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项目改进方案V1.0.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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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1.11•【字号】沪农委〔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农业设施的财政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护机制,推进农业设施资产有效使用和长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1月11日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为规范和加强农业设施长效管理,保障财政投入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农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护机制,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上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工作要求加强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以下简称“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是落实农业设施完整利用和长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要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有效管理方式,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按照聚焦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要求,将建后农业财政性资产有序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齐抓共管原则。

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是市、区、镇等各级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大型农产品市场改扩建设计策略研究——以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改扩建一期项目为例

大型农产品市场改扩建设计策略研究——以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改扩建一期项目为例

大型农产品市场改扩建设计策略研究 ——以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改扩建一期项目为例发布时间:2022-10-18T10:30:14.065Z 来源:《建筑创作》2022年第10期作者:章卓[导读] 本项目为原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章卓上海日清建筑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市 200080摘要:本项目为原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除承接原有老市场蔬菜传统交易业态外,随着生鲜电商发展,利用自身接近货源的优势,扩展生鲜农产品集配加工、冷链分拣仓储等延伸业务,通过精、深加工来提升附加价值,打造区域性的生鲜农产品中央运营中心。

另外进一步延伸业态和服务,满足客源的商服需求,对城市和市民开放,植入创新业态和活动创造吸引点。

项目设计在多重交通组织、多功能复合、大跨度重荷载钢结构、装配式外墙挂板等方面都具有创新意义。

关键词: 农产品物流; 多重交通组织; 多功能复合; 大跨度重荷载钢结构; 装配式外墙挂板1 概况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是上海市唯一的主中心批发市场,本次改扩建一期项目源起,一方面是随着城市更新及人口增长,原江桥农批等老市场搬迁,合并后市场交易量会进一步扩大而产生的建筑空间需求,建成后将负担起浦西地区每天70%生鲜农产品的民生保障供应,日均交易扩大至约1.6万吨。

另一方面是西郊国际作为国家农产品标准化升级的重点项目,也承担起了不断升级地业务需求。

项目作为民生工程,也承担了重大的社会使命。

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其总体规划和设计吸取了法国瀚吉斯市场 “封闭式园区管理、供购分离”等先进的市场理念。

我们着重研究并考察了国外新建设开放的市场,以日韩为代表的“东亚模式”相比起北美、欧洲等著名市场,其在运营模式、交易方式和建设经验与国内市场有较多相似之处。

近几年来也正在进行市场的新建及改扩建、承载老市场搬迁、农产品产业链升级等一系列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硬件设施建设,为本次改扩建项目提供了很多参考价值和宝贵经验。

市场从08年建设到投入运营,我们与建设方长期持续保持着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学习如何更好地满足国内农产品一级市场交易模式所需要的建筑场所和环境空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种发〔2015〕2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20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农办种〔2015〕26号)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农办种〔2020〕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如下。

一、主要任务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对促进种业科技创新、提升现代种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

对全市9个涉农区及有关单位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

一是查清粮食、经济、蔬菜、西甜瓜、果树、花卉、食用菌、牧草、绿肥等栽培作物古老地方品种的分布范围、主要特性以及农民认知等基本情况;二是查清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三是查清各类作物的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多样性及其消长状况等基本信息;四是分析本地区气候、环境、人口、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演变趋势的影响,揭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沪农委[2011]159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1]159号各区县农业委员会,光明食品集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农质发[2011]3号)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2011年上海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方案2、2011年上海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2011年上海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监测计划4、2011年上海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报告5、2011年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6、2011年上海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7、2011年上海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上海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农业部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农质发[2011]3号)的部署,市农委决定在前两年整治工作和世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提升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加大对假劣农资和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水平,着力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提升产业能级。

以《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和我市相关产业规划为依据,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发展匹配大都市乡村特色、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优势产业,建成一批符合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生产基地,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

(二)聚焦重点,激发投资活力。

围绕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建设,集聚优势资源和产业特色,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强化农业招商,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升都市农业设施装备水(三)科学评估,优化项目管理。

