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职责 (2)3.操作要求 (3)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6.专业工作 (17)7.附则 (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
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供电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供电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旨在规范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安全保卫工作。
2. 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班组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违规指挥。
3. 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危险部位的监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应急预案。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及时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3.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保卫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电力系统是一项具有危险性,甚至是致命的领域,在日常运行中,出现电气误操作的风险是非常高的。
为了确保运行安全,减少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对该规定内容进行解析。
二、管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电气误操作的预防、监督和整改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1.组织架构国家电网公司将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纳入整个企业管理体系,设立了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了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效率。
其中,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部门协调各单位、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各级单位、部门执行情况。
各单位、部门要将电气误操作的管理纳入自身的日常安全管理中。
2.人员培训培训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对电气误操作可能影响到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等。
对新员工要进行签订知情协议,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各级管理人员要督促员工认真学习电气误操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安全意识国家电网公司认为,安全意识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关键。
为此,该公司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相互协力,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并且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认真贯彻。
同时,要注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认真思考、谨慎行事,从而避免电气误操作的发生。
三、管理制度国家电网公司在防止电气误操作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1.安全操作规程公司针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都进行了规定,详细说明了电气设备的各个部分、功能、日常维护和操作记录。
对于重要的、关键的设备进行了详尽的操作标准和细致的操作要求,并对特殊工作的电气设备,要有专门的施工和操作规程,减少电气误操作的发生。
2.安全管控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针对电气误操作具体管控标准,主要包括开关操作规范、带电作业安全规则、设备维护维保规程等。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线路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供电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线路安全相关工作,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员工执行,不得有擅自变动或废止制度条款的行为。
第二章线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档案,记录线路检测、维护、事故处理等相关情况,保证线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对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线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巡检制度,定期巡检线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线路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线路安全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定期组织线路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线路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奖惩机制,奖励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对违反线路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三章线路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线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线路安全事故和问题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配备专业线路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线路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线路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线路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加强线路安全宣传教育,推广线路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线路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识别线路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线路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和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供电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管理岗位,负责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岗位应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供电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供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供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修时应停电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填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根据用电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 供电线路应定期巡检,发现线路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供电线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接触而产生安全事故。
五、应急措施1. 供电设备应装设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供电过程中因电流过大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供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供电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六、员工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供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正常使用。
七、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积极推动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管理规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供电局消防规章制度
供电局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局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供电局内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供电局消防工作的宗旨是预防为主,防灾减灾,保障员工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供电局要对消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五条供电局要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做好灭火和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供电局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供电局要与消防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加强消防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八条供电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分类和责任人。
第九条供电局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供电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更新,根据需要购置新的消防设备,提高整体消防能力。
第十一条供电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设备的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供电局要建立消防设施的应急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并处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供电局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十四条供电局要对员工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供电局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供电局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供电局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供电局要建立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对消防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灭火救援工作第十九条供电局要建立健全的灭火和救援工作机制,明确灭火和救援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供电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围绕以下几个核心内容展开:一、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供电公司需建立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配、流程规范、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有效手段。
供电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还应进行专业的安全技能培训。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供电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作业环境改善、应急预案制定等。
四、事故应急处理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是减少损失的关键。
供电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改正措施。
六、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的建设是提升整个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供电公司应通过宣传栏、会议、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氛围。
七、法律法规遵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每个供电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
公司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要求。
八、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通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供电公司可以量化安全管理的效果,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还能激发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供电局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供电局内部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局全体员工、临时用工、实习生等所有在供电局内部使用电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 供电局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供电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电安全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用电安全。
3. 供电局设备维护部门负责对供电局内部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 供电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5. 供电局全体员工、临时用工、实习生等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用电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用电安全。
