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保险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科技保险补助
科技保险补助一、事项名称:科技保险补助二、事项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投保特定科技保险按年度进行一次性补助。
对投保企业财险类和责任保险类险种的按其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助;投保信用保证保险类险种的按其实际保费的40%给予补助;投保人身险类险种的按其实际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设定依据: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科规字〔2018〕6号)四、政策有效期:2018/9/17-长期五、服务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六、申请条件:①申报企业为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
②其它申请科技保险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研发的技术和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南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B、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营业务,其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服务的收入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C、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储备(含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成果、认定的重点新产品)、授权转让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D、有技术研发活动,每年用于研发投入的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含)以上。
七、办理流程:1.南昌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和计划指南;2.项目申报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3.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4.科技保险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初审;5.市科技局平台科推荐评审6.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7.通过了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后,进行拟立项名单公示;8..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资金下达文件。
(流程图附后)八、申请材料:(1)《南昌市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申报书》(根据申报流程在网上进行填写)。
(2)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单,保费支付凭证及发票。
无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运营资助三年发展规划)项目名称:技术领域:申报单位:(盖章)产业属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共建单位:建设地点:项目负责人:电话及手机:、项目联系人:电话及手机:、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年月日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二〇一七年二月制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3年发展目标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一、主要目标和任务1、总体目标(服务水平、服务特色、服务品牌及承担重大社会公共服务能力)2、主要服务方向(注明2-3个方向服务产品及相应服务内容,服务方向主要涉及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科技创业、科技金融、专业技术服务等)3、项目的组织功能构架图及说明(请单独附表)4、主要任务及考核指标(1)设施建设任务(基础设施、服务场所、服务资源、仪器设备、网站建设、服务手段等硬软件能力建设)(2)服务内容建设任务(重点突出2-3个研究方向,最多不超过4个方向,每个方向凝炼1-2项近期主攻课题,阐述共性技术服务内容及其相关技术科研任务)(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任务(领军人才引进、骨干人员培养、创新团队建设及专职运营管理队伍建设等)(4)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任务(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机制(领导小组、理事会、技术委员会等);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开放共享管理机制;社会开放服务、社会人员培训、产学研合作、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机制;运行费用、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机制;财务独立核算机制;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人员聘用流动机制)、内部考核、奖惩、利益分配等机制等)(5)开展培训(含主题沙龙)活动、孵化企业数、引进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数、自建或主导建设种子资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成功投资企业、成功融资对接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鼓励参赛(国际、国家、省和市各类创业大赛)、上市任务;二、项目实施计划1、项目经费筹集情况,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项目分年度用款计划。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锡政发[2011]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锡政发〔2011〕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1年为民办实事安排,已于2011年元旦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为民办实事11件。
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特制订如下目标任务书: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承担部门(一)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
年内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
扶持自主创业5000人,实现带动就业3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80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人。
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6%。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总工会(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10万人,适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6%。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4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
失业保险扩面4万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各扩面2万人。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累计在保职工达到45万人次。
发(换)市民卡100万张,总持卡量超过180万张。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总工会、社保中心、交通产业集团(三)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年内建成交付经济适用住房60万平方米,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000套。
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房累计施工面积15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锡科综[2013]110号、锡财工贸[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锡科综〔2013〕110号、锡财工贸〔2013〕39号)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创新资源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现将《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财政局2013年6月25日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试行)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创新资源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锡政发〔2013〕104号)、《无锡市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3〕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加快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58号)要求,制定无锡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操作规程如下:一、专利保险属国家、省、市引导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适用我市科技保险保费资助政策。
二、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支持的对象为在无锡市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软件企业、各级领军人才企业以及近三年内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型企业。