因地制宜统筹实施,建立覆盖全程、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的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机制,调动各区和社会资本积极性,提高农业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四)监督考核,坚持绩效导向。

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注重结果导向,加强责任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管理推进部门)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年度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市属项目评审、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区属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备案,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等。

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细则的具体操作办法,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等。

区财政局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预算审核及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沪农委〔2015〕171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171号各区、县农委、财政局:为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6月25日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4〕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村庄改造项目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第三条市级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管理规范、量力而行、力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区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资金配置计划,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第四条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村庄改造财政奖补管理政策,安排年度计划,组织工作推进,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方案介绍本文档提出了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是优化市场运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业发展。

下面将介绍具体的改造措施。

1. 市场设施改善为了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环境和设施,我们建议进行以下改善措施:- 加强市场内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环境清洁、整洁,并提供良好的卫生设施。

- 安装现代化的冷藏设备,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储存条件。

-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实现市场信息的快速传播和交流。

2. 物流配送优化为了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降低成本,我们建议进行以下物流配送优化措施:- 建立专门的冷链物流体系,保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鲜。

- 优化物流配送路线,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输效率。

- 引入智能化的仓储和分拣系统,提高物流操作效率。

3. 市场经营机制改革为了改善市场经营机制,增加参与者的利益,我们建议进行以下改革措施:- 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者的资质和行为。

- 建立统一的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提供公正透明的价格信息。

-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4. 优化市场服务功能为了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满足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建议进行以下优化措施:- 加强市场培训和教育,提升市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 引入电子商务模式,提供线上交易平台,方便农产品的销售和购买。

- 推广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总结以上就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改善市场设施、优化物流配送、改革市场经营机制和优化市场服务功能,我们可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进一步推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沪委发〔2018〕4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投资意愿、有资本实力的市场主体加大农业投资规模,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以下简称2号文)有关精神,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对区级项目和部门项目实行分级补助,具体方案如下:1.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部分,仍按照沪农委规〔2018〕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5000-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之间的投资部分,市级财政按这部分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

区级项目鼓励所在区加大投入,原则上安排不低于15%的配套补助资金。

3.1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部分,市级财政按这部分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区级项目鼓励所在区加大投入,原则上安排不低于10%的配套补助资金。

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超过10000万元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审批。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财政性资产管理按照本市有关意见执行。

本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7月8日——结束——。

农产品交易大厅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农产品交易大厅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农产品交易大厅扩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背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农产品交易大厅面临容量过小、设施陈旧以及功能不全的问题。

为适应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质量,需要对农产品交易大厅进行扩建和改造。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对农产品交易大厅进行扩建和改造,以提供更好的交易环境和服务,促进农资流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主要任务1. 扩建农产品交易大厅的面积,新增交易区域和交易档位,增加交易效率。

2. 更新农产品交易大厅的设施设备,包括气候控制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等,提升交易环境。

3. 增加交易大厅的仓储和冷藏设备,提高农产品储存和保鲜能力。

4. 引入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和交易平台,提升交易效率和信息传递速度。

5. 建设交易大厅的配套设施,包括餐厅、休息区、会议室等,提供便利的服务环境。

实施步骤1. 确定项目需求和可行性。

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需求和目标。

2.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扩建方案、设备更新方案、信息化系统方案等。

3. 寻找合适的承建单位。

通过招标或谈判方式确定承建单位。

4. 开展工程施工。

按照项目方案进行农产品交易大厅的扩建和设施设备的更新。

5. 安装信息化系统和交易平台。

引入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和交易平台,进行安装和调试。

6. 建设配套设施。

建设交易大厅的配套设施,提供便利的服务环境。

7. 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对扩建和更新的设施进行试运行和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8. 完成验收和交付。

