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xx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

合集下载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事业单位:根据《第一次湖北省政府网站普查统计摸底情况及自查整改安排》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将市政府及各部门职能网站建成服务群众、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的批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内容检查整改时间:5月-7月检查内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包含的各项指标内容。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孙成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方兴勇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吴玉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成员:邢敦旭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副主任严谨市政府门户网站总编辑三、工作安排自查整改是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检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特对本阶段工作安排如下:(一)认真自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逐项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并按照评分表进行线下模拟评分。

(二)整改落实。

各地、各部门针对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于6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链接可用、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

张湾区、茅箭区政府须将政府门户网站从新闻网站中分离出来,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于6月30日前建设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宁政办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日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规划、运维管理、安全保障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引领创新发展,推进集约共享,打通信息壁垒,努力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结合政府网站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网站。

第三条政府网站建设应当以用户需求和客户体验为导向,坚持统筹规划、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市政府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工作。

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称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以下称集约化平台)的建设、运维和管理,指导全市政府网站的开设、整合、变更和运维等工作,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

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级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主办和承办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也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评估情况的通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评估情况的通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评估情况的通报正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评估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为推进我市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的不断发展,强化网站服务作用,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管理和应用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09]76号)文件要求和安排,市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检查评估活动。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评估情况政府网站年度评估的范围是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共65个部门。

政府网站评估的重点是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及各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

为搞好此次评估,市政府办公厅严格按照网站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考评,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的网站逐站逐项评估打分,累加网上投票和在线测评分数,经专家评审,反复核对,综合考核后,依照评估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评选出优秀政府网站10名(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

优秀政府网站城北区政府、城东区政府、湟源县政府、大通县政府、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二、网站评估结果分析从此次评估情况看,大多数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安排资金和人员进行网站的建设和整改,一些部门实现了从无到有,一些部门实现了从简单的网站初期建设逐渐趋于科学合理化的层次网站建设,还有些部门加入了网站栏目共享的技术应用,网站建设的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网站管理和安全措施不断得到加强,有力推进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为公众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九府厅字[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清理情况的通知(九府厅字〔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对2007年以来成立的225个非常设机构进行了清理。

经研究,决定撤销64个,保留161个。

现将保留的161个市政府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1、《九江年鉴》编辑委员会和《江西年鉴》市编辑委员会顾问:钟利贵市委书记曾庆红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主任委员:殷美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第一副主任委员:柳国发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主任委员:杨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胡冶敏市志办主任委员:彭敏市发改委主任柯亨龙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沈建生市财政局局长李莉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俯耕市人事局局长叶心林德安县政府县长查太平市国资委主任李广欣浔阳区政府区长董学煌市经贸委主任黄斌庐山区政府区长郑羡银市交通局局长古小平瑞昌市政府市长余明义市统计局局长沈阳武宁县政府县长荣延标市国税局局长王丰鹏修水县政府县长王显和市地税局局长周毛春都昌县政府县长王一凡市法院副院长周林彭泽县政府县长陈宣文市科技局局长刘超星子县政府县长欧阳礼彬市教育局局长卢光辉湖口县政府县长刘少华市卫生局局长徐耀纯永修县政府县长郭建林市文化局局长戴晓慧九江县政府县长魏立平市农业局局长李小林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江兵市信息办主任肖立新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许立仁市建设局局长程益琴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孔祥华市工商局局长李延国庐山管理局调研员周国强市公安局副局长郭国胜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由胡冶敏同志兼任主编,郭国胜同志兼任副主编。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网站抽查情况。

4月19—28日,市政府办公室随机抽查了18家政府网站,抽查比例为38.3%。

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抽查合格率为94.4%。

其中,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9家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较好;市体育局扣分超过40分,触发一票否决,不合格。

2.“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回复情况。

4月份,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网站问题4条,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和反馈,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3.“网络问政”办理情况。

4月1—27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共接到各类诉求131件,已处理和回复96件,正在办理35件,因各类原因没有公开的40件。

咸安区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回复及时、满意率较高。

市物价局、市环保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网民诉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首页更新不及时。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单位首页更新量两周内没有达到10条,首页存在应该更新但长期没有更新栏目;部分单位人事信息和规划计划超过1年没有更新。

2.信息发布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规划计划栏目中发布大量部门动态类信息,不便于群众快速查找相应的规划计划信息。

3.基本栏目缺失。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基本栏目不全,比如缺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

