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召开2013年度全省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工作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青政[2013]29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4.23【实施日期】2013.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青政[2013]2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青海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3日青海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13年是推动“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任务,促进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控制增长比例,结合全省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减排潜力,制订本计划。
一、编制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全面落实工程、结构、管理减排措施,以推进农业源和氮氧化物减排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二)编制原则1.基数先行,动态测算原则。
以国家核定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计划编制基数,在新增量的预测方面,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变化趋势,动态测算污染物新增量;在削减量的测算方面,以工程为基础,以资金、措施落实为重要依据,动态测算新增削减量。
2.区域协调、差别对待的原则。
充分考虑各地区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总量控制方面的实际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统筹考虑各地区环境质量状况、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减排潜力,实行区别对待和差异化减排原则。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1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2020年第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传达了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小川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刘宁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精神。
会上,还由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强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晓渡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杨汝坤对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和贯彻意见。
他指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动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
一要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二要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收好官起好步。
四要安排部署好春节期间的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要抓好政策机遇,系统谋划2020年工作。
抓住兰西城市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五个示范省”建设等宝贵机遇,聚焦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等重点,系统谋划好全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多作贡献。
摄影报道:康维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学习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杨汝坤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朱小川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刘宁在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精神 杨志强传达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51青海国土经略·2020年第1期国土资讯。
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宣传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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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青厅长在讲话中指出, 近年来,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 S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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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等方面作 出了具体承诺 。
经 纬 悦 读
国 土 资 源 部 出台支 持 青 海 藏 区经 济 社 会 加 快 发 展 政 策 措 施 突 出 十 大 亮 点
国土 资 源 部 日前 在 国家 各 部 技 术给予 支持 。三 是授权 青海 省在 柴 达木 循 环经 济 试 验 区 土地 管 理
制 度改革 方 面先 行先 试 。四是 同意
省 政 府 制 定 在 工 业 用 地 出让 金 全
委中率先 出台支持我省经济社会
加 快 发展 的七 个 方 面 2 政 策措 6条
国最低标准 1%~ 0 0 5%中的具体执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国土资[2015]29号【发布部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5.01.26【实施日期】2015.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国土资〔2015〕29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青海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1月26日青海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是指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对废弃工矿区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投入的土地整治项目(不包括中央直接投资的重大工程),适用本办法。
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
第四条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整体推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管和验收;省级土地整治机构负责项目的技术研究、标准和规程制定、设计审查、实施督导、验收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对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和信用评定。
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协调和监管、验收等相关工作。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选址、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2005]5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2005]5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及时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效、快捷的用地报批服务,现就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征用的审批权限及关系(一)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国务院批准。
其它建设项目征收或征(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直接行文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或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文批准、核准,但在批准、核准文件中注明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二)土地征用的批准权限征收或征用基本农田,或征收、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征收或征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超过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
其余征收或征用土地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建设项目征收或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按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并认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性重大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性重大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青政办[2013]81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性重大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81号)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成功举办了“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活动,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招商引资,提升青海知名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外也产生了广泛影响,一些活动已成为宣传青海、吸引投资、推动合作的响亮品牌。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有些活动已经可以由最初的政府主办逐步过渡到市场化运作,有些活动也已可以由最初的省政府主办逐步调整为由相关部门和地区主办承办。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活动,节俭费用,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13年起对全省性重大活动作适当调整。
