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信息化引导侦查机制探索
工作研究:完善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思考
工作研究:完善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思考一、引言捕前引导侦查,是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从侦查监督的职责出发,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决定前,就案件的证据方面向侦查机关(部门)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引导侦查机关(部门)取得逮捕所必须的证据材料而依法开展的规范性工作。
相对于捕后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等其他引导侦查的途径和方式而言,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尤其是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尽管此项改革措施已在201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侦捕联动打击犯罪合力的形成,不利于取得监督实效。
为此,本文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就推行捕前引导侦查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提出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以便为捕前引导侦查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捕前引导侦查的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对重大案件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之前,依法派员对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侦查、预审活动实行参与和监督的诉讼活动以及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期间针对前期侦破情况提出再侦查意见的方式对侦查机关(部门)的取证工作进行指导,具有如下特征:(一)阶段性。
从受理刑事案件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前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具有阶段性,这主要取决于所处的诉讼阶段以及所针对的问题,即这一阶段处于刑事诉讼的前期,主要是围绕证据解决捕与不捕的问题。
这就要求捕前引导侦查要以逮捕的证据标准为依据,而不像捕后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那样,要以符合审判条件为标准。
(二)针对性。
按照发生的诉讼阶段不同,引导侦查所针对的对象也不同。
在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范围仅限于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在批准逮捕审查期间,如果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存有疑问的,才向侦查机关(部门)提出复核补证意见。
对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思考
对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思考基层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中的一员,在信息工作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成为了每一个基层检察院都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核心。
信息化建设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进行改造和提升。
首先是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全程化管理。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其次是要加强对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防范和监控,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只有加强信息化建设,才能提高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工作水平。
其次,要加强基层检察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基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需要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等多个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只有实现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因此,基层检察院应加强与其他机关的信息技术对接,建立起信息共享的机制和平台。
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案件信息平台,实现多个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
同时还要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的技术水平。
第三,要加强对基层检察官的信息化培训。
基层检察官作为信息工作的主体,必须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只有掌握了信息化技术,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因此,基层检察院应加强对基层检察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技术水平。
可以通过组织信息技术培训班、开展信息技术竞赛等方式,提高基层检察官的信息素养和技术能力。
第四,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只有加强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基层检察院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实践路径
上 监 控 。大力 推 广 电子 笔 录 、 子卷 宗 、 媒 体示 证 等 电 多