4、视频访谈进展慢。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长政办函[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长政办函〔2011〕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部门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中的作用,提高长沙市政府网站的整体建设水平,市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对政府部门和区、县(市)网站进行绩效评测。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本次评估工作包括指标体系研究制订、日常监测、综合评估及结果发布等4方面主要内容,本次调查评估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9个区、县(市)政府和3个开发园区,62个服务和管理部门。

评估结果显示,区、县(市)和园区政府网站中,天心区政府网站、岳麓区政府网站、长沙县政府网站综合排名为前3位;市直部门网站中,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网站综合排名为前10位。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编撰的《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下载地址:市政府门户网站()滚动信息栏〕对评测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对优秀网站进行了点评。

希望各级各部门学习先进网站经验,提高自身网站建设水平。

附件:1、区、县(市)政府和园区网站评估结果排名2、市直机关单位网站评估结果排名3、长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略)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1附件2。

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最新)

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最新)

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方案》(X办发〔X〕102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通过日常督导、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以督促管,以评促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掌握各级各部门X年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力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8月1日至8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平时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务公开情况(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作为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现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X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细化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力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呈现以下特点:(一)公开意识逐步增强。

通过年初业务培训和“面对面”考核,分管政务公开的各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当前形势和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渐加深、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公开意识逐渐增强,“没人管、没人抓、没人干”的局面得到扭转。

各县(市)区、各部门基本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更新较为及时,重点内容基本无空白,推动政务公开实现常态化。

其中,财政预决算全市按一套表格公开,较为统一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项目进展情况公开较及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等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二)规定动作逐步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紧扣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遵循。

xx 县采取周例会、月督查的方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xx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安排会、每月报送一篇简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年终进行一次总考核、年内举行一次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行政审批局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2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2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加紧制定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后10日内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合法合规;要抓紧将随机抽查事项、检查计划等上传至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及其他监管方式“无缝”衔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7〕15号)予以废止。

附件: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年7月17日附件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1固定处所检查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荆政办函〔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省有关政府网站监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着力查处关停无保障能力政府网站。

截至目前,全市已关停各类政府网站62家,我市政府网站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但仍有部分地方和部门存在领导重视不够,网站无人维护,栏目空白、网址空链、死链等问题。

特别是沙市区、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县问题网站关停落实力度不大,致使在全国、全省网站抽查中屡屡被通报,对我市政府网站建设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2016年第三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沙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点名通报。

在全省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中,我市又有荆州市林业局网站、沙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安县民政局网站、公安县藕池镇人民政府网站、石首市农业局网站等6家政府网站因存在突出问题被点名通报。

二、抽查情况11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抽查,共抽查网站30家,情况较好的有3家,存在各种问题的有27家。

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更新维护不到位。

没有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细则要求进行更新,个别网站有栏目甚至数年未更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6年6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国务院办公厅随机抽查了各级政府网站746个,大部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僵尸”、“睡眠”等现象明显减少,总体抽查合格率85%,比一季度有所提高。

国务院部门(含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8.5%;北京、辽宁、青海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达100%,广东、湖北、山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超过90%。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中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的有关要求,本次抽查还对71个国务院部门网站、32个省级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门户网站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重要信息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90%以上的省部级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超过80%的网站能够在国务院重要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进行转载。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个别基层网站仍存在严重问题。

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2个。

其中,云南省“勐腊县保护所”网超过6年未更新,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右中旗统计信息网”、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安局”网超过2年未更新;福建省福安市“晓阳镇人民政府”网存在大量空白栏目;陕西省“西乡县国土资源局”网部分咨询留言超过半年未回应;山西省“寿阳县环境保护局”网大量栏目无法访问。

此外,山西省和黑龙江省连续两季度抽查不合格率均较高,陕西省被抽查的网站中无法访问的比例达14.3%。

(二)网站关停整改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某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X〕15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政府网站检测评估情况的通报》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此次整改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彻底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自查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X〕15号)所列网站普查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杜绝网站无法访问、更新不及时、错链断链、错别字、栏目内容过时、空白栏目、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

要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全面公开信息,规范各级页面展现形态,页面设计要做到简洁、大方、严肃,各级页面字体、字号、排版规范性可参考“中国X”网站样式。

对信息内容相对稳定的栏目,要定期核实准确后将发布时间调整为当前时间,对长期不更新或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时填写的网站栏目基本信息是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进行扫描检测的依据。

对新建、改版、网址有变化的网站,主办单位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

如更新不及时,检测结果将出现错链断链等情况。

(二)推进集约化建设。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网站,如确有必要单独建站,需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信息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或新建,保留或新建的网站必须有人员、资金、制度保障,确保合格达标。

