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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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房产土地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房产土地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1、本表依据税务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等有关证件填写。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的,据实填写。

2、纳税人有多个厂区或有多本土地证时,各本土地证或各厂区的土地房屋应各单独填写本表。

自有房屋行数不够时,可插行续表。

其中纳税人有房产为宾馆酒店或商场超市的,房产信息应填入表—2或表—3。

以某一块土地房产填表为例:如,①只有工业(含仓储、自有办公房):仅需填写表—1②只有酒店宾馆:须同时填写表—1和表—2。

其中,纳税人和土地信息填入表—1,房产及相关信息填入表—2;③只有商场超市:须同时填写表—1和表—3。

其中,纳税人和土地信息填入表—1,房产及相关信息填入表—3。

④既有工业又有酒店宾馆或商场超市:须同时填写表—1和表—2或表—3。

其中,纳税人和土地信息、工业房产信息填入表—1,酒店宾馆或商场超市房产及相关信息填入表-2或表—3。

⑤既有酒店宾馆又有商场超市:须同时填写表—1、表—2、表—3。

其中,纳税人和土地信息填入表—1,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房产及相关信息分别填入表-2与表—3。

3、纳税人上传本表时请同时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契证、厂区房屋平面布置总图(仅工业房地产提供)、固定资产房屋明细帐复印件及逐幢建筑物外观全貌数码照片。

纳税人有房产为宾馆酒店或商场超市的,还需提供宾馆酒店或商场超市近三年损益表。

纳税人提交的土地证、房产证、契证复印件和数码照片,应按照所填表格的内容及顺序归类。

照片应编名,并与表格中房屋名称和顺序号一一对应。

4、税务登记代码按地方税务局确定的税务登记代码填写。

5、行业、经济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6、土地信息中的有关情况,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

其中:(1)土地用途划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等四类,依据土地使用证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如下分类据实进行填写。

工业类:包括工业用地(含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露天作业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的线路、站场等用地以及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交站场等设施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受理单号: 填表日期: 金额:元(列至角分).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表依据国家有关税费规定制定。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受赠人申报)的申报;《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存量房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印花税的申报。

不同坐落地址的房屋、土地应分别申报。

二、本表为A4格式。

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三、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备案类税收减免和涉及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在该表中同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涉及审批类减免(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除外)、单位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审批类税收减免或备案类税收减免的应分别申请减免税审批或备案后进行纳税申报。

四、本表各栏填写说明如下:1、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承受方和转让方均包括参与交易的共有人。

3、地税编码: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

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不填。

4、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5、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6、证照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名称。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联系方式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合同金额是否含税
小微企业“六 税两费”减征

本期应补 (退)税额
……

复核日期
房屋信息 房源编号
评估价格(不含税) 交易信息
合同编号 交易面积 承受方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承受方)
不动产单元代码 权属转移对象
不动产权证号码 权属转移方式
合同金额 申报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权属登记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 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共有方式
承受方套次
本期是否适用 小微企业“六 税两费”印花
税减征
…… 承受方税款信息:
纳税人名称 征收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征收 率)
应纳税额
其他减免扣除 金额
减免税额
…… 金额小计
纳税人声明:以上申报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税收法律责任。
承受方(代理人)签章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盖章)
受理日期
申报日期 复核人
报表(承受方)
不动产权证号码 权属转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权属登记日期

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

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

北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以下内容由业主委员会填写(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填写)2011-1版北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摘要《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第七十六条以下事项由业主一起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治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改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治理人;(五)筹集和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一起治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份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份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一起决定,能够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份的维修。

维修资金的筹集、利用情形应当发布。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治理方法》京建物[2020]836号第十八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方案应当在治理规约中予以明确;第十九条业主未按规定补建、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交纳,也能够依据治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市住房资金治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应当每一年至少一次与专户治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查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发布以下情形:(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利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三)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利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和治理的情形。

业主对发布的情形有异议的,能够要求复核。

此表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可免费下载,复印有效。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受理单号: 填表日期: 金额:元(列至角分).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表依据国家有关税费规定制定。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受赠人申报)的申报;《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存量房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印花税的申报。

不同坐落地址的房屋、土地应分别申报。

二、本表为A4格式。

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三、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备案类税收减免和涉及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在该表中同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涉及审批类减免(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除外)、单位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审批类税收减免或备案类税收减免的应分别申请减免税审批或备案后进行纳税申报。

四、本表各栏填写说明如下:1、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承受方和转让方均包括参与交易的共有人。

3、地税编码: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

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不填。

4、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5、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6、证照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名称。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按照《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填表说明的规定填写自有资金构成情况,自有资金金额应不低于本地块起始价。

2、申请人申报的自有资金结构中涉及关联方的,应根据《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填表说明第9条的规定,附材料说明资金从最终关联方账户流转至申请人账户的具体情况。

3、申请人除提交《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填表说明规定的相关资金来源情况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身及资金来源关联方的所有银行存款明细账等。

