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实验室规章制度条例

实验室规章制度条例

实验室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保障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文明实验室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实验环境。

第三条实验室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和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四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按规定时间入实验室,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擅自进入他人实验室。

第五条研究生应按照导师要求开展实验工作,不得私自调换实验室任务,严禁私存实验材料。

第六条本科生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不得无故打扰实验室秩序,严禁私自带入实验材料。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实验室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八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时间管理制度,不得在非规定时间滞留在实验室。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第九条实验室成员应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熟悉实验室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到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条实验室成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成员应定期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随意更改实验设备设置。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第四章实验室卫生第十四条实验室成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实验废弃物,保持工作台面清洁。

第十五条实验室成员应按规定时间清洗实验设备和器材,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第十六条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后应及时整理好,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实验室成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实验室内乱丢垃圾,保持实验室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实验室纪律第十八条实验室成员应尊重实验室师长,遵守实验室纪律,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第十九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确保实验室的学术环境。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有效运行和管理,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常见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
1. 出入管理:实验室只对具有相关资质和许可的人员开放,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

进入实验室前需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等。

2. 实验室安全:严禁私自调试、使用未经验证的设备和试剂。

使用实验室设备、试剂和材料时需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遵循安全防护要求。

3. 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完毕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要及时清理、归还,并保持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4. 废弃物管理:实验室废弃物需分类并妥善处理,特殊废弃物如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5. 紧急管理:实验室内如发生意外事故、火警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实验室内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 设备使用预约管理:学校实验室在需要大型仪器设备或者特殊资源的使用时,应提前进行预约,并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方案。

7. 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学校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合理安排和调配仪器设备的使用,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8. 保密管理:实验室内的科研项目、研究数据和成果等应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泄露。

以上仅为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则可能因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通过制定和遵守这些规则,能够有效管理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有序运行,提高实验效率和质量,保障实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管理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3、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进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4、实验人员必须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如灭火器、通风设备、防护眼镜、手套等。

2、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前,必须了解实验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严禁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有需要,必须按照规定妥善存放和使用。

4、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等,清理实验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步骤。

3、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1、实验室的药品试剂必须分类存放,标识清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药品试剂必须按照规定妥善存放。

2、药品试剂的领用必须填写领用记录,注明领用日期、领用人、领用数量、用途等信息。

3、使用药品试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防护。

4、剩余的药品试剂必须及时归还,不得随意丢弃或带出实验室。

五、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1、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2、实验废弃物必须分类存放,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7:00,其他时间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条实验室使用者需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操作危险化学品和设备。

第四条实验室使用者需穿戴实验服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进入实验室。

第五条实验室使用者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后需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设备。

第六条实验室使用者需爱护实验设备和仪器,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闭设备并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第七条实验室使用者需遵守实验室内部通行规定,严禁在实
验室内奔跑、嬉戏。

第八条实验室使用者需遵守实验室噪音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

第九条实验室使用者需遵守实验室用电管理规定,离开实验室时需及时关闭电源和设备。

第十条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解释和执行,使用者需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

以上即为实验室规章制度,望广大实验室使用者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

湖工大实验室管理制度

湖工大实验室管理制度

湖工大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保障实验室安全,维护实验室设备设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工大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其他专用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校园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术规范,保证实验室正常秩序和工作进行。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应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实验室事故发生。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应加强实验室教学和科研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第七条实验室外借、使用、维护、监督等活动应当明确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和规定。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应建立健全实验室档案和记录,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二章实验室使用第九条本校学生、教职员工和研究生可按规定使用实验室。

第十条实验室的使用应按照课程安排或科研需要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和人员。

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者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保护设备设施,维护实验室安全。

第十二条使用者应做好实验室的开关、电源、气源和其他设备的操作和保养。

第十三条使用者应做好实验室的卫生和环境整治,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四条使用者应按照实验室规定使用实验器材和试剂,保证实验室技术流程和数据记录的完整和真实。

第十五条使用者应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法进入实验室,保障实验室设备设施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按规定和操作说明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或拆卸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应由专门人员或单位进行,不得由非相关人员私自操作或维修设备。

第十八条实验室设备设施的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和使用记录应做好,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十九条实验室设备设施的选择、采购、报废、更新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实验室资产的管理应加强,保护学校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实验室管理的宗旨。

为了保障实验室内的安全、秩序和效率,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使用权限。

1. 实验室的使用权限仅限于具有相关资质和培训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规定,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实验室设备和物品的管理。

1. 实验室设备和物品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实验室内的设备和物品不得私自移动或擅自使用,如有需要应经过相关人员的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和饮酒。