做 法 , 现 数 字 化 办 公 、 案 。 建设 配 置 合 理 、 全 实 实 办 安
用 、 联 互通 的侦 查 指 挥 中心 、 互 办案 工 作 区和 看 守所 检 察 讯 问 室信 息系 统 , 括 同 步 录音 录像 系 统 、 动侦 查 包 移
指挥系统 , 逐步实现讯 问、 监控 和指 挥信息化 , 形成 四
级检 察 院互 联 互 通 的侦查 指 挥 网 络
( ) 立 隶属 于职 务 犯 罪 侦 查指 挥 中心 的 信 息情 二 建
报 机 构
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侦查 、 服务侦查 的作用 , 以促进办案 的实 际成果 检验 侦查信 息化 建设 的成效 。2 1 0 1年 4
月 .全 国检察 机 关 侦 查 信 息 化 建 设 现 场 会 在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召 开 高检 院领 导 在 会 上 提 出要 到 2 1 年 建 成 全 05 面 、 统 、 范 、 全 的侦 查 信 息 平 台 , 现 四级 检 察 院 系 规 安 实
在省 市 级 检 察 院 设 置 的侦 查 指 挥 中 心 内部 设 置 侦
查之路 。 “ 从 由供 到证 ” 重 心 到 以发 现 、 集 和 利 用 线 为 收 索 和证 据 材 料 信 息 为基 础 的侦 查模 式 转 型 。 近 年 来 .高 检 院对 信息 在 职务 犯 罪 侦 查 中 的引 导 作 用 非 常重 视 。2 1 年 初 。 贪 总 局 领 导 提 出 积极 转 01 反 变侦 查 方 式 . 力 推 进 侦 查 信 息化 和装 备 现 代 化 建 设 。 大 特别 强 调 要 重 点 抓 好 案 件 线 索 管 理 系统 、侦 查 基 础 信 息 系 统 和 公 共信 息查 询 系统 建 设 . 极 推 进 网上 办 案 . 积
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研究
第 2 4卷
第 3期
【 本期关注】
信 息 引导职 务 犯 罪 侦 查 模 式研 究
高大 中, 荣, 刘 周 帆
( 北京 市朝阳区人 民检察 院 , 北京 10 2 ) 00 5
[ 摘 要] 信 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是一种全新的侦查模 式, 这种模 式的 实现主要通过对信 息 的收 集 、 管理 、 判和 共 享等措 施 , 高科技 与 侦 查工作 有机 融合 , 而提 升 职 务犯 罪侦 查部 门的 工 研 使 从
侦查理念 和模 式 , 是职务 犯 罪侦 查工作 的一 项 战略性 变革 。
4 侦查范 围的特 殊性 。“ . 信息 引导侦 查” 职务 犯罪侦 查 模式是应用 大量 的信 息系统开展专 门性 的调查 工作 。“ 信息
引导侦查” 职务犯 罪侦查模 式突破 了以往的地域 范 围 、 人员
“ 信息引导侦查 ” 职务犯罪 侦查模 式 突出强调 信息 在职 务犯 罪侦查 工作 中的引导作用 , 通过对各类 信息 的收集 、 加工 、 分
、
“ 息 引 导 侦 查 ” 务 犯 罪 侦 查 模 式 概 述 信 职
( ) 信 息 引 导侦 查 ” 务 犯 罪侦 查模 式 的 涵 义 一 “ 职
定侦查 方案 , 开展侦查活 动 , 带有明显被动性 。“ 信息 引导侦
查” 职务犯罪侦查模式 是一 种发散式 的侦 查方 式 , 以信 息为
作效 率 。
[ 键词 ] 信 息 引导侦 查 ; 务犯 罪 ; 关 职 侦查 部 门
[ 中图分类号 ]D 8 [ F 3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7 —10 (0 10 — 0 3 0 62 50 2 1 )3 04 — 3
随着社会 的不断发展 , 当前 的职 务犯罪 案件更趋 于智能 化、 隐蔽化 、 复杂化 , 这也给职务犯罪 侦查工作 带来 了严 峻挑
论信息化背景下的侦查工作
未发 生变 化,因此这些罪在本质上还是一样 的。但是,有些犯罪是过 去没有的,是在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诞
生之 后才 产生和发展起 来的 。这类犯罪的共 同特征是 以计算机 为对象实施犯罪 。笔者依据犯罪对象 ,并结
合有 关 的 法律 规 定 ,分 为 以下 四 类 :
() 计算机 信息系统的犯罪 。根据 《 1 针对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法》( 以下简称 《 刑法 》 )第 2 5条第 1 、 8 款
罪 ;利用计算机系统侵犯商业秘密 、电子通信 自由的犯罪 :利用 计算机系统进行 电子恐怖 、骚扰 、扰乱社
会 公 共 秩 序 的犯 罪 。
( 二)信 息时代 的新类 型犯罪
一
般 而言,新科技 的诞生在推动社会进步 的同时,也会 对社会 带来负面影响 ,即产生新类型 的犯罪 。
虽然 上文 中提及 的 “ 犯罪人—— 网络—— 事主 ”的犯罪模式 以网络为中介 ,但上述类型犯罪的构成要件并
( )传 统类型犯罪的延伸 一
当人们主动地利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成 果, 运用智能工具来提升人类社会 的生产 力水平,改变人类 的 生产方式 、生活方式的同时,犯罪分子也充分利用起这一工具。通过大量媒 体报道可 以发现,。 盗窃、诈骗 等多发的传统类型犯罪,有从原先的 “ 犯罪人——事主”的模式 ,逐步向 “ 犯罪人—— 网络——事主 ”模式 发展的趋势。参见图一,演示的 “ 犯罪人——事主”模式;图二 ,演示 的 “ 犯罪人——网络——事主 ”模式。
对于公安工作而言由于其所具备的时代性智能性对抗性信息化等特征要求从事这一行业需要最及时地去获取最前沿的信息尽最大力量去汲取当代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尤其是电子生物工程激光集成电路自动化等领域的最新成果敏锐地发现并及时纳入侦查科学为侦查工作服务决不可落在犯罪分子之后
构建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责任编辑: 段家星
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
构建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 几点思考
文◎ 杨景山 *
梁
艳*
目
前,在反贪侦查工作中,信息的使用、将信息与反 贪侦查实战相结合尚处在起步阶段,构建信息引