现将《2013年省政府主办了和联合主办的全省性重大活动安排》和《2013年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区主办承办的大型活动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提前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13年4月16日2013年省政府主办和联合主办的全省性重大活动安排一、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时间:6月地点:城南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国家有关部委,青海省政府二、第十二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时间:7月7日至20日地点:青海、甘肃、宁夏三省区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青海省政府三、2013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时间:6月地点:城南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政府四、2013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时间:4月30日至5月3日地点:城南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中国贸促会,青海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自治区政府2013年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区主办承办的大型活动安排一、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时间:6月14日至16日地点:循化县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省体育局二、青海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之旅-2013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主题音乐会时间:6月17日地点:贵德县主办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委外宣办等三、国际攀岩精英赛时间:6月29日地点:贵德县主办单位:国际攀岩联合会、省体育局四、2013青海文化旅游艺术节(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时间:8月地点:西宁市城南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旅游局等,根据活动主题主办承办五、青海湖诗歌节时间:8月地点:西宁市、青海湖主办单位:青海湖国际诗歌节组委会(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文联、省委外宣办等)。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0•【字号】青政办[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9]13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精神,及时分解和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到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建设,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加快发展与保护耕地将成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
同时,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用地布局不尽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严重不足,耕地保护与建设发展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统筹各业用地,做好各业用地的规划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为此,各级政府要站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抓好。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9.24
•【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13.09.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3年第14号)
关于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10号)要求,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经部审定,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69项,其中一等奖14项,二等奖55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地质找矿突破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9月24日附件
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助推乡村振兴等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根据职责任务,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50万元,完成了4679.8万元的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仪器实验项目,建设普适性仪器监测点422处,全面提升了青海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做好玛多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重对主震区果洛藏族自治州全境次生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并对全省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累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3839处,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完成了全省5.79万名移民直补资金的兑现工作,发放资金3477.84万元。
加强海东、海南、黄南等4个市(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下达项目资金1.52亿元。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青海生态保护重大责任,破解全省矿产资源监管中短板问题,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国家层面有关矿产资源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维护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已于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
《意见》重点把握实施规划、准入、监管、服务全链条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与司法、纪检监察衔接三个关键点,提出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监管、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开发、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及时发现核查违法违规线索、持续深化矿产资源日常执法、依法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纪移交移送违法案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十个方面主要内容。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预备会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预备会11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验收预备会,省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林草等部门抽调的13位专家及厅相关部门、省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及聘请的第三方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青海省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方案》,印发了《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地整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成立了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并对省级方案附表的完备性、可操作性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熟悉验收相关规定。
省级验收将从11月15日开始,参加验收人员要了解掌握竣工验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重点对《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等规范、标准、规程以及《青海省重大土地整理项目验收细则》《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省级竣工验收方案》进行认真学习掌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
重大项目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参与验收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验收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验收组组长或验收委员会主任反映,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反映,必要时由验收委员会集体会商解决。
三是压茬推进验收。
省级竣工验收初步拟定验收顺序为尖扎县、民和县、贵德县、化隆县、循化县。
组织验收时,县域内所有子项目拟一次性验收。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
参加验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准确掌握基础资料,做好现场工作记录,提交的验收意见要客观、公正,确保工程验收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验收期间,会议工作人员及专家不得随意请假,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验收工作。
(省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出新招11月14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电子政务办、省政务监督局、省信息中心等单位“一网通办”专家,对厅现有7个政务服务系统与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对接项目进行了验收。
打造青海生态良田建设高原绿色粮仓——青海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纪实
