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住房交易征收税费基准价格类别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1日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常德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有剩余土地需要征收的,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土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补偿。
国家、省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征地拆迁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本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常德市城区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具体标准
常德市城区房子征收赔偿有关详细标准一、暂时布置费。
被征收住所房子建筑面积在40 平方米〔含 40 平方米〕以下的,暂时布置补贴费每个月 600 元;被征收住所房子建筑面积在 40 平方米以上、60 平方米〔含 60 平方米〕以下的,暂时布置补贴费每个月 700 元;被征收住所房子建筑面积在 60 平方米以上、 80 平方米〔含 80 平方米〕以下的,暂时布置补贴费每个月 800 元;被征收住所房子建筑面积在 80 平方米以上的,暂时布置补贴费在 800 元/ 月的根基上,被征收住所房子每增添 1 平方米〔以整数计〕,补贴费增添 10 元 / 月,增添补贴费最高不超出 400 元/ 月。
二、搬家费。
征收住所房子的,搬家费按2000 元/ 次计算。
三、住所改作经营门店补贴标准。
获得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在 5 年以上的〔有免税政策规定的除外〕,按实质经营面积每平方米1200 元予以补贴; 5 年以下, 2 年以上的〔有免税政策规定的除外〕,按实质经营面积每平方米 800 元予以补贴。
四、非住所改作经营门店补贴标准。
被征收人将办公用房、车间、库房等改作商业门店,且在房子征收公告公布前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5年〔含 5年〕以下、2 年以上并实质经营,营业执照所载明的营业场所与房子全部权证一致,被征收人选择钱币赔偿的,按同地段、同类商业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子全部权证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 35%予以补贴;只获得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随意一证的,按同地段、同类商业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子全部权证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 30%予以补贴。
在房子征收公告公布前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 年以上,被征收人选择钱币赔偿的,按同地段、同类商业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子全部权证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 50%予以补贴;只获得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随意一证的,按同地段、同类商业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子全部权证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40%予以补贴;未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按原房子全部权证登记用途赔偿。
常价服[2007]68号
关于公布常德市征地拆迁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常价服[2007]68号各区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和《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伍对征地拆迁有关设施的成本进行调查监审,本着合理补偿、依法保护群众利益的原则,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现将征地拆迁有关设施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常德市征收农用地有关设施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二、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有关设施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二)。
三、常德市征地拆迁有关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四、本通知公布的补偿标准均为征地拆迁时的征收(除设备搬迁外)补偿标准,只适用于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农转非土地以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有关设施的补偿。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通知公布的补偿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地发展改革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本地的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五、本通知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
原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常价服[2003]22号文件《关于公布常德市征用土地部分拆迁补偿价格标准的通知》和市物价局常价服函[2005]5号《关于〈常德市征用土地部分拆迁补偿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时废止。
附表一:《常德市征收农用地有关设施的补偿标准》附表二:《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有关设施的补偿经标准》附表三:《常德市征地拆迁有关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附:常价服[2007]68号附表常德市物价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3•【字号】常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现将《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13日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委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确有需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直接征收。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
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或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公安、城管执法、国有资产监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常德石板滩征收方案
常德石板滩征收方案第1篇常德石板滩征收方案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推进常德市石板滩地区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确保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征收方案。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位于常德市石板滩地区,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三、征收政策及补偿标准1. 土地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湖南省、常德市相关政策执行。
2. 房屋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湖南省、常德市相关规定执行。
3. 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按照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所在区域同类土地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2)房屋补偿:按照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所在区域同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3)搬迁补助:按照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常德市相关规定给予搬迁补助。
(4)临时安置补助:按照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常德市相关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
四、征收程序1. 发布征收公告:由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政策等。