各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各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下属网站(域名为gov)应予以关停,一并注销网站域名和ICP备案号,其信息发布、解读、互动等服务功能应整合到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8•【字号】驻政办〔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6〕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共抽查网站216个,发现不合格网站119个。

其中抽查我市政府网站11个,发现不合格网站4个(市审计局网站、上蔡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汝南县环境保护局网站、西平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为配合省政府网站抽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6年5月3日—17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本次抽查分两部分:一是对2015年下发的“驻政办〔2015〕76号”文件通报问题进行复查。

二是随机选择了40个政府网站进行抽查。

从抽查情况看,全市政府网站运行维护整体水平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提升,目前大部分网站均有专人负责网站运维工作,首页“开天窗”、大量栏目空白现象基本消除,内容严重错误、咨询信件长期不回复、服务不实用等问题明显减少,网站信息发布量大幅增加,网站管理规章制度逐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稳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从抽查情况看,我市部分政府网站目前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无人监管、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主要是:(一)部分单位对网站运维不重视,整改不到位。

“驻政办〔2015〕76号”文件共通报网站问题113个,经复查发现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运维工作不重视,经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后,至目前仍有1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其中驿城区政府网站被通报3个具体问题,全部未整改到位;市安监局网站和市农机局网站被通报3个具体问题,仍有2个未整改到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指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本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本次检查中,政府网站合格数为8个,合格率为72.73%。

大部分责任单位能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运维管理工作,符合网站管理要求。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

其中,市统计局能在1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简单常见咨询留言,给予表扬。

对全市已报送的112个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中,政务新媒体合格数为109个,合格率达97.32%。

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XXX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

其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积极采用图文结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文件解读;市住建局及时主动对功能重复或相近、用户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按照规范流程完成关停整合,值得肯定。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延政办函〔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是各级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窗口,将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近期,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一季度全市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62个,其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网站49个,检查率为100%。

经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6个,合格率为90.32%(见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季度检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564个,其中:合格532个,不合格32个,合格率为94.33%(见附件2)。

(三)政府网站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

一季度对全市62个政府网站进行了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信件测试。

其中“子长市人民政府”网等20个政府网站当日完成回复;“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等40个政府网站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网回复不及时;“延安市水务局”网有1封信件未回复,按期答复率为96.77%(见附件3)。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主管单位未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如:黄陵县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对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监管较差。

(二)部门年报发布质量较差。

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年报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撰写,存在年报内容缺失、雷同等情况,如:市供销合作社。

(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到位。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芜政办秘〔2018〕281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48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政府网站域名监管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推进、指导和监管全市政府网站域名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办公室是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和规范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防护和监测处置,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将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网宣办、市编办、市公安局和市信息办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政府网站域名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工作监督指导, 建立日常联络协调机制,政府网站域名各监管单位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通报共享重要信息,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工作按要求完成。

二、做好域名清理规范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先清理,后规范”的原则,统筹推动政府网站域名规范化建设。

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

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洛政办[2018]30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3.09【实施日期】2018.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洛政办〔2018〕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7年第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我市部分不合格网站被通报。

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力度,2018年2月22日至28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况(一)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年及四季度抽查情况2017年全年省政府办公厅共抽查我市政府网站131个,其中不合格网站为46个,全年合格率仅为64.89%;2017年第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我市政府网站41个,其中不合格网站为12个,合格率为70.73%。

2017年第四季度被抽查不合格网站分别是:瀍河区政府网、嵩县政府网、宜阳县政府网、伊川县政府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洛阳卫生网、孟津县交通运输局、孟津县朝阳镇政府、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宜阳县民政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第一次抽查情况2018年2月22日至28日,市政府办公室第一次随机抽查全市政府网站37个,其中不合格网站5个,合格率为86.5%。

不合格网站分别是:西工区政府凯旋东路办事处、河南洛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孟津县朝阳镇政府、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门户网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本次抽查结果看,大部分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僵尸”、“睡眠”等现象大幅度减少,但仍存在网站更新不及时、无法访问等老问题。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69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69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正文: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5〕69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普查范围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网站。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各镇区于4月15日前向市府办公室报送《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
基本信息表》,于7月10日前向市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格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为便于汇总审核,在客户端生成数据报表文件时请以本部门或镇区名称命名。

相关报表及材料通过党政内网OA邮箱发送至市府办公室“唐志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府办公室唐志红,联系电话:88308213;
市信息中心袁俊文,联系电话:88308892)
——结束——。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甘政办发〔2018〕34号)精神和“中国·甘肃”网站管理中心《关于严格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网上服务能力,按照政府网站季度检查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一)总体情况。