打造青海生态良田 建设高原绿色粮仓——青海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纪实◆ 王丽华 杨常军 殷海燕 汪 静 韩进福 尹晓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土地整治转型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这需要土地整治在理念更新、工程实施、监管模式、业务拓展等各领域实现全方位提档升级。
2013年以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坚持以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为指导,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建设,全力助推耕地保护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保护好良田沃土和绿色家园,有效提升了土地开发利用水平,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近年来,青海土地整治工作从国家战略高度来谋划推进,牢固树立“土地整治+”理念,在“开源”和“挖潜”的同时充分考虑国土空间的复合功能以及生态人文等因素,从国土功能修复与提升的层面创新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发掘土地自然资源、农田生态景观和乡村文化价值等功能,建立多目标的国土综合整治平台。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特点,积极践行“土地整治+”理念,立足土地整治的多功能定位探索多元化整治模式,推动土地整治与多元要素跨界融合,促进了农业转型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修复治理与扶贫攻坚等“1+N”综合效益。
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07个,建设规模达178.80万亩,新增耕地41.26亩,投入资金32.90亿元,完成土地平整面积69.22万亩,土方量达8163.39万立方米,旱改水8.55万亩,坡改梯14.45万亩,共修建各类建筑物265233座,修建渠道149977.89千米,修建田间道路149044.96千米,栽种农田防护林6789597株,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93.04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99亿公斤。
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3个,建设规模163.04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50.30万亩,投资25.42亿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26.89万亩;地方自行补充耕地项目124个,建设规模15.76万亩,新增耕地14.37万亩,吸引社会投资7.48亿元。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座谈会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座谈会作者:暂无来源:《青海国土经略》 2018年第6期12 月19 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座谈会。
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汝坤指出,厅党组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
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上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自身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厅党组制定的《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5 个方面18 类整治重点问题,具有自然资源实际特色,方案印发前,先后召开2 次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对整治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从列出整治范围,到各单位各处室上报存在问题清单,到开展调查研究,再次汇总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就是要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改进存在的问题,推动省自然资源厅集中整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杨汝坤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集中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把自己、把职责、把担当摆进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省委、省纪委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厅党组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谋划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方法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
二是精准排查问题。
集中整治的重要环节就是排查找准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深入细致地做好各自问题排查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改的马上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创造条件解决,要让干部职工和群众对整治实效看得见、信得过、真满意。
经纬悦读
西 宁 盆 地 地 热 勘 查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我省探矿权合同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省厅要闻
国土资源部考核组
完成对我省
201 0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
青海国12日, 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 ! ! 局组成的第九抽查验收组,对我省进一步推 ! 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跟踪服 ! 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 . ! 务对接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 2 010 年度全 ! 省政府莫重明副秘书长主持召开青海省进一 ! 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传达了国土资源 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抽查验收汇报会, ! 交通运输部 , 铁道部 �关于进一步加 !部, ! 王建斌副厅长汇报了我省进一步整合工作情 ! 强和改进公路 ,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 况. 验收组在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 !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转 ! 和监管的通知� ! 础上,实地检查了祁连县默勒煤矿区和都兰 ! 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做好报国务院批 县沟里金矿整装勘查区的整合工作情况及取 ! 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工作的通 ! ! 得的成效, 并与整合矿山进行了座谈 .期间, 知� , 介绍了全省尚 未报批重点项目 情 ! ! 海北州政府, 海西州政府分别汇报了本州整 况, 传达了国土资源部 , 国家发改委等十 ! 合工作, 西海煤电 , 青海山金和都兰县国土资 ! 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 ! 源局分别介绍了默勒煤矿, 沟里金矿整装勘 ! 级 重点项目 建设用地 服务和 监管的 通 ! ! 知� 查区和双庆铅锌矿的整合情况与成效 . ,并就我省 2 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 4 月 9 日,验收组与省政府就检查验收 ! 检查情况作了通报 . 会议向全省用地大 ! 情况交换了意见, 抽查验收组副组长 , 国土资 ! 户介绍有关政策, 提前了解用地需求, 征 ! 源部开发司副司长王昆对我省进一步推进矿 ! 求意见建议,共同商讨做好建设用地报 ! 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 ! 批事宜 . ! 对默勒煤矿区和沟里矿区的整合模式和取得 ! 省发改委 , 省经委 , 省水利厅 , 省交 ! 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建议推广好的经验和 ! 通厅, 省民政厅, 省农牧厅 , 省教育厅, 省 ! 作法, 发挥取得成效整合矿山引领作用 . 同时 ! 投资集团公司 ,机场公司 ,青藏铁路公 指出, 要继续抓紧做好整合后续工作, 坚持不 ! 省电力公司,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三江 !司, ! 懈持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建立健 ! 公司 , 省地方铁路管理局 , 省公路局 , 省公路建设管 ! 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 ! 理局, 省高管局等用地大户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 ! 合工作常态化管理 . (郭 明 ) (康维海) !议. !!!!!!!!!!!!!!!!!!!!!!!!!!!!!!!!!!!!!!!!!!!!!!!!!!!!!!!!!!!! ! ! 3月 2 3 日, 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 ! ! ! 参与相关单位管理,规范行业准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新拟订的 �关于鼓 ! 促进项目实施, 确保工程质量 . 我厅 ! 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有关规定� , 规定明确了鼓励商业性勘 ! 根据 �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 查的范围; 指出了申请探矿权的资质条件, 明确了探矿权的出 ! 暂行办法� , �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 ! ! 让方式, 并要求强化探矿权监督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要加强对探矿权人勘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 ! 等文件规定, 对申请参与我省土地整 ! ! 理项目设计, 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了探矿权退出制度 . 施工等工作的 14 6 家单 ! 这项新规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创 ! 位进行了审核 .核准登记备案可行性 ! 新地勘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的若干意见� 精神, ! 研究和设计报告编 制单位 2 1 家, 招 ! 进一步吸引企业资金参与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加快地质勘查 ! 标代理机构 ! 进程, 确保 "358 " 地质勘查工程目标任务的实现 . 这也是我省 ! 4 家, 施工单 ! 在近几年创新机制体制, 引进国内勘查单位, 广泛吸引社会资 ! 位 9 5 家, 监 ! 金, 加快青海矿产资源勘查 , 促进找矿重大突破的基础上, 推 ! 理 单 位 14 ! 出的又一项新的重大举措 . ! 家. !