引导 侦 查 机 制 内 涵 的 研 究 ,笔 者 认 为 ,在 检 察 系 统 ,信 息引导反贪侦查亦强调信息在侦查工作中的导向作 用, 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是指在反贪侦查活动 中,以信 息 为 核 心 ,通 过 对 信 息 的 获 取 、分 析 、研 判 、运 用等方法,实现信息在整个侦查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从 而增强侦查效能,提高办案效率。 反贪 侦 查 活 动 中 的 信 息 是 整 个 侦 查 工 作 的 基 础 , 对线 索 的 获 取 、确 定 侦 查 活 动 的 方 向 、做 出 侦 查 决 策 、 决定侦查终结等各个环节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 推行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非常必要。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深入, 加之虽然目前我国 检察机关的信息引导侦查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 检察 机关 多 年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信 息 人 才 的 培 养 、与 公 安 、法 院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资源共享等还是为信息引导 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构建提供了现实基础。 二、构建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初步构想 信息引导侦查的目的就是将知识要素有机地植入 侦查工作中,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武装侦查,成为侦 查工作的主要资源和支柱, 同时使侦查工作始终围绕 科技、 知识来展开, 克服传统侦查工作经验至上的弊 端。 信息引导侦查要求从线索挖掘到侦查终结的每项 侦查活动都要依据信息合理合法地开展。 信息引导反 贪侦查工作机制的构建既需要依靠现代计算机网络设 备及通讯设备等硬件设备的支撑, 又需要与信息引导 侦查相配套的制度等软件的支撑。 (一)构建信息网络平台 信息网络平台为信息引导反贪侦查提供了硬件设 施和技术支撑,是这一全新侦查模式的物质保障。 信息 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建立离不开现代化的科学技 术保 障 ,各 种 信 息 数 据 库 、各 类 应 用 系 统 软 件 、联 系 各 级检察机关及其他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畅通的网络 环境,都为信 息 的 采 集 、整 理 、传 输 、研 判 、分 析 、检 索 、 服务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信息网络的操作平台。 有了
对查办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中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几点思考
对 于违 反法律程序 的 , 有权要求重新收 集 、 同定证据 。
对 于 公 诉部 门指 派 人 员 的审 查 意 见 . 自侦 部 门 办 案人 员应 当积 极 落 实
当前 . 白侦案件取证工作 中主要有 以 下问题 : 在 对 证据 的收集同定完善不及 时 、 不全面 ; 重有罪证据 . 忽
2 有关人员的责任问题 凡是公诉部 门指派人员 、
介 入 引 导侦 查 取 证 的 自侦 案 件 .侦 查人 员 如果 不 按 照 公 诉 部 门 指 派 人 员 的取 证 指 导 意 见进 行 取 证 工 作 . 或 者 对 侦查 中发 现 的新 情 况 、新证 据 不 和公 诉 部 门指 派 人 员进 行 沟通 . 成 案 件 无 法 处 理 的 . 侦查 人 员承 担 造 南
的考验 高质量的侦企 ’动 . 7 舌 应当着眼于公诉标准来收
集 同 定证 据 . 成 完 整 的 证 据 体 系 . 而 为 公 诉 人 出 庭 形 从 指 控 职 务犯 罪 提 供 准 确 、 面 的 证 据 。 冈 此 , 提 高 自 全 要
侦案件质量 .就必须 由公 诉部门对 自侦案件的侦查取
律 师介 入提 前 .从 而 对 自侦 案 件 的 质 量 提 出 了 更严 格
部 门指派的人员进行通报 商 .确定进一步的取证方 向和范同 另一方面 . 自侦部 ¨必须将案件 侦查 中获取 的全部证据材 料交公诉 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其
有 权 对 案件 的 事实 认 定 、法 律 适 用 以及 遵 守程 序法 等 情况进 行全面审查 , 于证据缺漏 的, 以要求补充 : 对 可
对 措 施
二、 建立 公诉 引导 自侦 案 件 侦查 取 证 制度 应 注 意的
论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据的补 充没 有起到 实效 , 补 查工作 的监 督有待 加 强。 对 三、 完善 检察 引导侦 查机 制的几 点做 法和构 想
我 院侦 查监 督部 门经过 总结 几年 以来 的 引导侦 查工 作 的经
笼 统的立 法 , 导致 了理论 上理解 的分 歧 。 从检 察机 关的宪法 地位 及其行 使 的法 律监 督职权 的性质 角度看 , 察引导侦 查就是 检
对 于重 大案件 的讨 论和 其他侦 查活 动 , 发现 违法 行为 , 当及 时 制执 行的效 力。检 察人 员对案 情 、 应 侦查 方 向、 路、 据 收集 、 思 证 固
通 知纠 正 这就 为检 察弓 导侦查 制度提 供 了法律 上的保证 , { 检察 定等方 面发 表的意 见 , 出的建 议 , 公安机 关不 具有 强制 的法 提 对 引导侦查 制度 并不是检 察机关 的权力扩 张 , 也不 是简单 的部 门诉 律约束 力 , 安机关 享有 取舍权 。 公 检察人 员提 出的建议 经常对 证
制 的不足 , 就广 州市番 禹 区人 民检 察院侦 查监督 部 门引导侦 查 工作 颇有 成效 的经验做 法进 行总 结分析 , 此基础 上提 出 并 在
了相 关见 解。
关1 建词
检察
侦 查机制
侦 查监督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909 (091-7・2 10-5 220 )1160
中 图分类 号: 9 6 D 2- 3
检察 机关 的侦 查 监督 在实 践中 发挥 了重要 的作 用 。但 由于 察机关 认为 有必要 指导 的案件 。 对于 引导 侦 查的作法 , 0 各地 也 立法 的先 天不 足 , 察机关 的侦 查监 督工作难 以监 督到位 , 检 存在 不尽相 同 。 的地 方 在公安机 关 内部 设立检 察指 导侦 查室 , 有 由检 主 着监 督不 力 的问题 。 而检察 机关 侦查监 督功 能发挥 不足 , 是源于 察机关 的侦 查监督 部 门和起 诉 部 门派出主 办 、 诉检察 官进 驻 , 我 国现行 的检察机 关与 公安机 关之间“ 分工负 责 、 互相制 约” 的关 常驻 公安机 关指 导 。 些地方 的 侦查监 督部 门 、 诉部 门和 公安 有 起
构建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探索
侯 骏
( 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重
重庆
406) 0 0 5
【 要 】我 国传 统 的 警检 分 工 负责 、 互 相 配合 、 互 相 制 约 的 关 系 已经 制 约 着 积 极 有 效 的追 诉 活 动 。 摘 检 察 机 关对 侦 查机 关监 督 不 力 ,使 得 警 察权 力失控 ,有 案 不 立 、 不破 不 立 、立 而 不 侦 等 等放 纵 犯 罪 以 及超 期 羁押 、 变相 刑 讯 、 非 法取 证 等 侵 犯 公 民人 身 、 财 产 权 利 的违 法 侦 查 行 为 已成 为 了突 出的 问题 。 解决这个 问题 可 以在合理修 正警检 关 系、提 高侦查质量 、保 障公 民权利 等方 面起到重要作 用。因此 , 本 文 在 分 析 我 国警 检 制 度 关 系之利 弊 与 国 外制 度 的 引 荐 是 否合 理 可行 的 基 础 上 ,提 出应 当实 行检 察 引 导 侦 查机 制 ,并 给 出具体 构 建 设 想 。
