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20标准化-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二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应坚持“责任追究、查实为主、见底反思、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确保报告和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机制,形成多层级的报告和调查体系,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流转。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细化操作规程,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及时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性质和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在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报告。
第八条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核实,并根据事故特点和影响程度的不同,及时向地方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总局报告,确保事故的快速处置。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发生经过、事故的原因、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不得故意隐瞒或篡改事故的情况和事实。
第三章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事故调查工作,核实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教训。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采取实地勘查、听证取证、资料分析等方式进行调查。
2020煤矿标准化-技术工作制度
技术工作制度第一条技术事故追查制度1.所有的技术事故中,生产技术科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参与共同追查。
2.如果出现严重的技术事故时,由矿长主持追查。
较严重的技术事故由总工程师主持追查,并在3天内报有关领导。
一般性质的技术事故由副总工程师主持追查,并将追查结果2天内报矿总工程师。
3.事故追查必须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处罚严肃,防范措施切实具体。
第二条技术例会制度1.每月的月末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开技术例会。
2.应参加技术例会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会,迟到一次罚50元,缺席一次罚100元。
3.技术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具体讨论内容如下:(1)总结当月技术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先进经验要给予充分肯定及推广,对工作中的失误要认真总结教训,防止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
(2)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来由大家共同探讨解决。
(3)在例会上安排下月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对于下达本单位的任务要按时完成。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情况的反馈制度1.各采掘队主管技术员要在每周五将本队的采掘情况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做好统计工作。
2.采煤队反馈的内容包括:工作面位置、采高、层位、顶板状况,工作面支护情况。
3.掘进队反馈的内容包括:本周掘进进尺、本巷道总进尺、巷道层位、巷道中存在的问题(如有新开口的地点,要把开口的地点也上报以便于填图)。
4.各队所反馈的内容要全、真实、如果查出内容失真,要受到批评。
5.掘进工作面变更地点必须通知生产技术科,如不通知,罚掘进队技术员50元。
第四条井下图牌板管理制度1.井下图牌板: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巷道断面图、炮眼布置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循环作业图表。
2.牌板要保证完好、整洁,不许损坏和丢失。
如有损坏丢失现象,罚施工队组50元,技术人员要及时补做。
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有的技术资料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统一的编号管理,编号全矿统一采用如下标准****** **** *****编号:按顺序编号年份类别:J-掘进;H-回采如不进行编号管理,每(本)份罚主管技术员50元。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7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7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工作要求1.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
2.事故隐患排查(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内容、周期;(2)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缺陷等;(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1)分级治理。
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负责;b.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安全措施。
a.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b.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1)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2)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3)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
2.按表7-1评分,总分为100分。
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3.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C -BA ⨯=100100…………………………………(1) 式中A ——实得分数;B ——缺项标准分数;C ——检查得分数。
煤矿事故报告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煤矿事故报告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汇报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
调度室值班电话:9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
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
由安监科组织,分管领导参加及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地面安监科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第三条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矿安全部门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科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搞好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运输管理责任制,保障运输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矿井运输管理工作责任分工: 1、衔接副矿长分管全矿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并对运输管理业务全面负责。
2、衔接副总工程师对全矿运输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负责审批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矿井运输规章制度,领导开展技改活动,对运输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3、运输工区担负全矿井下原煤、矸石、材料、人员的运送工作。
负责主运大巷的轨道、道岔、架线、照明、信号、通讯及各类安全警示牌板的安装、维护、更换及标化工作,负责全矿采区上下山无极绳巷道运输。
负责掘开总部和扩四区外建队所有开口工程的轨道铺设工作。
负责竖井扩区大巷各联巷口以里5米范围内的标化工作。
负责全矿轨道运输安全督查和岗标检查,组织检查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轨道运输各类事故的分析处理,组织参加运输整顿大检查和有关安全活动。
负责全矿所有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和校验工作。
4、机电工区对全矿主井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管理负责,特别是对立井提升安全设施闭锁、信号闭锁及各种保护的日常检查管理负责。
负责井下无极绳运输绞车设备、钢丝绳、信号、照明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全矿井下所有装载站煤仓闸门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井下硅整流室硅盘之外的一切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