2. 征收调查: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3.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收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补偿方案,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 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
5. 实施征收:征收部门按照补偿协议实施征收,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6. 办理土地、房屋注销手续:征收部门依法办理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注销手续。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2. 严格依法征收:征收工作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征收行为合法合规。
3. 完善信息公开:征收部门及时公开征收政策、补偿标准、征收进展等信息,提高征收透明度。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常鼎政办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8〕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农林场、区直和驻区各单位:鼎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完成,更新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区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新城镇基准地价,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原《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基准地价的通知》(常鼎政发〔2008〕25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8日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表2 鼎城区乡镇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3 鼎城区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4 鼎城区乡镇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5 鼎城区乡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二、级别范围表6鼎城城区商服用地级别描述表7鼎城区城区住宅用地级别描述表8鼎城区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描述表9鼎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描述注:以鼎城区城区基准地价级别图为准,鼎城区城区其他不在定级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参照末级地价水平执行。
表10 鼎城区乡镇土地级别范围三、城区基准地价表11 鼎城区城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表12鼎城区城区商服路线价表单位:元/平方米四、建制镇基准地价表13鼎城区乡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的通知-
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的通知正文:---------------------------------------------------------------------------------------------------------------------------------------------------- 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全市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价格和全市供热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经营(生产)资质证明、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市城区管道天燃气价格需听证,并报省物价局审批6、集体审议7、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民用液化气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质证书;3、相关经营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3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县级电网及小水电自供区、厂矿企业、单位转供电价和农村各类销售电价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资质证明;3、成本资料和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县及县以下电网调度的独立发电企业上地方网上网价格及销售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立项批准书、竣工结论书、并网协议书、企业资质证明和工商执照、税务登记;3、成本资料和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全市电力工程建设、改造、维护的设备价格及设计费用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合法资质证明;3、成本资料和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相关经营情况;3、成本资料及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并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公交交通(含出租车)票价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经营资质证明;3、相关经营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价格听证6、集体审议7、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跨县以上公路客运和渡口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经营资质证明、客运里程或车辆类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全市站务、港务和出租车企业服务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单位或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资料等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停车场(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工商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有关部门设置停车收费批准文件;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3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管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成本资料;3、上级相关的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直单位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本市化肥企业生产化肥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直医疗单位自制药物制剂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药品生产证明和药品质量等级证明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直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资质证明和其他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直经营单位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经营资质证明、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全市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成本资料;3、价格调整听证会议纪要;4、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市城区供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需听证,并报省物价局审批6、集体审议7、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自来水管网工程安装服务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3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区县(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成本资料和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4、集体审议5、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租金和房屋重置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3、成本资料(经济适用住房另提供省市计划报建资料等)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4、《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申报登记备案表》、《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