2. 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

3. 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五条实验室文明行为规范。

1. 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进行无关的谈话和嬉闹。

2.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使用完毕的实验器材和物品应及时清理并归位。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1.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负责实验室内的安全和秩序,对实验室使用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2.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实验室内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实验室内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权限等。

第八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讨论和批准。

以上为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实验室使用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实验室内的安全和秩序。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实验室设备的完好,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进出规定。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方可进入实验室。

2.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清点实验室设备和关闭实验室门窗。

二、实验室设备使用规定。

1. 实验室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改动实验设备。

2. 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
完好。

3. 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主管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实验室安全规定。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无关工作和嬉闹行为。

3. 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实验室文明规定。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禁止乱扔垃圾。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文明礼貌待人,相互尊重,严禁发生言语或身体冲突。

3. 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实验室管理规定。

1. 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
培训。

2. 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和考核。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条实验室使用范围。

1. 实验室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学生和访客。

2. 实验室内禁止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和器材。

2. 实验室内禁止私自进行实验,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的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操作。

3. 实验室内禁止擅自更改实验室设备和布局,如有需要,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的同意。

第三条实验室卫生管理。

1. 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保持实验台面干净整洁。

2. 实验室内使用完实验器材和试剂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归位,保持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的完好和整洁。

3. 实验室内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和化学废液,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设备管理。

1. 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爱惜实验室设备和器材,正确使用和保管实验室设备。

2. 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实验室用电管理。

1. 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实验室电源,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

2. 实验室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禁止在实验室内进行高功率电器操作。

第六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实验室使用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其他。

1.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使用。

1. 实验室使用需提前预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设备和器材。

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实验,不得擅自更改实验计划或移动实验设备。

3.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实验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二、实验室安全。

1.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穿着实验服和安全鞋进入实验室,并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对实验室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3.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实验室
内吸烟、喧哗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三、实验室卫生。

1.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乱
扔垃圾或污染实验台面。

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定期清洁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确保设备和
器材的卫生和安全。

四、实验室管理。

1.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不得
擅自更改实验室布局或使用规定。

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使用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
进入未经批准的实验室区域。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采取
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实验室等。

2. 对于严重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
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验室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为了建立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实现实验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和理论课中的实验环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工程意识和创新能力,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主动积极的探索精神,并使学生初步学会科学研究的实验方法。

第二章实验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第四条实验教学计划是学生培养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各学院制定,教务处审定和管理。

在培养计划中应对实验课程的设置、学时的分配、教学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并列明实验课程名称、开课学时、学期、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的学分等,以便实验课程的教学组织与安排。

第五条实验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某门实验课程或某门课程实验教学内容的实验教学指导文件。

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学生实验课成绩的依据。

所有实验课程都应具备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应符合实验教学规律,并充分考虑到实验室现有实验装备条件,由学院组织编写,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实施。

实验教学大纲中应明确本门实验课程所包含的实验项目名称、各项目学时、实验属性、考核形式,以及实验过程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教务处于每个学期末将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包括实验教学的总体安排)直接下达到任课教师,并同时将实验教学总体安排下达到所承担实验的实验室。

第七条各实验室收到实验教学安排后,应尽快与实验教师联系,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学期各个实验项目的具体开设时间,形成本实验室的实验课表,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汇总到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全校实验室的实验安排,制定全校的实验课表。

实验课表一旦制定,不得随意改动。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完好,制定以下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进出规定。

1. 实验室进出必须佩戴实验室指定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

2.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食品、饮料等物品进入实验室。

3. 进出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闯入或离开。

二、实验室安全规定。

1. 实验室成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 实验室成员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

3. 发现实验室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实验室设备使用规定。

1. 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设备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证书。

2.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或私自改动设备。

3. 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四、实验室卫生规定。

1. 实验室成员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保持实验台面和地面的清洁。

2. 实验室成员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化学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五、实验室纪律规定。

1. 实验室成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学术规范,不得进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2. 实验室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性言行。

六、违规处理规定。

1. 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实验室活动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止实验室活动、责任追究等。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验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的使用范围。

1. 实验室仅供科研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入。

2. 实验室内禁止进行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和饮酒。

2. 实验室内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

3. 实验室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

第三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

1. 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 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清洁干净并按要求放置。

第四条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1. 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乱丢杂物。

2. 实验室内必须遵守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第五条实验室的实验操作。

1. 实验操作前必须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备维护。

1. 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2.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相关的清洁和保养。

第七条实验室的安全事故处理。

1.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实验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2. 实验室内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
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为实验室的基本管理要求,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
处罚。