负责斜井人车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及检修工作。
5、采煤总部负责井下煤仓卡仓后的处理工作。
6、掘开总部、采煤总部负责全矿主运大巷轨道绝缘以里各自所辖巷道的轨道铺设及维护、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7、生产技术分部负责检查及维护全矿所有主运大巷的顶板及支护状况。
8、通风工区负责全矿主运大巷及无极绳巷道的洒水消尘和巷道刷白工作。
二、大巷机车运输管理制度 1、电机车司机、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矿职教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每年考核一次。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内容概括 (2)1. 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与重要性 (2)2. 分析目的与意义 (3)二、煤矿运输事故概述 (5)1. 煤矿运输事故的定义 (5)2. 煤矿运输事故的特点 (6)3. 煤矿运输事故的分类 (7)三、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8)1. 案例一 (9)1.1 事故经过 (11)1.2 事故原因分析 (11)1.3 事故责任划分 (12)1.4 教训与启示 (13)2. 案例二 (14)2.1 事故经过 (15)2.2 事故原因分析 (16)2.3 事故责任划分 (16)2.4 教训与启示 (18)3. 案例三 (19)3.1 事故经过 (20)3.2 事故原因分析 (21)3.3 事故责任划分 (22)3.4 教训与启示 (22)四、煤矿运输事故预防与应对 (23)1. 提升设备安全性能 (24)2. 加强运输系统监管 (25)3. 完善应急预案与演练 (27)4.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培训 (28)五、结论 (29)1. 总结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的主要发现 (30)2. 强调煤矿运输事故预防与应对的重要性 (31)3. 提出改进煤矿运输安全的建议 (32)一、内容概括本文档将对煤矿运输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内容包括对事故背景、事故过程、事故原因、事故后果以及事故应对措施的详细概述。
通过对这些事故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煤矿运输事故的主要类型和潜在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建议,以提高煤矿运输安全水平,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文档还将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最佳实践进行讨论,为煤矿企业制定和执行有效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1. 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与重要性煤矿运输事故的背景复杂多样,煤矿开采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物资和设备进行运输,包括煤炭、材料、人员等。
这些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需要依赖铁路、公路、胶带输送机等运输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往往会导致运输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追查、分析)处理制度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追查、分析)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事故的汇报、调查、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便于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事故系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与处属各业务管理部门、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伤亡事故分类按原煤炭工业部安字【1995】第50号文规定执行。
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方式。
(一)按伤亡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1、轻伤事故:指负伤职工只有轻伤的事故。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事故:指负伤职工只有重伤(多人事故时包括轻伤)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多人事故时包括轻伤、重伤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至4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按事故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和其他事故。
1、顶板事故:指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砰。
2、瓦斯事故: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含有害气体中毒)。
3、机电事故:指触电、机械故障伤人。
4、运输事故:指运输工具造成的伤害。
如车辆撞、挤、轧人、跑车、竖井蹲罐、皮带及刮板输送机等伤人。
5、火药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伤人,火药、雷管爆炸。
6、水害事故:指透老空水、地质水、洪水灌入井下,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充填溃水伤人,冒顶后透黄泥、流砂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目录1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3)2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实施细则 (5)3 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9)4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2)(1)、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2)(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3)(3)、生产、辅助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16)(4)、特殊岗位工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7)(5)、采、掘、机、运、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5 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监测监控制度 (21)6 重大安全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23)7 一班三次汇报管理制度 (28)8 各类生产事故汇报及处理规定 (29)1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会议,会议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各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2、对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及业务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督查。
3、各单位正职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
4、安全隐患排查按程度进行分类,即:A级、对安全隐患处理时难度大的,(公司无力解决的),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B级、对安全隐患处理时难度较大的,区(队)解决不了,需公司解决的,公司分管领导及时组织解决。
C级、对一般性的安全隐患,区(队)及业务部门能解决的,各区(队)及业务部门及时组织解决;牵涉多部门的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解决。
5、安全隐患整改完后,由相关部门负责通报。
6、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施工,由各业务部门分口把关,安检站负责监督,并对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反馈。
7、对无故不参加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的,每次罚款20元,因未参加会议致使安全隐患不能处理或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从重追究其责任。
煤矿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准确地调查,统计,报告各类伤亡事故,以便查明事故原因保证安全生产。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及人员伤亡情况、财产经济损失情况。
(三)对于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本班安监员及现场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训,由事故单位写出事故报告,二天之内到安全科填写工伤记录,办理工伤手续。
(四)发生重伤事故后,由安全科会同事故单位共同追查分析,安全科长、当班调度班主任、安监员及事故单位负责人、当班班长及现场人员参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由事故单位写出书面报告,五日内报安全科,并填工伤记录,办理工伤手续。