申报登记表》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3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直及区县(市)、乡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特殊病房床位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成本资料;3、其他相关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全市电视及多媒体、气象、环卫和殡葬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资质证或许可证;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组织相关听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殡葬服务价格需听证,且本级省局审批6、集体审议7、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市内省级及市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配套交通运载价格和旅行社组团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从事旅游服务业的资质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省定价目录之外的中介服务收费和社团服务收费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3、成本资料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服务价格科承办(1天)2、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服务价格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1天)5、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省定项目、市定标准的教育收费项目(含社会办学)的具体收费标准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成本资料、校园、校舍产权证或租赁合同3、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教学经费及办学经费来源情况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收费科承办(1天)2、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审核3、收费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5天)4、综合法规监测科对初审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天)5、集体审议6、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报市法制办“三统一”后发文(2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短期培训办班收费标准审批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3、承办单位有办班资质申报资料1、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办班的文件,对公务员培训办理须出示市委干教领导小组批复2、短期培训班收费申请报告3、办班所需书籍资料成本或价格办理程序1、综合法规监测科受理、交收费科承办(1天)2、收费科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2天)3、综合法规监测科审核文件并发文(1天)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短期培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6)47号)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不收费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核发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法人登记证2、申请报告3、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表等4、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的文件办理程序直接由收费科集中审核、发证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正本30元/证副本90元/证常德市物价局价费审批项目流程项目名称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办理条件1、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资质证或许可证;3、服务价格(收费)批准文件;4、《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申请表》办理程序直接由服务价格科集中审核、发证有关法律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价综〔2002〕66号)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由承办科室告知申请单位)收费标准正本30/证副本90/证——结束——。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城区契税减免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城区契税减免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常政办函[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契税,税收征管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城区契税减免暂行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0号)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市城区契税减免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常德市市城区契税减免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土地、房屋交易契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控制契税减免,坚持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24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省政府令124号)精神,结合市城区实际,就契税减免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原则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以及其它税法规定的减免范围外,原则上不得减征和免征。
对符合减征和免征契税规定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征收机关依法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
二、范围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三、程序1、纳税申请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10日内,持减免依据和相关原始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减征或免征契税申请报告;③证明符合减征或免征契税条例的证明资料。
)到市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政务中心四楼)提出申请。
2、经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基本符合《条例》政策性减免的申请项目发放《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并对纳税申请人就表格的填写进行指导。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常德南坪花苑作为我国一处优质的住宅小区,其房产税评估价一直是购房者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详细解释房产税评估价的计算方法,分析影响评估价的各种因素,并为您提供一些合理降低评估价的建议。
一、常德南坪花苑概述常德南坪花苑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是一座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
小区内建筑风格多样,户型丰富,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南坪花苑的房价也逐步攀升,使得房产税评估价成为购房者关心的问题。
二、房产税的定义和作用房产税,又称房地产税,是对房地产产权及其附属物的征税。
在我国,房产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房产税的收入也用于地方财政支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评估价的计算方法房产税评估价是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评估价等于房屋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价格。
每平方米的价格可以通过比较同类房源的成交价来推算。
此外,评估价还需考虑地段、楼层、户型、建筑质量等因素。
四、影响评估价的factors1.地段:地段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房源,其评估价相对较高。
2.楼层:高楼层的房源,因其视野开阔、采光充足,评估价相对较高。
3.户型:户型合理、使用面积大的房源,评估价较高。
4.建筑质量:建筑质量好的楼盘,评估价相对较高。