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交付标准,最终项目交付使用。

项目时间计划本项目预计总用时为12个月,按以下时间计划进行:1. 需求调研和方案编制:1个月2. 承建单位确定和合同签订:1个月3. 工程施工:6个月4. 信息化系统和交易平台安装:2个月5. 配套设施建设:1个月6. 试运行和调试:1个月7. 验收和交付:1个月预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预算为X万元。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沪农委[2011]152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沪农委[2011]152号各区县农委、有关预算单位:为加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和评审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预[2010]113号)等有关规定,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项目评审及评审专家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预[201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暂行)。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在基本支出以外安排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有关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审核准予进入市农委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能为市农委组织的项目评审活动提供评审及咨询服务的各类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市农委设立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审查工作。

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科技教育、农产品安全、农业旅游、农业产业化等若干专家组,负责开展具体实施项目的评估审查工作。

市农委预算管理部门负责评审项目专家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市农委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归口管理项目的评审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28
•【字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号
•【施行日期】201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0]23号)的要求,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33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禽流感防疫工作的意见》等(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65件
《关于郊区奶牛规模场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见附件2);
三、继续有效91件
《关于加强食用菌菌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上海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成效及完善对策

上海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成效及完善对策
农 产 品蔬 菜 园艺场整 体认 证 .取得 了 良好 效果 .提
高 了 无 公 害农 产 品 的认 证 效 率 与 监 管 水平 截 至
( 一 )积 极 加 强农 业 标 准化 建 设 为 充分 发 挥
农 业 标 准化 工 作 在 推 动 上海 率 先 实 现农 业 现 代 化 、 提 高上 海农 产 品质 量安 全水 平 中的作 用 .上 海 先后 出 台了 《 关 于进一 步 推进农 业 标准 化 的若 干意见 》 、

要 :本 文 概 述 了上 海 市 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的现 状 ,介 绍 了 上 海 市 近年 来 在 保 障 农 产 品 质量 安全 方 面所 采 取 的一 些 措 施
和 取 得 的成 效 . 同 时也 针 对 当前 存 在 的 问题 提 出 了几 点 思 考 。 关键 词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保 障措 施 ;成 效 ;上 海 市
《 上 海市标准化 发展 战略纲要 ( 2 0 0 7 -2 0 2 0年 ) 》 等 文件 .明确 了上 海农 业标 准 化发 展 的指 导思 想及 目标任 务 。在 推进 基地 建设 的同时 .上 海加 强农 业 标 准 制 修 订 工作 。截 至 2 0 1 2年底 .共 制 修 订各 类 农业标准 1 5 0余 项 ,其 中 国家 标 准 2 5项 、行 业 标
完成 生猪 出栏 前 “ 瘦 肉精 ”等 违禁 药 物 监测 5 2 7 7 3 批 次 ,飞行监 测 1 1 1 4 7批 ,结果均 为 阴性 ;检测 生 鲜乳 6 5 5 0 批 次 ,结果全部 合格 ;完成 地产水产 品检 测6 3 8份 ,只有 1 份不合格 ,合格率达 9 9 . 8 %。
《 上 海 市 农 业 标 准 化行 动计 划 ( 2 0 0 7 -2 0 1 0年 ) 》 、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沪农委[2011]151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沪农委[2011]151号各区县农委,有关预算单位:为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管理责任,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升农业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第一条为推进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农业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管理责任,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农委归口管理的农业财政专项、农业基本建设等项目。

国家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业项目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区分责任、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

委内建立综合发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归口管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强监管的工作体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到全程监督,不留空白。

第四条市农委综合发展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各类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提出农业项目专项设立方案,并报市农委领导研究审定后报市有关部门;(三)汇总、审核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报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四)负责市农委归口管理农业项目资金计划的统一申报、下达和对外协调、办理;(五)会同委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农业项目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出重点项目年度督查计划,并协同组织督查;(六)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委制定了《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6月19日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随着农业全面复工复产,农产品生产消费逐步增加,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沪农委〔2016〕112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农委〔2016〕11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28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快实现上海农业现代化,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网络交易平台和涉农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力争用2-3年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建成规范有序、信息快捷、网络健全、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

二、把握基本原则(一)依法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流转入市交易的重要基础。

根据中央提出的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精神,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逐步推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依法自愿有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不得强迫或干涉农民土地流转,不得截留扣缴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入。