之后由安全科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发生死亡事故后,由公司矿安委会同安全科主持分析会,有关科室负责人、当班调度值班主任、事故单位值班负责人、当班班长及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分析,追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报上一级事故调查组,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析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案例要及时贯彻到职工中。
(七)事故调查结束后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事故追查、分析和统计报告制度范文(3篇)
事故追查、分析和统计报告制度范文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及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法规,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报告、处理、统计处发生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1、报告的程序和要求(1)项目部上下所有工作区域在劳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及岗位工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值班领导、调度室、安监站汇报。
(2)项目部值班领导、调度室、安监站任何一处接到事故报告后,都必须及时相互通知转告,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处主管部门。
调度室必须立即按事故等级分别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即:各类非伤亡事故、轻伤及以下事故,通知项目部领导;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在通知上述人员和单位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处分管领导,有关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处长、上级主管部门、驻地安全监察办事处,然后填报伤亡事故报告单,电传公司调度室内和安全监察部。
值班调度员必须记录通知时间。
(3)项目经理或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汇报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②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现场示意图。
(5)各有关方面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记录汇报时间、汇报人姓名。
(6)根据事故情况,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到前由项目部值班领导)决定是否请求当地医院的协助抢救。
2、其它要求(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图,有条件的应拍照、录像。
死亡或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的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同意后,方可清理。
(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否则除责令补报外,将根据情节对事故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评先资格和相关奖励。
《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篇》
《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篇》第一篇: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暂行)四不放过: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二、责任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三、职工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四、订不出整改措施不放过1、凡出现事故的班组全体人员一律参加事故分析会,且不得请假,凡不参加者或中途退场者,违反者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2、参加分析会者必须认真倾听,用心记忆,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严禁起哄闹事,扰乱秩序,违反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3、叙述事故经过要全面、真实、不得欺骗、隐瞒、严禁为推卸责任者而故意编造、无中生有,违反者按应负责任上升一级处理。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对事不对人,以达到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再发生之目的。
5、对发生的事故要在每周安全活动上进行通报,以达到人人知道,共同接受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之目的。
6、主持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要限期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上交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逾期不交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100元每/次的经济处罚。
7、本暂行制度自xx年7月15日执行。
第二篇: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机电事故管理责任划分,规范机电事故管理程序,特制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望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事故汇报:1、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事故调查。
2、接到事故发生信息或现场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等)向矿调度室汇报。
自发生事故30分钟内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事故单位故意隐瞒事故。
3、机电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解读
措施
04
评估 0 6
重大 风险 组织 制定管 控 工作 方案 05
落实 管控措 施 05
受控 结束
受控
实施 管控 04
26
分级管控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一)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 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 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 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 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应覆 盖煤矿井下所有系统、场所、区域;高瓦斯及突出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层自燃及容易自 燃、有冲击地压等4类重大灾害矿井,应将相应影响 区域的安全风险评估为重大风险;年底前完成年度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制定《煤矿重大安 全风险管控方案》;
7
名词解释
• 1、风险点是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 域。
• 2、风险辨识是指识别辨识对象所存在或伴随风险 的过程。
• 3、风险评估是指针对辨识的风险,评估其导致事 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 程。
• 4、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评估的风险等级,确定 不同管控层级、方式或频率等的管控方式。
…… ……
……
12
序 号
风 险 点
1
辨识 对象
作业危害分析法示例
检查项 目(作 业步骤
)
风险 类型
风险描述
风险 等级
管控措施
开机前检 查
物体打 击
开机前检查不到位导致 运行期间物体打击伤人 的风险
一般风 险
1.检查各部位紧固良好。 2.采煤机转动范围内无人 员及杂物。3.作业区域内 人员站位符合规定。
效稀释。
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根据事故伤害程度分类,可分为死亡、重伤、轻伤、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可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死亡事故指发生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重伤事故指发生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轻伤事故指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事故。
第五条一级非伤亡事故指财产损失在30万以上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指财产损失在10-30万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指财产损失在2-10万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第五条一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h以上或采区72h以上;2、瓦斯燃烧、爆炸;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4、井下着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m(含)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m(含)以上;9、巷道冒顶长10m(含)以上。
