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融资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融资担保活动。
第三条公司融资担保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融资担保活动合法、合规。
(二)审慎经营:充分评估融资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三)平等互利:确保融资担保各方权益,实现互利共赢。
(四)公开透明:融资担保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融资担保范围第四条公司融资担保范围包括:(一)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等。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三)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融资担保决策与审批第五条融资担保决策:(一)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负责融资担保决策。
(二)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
第六条融资担保审批:(一)子公司融资担保,由子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融资担保,由关联方提出申请,经公司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融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融资担保风险控制第七条融资担保风险控制:(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评估体系,对融资担保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二)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应充分考虑融资担保项目的风险,确保融资担保活动安全、合规。
(三)公司应加强对融资担保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隐患。
第五章融资担保信息披露第八条融资担保信息披露:(一)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融资担保相关信息。
(二)融资担保决策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融资担保工作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融资担保工作情况。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实例)
ⅩⅩⅩⅩ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ⅩⅩⅩⅩ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ⅩⅩ市新城区尚俭路裕朗国际内街二层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它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企业项目策划;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第六条经营期限:永久(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为1001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本章程草案于年月日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有限责任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我司旳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旳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陕西省融资性担保企业管理暂行措施》等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司(下称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企业旳宗旨和重要任务是:坚持依法经营,搭建融资平台,以保证自身信用为基础,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资金、技术创新资金旳贷款提供融资担保。
通过合理有效地运用股东投入到企业旳资产,使其发明出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旳是增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发明投资效益。
第四条企业经政府同意设置,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获得企业法人资格、经市、省级金融工作办公室获得融资许可证。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各股东以其认缴得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五条企业名称:第六条企业住所: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兼营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旳融资征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省级监管部门规定旳其他业务。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八条企业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资金7000万元。
第九条企业旳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其中:张小出资4200万元,占60%;王二出资1400万元,占20%;周三出资1400万元,占2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行为,保护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担保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
第三条担保公司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担保合同、担保协议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并及时修订、更新。
第五条担保公司业务应当遵守市场准则,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客户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当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加强行业交流和合作。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不断优化经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第二章业务规范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对客户提供的业务申请进行审查,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担保额度。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对于不符合担保条件或者风险较大的业务,进行及时拒绝。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担保合同,保证担保责任的履行。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及时跟踪客户业务进展情况,做好风险预警和管理。
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市场情况,不断调整业务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
第二十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信用情况的监管,及时调整担保额度。
第二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风险。
第二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二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流程。
融资担保章程
融资担保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设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风险自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三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开展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咨询等业务。
第四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名单如下:[列出所有股东名称]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依法转让和抵押其出资;(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约定缴纳出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第十条公司设法定代表人一名,由[法定代表人姓名]担任。
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二)检查股东会会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担保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原则担保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员工及客户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经营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等部门,各部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招聘与选拔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员工。
第八条培训与教育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考核与评价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和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薪酬与福利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业务范围公司主要从事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合同担保等业务。
第十二条业务流程公司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确保公司业务的安全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审计与监督公司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财务的健康运行。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保密第十六条信息披露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七条保密制度公司建立保密制度,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进行保护。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生效与修订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公司可以对其进行修订。
担保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担保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担保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以下业务:1. 提供担保服务;2. 投资咨询;3. 财务顾问;4. 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公司股东出资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
第八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股东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2. 各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4. 依法转让其股权;5.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获得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担保公司的规章制度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提供担保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担保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合同担保、融资担保、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公司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借给他人或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业务活动等进行定期审计。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担保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物价值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后期管理,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担保服务。
第十六条公司应尊重客户隐私,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员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融资担保公司工作制度范本
融资担保公司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公司依法、稳健、高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管理、业务运营、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坚持合规经营、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分支机构合规运营。
第三章业务运营第七条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担保、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
开展业务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客户审核流程,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项目评审机制,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项目评审应遵循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的原则,确保担保项目的稳健性。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条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担保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应定期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预警,确保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章程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大力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群众的信贷环境,为我县广大贫困群众解决融资困难,贷款难,扩大自身规模,为我县广大群众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平台,提升县域经济,使我县的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有一个质的飞跃,为环首都扶贫开发示范区做出贡献及表率,打造成环首都扶贫开发最靓丽的风景线。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县惠农担保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第六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公司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赔偿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金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出资。
在注册资本中:实缴货币资本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十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一)股东名称:(二)出资方式:货币(三)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四)持股比例:100%第二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XX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在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履行对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行使如下股东会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修改、批准公司章程;(十一)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十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权利。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一、引言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信用中介和风险管理的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保障业务的安全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包括担保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员工行为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员工。