4、申请人申报的自有资金构成须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由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签字。

5、申请人应于注册会计师签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书。

6、申请人应提交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原件一份,并将扫描件纳入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其附件的电子光盘中。

7、申请人申报自有资金构成所附证明材料可与提交的本地块《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所附证明材料相同。

附件3-1
房产项目销售收款进度表。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转让方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转让方

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转让方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在向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权属转移登记时,涉及税收减免的,应填报此表,若交易涉及多位买卖个人或单位的,应按人或单位填报此表,其中单位填报时,应填报证件类型为税务登记证及号码(没有税务登记证的单位,证照类型填“其他”),个人填报身份证照类型应分别为: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B类、C类)。

3.凡在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转移登记前已办理税收减免的,应在“是否已备案或核准”填“是”并填报“减免文书编号”,否则填“否”。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预售资金监管申报表格

预售资金监管申报表格

预售项目建档登记申请表
开发建设单位:
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的管理范围,属相应范围的填写相应区县。

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申请表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请分别填写本表,多层或高层在括号内打钩,超高层在括号内填写层数;3、“企业信用全市排名”在“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网”()上查询。

《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申请表》附件
子公司参照母公司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申请
(监管部门):
公司系我司全资或控股50%以上子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已达到预售条件,其预售资金监管申请参照母公司的监管政策执行。

若该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一房多卖、延期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在取消该公司预售资金监管优惠政策的同时,母公司愿意承担连带责任,由监管部门对母公司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首付款实行全额监管。

特此申请并承诺。

母公司法人签字:
母公司盖章
年月日
(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环节)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竣工验收备案环节)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欠部门意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工程项目,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签署意见;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签署意见。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环节)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
(超高层完成2/3楼层环节)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编号:。

存量房交易综合申报表

存量房交易综合申报表

存量房交易综合申报表
申报流水号:
税务机关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和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三、(一)个人销售住宅满两年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销售住宅满五年且为售房人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唯一一套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一)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购房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房产交易申报单(样表)

房产交易申报单(样表)

税率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实纳税额
金额小计
--
承受方税款信息:
纳税人名称 税种
--
--
税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实纳税额
金额小计
--
受理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受理税务机关(盖章):
【表单说明】 无。
--
--
--
xx 年 xx 月 xx 日
是否属于转让方自开票
本次代付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纳 转税 让人 方(声代明公理:人以)上签申章章报:情x况xx真x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承担受由方此(引公代发理的人一)章切签税章收:法xx律xx责任。
转让方税款信息: 纳税人名称 税种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年 xx 月 xx 日
税目 计税依据
转让方信息:
纳税人识别 姓名

xxxx
xxxx
承受方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xxxx 房屋信息:
房源编号
xx
行政区划
xx
房产交易申报单(样表)
份额 xxxx
上次取得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房屋时间
xxxx xxxx
xxxx
上次取得 房屋方式
xxxx
上次取得 房屋成本
xxxx
房屋 套次 xxxx
姓名 xxxx
份额 xxxx
证件类型 xxxx
证件号码 房屋套次 联系电 话
xxxx
xxxx xxxx
房屋属地
房间号
xx
xx 房屋地址
xx
税务机关
房屋产权
街道乡镇 xx
xx 套内面积
xx
证书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50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50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50号)各市(州)、县(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建立住房用地分类保障体系(一)充分认识住房用地供应的重要性。

住房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不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更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

土地资源是住房建设的基本要素,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将落实城市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确保住房用地供应落实到位。

(二)明确住房用地供应的基本要求。

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调控”的原则,建立完善住房分类保障体系和住房用地分类供应体系,逐步形成保障性安居住房和商品住房并轨运行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住房的合理需求。

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的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控价格、防‘地王’,严监管、促开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保障土地供应、调整供地结构、稳定土地价格、督促土地开发利用上下功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转让房地产纳税申报表

转让房地产纳税申报表

转让房地产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元、平方米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监制填表说明1、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填列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号。

2、纳税人全称:填列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上的姓名。

3、纳税人地址:填列纳税人所在地或常住详细地址。

4、经济类型:填列为个人。

5、土地房屋权属类别:(1)土地(1-8级);(2)房屋。

房屋包括:增量房(商品房):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办公楼、车库、公共建筑、公寓、仓库、厂房、其他。

存量房(二手房):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办公楼、车库、公共建筑、公寓、仓库、厂房、其他。

6、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指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全称。

7、合同签订日期:填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双方签定合同(协议)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日期。

8、权属转移形式:填列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

9、土地房屋交易面积:填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实际成交面积。

10、成交价格:填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实际成交的价格。

11、核定计税价格:填列由征收机关按有关规定确定的计税价格。

12、土地房屋座落位置:填列土地、房屋座落的详细地址。

13、容积率:填列建设规划部门确定的容积率。

14、产权证号:填列土地部门的土地宗地号(或土地地籍号)、房产部门的产权产籍号。

15、原购买房地产日期:填列征收机关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上次购房时间。

16、原购买房地产价格:填列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上次购买房地产的价格。

17、原购买房地产税费:填列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上次购买房地产支付的税费金额。