根 据 我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 “ 刑 事 案 件 的侦 对 查 、拘 留 、 执 行 逮 捕 、 预 审 , 由公 安 机 关 负责 。检 察 、批 准 逮 捕 、检 察 机 关 直 接 受 理 的 案 件 的侦 查 、提 起 公诉 , 由人 民 检察院负责。同时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 : “ 民法 院、 人 人 民检 察 院 和 公 安 机 关 进 行 刑 事 诉 讼 ,应 当分 工 负 责 , 互相
【 关键词 】侦 查 监 督 警检 引 导
[ 中图分类号 】D 2 [ 96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5 4 (0 )O ~0 1 一O 9 59 2 1 0 1 5 0 2 7
检察引导侦查的现状和探讨
时 候 , 应 当 写 出 提 请 批 准逮 捕 书 。 而 ” 许 多 案 件通 过提 前介 入 引导 侦 查 , 问 题 已 解 决 在报 捕 之 前 。 即 公 安 机 关 没 有通
过 提 请 批 准 逮捕 的诉 讼程 序 , 就 凭 检 察 院的 “ 口头 表 示 ” 作 不捕 处理 了 。 尽 管 从 实 体 上 来说 , 那 些 案 件 也 许 不 够 捕 没
有 错 ,但 是 在 程 序 上 都 明 显 有 悖 于 刑诉 法 的 规 定 。 三 是 对 公 安 机 关 没 有 提 请逮
捕 案 件 ,如 何 监 中的 从 属性 引 导地 位 ,或 者 在
工 作上 不 讲 究 工 作 方 法 ,对 不 属 于 工 作 职 责 内的 侦 查 行 为进 行 不 当参 与 或 不 当 指 引 ,不 当 评 论 等 , 致 使公 安 人 员与 检 察人员产生对立或不 配合等对抗情绪 ,
明某 些证 据 后才 能 提 请报 捕 , 但 公安 机 关仍 然 报捕 ,把 案 件 踢 给 检察 院 ,带 有
要 求 ,侦查 监 督部 门 都 “ 有求 必 应 ” 其 。 实 , 这 些 案 件 的 提 前 介 入 都 无 法 律 依 据 。 因 为 不 论 修 订 前 后 的 Ⅸ 事 诉 讼 刑
涉 及文 检 、痕 迹 、解 剖 ,视 听 等 方 面 的 专 业人 才 ,一 些检 察 人 员证 据 分 析 运用 能 力 和法 律 适 用水 平 还 不 高 , 引导 公安 机 关 取证 ,不 能抓 住案 件 实 质 ,理 清 侦 查 思路 , 明确 取证 方 向 。 二是 来 自干 侦 查 机 关 。表 现 在 消 极 对 待 检 察 机 关 引 导 。 对于 一 部 分缺 乏 犯 罪 证 据 而 又 不能 及 时 将证 据 补 充 到 位的 不 批 捕 案 件 , 虽
构建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引导 侦查 机 制 内涵 的研 究 。 者 认 为 . 检 察 系 统 , 笔 在 信
息 引 导 反 贪 侦 查 亦 强 调 信 息 在 侦 查 工 作 中 的 导 向 作 用 .信 息 引 导反 贪 侦 查 工 作 机 制 是 指 在反 贪 侦 查 活 动
中, 以信 息 为 核 心 , 过 对 信 息 的 获 取 、 析 、 判 、 通 分 研 运
用等方法 , 实现信息在整个侦查活动 中的引导作用 , 从 而增强侦查效能 . 提高办案效率 。
反 贪 侦 查 活 动 中 的信 息 是 整 个 侦 查 工 作 的 基 础 . 对 线 索 的获 取 、 定 侦 查 活 动 的方 向 、 出 侦 查 决 策 、 确 做 决定 侦查 终 结 等 各 个 环 节 都有 非 常重 要 的 作 用 . 因此 。 推 行 信 息引 导 反 贪 侦查 工 作 非 常必 要 随着 社 会 信 息 化 的 不 断 深人 .加 之 虽 然 目前 我 国 检 察 机关 的信 息 引 导 侦 查 工作 尚处 在 起 步 阶段 .检 察 机 关 多 年 的信 息 化 建 设 、 息 人 才 的 培 养 、 公 安 、 信 与 法 院及 其 他行 政 机 关 的信 息 资 源共 享 等 还 是 为 信 息 引 导
环 境 , 为信 息 的 采 集 、 理 、 输 、 判 、 析 、 索 、 都 整 传 研 分 检 服务 提 供 了一个 现代 化 的信 息 网络 的操 作平 台 。有 了
通过综合性地收集 、 分析和使用情报与信息 , 以提高侦 查决策 的重要性 . 并提高警力 资源使用 的效率 , 以达到
侦查 相 配 套Βιβλιοθήκη 的 制 度 等软 件 的支撑 ( ) 建 信 息 网络 平 台 一 构
以情报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化机制研究
以情报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化机制研究作者:李杨万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23期摘要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高度发达,职务犯罪活动呈现出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趋势,并对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情报信息已经成为影响打击职务犯罪决策的关键因素。
因此,本文认为构建科学合理、操作便捷、实战性强的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成本,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精确打击职务犯罪,是信息时代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职务犯罪情报信息化基金项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重点课题阶段成果,项目编号:CJ2014B07。
作者简介:李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万利,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8.171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查办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必须更新发展才能满足打击贪污腐败的需要。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从相对简单、粗放、重视结果转变为规范、细致、重视过程;从注重与犯罪嫌疑人短兵相接获取口供转变为注重侦查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获取大量基础性信息来发现犯罪痕迹锁定犯罪嫌疑人。
