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承包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容:基坑支护方案的设计、基坑支护等的施工。

二、工程造价与承包围

1、合同金额:元人民币(暂定)

大写:整。

2、承包围: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批准后的支护方案设计图纸中的部分。乙方应严格按照最终专家审核同意调整后的施工图施工。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备案、施工、监测(包括后期监测)、验收、检查、后期保修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后3天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竣工日期:年月日,执行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的规定。

日历工期:天。

四、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组织采购、运输和供应。乙方采购材料,应报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乙方领取钢筋超过定额用量消耗,甲方按同期市场价格的120%扣罚乙方,付款中直接扣除。

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到货48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测量检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由乙方在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到达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3、在材料进场时,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须呈交有关单据,证明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4、对有复检抽查要求的材料、构件,乙方应及时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5、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凡市有备案要求的材料必须有备案证。

6、所有进场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材料的抽检及锚杆的拉拨试验费用(如有)由乙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

1、工程结算依据及方式:

1.1在甲方与建设单位同一结算单价的基础上优惠工程造价的10%。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此价格为完成承包围的所有分项工程至通过甲方验收的所有费用,含直接费、间接费、机械进出场费用、二次搬运费用及各种取费、人工工资调增、利润、税金、定编费、管理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已知和未知的各项费用(如:对外关系的协调处理、环保、卫生、扰民、夜间施工、土质变化情况、降水、资金垫付、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支护方案改动、交通以及代甲方办理的所有手续等)。

1.2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同意,并取得深基坑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除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结算时按实调整外,其余原因造成的变更在结算时均不予调整。设计变更金额以变更发生后双方协议确定的单价及变更发生后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及甲方审核同意后计入结算。

1.3税金由乙方负责;劳保费已包含在乙方工程造价中;个人所得税执行市税务局文件规定。

1.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临建临设费用不含);安监费(人身意外险);上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5依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2、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产值的60%,结算审计完后,在乙方提交完整齐全、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四份后,甲乙双方办理完财务结算且建设单位款项到位后拨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留工程造价的10%作为保证金,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满一年(且基础工程回填完成),若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则无息返还。

以上付款条件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支付,当建设单位付款发生延误,在甲方没有明确指示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有责任与甲方共度难关,乙方承诺甲方无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协助甲方共同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付款义务。

乙方第一次办理收款时,经办人需出具乙方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复印件等,所提供材料系复印件的须加盖乙方公章。

乙方提供足额的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开具收款收据,甲方财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支付以上款项。

六、工程验收

遵照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出具给乙方的工程签证、索赔报告、设计变更、往来函件等商务文件,经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和商务经理(或预算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甲方其他人员签字的商务文件,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甲方不予认可。

2、甲方驻工地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乙方:

1、乙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开工前3日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每月23日向甲方提供已完工作进度统计表、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资金需用计划、当月施工统计报表及工程事项报告一式六份。每周一须提交双周进度表一式三份。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乙方需要租用红线外临时占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接到施工图后5天以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并上报甲方,甲方在一周审查批复,乙方必须按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6、乙方应按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场地防护工作,发生的照明、围护、警卫等防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如安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