希望所有使用实验室的人员都能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实验室
的安全和秩序。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不得擅
自调整实验室设备,不得私自进行实验。

第二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穿戴实验室服装和个人防护用具,严禁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实验室安全要求的服装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不得随意进食、饮水,不
得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在实验室内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有
毒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品,不得私自更改实验室布局。

第五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实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实验参数。

第六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
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触实验室设备,不得私自调整实验室设备。

第七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八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其
他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实验室的其他管理要求。

第九条,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
者将被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2006年9月5日,湖工大资[2006]6号文件发布)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促进人才培养,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流动编制的性质及设置范围实验室流动编制是根据实验室实际工作需要而设置的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编制类型,是在全校实验室总编制下,对实验室人员实行弹性管理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因事设岗、按岗聘任、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实验室流动编制的聘用条件1、受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校实验室工作应有的基本素质(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2、受聘人员有较好的实验室管理水平或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技能。

3、应聘范围:本校在编无岗人员、本校退休人员、本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流动编制的聘用1、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年年末提出设置实验室流动编制的申请,明确流动编制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报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审核,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下达实验室流动编制计划。

2、实验室流动编制岗位原则上实行校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由校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

3、流动编制的聘用程序:①学校下达实验室流动编制计划;②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用人单位公布拟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待遇等;③应聘人提交个人材料;④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用人单位审查应聘人材料,确定拟聘人及岗位;⑤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用人单位与拟聘人签订聘用协议;⑥聘用人员按期上岗。

四、实验室流动编制的聘期、工作量及待遇1、实验室流动编制岗位人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拟续聘的,每年年末需重新申报,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出处:作者:发布时间:2007-06-08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以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1.坚持层次开放、循序渐进的原则。

层次开放指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

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

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制订相应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3.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

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初期可实行时间、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部分开放,随着实验室开放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全面开放。

开放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

高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实验室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树立良好的实验室管理文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作和安全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和科研的地方,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的重要场所,师生应当共同维护实验室的良好秩序。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做到管理、教育、监督全覆盖。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应当坚持“规章制度、自律自觉”的原则,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宣传,提高实验室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及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实验室各项工作,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作。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的具体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实验用品的采购管理,以及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实验室设备和实验操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认真执行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主任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是实验室的重要资源,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的保护和维护。

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报废、维修等事项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严禁私自改动设备和随意调整参数,发现设备故障应当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实验室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借用、归还等事项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管理的重中之重,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的使用。

1.1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未经允许不得
擅自进入实验室。

1.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1.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不得在非
工作时间擅自使用实验室。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

2.1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穿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2.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
停止操作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
进行危险操作或者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条实验室的设备和物品管理。

3.1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爱惜实验室的设备和物品,不得私
自挪用或者损坏实验室的设备和物品。

3.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物品后,必须做
好清洁和整理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全。

3.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实验室的规定进行实验材料的
储存和处理,不得将实验材料带出实验室。

第四条其他规定。

4.1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制度,如实验室的禁止吸烟、禁止食品饮料进入等规定。

4.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在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或者有任何建
议时,可以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共同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以上为实验室规章制度,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有序进行科学研究,维护实验室内设备设施的完好,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以下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进出规定1. 实验室进出必须刷卡,不得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内有外来人员需要进行身份确认,并由实验室负责人陪同。

二、实验室设备设施使用规定1. 实验室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授权才能操作。

2. 使用实验室设备设施时应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或移动设备。

3. 使用完毕需进行及时的清理和消毒。

三、实验室用品规定1. 实验室用品需要经过申请才能使用,使用完毕需及时归还。

2. 经验室用品损坏或者丢失,需要及时上报。

四、实验室文明安全规定1. 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饮食,不得饮酒。

2. 实验室内不得进行私人娱乐活动,不得喧哗。

3. 实验操作时应集中注意力,禁止玩手机、阅读、聊天等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4. 使用毒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设备。

5. 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在电源关闭、门窗关闭、实验台整洁的情况下离开。

6. 实验室内有紧急情况发生,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五、实验室守则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统一实验室管理,负责制定实验室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实验室成员要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3. 实验室成员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在实验中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六、违规处理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1. 轻微违规将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严重违规将进行相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实验室使用权等。

总之,实验室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维护实验室成员的安全和健康,实验室成员必须遵守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同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教育实验室成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维护实验室的良好环境。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条实验室的使用。

1.1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员的安排和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设施。

1.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进行实验操作。

1.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使用时间,不得擅自超时使用实验室。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