5.市场行情: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好坏直接影响房源的评估价。
五、如何合理降低评估价1.选择合适的购房时机:在房地产市场行情较差时,房源的评估价相对较低。
2.选购毛坯房:相较于精装房,毛坯房的评估价较低。
3.关注降价房源:有时候,开发商为促销,会推出降价房源,此时购买可降低评估价。
4.与开发商协商:在购房过程中,与开发商充分沟通,争取获得更低的房价。
六、结论房产税评估价是购房者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指标。
通过了解评估价的计算方法和影响因素,购房者可以更好地把握购房时机,为自己争取到更优惠的价格。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常德南坪花苑作为我市一处热门的房地产项目,其房屋交易中的税收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与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评估价的概念、影响因素和购房者如何合理应对等问题。
一、常德南坪花苑概况介绍常德南坪花苑位于我市繁华地段,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该项目由知名开发商打造,品质有保障,吸引了众多购房者关注。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者需要了解税收政策,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二、房屋交易中涉及的税收政策解析在我国,房屋交易中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其中,契税是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需要缴纳的税收,税率根据房屋面积、购房者的身份等因素有所不同。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则来源于房屋出售收益。
营业税主要针对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关系较小。
三、评估价的概念及其在房屋交易中的作用评估价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所在区域、建筑年代、面积、户型等因素,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的评估。
在房屋交易中,评估价主要用于确定房屋的成交价格,并为税收提供依据。
购房者应关注评估价的合理性,以确保自身权益。
四、影响房屋评估价的factors房屋评估价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1.区域因素:房屋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便利程度、教育资源、商业配套等都会影响评估价。
2.房屋本身因素:建筑年代、面积、户型、楼层、装修状况等都会对评估价产生影响。
3.市场行情: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政策调控等因素都会对评估价产生波动。
4.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契税税率的变化,会影响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进而影响房屋评估价。
五、购房者如何合理应对房屋评估价1.了解税收政策:购房者应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合理规划购房预算,以确保购房过程中的税收合规。
2.选择正规评估机构:购房者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保评估价的准确性。
3.协商合理房价:购房者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与卖家协商,根据市场行情、房屋实际情况等因素,达成双方满意的房价。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
常德南坪花苑交税评估价(原创版)目录1.介绍常德南坪花苑2.说明交税评估价的概念3.探讨常德南坪花苑的交税评估价4.分析交税评估价对购房者的影响5.总结文章正文【提纲】提纲1.介绍常德南坪花苑常德南坪花苑位于我国湖南省常德市,是一个中高档住宅小区。
小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包括停车场、绿化带、儿童游乐区等。
此外,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靠近商业中心和多条公交线路,居民生活十分便利。
2.说明交税评估价的概念交税评估价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了计算相关税费所需要的对房产价值的评估。
这个价值通常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市场行情、楼盘品质、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交税评估价对于购房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为它会影响到购房过程中所需要支付的税费。
3.探讨常德南坪花苑的交税评估价目前,常德南坪花苑的交税评估价尚未公布,需要购房者关注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评估价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可以参考附近的类似楼盘的交税评估价,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为准确的评估价信息。
4.分析交税评估价对购房者的影响交税评估价对购房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影响购房成本:购房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税费与评估价息息相关。
评估价越高,所需支付的税费就越多,从而增加购房成本。
(2)影响购房贷款:部分购房者需要申请购房贷款,而贷款额度通常与房产评估价挂钩。
评估价越高,贷款额度就越高,有利于购房者筹集购房资金。
(3)影响房产投资收益:对于投资型购房者来说,评估价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房产的投资收益。
评估价越高,房产的投资价值就越大。
5.总结文章总之,常德南坪花苑作为一个优质的住宅项目,备受购房者关注。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城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城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9]28号
【发布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25
【实施日期】2009.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城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常政办发〔2009〕28号)
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积极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措施,提振住房消费信心,扩大房地产投资,繁荣房地产市场,推进市城区(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拉动住房消费
(一)促进商品房交易。
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以预购方式取得商品房的以预售合同时间为准)在市城区新购买商品房的,普通住宅交易契税按1%的税率执行。
其他房屋交易契税执行4%的税率,由财政给予购房者相当于所缴契税税率3%或
2%的奖励,其中购非普通住宅(不含别墅)的奖励3%,购门面等经营性用房(不含二手经营性用房)的奖励2%。
(二)减轻购房交易成本。
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城区新购买商品房的,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含房产证、土地证)手续时,交易手续费等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09年7月1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实行公寓楼安置的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实行公寓楼安置的意见【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发文字号】常政发[2007]12号【发布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7.06.30【实施日期】2007.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实行公寓楼安置的意见(常政发〔2007〕12号)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城市规划区划定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实行公寓楼安置,即将原来“土地只‘转’不征,实行一地一宅安置”改为“统一规划,土地划拨,建设多、高层公寓楼安置小区,房屋可依法上市”的模式进行还房安置。
现就公寓楼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公寓楼安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基层负责、群众参与、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开展征地房屋拆迁,有序推进公寓楼安置,合理解决市城市规划区划定范围内村(居)民住房需要,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行公寓楼安置的范围和对象(一)范围1、武陵区:东至铁路,南至沅江,西至金丹路,北至竹根潭路、铁路所围合的区域,以及岩坪村、聚宝村、合兴村、竹根潭村等行政村(社区)。