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1、发生事故使全矿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区停工8h以上,但不足72h2、井下着火封闭采掘工作面;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4、因火灾使采区停产;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5m(含);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3m(含)以上;8、巷道冒顶长5m(含)以上。
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1、发生事故使全矿停工30min以上至2h或者使采区停工2~8h;2、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以下;4、范围不大的井下火灾;5、因水灾使一个采掘工作面停止生产;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3m(含)以上的;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3m以下的;8、巷道冒顶长3m以上。
煤矿综采队事故追查与处理制度
煤矿综采队事故追查与处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综采队事故追查与处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综采队事故追查与处理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实现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发生各类事故都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认真追查, 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2.队建立事故追查记录制度。
追查时主持人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并利用安全活动向职工反复讲解事故案例, 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3.凡本队各班发生事故, 无论事故大小都必须及时向队里汇报, 如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发生事故后, 要及时向队领导汇报, 有关领导必须及时亲临
现场调查分析, 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作好事故善后工作。
5.无论大小事故都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追查、分析, 找出事故发生原因, 落实相关责任者,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使全队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狠反三违, 以避免今后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一)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一切事故。
1、轻伤。
指负伤后,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
2、重伤。
指负伤后,根据国家规定经医生诊断为重伤的(本制度指一般重伤)。
3、严重重伤。
凡发生下列工伤之一者,定为严重重伤。
(1)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需要开颅手术和严重脑震荡的;(2)耳部受伤需要切除手术(含单耳)并丧失听觉功能的;(3)眼部受伤造成单眼失明的;(4)鼻部受伤需要进行切除手术并丧失功能的;(5)人体的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包括二度以上);(6)内脏受伤:肝、脾、肺、肾、胃等需要进行较大胸腹腔手术或切除其中部分之一的;(7)主动脉血管断裂造成严重失血的;(8)四肢受伤需要进行截肢的;(9)手足受伤:截掉手指或脚趾二个以上的(其中有一个拇指或食指的);(10)其它部位受伤导致中枢神经损伤或肌腱损失致残的;(11)有害气体中毒致残的。
4、死亡。
(二)非伤亡事故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员工误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中断生产、设备损坏等事故。
1、一般非伤亡事故。
指煤矿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2、重大非伤亡事故。
指煤矿二级事故、重大电气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3、特大非伤亡事故。
指煤矿一级事故、特大电气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非伤亡事故。
4、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三)侥幸事故指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
事故分析与责任追查制度(2021)
事故分析与责任追查制度(2021)根据相关煤炭行业规定,对煤矿“三违”现象和事故调查与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查到个人。
通过认真客观的责任意识分析,理顺管理渠道,明确各司职责,达到“预防为主”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责任划分,煤矿主要领导负有监督调查高层领导的职责,矿长负有如此一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副矿长负有统率领导责任,当班值班领导负有现场指挥责任。
二、违章指挥且造成重大事故和房地产业损伤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指挥责任。
三、安全员或班组长不按规定作业,违章指挥,或超越职权,出现重大事故时,必须报告矿领导,经过现场查明后,再具体处理。
微信关注:煤矿安全网,学习当更多煤矿知识。
四、对瓦检员其他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现空班漏检,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追究瓦检员应当的刑事责任。
五、矿井发生事故片帮冒顶造成火灾的,必须立即报告矿井领导至现场查明原因,必须追究当班安全员、班长、炮工的责任。
六、矿井工人不遵守劳动纪律和违章行为,造成严重事故和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班长和排长当事人的责任。
七、电、钳工不按期对机电设备检修,或出现接地短路、造成机械设备失爆打人和触电伤人,要立即报告,矿区领导现场查明原因,要追究电工木工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绞车工等特殊岗位工种职位违章操作,可能引发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必须由当事人适当的经济损失和处罚。
九、班长、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如迟到、早退、在工作面交接班,一旦出现问题,要立即报告金矿领导,查明原因后,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给予经济经济发展处罚。
十、事故发生后,必须由安检科(亓荣会)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过程、原因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排除事故后的技术紧急措施、今后的改进措施及现场政策措施和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名。
十一、事故究其原因调查清楚后,由矿长(亓孝营)组织召开煤矿火灾事故事故分析会议,针对事故会发生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讨论配套措施防范风险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创新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
煤矿生产事故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
精选文档煤矿重要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查制度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事故和重要安全隐患,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拟订本规定。
一、发生以下事故之一的:1、全企业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事故;2、局扇无方案停风2小时以上事故;3、冒顶事故影响时间24小时以上事故;4、采、掘、开、安、运、提高各专业机械事故影响时间24小时以上的;5、地质结构探测禁止,水文地质展望预告失误,致使采掘工作面生产中止或影响矿井整体生产衔接安排的: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对事故责任处罚以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赐予开除留用1至2年或开除矿籍处罚;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赐予开除留用半年至 1年处罚;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赐予降薪半年以上的处罚或贬职、停职处罚;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赐予降薪一年或贬职、撤职处罚;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赐予 500至1000元的罚款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罚款1000至2000元的处罚;6、对事故单位赐予10000元罚款。