2.1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穿戴相关的防护用具,严禁在实验室内穿拖鞋、短裤、短袖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2.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试实验设备,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实验操作。

2.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在实验操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者设备故障,应当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停止操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实验室的卫生。

3.1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乱扔废弃物等行为。

3.2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处理实验废弃物和化学品,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或者垃圾桶。

3.3 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设备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实验设备,不得私自调整和移动实验设备。

第四条违规处理。

4.1 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实验室等处罚。

4.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实验室管理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实验室使用人员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有义务进行举报和协助调查,对于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负有共同责任。

以上为实验室规章制度,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 (2)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10)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3)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17)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7)湖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8)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5)湖北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6)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物资仪器设备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32)湖北工业大学物资仪器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34)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2)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 (42)湖北工业大学处理报废、积压物资的暂行规定 (43)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6)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47)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0)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51)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主要有关制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56)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57)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58)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59)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0)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61)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6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制度及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64)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65)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与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学校各类型、各层次的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与产业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和深化教学改革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条件,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科学与产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与教学、科研、产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任 务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育培养计划研究和制定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实验教学应当及时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最新成果,研究和开发先进、新颖的实验技术,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素质。

第七条 承担科研与产业技术开发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产业任务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开发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实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优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一条 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自觉适应实验教学、科学试验及技术开发的新要求。

第三章 建 设第十二条 学校实验室设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基础课每个一级学科一般只设置一个基础实验室;(二)每个院(部)一般只设置一个专业(技术)基础实验室;(三)每个专业只设置一个专业实验室;(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部)设置教学、科研实验中心;第十三条 学校实验室的设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产业技术开发等项任务;(二) 有符合实验工作要求的用房、设施及环境;(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教学实验室设置、调整、撤消与合并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一)因教学需要新建实验室,应由相应的院(部)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筹建计划,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共同审核,报学校批准。

筹建工作结束,经所在院(部)申请,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学校正式公布实验室建制;(二) 因教学任务变动需调整、撤消或合并实验室,由所在院(部)提出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经批准调整、撤消或合并的实验室,其所属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院(部)统一调配;所属实验技术人员安排由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 批准筹建实验室的同时,由院(部)聘任(任命)实验室主任,并报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第十五条 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消,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依托在学校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的设置、调整与撤消,要经过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纳入学校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按规划进行,并做到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归口,全面规划。

第十七条 多渠道筹措实验室建设经费。

除教育事业费外,凡利用实验室完成科研课题、对外有偿服务的,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

第十八条 有条件的院(部)要积极申请筹建开放型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实训(研究)中心或国家、省级教学基地等实验室,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通过院(部)间的联合,共同筹建学科实验室或中心实验室。

也可以同厂矿企业、科研单位联合,或引进外资,利用外国先进技术设备,建立对外开放的实验室。

第四章 体 制第二十条 学校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与归口管理的体制。

学校由一名校领导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二) 协助教务处,根据学校教育培养计划管理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检查实验教学情况,保证实验教学质量;(三) 督促、检查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 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审查建设方案,定期开展效益检查。

(五) 组织制定院(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并参与检查与考核工作;(六) 组织和推进实验技术、方法及装置的研究,主持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定工作,以促进实验水平的提高;(七) 完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八) 组织采购、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及低值材料等物资的使用效益;(九) 协助开展实验室队伍建设。

与人事、教务及财务等部门一起做好实验人员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酬分配、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鼓励院(部)不断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部)级管理,逐步实行校、院(部)二级实验室管理体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咨询委员会,由主管校长,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实验室工作咨询委员会对实验室建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

第五章 管 理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静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测和劳动保护工作。

凡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安全防护条件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

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条例及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与管理“病菌、毒性、辐射”等实验用品。

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第二十六条 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所需要的实验动物,要按照国家科委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规定,进行饲养、管理、检疫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各院(部)、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逐步完善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的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要采取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三十条 要逐步建立实验室评估制度。

要按照实验室基本条件、实验室管理水平、实验室效益、实验室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细则,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院(部)工作的重要因素。

第六章 人 员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学校确定各类人员的基本岗位职责,各实验室要根据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由实验室主任确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

实验室工作人员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且具备相应学科中级以上职称(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人员担任。

学校、院(部)一级实验中心及基础课的实验室,要由相应学科副高以上职称(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人员担任。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由院(部)聘任或任命。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分别从事实验教学、科研、产业开发的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促使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专长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十五条 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可参照原国家教委(88)教备局字008号文件《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在严格考勤记录制度的基础上享受保健待遇。

营养保健费发放标准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由学校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