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资金管理细则

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资金管理细则

附件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资金管理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本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订本细则。

一、支持对象(一)经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的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二)在本市饲养、繁育或保存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或列入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优良畜禽品种,且被认定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的企事业单位。

(三)列入上海市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名录的品种,且受委托承担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

(四)承担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主要养殖品种亲本更新任务的水产苗种场和科研校所。

二、支持内容资金用于资源保护过程中所消耗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疫苗、水、电、燃气、液氮、亲本购买等成本;添置保种必须的保存、质量检测、生产性能测定、信息化和基础设施改造等设施设备;以及保种利用所必需的人工费和塘(地)租等租赁费。

三、支持标准(一)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130万元/年,专类库30万元/年; 农作物种质资源综合圃50万元/年;专类圃20万元/年。

(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根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最低保种数量予以资金支持。

市级支持牛11500元/头、猪100oO元/头、羊3600元/只、鸡雉900元/只。

(三)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每个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资金不超过20万元/年。

(四)水产遗传资源根据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和数量给予资金支持,市级支持鱼类12-288元/尾、虾类1.8-6元/只、蟹类60-240元/只、贝类24元/只、龟鳖类130-240元/只(详见附表)。

本市主要养殖品种的亲本更新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为相应亲本繁殖苗种数量在本市内销售占比,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亲本费用的50%,且同一单位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

农业要素提升方案

农业要素提升方案

农业要素提升方案介绍农业是国家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保障国家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产业。

其发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而农业要素则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面,探讨农业要素提升方案。

土地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供应和全面发展。

当前,土地利用率低、规模农业不足等是土地问题的主要表现,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对耕地、林地、草地等所需要的主要土地类型进行整治,并实施具有可持续性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通过各种途径促进土地流转,增加土地利用效益。

同时,要注重土地流转合法化和监管,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公示制度。

3.加强土地质量监管。

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土地利用监测措施,采取综合治理、区域管理的方式,加强耕地质量监管,保障土地质量。

劳动力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支撑,当前农业劳动力不足和质量差是劳动力问题的主要表现,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提升农业劳动力素质。

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实施工程、引导知名企业引进等方式,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2.改革农村劳动力分配体制。

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农村劳动力统计、优化劳动力进出机制等手段,调动农业劳动力积极性,提高劳动力质量。

3.制定完善的农村劳动保障政策。

通过实行相应的农村劳动保障政策,如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等,保障农村劳动力的生产和生活权益。

资金资金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了农业投入和发展。

当前农村资金短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是资金问题的主要表现,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力度。

通过引进各种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包括农村信贷、保险、资本市场等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2.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通过制度创新、制度改革等方式,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化建设。

3.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企业等多方面协调,发挥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作用,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土地订单。

农业项目变更实施方案

农业项目变更实施方案

农业项目变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项目的变更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前农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原有的农业项目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变更,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变更实施方案,以确保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变更实施方案的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变更实施方案制定应立足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确保变更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可操作性原则,变更实施方案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性,能够指导农业生产中的具体操作,确保变更方案的实施顺利进行。

3.经济性原则,变更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可持续性原则,变更实施方案应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三、变更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项目变更的原因分析,对项目变更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变更的动因和目的。

2.变更方案的制定,根据项目变更的原因和目的,制定具体的变更方案,包括变更的内容、范围、时间节点等。

3.资源保障措施,对变更后所需的资源进行保障措施的制定,确保变更方案的顺利实施。

4.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对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5.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明确变更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变更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变更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

1.实施效果评估,对变更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评价。

2.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变更方案的实施效果。

3.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总结变更实施方案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变更提供参考,推广应用变更实施方案的成功经验。

五、结语。

农业项目的变更实施方案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2004)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2004)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200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1.04•【字号】•【施行日期】200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各区(县)农委:为了加强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管理,市农委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四日上海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立项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各项政策,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立项指南。

一、指导思想为了上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提高农业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农业结构调整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向功能结构、组织结构、投资结构调整的战略性转变。