2018年3月26日至4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力量对全市42家政府网站(不含8家甘肃政务服务网定西市县区子站)进行了检查,占全市正常运行网站总数的84%(含甘肃政务服务网定西市县区子站)。

其中5家不合格,总体合格率88.1%。

其中市直网站检查35家,5家不合格,合格率为85.7%;县区检查7家,合格率为100%。

检查发现,安定、通渭、陇西、临洮、渭源、漳县、岷县7县区网站管理水平持续向好,合格率达到100%,但仍有部分部门网站存在突出问题,网站管理有所滑坡,特别是“定西市水务局网”“定西精准扶贫网”“定西市教育信息网”“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定西司法网”等5家网站不合格,需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见附件2)。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信息联动发布情况。

截至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信息专栏,并能够按照“24小时内转载重要信息”要求及时转载重要政策信息。

但岷县党政网“中央门户网推荐内容”栏目发布的信息不规范,作者显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宿政办明电〔2015〕67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5〕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的全国政府网站第一阶段普查统计摸底工作在5月初完成后,即转入第二阶段检查整改工作。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网站进行了一次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整改及时,但也有少数网站整改不够彻底,有的甚至仍未整改,个别单位自评分数与网站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为进一步明确第二阶段任务及要求,确保自查、整改和自评打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确认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请相关人员登录邮箱确认是否收到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

二、网站自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本地、本部门网站进行自查,摸清网站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针对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

对内容无法保障的栏目归并或取消,缺少政务咨询类和调查征集类栏目的网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进行新建并保障内容,尽量少扣分。

三、网站自评打分各地、各部门网站在整改到位之后,先不要登录系统进行自评打分,填写纸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与整改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一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经核查通过后再使用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登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客户端对本部门网站如实进行评分,于7月30日前在线提交自评表。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忻政办发[2013]81号•【施行日期】2013.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具体要求如下:一、督查时间从6月21日-9月30日,每月至少督查一次,第一次督查从6月21日开始。

二、督查内容(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直有关工作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忻政发〔2013〕3号)文件要求,明确监管任务、明确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隐患排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三)是否已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大排查,各项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监管企业底数是否清楚;是否已对所监管企业全部进行安全评价;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及监管办法、制定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打非治违”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六)突出煤矿、尾矿库、用气管理、病险库坝、道路交通、冶金、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化工、消防、排洪通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查督查,突出汛期安全、公共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的督查抽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xx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
站抽查情况通报
市人民政府办厅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厅关于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x办函〔〕x号《国务院办厅书局关于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x办函〔〕x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x政办函〔〕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x府办〔〕x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厅组织开展了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查范围为我市各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抽查x个,抽查比例为x%,其中市直部门网站抽查率为x%。

发现不合格网站x个,合格率x%。

从抽查结果看,我办年月日转发国务院办厅书局关于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后,各区各部门迅速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市多数政府网站运行良好,网站日常信息保障常态化监测自
查整改工作比较到位,基本能达到网站普查的标准要求。

但个别网站的责任单位仍然对网站管理不够重视,甚至整改不彻底。

个别单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依然存在,有些栏目应更新但没有按时更新;互动栏目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单位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不重视。

有的网站在信息开目录下存在大量应更新未更新栏目和空白栏目,达不到普查要求。

二个别存在问题网站整改不彻底。

有的对上一季度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网上调查和互动访谈开展次数仍达不到要求。

三个别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时效性达不到要求。

个别网站对网民咨询留言存在超过个月未回复现象;部分网站未显示回复时间,导致无法判定是否按时限回复。

四办事指南要素缺失较多。

部分市直部门网站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现象,且数量较多,影响了网站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普查抽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的主管责任。

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加强督促检查。

二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一要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撤销合并无法保证及时更新的栏目,规范各类栏目的信息巡查周期和更新时限,提高集约化水平。

二要不断完善抽查核查措施,明确网站监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
完善常态化监管并责任到人。

三要建立健全网站建设运维检查整改评优问责等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做到专人负责,措施有力,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绩效水平。

四要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

凡国办转的网民留言,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从网站普查系统接收和处理,并在个工作日内按程序答复。

要加强与网民沟通,充分倾听网民意见建议,认真核实纠正问题,改进完善工作。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三切实提高网站安全保障水平。

今年我市重要会议活动多,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名网站安
全管理负责人,充分保障网络安全经费和设备。

要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和风险评估,要高度重视网络风险预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全面保障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对本次抽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网站及时完成整改,全面核查严肃追责,并于通报之日起天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厅。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
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