三、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企业所投保的专利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并经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报市知识产权局审核:1.涉及企业核心技术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利,且在有效期内;2.以发明专利为主,也可是围绕产品结构的核心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是围绕产品工业设计的核心外观设计专利;3.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省优质发明专利以及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实现价值的专利优先投保。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1]97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11【实施日期】2011.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9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无锡市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1年4月)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对于推进我市实现“四城”建设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工作主题,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机制,实现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实现“四城”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左右。
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附件9范文
附件1: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旨在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创业,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科技人才领办创业企业,以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条件1.2010年1月1日后已注册于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工业设计企业不低于20万元)。
2.企业注册在市区“三创”载体,优先支持明确配套支持政策和具有明显特色的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创业企业。
3.创业企业研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属于传感网(指南代码01)、电子信息(指南代码02)、新能源(指南代码03)、新材料(指南代码04)、节能环保(指南代码05)、生物(指南代码06)、先进装备制造(指南代码07)、软件动漫(指南代码08)、工业设计(指南代码09)和其它(指南代码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二、申请人资格1.创办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发明创造成果的国内毕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项目申请人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市场潜力的技术成果。
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3.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
4.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5.申请人的创业计划切实可行,项目实施期内(一般为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工业设计企业可适当降低)。
三、申报材料1.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证明文件、学历和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2.《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需明确主要盈利模式和投资分析(包括净现值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投资回报等)。
无锡市产业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根据《关于整合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意见》(锡政发…2010‟15号)、《2010年无锡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10‟25号)和《无锡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指导意见》(锡委办发…2008‟116号)规定,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所需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在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第三条引导资金按照“总量控制、绩效优先、集中管理、分类使用、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强化引导、分级配套”的总体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第四条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第五条申请无锡市级引导资金的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落实资金来源,市、区引导资金对单个项目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的企业自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第六条引导资金实行市、区配比投入机制,申请市级引导资金的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各区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承担比例,落实相应的配比扶持资金。
第七条在预算额度内同一企业、同一财政年度内(或一定期限内)对同一类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引导资金扶持。
第八条申请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扶持资金的条件和要求:1、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主要用于配套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前立项,我市对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前立项后向上申报。
申请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导向;(2)按照国家创新基金规定的项目种类(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创业项目、平台项目等)进行申报;(3)企业注册资金、资产规模等符合国家创新基金规定的条件;(4)根据国家创新基金每年度发布的指南进行申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3.10•【字号】锡科计[2012]33号、锡财工贸[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科计[2012]33号、锡财工贸[2012]13号)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无锡市种子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优化无锡市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资金向新兴产业领域投入,市政府设立无锡市种子资金(以下简称“种子资金”)。
为加强资金管理,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种子资金是专项用于对创业投资企业参股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跟进投资的政策性资金。
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人民币。
二、管理架构种子资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1.授权无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作为种子资金出资人代表。
负责种子资金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2.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聘请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其中专家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跟进投资申请单位人员不得作为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依据种子资金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评审规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对种子资金跟进投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跟进方式1.种子资金通过跟进投资的方式运作。
跟进投资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项目后,种子资金以同等条件,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联合对项目进行投资。
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附件5: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以引领与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生物农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于开发,为促进我市生物农业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支持重点1.生物农业科技创新专项1.1生物育种: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水果、蔬菜、苗木、水产、茶叶等品种;建设无锡优势特色品种的种质资源基因库;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前瞻性,具有较强应用前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单位须拥有必备的种质资源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鼓励由首席专家牵头组织的专业协作攻关组与种业企业联合申报。
1.2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的研发;1.3生物食品:利用生物反应器进行功能性食品的研发;1.4其它生物农业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和规程,有望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目标产品;要求产学研相结合联合申报,科教单位和企业均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申报。