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基础性工作之一的信息情报工作,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从整体来看,当前职务犯罪信息情报工作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具体表现:长期以来对职务犯罪信息情报工作的内涵没有形成统一和清晰的界定;缺乏专门化、系统化的工作机构;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机制;缺少社会依托资源,工作基础薄弱。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信息情报工作,笔者建议要成立专门的情报信息机构,构建科学合理、操作便捷、实战性强的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机制,建立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成本,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精确打击职务犯罪,不断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
侦查监督工作的机制创新
侦查监督工作的机制创新——结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前移的实践探索邓象伟贾济舟杨娟一、侦查监督机制创新的实践需求及价值目标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是由审查逮捕部门更名而来,名称的改变也意味着职责的变化。
更名后,2000年9月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侦查监督会议,会议中明确指出侦查监督工作总方向及职能就是“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强化监督,引导侦查。
”但是要实现上述职能的转变,仅仅依赖审查逮捕部门的原有工作模式,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常有“欲渡无舟楫”之惑。
(一)传统侦查监督工作方式的缺陷决定了必须进行创新探索现有工作模式下侦查活动监督主要依靠在审查逮捕等办案活动中发现问题,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实践中往往陷入“监督线索少来源、监督效果常滞后、引导侦查欠依据、指导监督缺手段”的困境,难以真正实现工作职能向强化监督、引导侦查方向的转变。
1.监督工作的局限与困境“侦查权力的独立性使侦查活动成为一种相对封闭的活动。
”在传统工作模式下,检察人员难以主动介入侦查活动,一般是通过书面阅卷的方式来审查案件,被动发现侦查监督线索。
这种审查是一种静态审查,具有片面性,即只能看到案件材料反映出的侦查活动情况,往往难以详细把握案件的真实情况,这也就使得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只能把重点放在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上,而难以有效地进行侦查监督。
而且,通过办案发现线索、进行纠正,是一种事后的监督。
案卷移送到检察机关时,侦查活动已经完成,此时即使发现了侦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也不可能及时进行纠正,甚至是无法纠正,无法真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引导侦查职能的现实困境应该说,“引导侦查”职能的提出不仅仅是对原有单纯办案方式提出的新要求,而且体现出检察机关对强化侦查监督及在新庭审模式下提升案件质量的新思路。
即“要从重职权的行使向重监督效果发展。
要实现这一转变,就必须改进工作方式。
不仅要坚持事后监督,更要注重引导侦查。
通过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积极提出侦查建议制作详细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和补充证据。
对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思考
信息工作的主要问题
信息报送不及时
部分基层检察院在信息报送方面存在不及时 现象,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价值。
信息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基层检察院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存在差异,导 致信息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 度。
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
部分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工作中存在与业务工 作脱节的现象,导致信息无法准确反映业务 工作的实际情况。
提升信息工作技术水平
01
引进先进技术
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如大 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信息工 作的效率和质量。
02
建设信息化平台
03
持续优化信息系统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类信 息资源,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 交流,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 ,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保障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信息工作的发展趋势
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工作将更加依赖于 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
未来基层检察院将更加注重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促进各部门之间 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加准 确、全面的支持。
提高信息工作质量效率
提高信息质量
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
提高工作效率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处理的速度和效率 。
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供更加优质 、高效的信息服务。
05
结论与建议
对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01
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论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构建