经纬悦读
的盘子在年初就要定下来, 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防止工作随意性; 项目要选准, 必须 紧紧围绕青海跨越发展的大局去谋划, 勘查项目要把制 约青海发展的煤, 铁等紧缺的资源放到第一位, 尽快解决 资源瓶颈问题, 移民工作要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 生项目, 尽快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土地整理应与 各地特色产业园区结合起来推动落实; 项目前期工作要 超前安排, 项目的落实要超前落实, 超前抓, 超前谋划, 一 环要扣一环提前去做; 项目实施过程中, 要认真抓好监 理; 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验收, 及时拨付资金.二要用好资 金.要严格开展审计工作; 要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办事; 要 严格按照财经审批程序办事; 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要管好资金. 各单位和部门在大额资金开支上, 必须集 体研究决定, 防止独断专行发生问题; 管好教育好每个管 钱的人及财务人员; 管好拨付资金的每一个环节. 要结合 单位和部门实际, 制定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 把握好每个 环节; 严禁挪用资金. 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确保 专款专用; 严禁私设小金库, 厅党委成员和分管领导要对 所属单位认真进行监管, 严防发生此类问题. (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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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纬悦 读
! � � � � ! 年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 !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以及省 ! ! 委� 省政府有关土地市场调控的战略部 !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 ! 署和决策要求, � � � � 年, 在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我省 年度 ! 政策和经营性用地�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 !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现 "零约谈" "零问责" � � ! 挂牌出让制度, 按照 "公开� 公平� 公正" � � 经核查, 年全省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 宗, 面积 . 公顷 (耕地 ! 的原则,通过加大土地市场配置力度, ! � � . 公顷 ) �其中, 合法用地 宗, 面积 . 公顷 (耕地 . 公顷 ) ; 违法 ! 有效提高了土地的市场配置效率, 逐渐 用地 宗, 面积 . 公顷,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 公顷�违法用地面积占新 ! 实现了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的协调发 ! 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 %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 ! 展� ! 面积的比例为 . % �全省没有州 (地� 市 ) � 县 (市� 区� 行委 )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 ! � � � � 据统 计, 年 全省共供应建设 !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 %的 "问责线" , 也不在国土 ! 用地 � � � � � � � � � � � 宗, 面积 . 公顷 , 其 ! 中 以划拨 方式 供地 资源部� 监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启动问责的范围内 � � � � 宗, 面积 ! � � 截至目前, � � � � 全省卫片执法检 � � � 查发现的 � � 宗违法 � 用地, 已 立案查处 宗, 纠 ! . 公顷; 以有偿方式供地 正整改 宗, 其中已查处到位 � � � � � � � 宗, 落实罚款 . 万元 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 宗 , 面积 . 公 顷, 实 现成 交价 ! ! 曝光了 起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 � � � � � � � � � � � (于雪勤 ) 款及 收入 . 万 元,其中以 ! !!!!!!!!!!!!!!!!!!!!!!!!!!!!!!!!!!!!! � � �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宗,面积 ! ! � � � � � � � . 公顷 , 占 有偿 方 式 供 地的 ! � � � � � � � � � � � � � � . % , 实现成 交价 款 . ! ! 万元,占总成交价款 收入的 . % ; � � � � 月 日, 省移民安置局采取听取汇报� 当面提问� 现场讲评� 综合评定计分 ! � � � 以 协议方 式供地 宗, 面积 的方式, 对海东� 黄南� 海南 个州 ( 地 ) 移民机构及本局 个处 年度工作目标 ! ! � � � � � � � . 公顷 , 占 有偿 方 式 供 地的 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全面考核, 各单位 (部门 ) 均已完成工作目标责任� � � � � . %, 实现成交价款 省移民安置局祁颢云局长在考核总结中指出,被考核单位要以此次考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举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修班
10月28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举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修班,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和能力。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韩生福主持开班,并提出工作要求。
培训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和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知名专家授课,内容丰富,政策理论性强,向青海省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业务骨干进一步解读了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讲授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思路。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同志还解读了《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并对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衔接协同工作明确了要求,让大家充分了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编制市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时能更清晰更准确地做好相关工作。
与会人员认为,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副处长、副研究员赵星烁,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规划所副所长、博士、研究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专班核心成员田志强的授课内容精彩详实,对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知识的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对全省各地下一步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摄影报道:康维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举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
专题研修班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韩生福主持开班并提出要求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规划所副所长、博士、研究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专班核心成员田志强授课 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副处长、副研究员赵星烁授课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田力授课,解读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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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的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单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经登记备案的单位,方可承担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施工单位。
第四条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登记备案管理。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省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登记备案具备的条件第五条登记备案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取得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应的相关资质,具备相应能力;(三)资质必须年检合格;(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开展相应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五)熟悉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及相关技术规范;(六)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服从和服务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没有不良记录。