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和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
2.农村科技服务专项2.1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在已经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农业合作社中,择优选择产业与产品品牌特色明显,带动农民致富成效显著的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开展农业生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一批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农民致富并取得明显成效;2.已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有完整的成员名册并向成员发放统一的成员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社务决策上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要求;4.有完善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范化运作,实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组织活动正常;5.入社成员50户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6.合作社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入社农民农产品销售收入比其他农民户均增加20%以上;三、申报附件材料要求除《关于发布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供的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申报附件材料:1.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章;2.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需附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证明申报单位资质和上述所列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一项资助计划,旨在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高其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创新基金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项目申报、初审、复审和立项四个环节。
下面将对创新基金申请流程进行详细描述。
1. 项目申报企业根据创新基金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项目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和意义、创新内容和技术路线、预期效益和市场前景、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内容。
申请材料需要清晰、准确地描述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价值,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支撑材料。
2. 初审申请材料提交后,由创新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环节主要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筛选,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市场前景。
初始审查结果包括初审通过和初审不通过两种,通过的项目进入下一阶段复审,不通过的项目被淘汰。
3. 复审通过初审的项目需要进一步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或主要技术报告等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环节主要是对项目的技术方案、市场前景、预期效益、团队能力等进行深入评估和审查。
复审采取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复审结果包括复审通过和复审不通过两种,通过的项目进入下一阶段立项,不通过的项目被淘汰。
4. 立项通过复审的项目需要进行立项评审和资金拨付等手续。
立项评审主要是对项目的资金需求、专利和技术保护、项目进展计划等进行评估和审查。
立项评审结果包括立项通过和立项不通过两种,通过的项目将获得创新基金的资助和支持,不通过的项目则无法获得资助。
资金拨付主要是按照项目的进展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将创新基金的资金拨付给企业,帮助企业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
以上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流程的主要环节和步骤。
申请企业应根据创新基金的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递交申请。
在申请的过程中,可以积极与创新基金管理机构沟通和交流,了解申请进程和评审标准,并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和信息,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1、登录用户登陆无锡科技网(),从“通知公告”栏或“科技项目在线申报”模块进入“无锡市科技局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2、用户注册首次登陆的科技实体,需以本单位的法人代码为用户名登陆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主管部门”一定要选准确,也就是纸质文件中需要盖章的市(县)、区科技局,市属单位选“无锡市科技局”,设置好4位以上的密码,即完成注册。
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传真号:82711603),等待激活。
3、项目申报完成注册后,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密码”、“验证码”登陆(登陆前必须先关闭浏览器的所有广告拦截工具),用户可以在两个模块中完成项目申报:a)、“项目填报”模块“申报新项目”子模块;b)、首页面的“快速申报入口”模块。
请务必正确选择所报项目的计划类别。
点击“申报2011年新项目”,按要求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将“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11年)”(格式见附件10)、“申报项目承诺书”(格式附件17)、“项目建议书(申报书)”三个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XXX2011年科技项目申报文件.rar,文件大小不要超过4M),从“计划任务书”上传,最后点击,就可以完成项目的申报(为便于以后信息查调,请申报单位记住项目申报流水号)。
4、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各市(县)、区科技局,以本单位“公共帐号”登录无锡市科技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在“项目即办”模块中及时“核对”项目,可以退回或者推荐给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并签署核对意见。
联系人: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鲍宜平、候建伟联系电话:82706935 82759233 。
传真:82711603。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3.10•【字号】锡科计[2012]32号、锡财工贸[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科计[2012]32号、锡财工贸[2012]12号)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国内外组织和创新团队在无锡市新设立科技研发(设计)机构,根据《无锡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意见》(锡政发〔2012〕6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2〕55号)精神,市政府设立无锡市科技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为规范管理,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支持范围(一)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新建具有专业技术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科技研发(设计)机构,主要从事物联网、云计算、微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环保、重大装备、生物医药、工业设计、软件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二)研发机构是指从事自然科学及相关领域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开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或从事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和有关服务的机构。
二、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是指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新设立的具有独立和非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
以下对象优先资助:(一)无锡本地企业在锡新设立研发机构;(二)国内外大企业、创新团队来锡新设立研发机构;(二)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大集团为我市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技术研发,而来锡新设立重大研发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锡政规[2012]6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2〕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和奖励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市科技进步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评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与推荐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报市科技进步奖:(一)在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并通过实际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二)在技术开发项目中,运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完成重大科技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三)在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过程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在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公益性科学技术应用研究的创新成果,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五)在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保障整体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2012锡信30】-附件-无锡市软件产业政策