尬窘 境 。同时 , 不 同政府 职能 部 门及 所辖机 关 的涉 及 , 诸 多法律 得信息 支援 。 在机 构 设置 与队伍建 设方面 , 侦 查首脑机 关 的情报 信息机构 法规 、 制度 政策 的适用 , 又要求职 务犯 罪案件 侦查 必须建 立在庞 指 导、 协调 、 监管全 国各 相关侦 查部 的情报 信息 建 大 而繁杂 的信 息基 础之 上 。信 息 引导侦 查机制 作 为实现侦 查信 通 过规 划、 息 承载客 体 、发送 方式 和获取 方法 三者 之间相 互 关联 的有效 形 设 , 将信 息情报 集 中汇总 、 分析, 组 成强大 的综台性 情报 信息 系 式, 使不 同于被 动型 传统侦 查模式 的主 动进攻 型效 能充分 发挥 。 统。 如香港廉 政 公署执行 处下 设 的调 查三科 与科 技组 , 专 门负责 对 延伸 案件线 索关联 性 , 确定 初查 活动方 向和 目标 , 拓展 侦查 视 收集 各个机构 的情 报信息 与贪污 贿赂案件线 索资 料, 并将廉 署电
野 和范 围均具 有重 大的进 步意义 。 脑系统与警方 、 移 民局、 运输署等部 门联网, 供其他部 门查询使用 。 ( 二) 构 建信 息 引导侦 查机 制符合 信息化 时代 转 变侦 查模 式 ( 二) 国 内信 息 引导侦 查机 制的现 状 我 国对 于信 息 引导侦 查机制 的探索 起 步较 晚,公 安机 关的 的现 实 需要 金盾工 程” 作 为公安信 息情报系 统, 目前 走在我 国国 内信 息引导 随着 信息化 建 设水平 的提升 与社会经济 交往 的深 入 , 职 务犯 “ 中 国公安 部于 2 0 0 7 年 全面完 成 了“ 金盾工 程 ” 罪侦 查机 关面临更 为严峻 的挑战 , 工程建设 、 保险金 融、 医疗 卫生 侦查 水平 的前列 。
建立六项举措信息化应用助推侦查监督工作优质高效信息化侦查手段
建立六项举措,信息化应用助推侦查监督工作优质高效:信息化侦查手段近年来,XX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以贯彻落实科技强检策略为契机,以检察工作需求为导向,以信息资管理为核心,创建了六种工作新模式,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全面提升侦查监督质量,为促进执法公正,维护司法秩序,节省司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建立“三类人员”信息库,有效打击漏犯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标明“在逃”、人民法院判决标明“另案处理”及“不捕退查”无结果的三类人员进行信息整合,分类归档,建立了“三类人员”信息库,通过电子跟踪,加强对这些人员的控制,杜绝和防范漏犯现象的存在。
截止目前,运用信息软件系统已相继录入“三类人员”信息68人次,经审查,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通知书6件8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追捕14人。
被立案监督和追捕人员全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二、编制内勤工作电子书,实现业务管理规范化以案件为主线,串联侦查监督各项工作,将案件登记、收发文件、资料整理、案件统计、报备等内勤日常工作进行细化并整理出详尽的工作细则,以软件为载体加以固化,编制成《内勤工作须知》电子书。
实践中,只需点击电子书内相应的项目,然后严格按照显示的步骤和要求按部就班的进行,便能顺利完成工作。
真正解决了内勤工作繁多杂乱,容易出错、新人熟悉工作慢的难题。
三、开发无逮捕必要评估软件,提高审查批捕效率以科技为依托,依据轻刑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设计出了无逮捕必要评估软件。
该软件根据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的需要,分门别类地设置了法定因素、主体因素、可罚因素、监护因素、悔罪因素、情节因素、数额因素等十大类与案件有关的因素内容,每个因素内容中又包含了若干个计分小项,并对各类因素及各小项计分标准科学地设置了相应的评估分值。
承办人只需根据案情将相关材料输入电脑,点击软件进行综合分析^p ,分值就会自动计算汇总,并得出相应结论。
这一软件的运用,将原来每件案件审查时间平均为5.5天,缩短为4.5天。
信息化侦查问题探究与基本构想
信息化侦查问题探究与基本构想作者:司军英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01期摘要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水平的迅猛发展,犯罪形势也变得日趋严峻,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出现多元化,传统的侦查模式给公安机关带来了严重的困难和挑战,所以,走信息化侦查是必由之路。
当前,尽管信息化侦查发挥了良好效果,但依然存在着信息采录不准确,共享程度不高、服务于侦查实战的水平较低以及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因此,本文认为解决好信息化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机制,信息化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侦查工作。
关键词信息化侦查基本构想作者简介:司军英,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272-02随着以公安部“金盾工程”(二期)顺利通过验收为标志的公安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化侦查已经逐渐成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主要模式,提高了侦查效率和打击精度,同时也是侦查破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笔者就信息化侦查问题做一些分析探讨。
一、信息、侦查信息化以及信息化侦查的含义信息,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表征,表现的是客观事物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实质内容。
现代社会,信息的处理多采用电子技术,存储通常以电子技术来记录。
而我们所讲的侦查信息也是大量信息中的一部分,主要针对的是案件本身,它与犯罪活动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它不仅仅包括侦查专业、公安业务方面信息(如作案工具、痕迹、赃物、遗留物、尸体、户籍信息等),同时还包括社会资源信息(如就业、乘车、住宿、商业注册、上网等信息)。
尽管社会资源信息无法直接反映犯罪活动,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它的搜集来分析、研判与其他犯罪活动有关的犯罪信息。
侦查信息化,是指在侦查破案中,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被侦查部门广泛应用,并且全方位支持侦查工作的过程。
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建立完善侦查信息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平台侦查办案;二是利用各种商业运作信息网络展开侦查活动。
浅析信息化背景下多元侦查模式