2、鼎城区:金霞大道至沅江所围合的区域,以及停车场村、福文村、三滴水村、孔家溶村、王家铺村、郭家铺村等行政村(社区),鼎城区政府划定的其它范围。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常德市国税部门代征地方税费的公告-2014年第4号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常德市国税部门代征地方税费的公告正文:----------------------------------------------------------------------------------------------------------------------------------------------------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常德市国税部门代征地方税费的公告2014年第4号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我省国税部门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3〕5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国税部门窗口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代征范围国税部门在为小规模纳税人窗口代开普通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销售免税货物除外)时,代地税部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仅对窗口代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进行代征。
二、委托代征税费征收率(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的规定,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湘财综〔2011〕5号)的规定,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按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费率征收;(三)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统一采取按开票金额(不含税)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08]19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0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08〕18号)精神,结合目前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各地要根据城市化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由规划、房产部门牵头,国土、建设、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完善城镇住房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按照适度供应和熟地出让原则,安排房地产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未完成拆迁或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出让。
合理控制单宗土地规模,对用地面积150亩以上(含150亩)的开发项目,可以分宗出让、分期办理相关手续。
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可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相关优惠目录,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享受相应财税政策。
常德市契税征收标准(一)
常德市契税征收标准(一)
常德市契税征收标准
引言
•契税是购买房产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常德市是湖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
契税征收标准
•常德市契税征收标准根据购房者购房的具体情况而定。
•不同的房产类型有不同的契税税率。
•常见的房产类型包括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别墅等。
契税税率
•普通住宅:
–非普通、高档住宅:%
–普通住宅:%
•商业用房:
–一般商服类:3%
–住宿类、旅游类:2%
–创业孵化类:1%
•别墅:
–别墅:%
征收计算方法
•契税的计算方法是将房屋的成交价与税率相乘。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契税 = 成交价× 税率。
具体案例
•以一套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
–非普通、高档住宅的契税为:100 × % = 万元。
–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00 × % = 万元。
契税减免政策
•对于某些特定的人群或情况,常德市有一些契税减免政策。
•具体的减免政策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了解。
总结
•契税作为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费,在常德市有一定的税率和征收标准。
•不同房产类型有不同的契税税率,具体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契税的计算方法简单明了,是成交价与税率相乘。
•对于特定人群或情况,常德市提供了一些契税减免政策,详细信息可进一步了解相关渠道。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2]8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常德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常德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市物价局是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主管机关,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意见拟订和使用情况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资金管理;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非税局、市监察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一)纳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3%;(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经批准采取特殊价格政策产生的收入,按50%-70%计征,每季度征一次;(三)对无法退还消费者的预付费、押金、保证金按50%计征;(四)对旅店业、饮食业、休闲娱乐业、烟草、酒类、化妆品行业和通信业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1%计征,缴税义务人三税总和每月不足3000元的免征;(五)对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的汽油、柴油,按实际销售量002元/升计征,省级已征收的不再计征;(六)对销售的天然气,按实际销售量0.03元/立方米计征;(七)对市城区建筑工程价格调节基金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市城区建筑工程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中央、省驻常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常企业(包括办事处、营业部等)及市城区营运的出租车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常政办发〔2004〕20号文件的通知》(常政办函〔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湖南房地产新政
湖南房地产新政2021年湖南房产契税新政策,湖南房产契税征收标准湖南房产契税新政策一、契税政策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 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 ,个税:差额的30% 或全额的2% 2、满五年的: 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 3、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湖南房产契税征收标准契税: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1.5%,大于144平方米的3%。
二套:3%。
各地可调整,最高4%。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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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常德市城区住房交易征收税费基准价格
注:
1、非电梯房主要为砖混结构的多层住房和自建私房;电梯房为钢混结构的小高层和高层带电梯住房。
别墅房为唯一柳岸、龙吟水榭、金色晓岛别墅区、宏宇山庄别墅区、柳荷鑫园别墅区,其中金色晓岛别墅区基准价格在别墅基准价格上上调50%。
2、竣工时间在5-10年(含10年)的二手住房价格按5%折旧,竣工时间在10年以上的二手住房价格按10%折旧,每增加10年增加5%的折旧确定房屋交易基准价。
3、六类区域主要为五类区域以外的市郊区,其基准价格为五类区的90%。
4、上述非电梯房基准价格对应楼层为均价楼层(例:总层数为七层房屋,本次评估基准价格楼层为一楼和六楼);其他楼层房屋价格修正系数见下表:
常德市城区住宅楼层差价率(非电梯房)
5、上述电梯房基准价格对应楼层为均价楼层(总层数为奇数层房屋,基准价格对应楼层=(总层数+1)/2;总层数为偶数层房屋,基准价格对应楼层=总层数/2),其他楼层价格在在准价格上进行修正,楼层差价为30元/层,每增加(或减少)一层,价格增加(或减少)30元/平方米,顶层价格与倒数第二层价格一致,不做加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