2. 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和技能。
3. 供电局内部电力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4. 供电局内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施。
严禁在高压线路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供电局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器等。
严禁在办公室、宿舍等场所使用电褥子、电热毯等电器。
6. 供电局内部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施。
7. 供电局内部用电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8. 供电局内部禁止在高压线路附近进行施工作业,如需进行施工作业,应提前向供电局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9. 供电局内部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奖惩1. 对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积极维护用电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用电事故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因用电安全工作不力,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警告或纪律处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为了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1.2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维维护以及拆除等各个阶段。
1.3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1.4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二、基建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1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2 基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确保其实施,对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2.3 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2.4 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跟踪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质量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基建安全管理的程序和措施3.1 基建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建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3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场地和材料的合理摆放,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3.5 基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基建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4.1 一旦发生基建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和人员安全,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供电所安全规章制度
供电所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供电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提高供电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所的全体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员工和访客等。
第三条供电所负责人是本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应当对供电所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并组织实施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供电所应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五条供电设备轮值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轮值表进行供电设备的轮值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供电设备保养:供电所应增设专门的保养人员,负责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供电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九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设备和警示标志,对供电设备进行明显标识,以确保员工和访客的安全。
第四章火灾防范第十条供电所应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供电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电气安全第十三条供电所应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供电所应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确保电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供电所应设立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应对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七条供电所应及时报告重大事故和事故原因,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供电所应定期开展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十九条供电所应建立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于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安全培训和监管。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国家电网基建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的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建设、升级改造等。
3. 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二、安全组织管理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执行。
2. 安全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等。
3. 安全人员:每个基建项目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事故调查等。
三、安全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机构:设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应包括现场作业环境、施工工艺、人员作业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3. 监督检查频率: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1. 安全培训计划:每个基建项目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2. 培训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3. 培训方式:安全培训可采用面授、现场指导、培训材料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五、安全风险评估1. 评估范围:对基建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施工工艺的安全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等。
2. 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包括现场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综合评估安全风险的大小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3. 风险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操作规程的优化等。
六、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紧急抢救等。
供电所的规章制度
供电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所的管理和运营,保障供电设施的安全与运行,确保用户的安全用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供电所是电力公司的基层单位,负责对接用户的用电需求,维护和管理供电设施,确保供电安全。
第三条供电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确保供电所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对用电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促进用电安全。
第五条供电所领导层要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为供电所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供电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用户的沟通交流,解决用电难题,促进供电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供电所的管理第七条供电所领导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供电所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第八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对供电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供电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供电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供电所要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用户的用电问题,保障用户的正常用电。
第三章供电所的运营第十三条供电所要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合理安排供电计划,确保用户的用电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四条供电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合理确定电价标准,对用户进行电费的综合计算。
第十五条供电所要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供电所要根据用户的用电情况,及时调整供电计划,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七条供电所要加强对用电单位的用电监管,减少用电事故,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供电所要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供电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供电所的服务第十九条供电所要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优质的用电服务,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二十条供电所要建立健全的用户服务体系,解决用户的用电问题,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职责 (2)3.操作要求 (3)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6.专业工作 (17)7.附则 (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
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供电公司应制定详细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从公司董事长到一线操作工,每个人都应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形成层层传导的安全责任体系。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通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
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的发生。
同时,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确保其在上岗前具
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再次,供电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电网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还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
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供电公司还应关注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
制定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和维护保养制度,确
保电网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于重要设备和关键部位,应实行特别监护和定期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在应急管理方面,供电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
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减少事故对电网运行和社会的影响。
供电公司应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的进步,安