浅析信息化背景下多元侦查模式陈亚涛广州边防指挥学校训练部摘要:信息化背景下的多元化侦查是公安工作实现“情报主导警务”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刑事犯罪新形势下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
本文以信息化背景下的多元侦查模式为研究视角,对多元侦查模式的概念、特点、内容和保障机制加以归纳和阐述,旨在为一线侦查人员总结出一整套能够适用于大信息时代的侦查破案模式,直接用于指导侦查实践。
关键词:信息化侦查模式多元一、多元侦查模式的含义多元侦查模式,是指在信息化背景下,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侦查主体利用情报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所开展的多方面、多方向、多角度的侦查模式。
这一侦查模式主要以“信息”为基础,是“情报主导警务”理念在刑侦工作中的鲜明体现。
二、多元侦查模式的主要内容和实战运用(一)公安信息综合应用侦查模式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关于对公安信息的利用,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以高危人群为对象,根据发生的案情和现有的信息资源,对其“没有依据但有可能存在”的行为进行假设,然后再通过对各类信息的整合分析后,对这些可能的行为进行验证并逐一排除。
第二种是以公安内网的搜索引擎为工具,对在先前工作中所获得的信息(如涉案人的身份信息、涉案物的相关信息等)进行逐一检索,从而实现扩大线索、核查证据的目的。
第三种是以“八大”公安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为支撑,根据涉案人、物、案情的各自特点,通过对不同数据之间的网上碰撞,分析并获取案件所需要的信息。
(二)手机关联信息侦查模式手机信息,是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通过刑侦调查和技术部门的支持,所获得的与手机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手机特征、手机状态、手机话单、数据信息、手机中应用软件内容等信息。
手机关联信息侦查模式的方法主要有开户信息和话单信息分析法。
通过开户信息,侦查人员可以判断其所登记的身份信息是否是真实的,是否是机主本人的现实居住地以及开户人的活动区域等。
(三)生物痕迹信息侦查模式生物痕迹信息,是通过信息化方式存储的生物痕迹(指掌纹、足迹、DNA等)的特征信息及相关联的人员、案(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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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信息化引导侦查机制探索
摘要:信息引导侦查是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应对信息化浪潮的必然选择,探索建立信息化引导侦查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基层院应立足实际构建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信息引导侦查机制。
关键词:信息化引导;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
在信息化革命、知识经济的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工作如何融入这一波信息化浪潮中,是我们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信息引导侦查的紧迫性
(一)是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
信息是侦查工作的源头、是侦查的手段、是指挥决策的依据,侦查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地处理与犯罪有关信息的过程,可以说侦查活动离不开信息。
尤其当进入信息化时代,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革命,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高智商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在信息化时代对相关信息有天然的敏感性,反侦查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超越了检察机关信息和控制能力的覆盖范围,可谓“魔高一丈”。
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所具备的时代性、高智能性、激烈对抗性等特征,则要求我们侦查人员在信息化浪潮面前必须保持更高的敏感性,主动利用信息技术革命的成果,才能“道高一尺”,掌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基层院由于观念、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信息化
时代的步伐,对信息的掌握与运用滞后于侦查工作的需求。
因此构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在基层院显得尤其迫切。
(二)是应对职务犯罪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的价值取向也在发生激烈变化,价值取向的异变导致职务犯罪呈现出严峻的形势:犯罪类型趋向多样化,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化;窝案、串案增多,高级干部贪贿犯罪凸现,职务犯罪人员外逃、资金外流严重等。
职务犯罪活动日趋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导致线索发现难、查证难。
侦查与反侦查是以信息为基础的智力对抗,上述困难就是犯罪分子想方设法掩盖、毁灭犯罪信息的结果,暴漏出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基层院这种不对称尤为突出。
信息占有量与利用程度决定着侦查工作的成败,基层院的侦查工作要想掌握主动权,就必须尽可能的挖掘犯罪信息,收集信息,用信息引导侦查,方能突出重围。
(三)是规范严格执法的迫切需要
在传统“粗放型”侦查模式的影响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存在这“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基层院由于侦查手段、侦查技术的限制,这种观念存在的市场更大;随着人权意识的不断高涨,特别是新刑诉法的即将修改,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自侦案件侦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的“由人到案、由证到案”等侦查模式,侦查人员随意性大,更容易导致办案程序失范,因此,侦查工作若要规范起来,就必须向