第六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具备的资质等其他条件:(一)具有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或相类似的业务;(二)具有稳定的能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任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三)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及成果管理制度;(四)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及预算编制方面的业绩和良好信誉。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持续规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持续规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青自然资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土地资源正文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持续规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QHFS12-2020-0003青自然资规〔2020〕3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持续规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9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以及《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青发〔2017〕1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在汲取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经验基础上,现就持续规范做好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一)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为实施规划而占用耕地的,由各县(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由用地单位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县(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统筹落实本地区补充耕地任务。
同时应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其它耕地的土壤改良。
(二)补充耕地方式坚持以“县域内平衡为主、市(州)域调剂为辅,国家重点项目省级统筹”的原则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补充耕地的方式可采取自行补充、缴费补充、购买指标三种方式。
具体补充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县级人民政府无法在本辖区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在本市(州)域内平衡,仍无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以县(市)级人民政府或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为主体向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平台申请指标交易进行补充。
青海省土地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访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小川
青海省土地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访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小川康维海【期刊名称】《青海国土经略》【年(卷),期】2014(000)005【总页数】2页(P39-40)【作者】康维海【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有效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缓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足,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转发了由国土资源厅起草的《关于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青海省适应当前形势、解决土地制约矛盾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
针对《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小川。
问:这个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与以前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和要求?答∶这个新政策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双轨运行,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对重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循环经济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用地“依旧”“计划”配置土地指标,对商服、商品房、加油(气)站等经营性建设用地“新采用”“有偿”配置土地指标,从而缓解土地指标不足,推动城乡土地要素的有序流动,同时为美丽乡村建设筹集资金、增添动力;通过价格杠杆作用促使业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尽量少占地,改变以前土地宽打宽用的做法,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将为青海省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这项新政策按照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各地经营性建设用地需求强度,按县域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标准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
特别是对经营性建设用地中的商品房、加油(气)站、建材市场等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在标准基础上每亩还要上浮3万元。
对尚不具备开展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条件的14个县暂不执行。
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出村的复垦工程费用、复垦管理费用,对剩余收益原则上全部用于指标转出村集体的建设,主要用于复垦土地使用权人(农户)购房或建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公益事业。
华为青海分公司与我厅交流座谈
华为青海分公司与我厅交流座谈10月21日,华为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彭川一行来我厅调研,双方召开座谈会,就加强合作,推进华为先进技术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运用,共同提高青海省自然资源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信息化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汝坤,副厅长任振宇,厅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杨汝坤强调,双方要加强联系、推进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范围和领域,充分发挥华为公司的技术实力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的大数据优势,依托大数据、AI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青海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平台,实现深度大数据分析,助力自然资源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工作,全面提升全省自然资源行业的信息化水平。
借助华为公司成熟的技术手段,加强我省自然资源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利用华为公司人才优势,加大对青海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传、帮、带”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员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拓宽欠发达省份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视野。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实践要求,针对群众之所急,群众之所盼,发展之所需,着力创新制度,优化服务,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见效,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的实践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把新思想、新力量转化到为民精准办实事上,省自然资源厅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举措、为民惠民的实招硬招、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个方面,开展26项为民办实事实践具体内容。
持续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全省31698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于5月25日全面完成,对照国家要求,青海省提前一个月完成工作目标,这是省自然资源厅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