二、立项原则1、能够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必须对农民增收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2、能够提升农产品档次。

必须对提升辐射郊区农产品质量档次有推进作用。

3、能够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形成规模效应。

必须是运作主体有基础、有规模优势、有特色的项目,对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三、项目扶持重点(一)粮油类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扶持粮油作物重点区域的优质水稻、油菜等作物制种、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通过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粮油作物品质,增强良种的供应能力。

2、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良种引进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等。

(二)园艺类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扶持本市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花卉、蔬菜、瓜果)的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06.29•【字号】沪农委[2010] 149号•【施行日期】201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沪农委[2010]149号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为推进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根据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7]153号)和《关于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8]239号),结合近几年本市畜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现就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项目的调整、变更和终止程序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的批复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迁建)、建设单位、调整建设内容、压缩投资规模等。

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由建设单位按照本市畜牧标准化建设有关规定重新申报项目:1、变更建设地点的;2、变更项目性质的;3、变更建设单位的;4、变更建设内容的:动物防疫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饲养新技术设施三大类中所调整变更的建设单项(分项)数占建设单项总数的50%(含)以上的;5、变更计划投资额的: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财政资金额度占项目总投资(按金额计算)30%以上(含)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农委同意后,报市农委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1、项目批复下达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在6个月内如期开工建设的,需要延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开工的;2、项目实施过程中,动物防疫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饲养新技术设施三大类中所调整变更的建设单项(分项)数占建设单项总数的30%(含)以上,不足50%的;3、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财政资金额度占项目总投资(按金额计算)15%以上(含),不足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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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信息架构
1.现在的交易指南以及政策法规以 及下载中心,都为指导性的文件。 可适当进行板块合并。
1.现在是12px宋体字号以及1000px 的屏宽。我们会修改到主流网站的 1200px屏宽并依据不同重点的内容 将字体大小修改为14以及16px。 2.弹窗新开弹窗之类的操作方式改善 3.网站整体GUI配色的优化 4.前台页面实现PC与移动端的自适 应设计转化(自动匹配多个展示终 端的宽度)
上海农业要素交易平台改进方案V1.0
2017-3-28
目录
现有改进
01
扩容升级
02
数据分析
03
1.现有改进
网站界面设计的改进
现在的平台网站上已经很完善的展示了交易的行情与公告。以及各类物资的交易资讯。以下举例了 几个可明显改善网站效用的问题点。
图形数据展示
现在首页上仅展示了挂牌数的展示 。但用户无法快速获知他所偏好的
现在的搜索结果仅能通过关键词搜索 某挂牌信息或交易公告公示。我们会 通过优化数据后台。并优化搜索引擎 结构,方便用户快速的获取结果。
信或APP来获取结果。无需再问询
工作人员或紧盯公示牌。加速各方 交易便捷性。
支持到可易资讯和政策法规的变 更。
对应某交易公告的公示信息后。自
动下架交易挂牌信息。并公示交易 结果。
2.扩容升级
进行APP与微信平台的开发,
APP与微信平台的三大优势
1.移动操作便捷快速。
缘由
部分的产品交易由于是线下完成。可能在地头间,可能 在农户家。交易方式各有不同。如果实现多终端的布置 。农户与平台方,在线下交易撮合后。立即可通过移动 端确认交易,并发布公告。 单一设备可邦定手持设备MAC码以加强安全性。相比 网页端交易风险却非常高。 由于土流项目数额较大。但交易的保证金可通过手机端 即可实现快速划拨。
2.设备唯一安全有保障。 3.信息触达多样化。
3.数据分析
用户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偏好、浏览习惯等等
3.数据分析
交易类型、交易数额、交易时间等后台数据以B/S的数据形态展示,方便平台方快速查看当前的交 易趋势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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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有改进
搜索结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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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速带入交易人信息。用户预填 多个交易人信息。在交易时快速调 取使用。 2.使用前端缓存技术帮助平台办公 人员快速抽取缓存的操作数据。以 解决重复性数据的反复输入问题。 3. 同时增加增加自动流程: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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