“由信息到人或案”的侦查模式转变,即要注意收集、分析、研究、利用各种侦查信息,通过信息引导侦查,准确把握侦查方向、侦查重点和侦查要求,从而以信息制胜。
二、基层院构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面临的问题
信息引导侦查机制,和传统侦查机制相比,信息无疑起着主导作用,体现出侦查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侦查启动的切入点是信息,而不是举报或者报案通过信息研判,围绕人、事、物进行多方位侦查,发现侦查线索,查明犯罪事实;侦查思维主要运用的是归纳思维方法,从众多的信息中综合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然后以人找案,即有面到点,再由点到面。
基于以上特点,我们不难看出,当前基层院在构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面临的瓶颈主要有:
1.观念不到位。
传统侦查模式影响根深蒂固,侦查人员对侦查过程中信息的作用认识不足。
2.侦查部门硬件设备和软件技术方面配备不足,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
3.侦查过程中不注意信息的采集与运用,信息的共享率和利用度低。
4.和相关部门、单位协调不够,获取信息渠道不畅,导致信息闭塞。
5.专业化人才缺少,特别是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情报学等综合知识的人才更是匮乏。
三、基层院构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的初步设想
构建信息引导侦查机制,我们必须首先要树立信息制胜的观念,强化信息在侦查工作中得基础性、战术性和战略性地位。
当前,基层院应以信息平台建设为优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稳步推进,构建符合辖区特点的信息数据库,服务办案全程,以信息化推进自侦侦查工作的科学化。
(一)构建信息网络平台
信息网络平台是信息引导侦查机制运行的前提和物质基础。
所谓信息网络平台是指从侦查工作的需要出发而建设的以职务犯罪
信息系统为核心,同时兼容各种大小不等、功能各异的子系统和数据库的网路化工作环境。
在全国性信息网络平台尚未构建的情况下,基层院只能构建局域网络甚至封闭性信息平台,同时预留标准接口。
基层院信息网络平台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规模还比较小,没必要开发自己的应用软件,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信息的采集、科学整理、分类,以备查询、检索。
(二)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来的职务犯罪信息,一般都是零散的、原始的、表面的甚至有错误的、过时的、无关的信息,因此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对信息采集、分析、评估、应用进行统筹协调。
基层检察院基于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限制,以盘活存量机构资源为原则,应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可以在检察院内部
设置信息中心,任命专人负责统筹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分析、储存、研判等工作。
信息中心成员也包括所有侦查人员,每人可以负责某一专项信息的采集工作,所有侦查人员将采集来的信息汇集到信息中心,由中心对这些信息进行初步处理。
(三)建立分类科学、便于检索的信息库
网络平台是物质基础,仅有平台还不够,还必须有丰富的可资利用的信息入库才能构成信息引导侦查机制的坚实基础,可以说平台是形式,信息是内容。
根据信息的性质可分为基础信息库和专项信息库,其中人员单位信息(如公安人员信息、社会保险信息、医疗保险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等)、单位信息(如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信息、银行网点信息)、资产信息(如银行监管信息、房产管理信息、车辆管理信息、保险公司投保信息等)、通讯及行踪信息(如移动信息、互联网 ip 信息、住宿登记信息等)这些基础性数据库,由于其他部门已经进行过采集、录入,可以由上级检察院进行统一协调,实现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房地产、电信、民航、出入境、人保等部门的数据对接。
目前对接到基层院的信息库只有组织代码机构数据库,可以在基层院通过授权直接查询,其他基础性信息库还不能实现联网,作为基层院,可以和相关部委签订协议,建立绿色快速查询通道,或者定期拷贝资料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
基层院根据管辖权限与辖区内职务犯罪侦查需要,从实战出发,
可以建立自己的专项信息库,这些信息应该是常用的、急需的、有针对性的信息,可以重点建立如下信息库:1)线索信息库;2)人员单位类,如高危职业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库、高危行贿人信息库、重点单位信息库、财务人员信息库、国有企业信息库;3)事件类,如辖区内招投标活动信息库、拆迁工程信息库、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库、社会热点信息库、重大资金使用信息库等;4)侦查工具类,如侦查经验库、侦查法规库、侦查谋略库、案例库等。
对于办案中常用的、急需的信息,要优先采集、重点采集。
(四)加强信息采集与应用
基层院办案任务重,为了适应有效收集巨量信息的需要,首先应树立人人是信息员的观念,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应全员参与,实现人手一套采集表,制定具体的采集任务,每个侦查员可专项负责某一专项信息库的采集,对在侦查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信息,应给予责任干警重奖,建立相应的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和奖励考核机制。
其次应简化信息收集程序,宜采用电子化的手段采集,提高采集效率。
再次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内部与外部的沟通协调,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特别要加强与纪委、审计部门、公安部门的联系。
信息收集是基础,运用是目的,因此我们要重视信息的分析研判,对原始信息进行二次加工,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其符合侦查的需要,提升信息的利用价值。
在基层院,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机制来实现,设立信息评估小组,成员可以包括局务会成员以及信息管理员、案
件承办人,实现信息引导初查、取证、指挥决策等侦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