全管理制度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吸收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资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合理、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基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地方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基建工程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建项目审批和立项管理;(二)基建工程设计管理;(三)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四)基建工程监理管理;(五)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六)基建工程竣工与移交管理;(七)基建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八)其他与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公司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班组长和安全员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作业许可制度,严格控制作业区域,防止人员和设备闯入危险区域。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基建项目的建设主体,承担项目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应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安全性,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技术措施。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基建工程的安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和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计制度,明确在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设计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设计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督措施。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基建工程安全生产为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基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基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九条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组织、协调、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四)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保障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引发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维护单位等。
二、目的电气误操作是造成电气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本规定旨在强化对电气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分工1. 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气误操作的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组织和安排。
2. 电气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3. 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电气操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四、安全培训1. 入职培训:对新进入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维护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培训,重点介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岗前培训:每位电气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方面。
3. 定期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
五、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忽视规程。
2. 个人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正确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3. 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给专业人员处理。
六、安全检查1. 日常检查:每位电气工作人员在上班前都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不存在故障。
2. 定期检查:公司要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专项检查:针对重要设备或工作岗位,公司可以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七、电气事故的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首先要确保人身安全,迅速进行紧急处理,保护现场。
2. 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主动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5、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3.2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12、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7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3.4、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电电业安全工作制度
电电业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境内的电力生产、输送、供应企业和电力施工单位。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电力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电力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和考核等内容。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总结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电力生产安全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环境安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第四章电力输送安全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输送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防止电力输送事故。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电力输送安全。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输送环境的安全管理,防止电力输送过程中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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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供电局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保障电力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生产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负责制、工作许可制、工作间断转移制)和“三措书”等制度,在供电所施工工作之前会同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供电所的工前会,严格审查工作票、三措书及标准化作业书,对工作票等的内容填写不完整,
安全措施不齐全等问题须指出并立即改正,杜绝供电所走形式主义,对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立即指出,施工工作现场严禁供电所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现场不按照工作票内容进行,安全措施做的不齐全的,必须当场指出,严重的必须严令施工工作马上停止,将安全措施作齐全以后再恢复工作,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事后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这样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确保农电工作的安全。
3、每月不定期参加供电所安全分析例会,参与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监督检查供电所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工作。
4、负责双流供电局农电设施的保护,组织供电所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和检查供电所对供电区域内的其他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光纤等开展辅助性的看护和保护工作,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经属地供电所上报后要立即到现场进行查勘,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
5、负责对农电每年的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成都电业局和我局春、秋安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制定我局农电的检查确认表、资料统计表、线路排查表等,全程追踪检查供电所的自查,收集供电所的检查确认表、检查总结、缺陷统计和缺陷处理情况,在农电科生产主管的领导下,检查供电所的春、秋安
检查整治情况,配变、线路的现场规范,消缺情况,现场与内部资产是否相符,A8系统生产资料的录入与运用,主要是生产基础资料的录入,工作票管理、缺陷使用和材料库的建立使用,工器具管理在A8内的运用等作为重点检查。
对工作不得力的供电所将进行考核,同时纳入年终考核。
6、负责供电所每年专项安全整治工作以及平时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将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7、负责组织供电所每年不定期的在各所辖区内开展宣传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用电常识的普及的活动,如安全用电进学校、安全用电进社区等活动,并制作一些宣传资料如宣传画册、宣传光碟等,尽量提高宣传面,切实提高老百姓安全用电水平和电力法律知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效防止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农电事故调查,供电所发生事故后,经供电所上报,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详细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并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参与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杜绝供电所隐瞒和虚报事故,尽快接洽物资部门解决处理事故的材料问题,使供电所尽快消除事故所带来的缺陷问题,事后进行事故分析,总结事故教训,上报
农电科安全主管,并和运维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专责接洽事故带来的损失和资金问题。
9、不定期参加供电所组织安全学习,研究安全工作,并传达国网公司、省公司、成都电业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提高人员素质。
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相关规程的学习。
并不定期组织考试,强化供电所职工的安全意识。
10、根据我局农电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配合农电科生产主管和运维中心生产管理专责制定我局农电年度反事故措施和计划。
11、每月收集供电所的缺陷月报,根据缺陷月报,对供电所的重大缺陷进行现场查勘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对10KV以上的缺陷需告知生技科,通过查勘明确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同物资部门进行接洽,解决材料后组织供电所进行消缺工作,对紧急缺陷,经供电所上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供电所进行消缺,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缺陷消除后,进行现场查勘,收集供电所的缺陷消除报表,完成缺陷的闭环工作。
12、负责对供电所的安全工器具室、生产工器具室、备品备件室进行管理,检查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台帐和周期试验记录是否建立完善,组织安
排供电所试验周期到期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校验,对供电所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进行必要的配备和补充。
(具体办法详见工器具管理办法)
13、每月不定期抽查供电所的抢修值班室,对抢修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和优质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接电话不是用普通话、抢修值班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挂工作牌、到达抢修现场不在规定时间之内、抢修不使用报修卡等现象进行严厉的考核,对抢修值班室脏、乱、差等现象和无交接班记录、抢修工器具不齐、杂乱等现场进行指正。
14、负责监督检查供电所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供电所车辆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次出车须开派车单,并由所长签字同意方可使用,供电所设一名兼职消防员,参照供电所消防管理办法,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15、组织供电所定期对专变客户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尽快客户进行清理,督促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6、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隐瞒事故者应是其情况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两票管理
1、供电所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对工作中使用的工作票、“两措书”、停电申请进行整理登记,按工作项目分月统一装订。
2、已执行、作废的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按序号装订,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
3、应定期对照缺陷记录、线路检修记录、设备修试记录,检查有关“两票”的执行情况,做到“两票”的闭环管理。
4、供电所每周安全日活动时,应检查分析本周“两票”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以上情况,应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
6、每年不定期开展供电所工作票评价工作,对存在工作票不合格较多的供电所进行考核。
六、培训考试
1、供电所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农电每年的按规考试、农电安全生产“五种人”考试。
对考试不及格者,予以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合格者,进行严厉的考核,并待岗三个月。
3、负责组织农电每年的技能培训及同成都电业局考试培训中心的接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