无锡市软件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锡商外…2012‟88号、锡财工贸…2012‟21号关于印发《无锡市服务业(软件和服务外包)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软件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请软件产业(奖励类)资金的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我市产业导向,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3.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4.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纪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扶持资金支持的内容和标准如下:1.培育骨干企业。
对首次入选“全国软件企业百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无锡市软件十强和IC设计10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双软认定”。
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初次通过国家登记的软件产品,每登记一个产品给予最高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资质认证。
对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集成资质1、2级的企业,在取得资质认证书后,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和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3级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最高可按认证费用的7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4级、5级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最高可按认证费用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认证、IT服务管理国际标准(ISO20000)认证、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IL)认证的企业,最高可按认证费用的7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4.支持品牌建设。
对获得国家、省及市优秀软件产品奖的,最高可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相关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相关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相关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财政局、旅游局、市各相关旅游企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城扶持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157号)和《入境游突破百万人次行动计划》,为做好2011年度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相关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目标以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绩效考核目标为准,完成绩效考核目标,相关奖励分别按照奖励标准予以拨付;没有完成绩效考核目标,相关奖励实行同比例下调。
二、奖励标准(一)入境游奖励1、政府扶持奖励:对接待来锡过夜入境游客的无锡市区旅行社(公司),以考核年度前两年平均接待入境旅游过夜人天数为基数,完成基数部分按1元/人天奖励;超基数部分,增幅在25%以内(含25%)的,按15元/人天奖励;增幅在25%以上的,按30元/人天奖励。
对前两年没有基数的或平均接待入境旅游过夜人天数不足2000的,按1元/人天奖励。
2、“破百万”奖励:对组织入境游客来锡过夜的本地旅行社(公司),按5元/人天给予奖励;超过3万人天数的,超过部分按10元/人天给予奖励。
(二)国内游奖励1、对组织国内游客来锡旅游有增长的无锡市区旅行社(公司),按年度接待过夜人天数的增量进行考核,设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2个,分别奖励4万元;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3万元。
2、当年接待过夜人天数达到10万以上且增量达到1万以上的旅行社(公司)方可申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5•【字号】锡政办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无锡市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2010-2012)行动计划》(锡委办发〔2010〕8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设立科技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
为规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补偿资金是信用保障资金,专门用于由市政府指定的科技银行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为市政府指定承办机构。
本办法规定的风险补偿资金,专指我市与农业银行共同设立的专项资金。
其他银行在我市成立科技支行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第三条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由市政府、区政府和科技银行共同出资组成,并建立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充机制:(一)首期风险补偿资金由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农业银行三方共同出资,三方各自一次性出资1000万元,资金规模3000万元;(二)其他区政府可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追加和补充风险补偿资金;(三)经风险补偿资金代偿的企业如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其股权收益用以补充风险补偿资金;(四)风险补偿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自动滚入风险补偿资金;(五)其他来源。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无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无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1]30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12
【实施日期】2011.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无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
进个人的决定
(锡政办发[2011]3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 年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工作主题,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我市公众科学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深入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两年来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等26个先进集体、林茂松等45名先进个人进行
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按照《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再立新功,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2010年度无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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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保险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本计划旨在进一步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发挥科技保险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保障作用,营造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保险资助计划申请指南如下:
一、险种范围
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保监会规定,科技保险险种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等由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的其它科技保险险种。
重点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专利保险。
二、申报条件
无锡市科技保险计划项目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
2.企业主营产品属于传感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生物、先进制造、软件动漫、工业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3.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企业所交科技保险费需在2010年1月1日后发生的且没得到财政资金补助过的。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同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支付科技保险费的发票(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5.人寿险附研发人员名单;财产险附保单生效日的上个月财务报表和设备清单,其它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吉林(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电话:8182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