作缺乏长效机制,容易出现反复。

2.对策建议(1)完善草原资源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

(2)加大草原植被恢复技术研发投入,推广应用成熟技术。

(3)建立草原植被恢复查验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五、总结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查验是我国草原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和初审意见表

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和初审意见表
使用林地单位
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
项目
名称
项目用途
使用
期限
项目详
细地点
所占林地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及名称、级别
征占用林地面积(公顷)
地类
权属
合计
防护林地
特种用途林地
用材
林地
经济林地
薪炭林地
疏林地、灌木林地
未成造成林地
苗圃地
宜林荒山荒地、采伐和火烧迹地
合计
国有
集体
总蓄积(M3)
国有
集体
森林植被恢复费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审意见
备注
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和初审意见表
现场示意图(现场勘验,可另附图)
现场勘验意见: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现场勘验人(签字):
林业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树种
采伐
林木
蓄积
(M3)
采伐木(杂竹、楠竹)株(吨、根)数
幼树移植或未达检尺径株数
起源
人工
天然
指标种类和解决方式
补偿协
议签订
甲方
林权证明
乙方
其它
植被异地恢复
面积(公顷)
可行性报告编制
单位Leabharlann 地点资质缴纳(补偿)费用(元)
合计
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地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上缴省级费用(元)
合计
国有林地补偿费

地被植物及草坪整地检查验收记录簿簿表

地被植物及草坪整地检查验收记录簿簿表




1.整地区段土壤符合要求.
2.清除整地区段杂物.
3.翻地深度:25—30cm.
4.土壤耙平搂细.
5.掺施基肥种类及数量.
施工单位自检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检查结论:
建设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地被植物及草坪整地检查验收记录表
整地区段:
工程名称
巴林左旗林东市民公园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
赤峰北方园艺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高文学
项目专业技术员
刘志强
栽植苗木名称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查
项目及验收标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控项

1.整地区段符合设计种植区域.
2.整地区段坡度各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3.整地区段是否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草地征占用申请表【模板】

草地征占用申请表【模板】

附件1
草地征占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或个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传真: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三份。

填表说明
1.此表采用A4规格用纸,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申请用草地为个人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和盖章。

3.请在草原征占用类别前打√进行选项。

符合《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简称为“征用使用草地”;符合第七条的简称“临时占用”;符合第八条的简称“修建服务用工程设施”。

4.一项工程使用草地,应一次性提出用地申请,不得划整为零。

5.申请表的编号、补偿费用、现场查验意见、审查机构意见及审核审批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单位和个人不必填写。

附件2
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验收日期:__________二、工作质量检查情况1. 工作内容及要求:在此列出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生产要求- 环境保护要求- 设备操作规范等2. 工作质量检查内容:根据项目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质量检查:- 施工工艺和工序是否符合规范- 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施工现场是否整洁有序- 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设备操作是否规范等3. 工作质量检查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评估,并填写相应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 不合格- 待整改- 需重检等4. 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对于不合格或待整改的项目,列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的时间和验收情况。

三、工作质量验收结论根据以上工作质量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对项目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相应的结论,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 不合格- 需重检- 待验收等四、工作质量验收意见根据工作质量验收结论,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包括但不限于:- 同意验收- 不同意验收- 需要进一步整改等五、工作质量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人员: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六、附件在此列出与工作质量检查相关的附件,如照片、报告等。

以上为野外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的内容要求,通过对项目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可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及时记录和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可以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要求,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草场监测表格

草场监测表格

表1:样地基本特征调查表样地号:调查日期:2012 年月日调查人:肖站长,努尔站长,居尔艾提,艾尼瓦尔,艾孜孜样地所在行政区新疆省(自治区)巴楚县(市)乡(镇)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有/无工程类型建成时间经度°′″纬度°′″海拔(m) m草地类草地型景观照片编号具有灌木和高大草本有/无地貌平原()、山地()、丘陵()、高原()、盆地()坡向阳坡()、半阳坡()、半阴坡()、阴坡()坡位坡顶()、坡上部()、坡中部()、坡下部()、坡脚()土壤质地砾石质()、沙土()、壤土()、粘土()地表特征枯落物情况(有/无);覆沙情况(有/无);侵蚀情况(有/无),侵蚀原因(风蚀、水蚀、冻融、超载、其它);盐碱斑(有/无);裸地面积比例( %)水分条件地表有无季节性积水(有/无);年平均降雨量 mm利用方式全年放牧()、冷季放牧()、暖季放牧()、春秋放牧()、打草场()、禁牧()、其它()利用状况未利用()、轻度利用()、合理利用()、超载()、严重超载()综合评价好()、中()、差()注:坡向、坡位在地貌为山地或丘陵时填。

表2:草本及小(半)灌木样方调查表(禁牧区监测)调查日期:年月日记录人:艾孜孜样方号:样方面积: m2经度:纬度:海拔: m 草群平均高度:㎝总盖度: % 样方俯视照片编号:植物名称分盖度(%)绝对高度(㎝)密度(个/m2)多度物候期产草量(g)生殖枝营养枝鲜重干重1 2 3 4 5 6 7 8 9101112产草量测定汇总鲜重风干重产草量折算(kg/hm2)样方1样方2样方3平均样方1样方2样方3平均鲜重风干重总产量(g/ m2)可食产草量(g/ m2)枯落物量(g/ m2)/注:1、“多度”项:cop3植株个体很多,cop2个体多,cop个体尚多,sp个体不多零散分布,sol个体很少偶见分布,un在样地内仅有一株。

2、表中单个植物产草量只测建群植物种,其余植物可混和称重测产。

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办理流程图2

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办理流程图2

一、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办理流程图草原监理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审核手续(告知书、申请表)单位或个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农牧部门)具体承办单位 (草原监理机构)资格和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草原征占用申请表》意见; 《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相关资料;草原征占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面 申请不受理 或退回补充材料批上 报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办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二、临时占用草原许可证办理流程图草原监理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审核手续(告知书、申请表)单位或个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农牧部门)具体承办单位 (草原监理机构)资格和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草原征占用申请表》意见; 《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 相关资料;《草原临时使用许可证》或审核审批文件。

书面 申请不 受理 或退回补充材料批转上 报申请者向草原监理机构交纳植被恢复费批准办理三、车辆离路通行草原的审批四、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核` 草原监理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审核手续(告知书、申请表)单位或个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农牧部门)具体承办单位(草原监理机构)资格和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草原征占用申请表》意见;《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相关资料;《草原临时使用许可证》或审核审批文件。

书面申请不受理或退回补充材料批转上报申请者向草原监理机构交纳植被恢复费批准办理五、防火期草原上野外生产性用火的批准单位或个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农牧部门)具体承办单位 (草原监理机构)资格和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草原临时使用许可证》或审核审批文件。

书面 申请不 受理 或退回补充材料批转上 报申请者向草原监理机构交纳植被恢复费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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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类型及植被状况
草原等级及补偿费
牧草补偿费(以干草计算)
安置补助费
草原植被
恢复费
查验组
意见
查验组长年月日
附:
1、照片:张;2、摄像:盒;3、其他:。
征用使用草原方位图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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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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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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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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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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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编号:字第号
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
申请单位
或个人
查验地点
省(区)市县乡(镇)村
查验时间
年月日——月日
查验人姓名
单位
职称
参加人姓名
单位
职称
见证人
记录人
拟征用使用草原四至及面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面积
公顷
(折合亩)
天然草原公顷(折合亩)
人工草地公顷(折合亩)
其中基本草原面积
公顷(折合亩)
草原权属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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