二、发生以下事故之一的:1、采、掘、开、安、提高机械事故影响时间超出8小时,缺少24小时的:2、局扇无方案停风超出1小时,缺少2小时的;3、冒顶事故影响时间超出8小时,缺少24小时的;4、瓦检员脱岗、虚报瓦斯检查数据、瓦斯超限不报告,不采纳举措办理的;5、严重“三违〞造成事故或有可能造成重要事故和安全隐患的;6、重要跑车事故;7、水文地质展望预告禁止,造成采掘工作面停产24小时以上或生产严重受阻一周以上不可以正常.精选文档生产的;8、小煤窑贯串地址、隔绝区没有提早展望并实时采纳举措,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和水害的。
对事故责任者处罚以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赐予降薪一级半年至一年的处罚;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赐予降薪一级三个月至半年的处罚;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赐予500元罚款或降薪一级三个月的处罚;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赐予200至5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赐予100至2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赐予2000至5000元罚款。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公司营运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围(一)凡是发生责任事故都要追究责任。
(二)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容(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公司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小组的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和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力排安全隐患。
公司部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交通事故,属法定代表人安全监管不到位,除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并处罚款5000元。
(二)安全经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和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定期检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阅车辆、驾驶员、装卸员档案。
公司部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交通事故,属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不到位,除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并处罚款3000元。
(三)安全科长按照工作要求,全权负责安全运输工作,指导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关车辆的审验、技术状况、二级维护、建立车辆驾驶员、装卸员、保险台账和各类培训考核资料,对新增车辆驾驶员、装卸员或更换驾驶员、装卸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备,每月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公司部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及交通事故,属安全科长工作失职,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并处罚款1000元。
(四)专职安全员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搞好车辆性能检测、审验,落实从业人员资格初审、备案、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落实GPS监控、管理、维护工作,切实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学习例会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公司部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交通事故,属专职安全员管理工作不到位,除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并处罚款1000元。
煤矿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和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一、上级部门来我矿检查所查出的问题由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四定”原则制订出整改计划,于检查当天报安全质量监察科。
若不按时上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二、凡是矿领导带领召开现场办公会查出的问题,发出办公会议纪要,由指定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安全大检查问题由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督促落实。
三、安全质量监察科要对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汇总,并按“四定”原则进行分类,在次日打印下发给有关矿领导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和区队要认真组织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处理,并将完成项目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质量监察科汇报;到期没有完成的,对负责整改的单位罚款300元,并对其业务主管部门罚款50元;完成不汇报的,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30元;五、如若有特殊情况,完不成的要及时向安全质量监察科和矿领导汇报。
六、对于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责任的,给予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区队制度规定的两倍罚款;问题重复出现的,在给予两倍罚款的基础上,对单位再给予1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50元罚款。
七、凡是整改项目没有完成,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又没及时督促落实的,每条对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罚款30元。
八、此制度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监督执行。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一、对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单位不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搬运伤员(否则,按奖罚办法规定处理)。
二、接到事故汇报后(指重伤以上和二级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安全质量监察科和相关业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做好记录,为事故分析做好准备,否则对责任人分别罚款20元。
三、在事故分析前,安全质量监察科要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积极配合调查罚款20元,需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的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绘制,不按要求绘制示意图的,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轻伤和二级以下的非伤亡事故,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组织分析,各有关科队负责人和事故现场人员参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实现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凡发生运输事故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及时组织抢修抢救,还要按程度逐级上报。
第二条发生一般运输事故时,事故单位要向矿调度室、安检科汇报,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报告交安检科。
第三条发生重大、特大运输事故时,矿调度、安检科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对于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安监检科两日内形成事故报告,报公司。
第五条对于发生人身伤害或非伤亡事故的,由安检科牵头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六条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要详细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处理过程,与会人员对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七条由安检科做好事故分析记录,根据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及今后采取的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最终形成事故报告,并以通报形式下发,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吸取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