二、担保业务管理2.1 业务开展1.公司应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根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担保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2.在开始担保项目前,应与客户签订明确的担保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担保业务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明确评估项目的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2 业务风险管理1.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审慎性、有效性、合理性”的原则,确保风险可控。
2.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等环节。
3.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3.1 内部控制制度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公司治理、内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3.2 业务流程管理1.公司应明确业务流程和所需的相关授权,确保各项业务环节有序进行。
2.业务流程管理应包括审批权限、授权流程、流程监督等内容,避免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和错误。
3.3 内部审计1.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内部审计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审计。
四、员工行为规范4.1 遵守法律法规1.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2.员工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持行为合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担保业务。
4.2 信息保密1.员工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客户和公司内部信息应视为机密,严禁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2.员工离职后,应对知悉的公司机密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或利用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
担保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坚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担保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形成有效的决策、监督和执行机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选举和更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担保业务的拓展、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的大小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当与被担保人、金融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回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等工作。
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三)诚信经营:坚持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服务。
(四)稳健经营:坚持稳健经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业务管理第四条业务受理(一)客户提交融资担保申请,公司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
(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业务部门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
(三)经评估通过的项目,由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融资担保合同。
第五条业务审批(一)业务部门提交融资担保申请,报公司审批。
(二)审批权限分为三个等级:一般项目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较大项目由总经理审批;重大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风险控制(一)业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二)对高风险项目,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如提高担保费率、追加担保物等。
(三)业务部门应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风险可控。
第七条风险化解(一)业务部门应密切关注担保项目的风险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二)对已发生风险的担保项目,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置。
三、内部控制第八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规范运作。
第九条设立内部控制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合规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第十三条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对合规问题及时报告。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分支机构、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风险可控、稳健经营、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融资担保业务合规、稳健、高效。
第二章融资担保业务管理第四条融资担保业务分为直接融资担保和间接融资担保。
第五条直接融资担保是指本公司直接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第六条间接融资担保是指本公司为其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再担保、担保增信等。
第七条融资担保业务开展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八条融资担保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融资担保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审慎性原则:融资担保业务应审慎评估债务人信用、还款能力等因素。
(三)独立性原则:融资担保业务应独立开展,不得与本公司其他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四)市场化原则:融资担保业务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确定担保费率。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九条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融资担保业务合规、稳健。
第十条融资担保业务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识别融资担保业务中的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三)风险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包括设定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
(四)风险监测:持续监测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状况,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担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融资担保业务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融资担保业务收入、支出应纳入本公司财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
担保公司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分支机构及全体股东。
第三条公司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创新发展,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别负责公司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第八条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九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工程担保等。
第十条公司业务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保证业务合法性;(二)风险可控,确保业务稳健性;(三)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一条公司业务开展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客户申请;(二)尽职调查;(三)风险评估;(四)审批决策;(五)签订合同;(六)担保实施;(七)风险监控;(八)合同终止。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第十三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一)风险评估体系;(二)风险预警体系;(三)风险处置体系;(四)风险报告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风险。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一)财务管理制度;(二)审计制度;(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四)信息安全制度;(五)合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有效性。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管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担保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担保业务为主营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收取担保费用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稳健、高效的原则,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障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担保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六条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担保公司的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章程草案;(四)注册资本证明;(五)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六)营业场所和设施证明;(七)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担保公司设立后,如需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业务规则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一)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二)发行担保债券;(三)担保咨询;(四)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融资担保公司、、八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为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市。
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优势行业,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地方财源。
第五条公司坚持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
第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自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成立运营。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履约担保,工程担保及其他担保业务;担保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中介服务。
第九条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时,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十一条出资以股东入股的方式。
第十二条每股_________ 万元,多认不限。
可以法人入股,也可以自然人入股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四条公司配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单位名称和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编号、日期。
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和部分出资。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购买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授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授让者在股东名册除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有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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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共十五章七十二条)
2016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原则与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评审委员会决策程序
第九章公司内审制度
第十章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一章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章公司的变更、解散、清算及破产第十四章公司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运行,规范运作行为,改善地方信贷环境,缓解融资困难,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坚持依法经营,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搭建融资平台,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指导下,积极、稳健开展担保业务,为政府投资、引进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扩大融资渠道,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公司经XX省财政厅和xx县政府批准设立,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X省xx县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法人:XXX
第七条公司办公住所:。
第八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原则与范围
第九条公司依据《办法》,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开展担保业务,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公司资本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资本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第十条经XX批准,公司主要经营以下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万元为货币资本,由县财政全额注入。
第十三条公司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来源:(一)政府预算安排;
(二)资产划拨;(三)担保费收入;(四)其他来源。
第十四条公司登记注册后,注册资本如增加或减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视业绩情况及代偿风险控制情况,逐年相应增加担保资本金和代偿金。
第五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___人组成,董事会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兼公司法人)一名,由县政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五)对公司变更、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