18、本表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中自然人类纳税人填列。

19、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两联,一联纳税人留存,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房地产交易申请表

房地产交易申请表

房地产交易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申请人类型:(请勾选适用的选项)☐个人买方☐个人卖方☐公司买方☐公司卖方房地产信息:房产地址:房产类型:(请勾选适用的选项)☐住宅☐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其他(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购房信息(适用于个人买方和公司买方):购房目的:(请勾选适用的选项)☐自住☐投资☐出租☐其他(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预算:___________人民币资金来源:(请勾选适用的选项)☐自有资金☐贷款☐其他(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信息(适用于个人卖方和公司卖方):卖房原因:(请勾选适用的选项)☐升级换房☐婚姻变更☐其他(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期望售价:___________人民币授权代理人信息(适用于公司买方和公司卖方):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职位: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邮箱地址:其他附加信息:申请人声明:本人特此申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请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等)一并送交到指定地点或发至指定邮箱。

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尽快与您联系,进一步沟通和处理相关事宜。

附件:1. 身份证复印件2. 房产证明文件(请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附件)注意事项:1. 请填写清晰、准确的个人信息。

2. 请填写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请务必签署并注明日期,代表您对申请内容的确认和同意。

4. 请确保所提供的附件与申请内容相符并具备有效性。

5. 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您购房/售房顺利!。

契税纳税申报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日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面积单位:平方米
承受方信息
名称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转让方信息
名称
单位个人
纳税人辨认号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登记注册类型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信息
合同签订日
权属转移对象
转移方式
用途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第二套住房
权属转移面积
成交价格
土地房屋坐落地址
税款征收信息
评估价格
计税价格
税率
计征税额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税务机关签章
审核日期

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表填写参考样例

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表填写参考样例
6000
0.0
6000
李四
印花税
420000.
0
0.00050
210
210
0.0
0.0
合计
840000.
0
25620
12000
420
0.0
12000
纳税人声明:以上申报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税收法律责任。
申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纳税人(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表
(填写参考样例)
承受方信息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
名称
身份证
件种类
身份证
件号码
共有方

所占份

房屋套

是否适用增
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优惠
政策
联系电话
44xxxx
张三
居民身
份证
44xxxx
共同共

第一套

150xxxx
44xxxxx
李四
居民身
份证
44xxxx
共同共

第一套

137xxxx
申报信息
房源编

F44xxxx
X
不动产
单元号

建筑面

100
房屋地

XX市XX县XX XX
花园XX幢XX号房
合同金

840000.
0
单价
8400
合同金
额是否
含税

评估价
格(不
含税)
0.0
合同签
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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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填表说明:
1、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应如实填写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并承诺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完整。

2、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应确保申报的各项交易资金来源真实存在,并在竞得地块后可用于支付本地块土地价款。

3、“用于本地块交易的资金金额”应不低于本地块的起始价。

4、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中“经营性资金”、“筹资性资金”、“投资性资金”应为来源于境内的资金,境外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可填写“来源于境外资金”金额。

5、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中金额均应为人民币。

若境外资金为外币的, 应将外币金额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填报,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以本地块公告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为准。

6、若为独立竞买的,无需填写“联合竞买保证金支付方式”、“联合竞买各方名称及其投资比例”两栏。

7、若为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应分别提交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8、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申报的用于本地块交易的经营性资金、筹资性资金、投资性资金和境外资金,是指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本人的资金来源类型。

若经营性资金、筹资性资金、投资性资金来源涉及关联方的,应明确资金来源最终关联方的名称和资金来源类型(可复选),并附材料说明资金从最终关联方账户流转至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账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流转路径、资金流转时间和金额明细、银行账号等。

9、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申报的本人资金来源和最终关联方资金来源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应符合出让人对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14年9月)第四条“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普通商品房建设有关要求”规定“募集资金用途仅限于房屋建设开发,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严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
禁以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附回购承诺等方式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
(5)《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0】80号)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它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动产:(一)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第十三条规定“保险资金采取债权、股权或者物权方式投资的不动产,仅限于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及自用性不动产”,“本款前述投资必须遵守专地专用原则,不得变相炒地卖地,不得利用投资养老和自用性不动产(项目公司)的名义,以商业房地产的方式,开发和销售住宅”。

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投资开发或销售商业住宅;……(五)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或者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

……”。

10、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须就其申报的本人资金来源和最终关联方资金来源提供指向清晰、真实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中,涉及项目销售的,应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大产权证、已售项目的银行流水单、房产项目销售收款进度表;涉及出租收入的,应提供房租收入资金流水单和资金入账的进账单。

筹资性资金中,涉及借款资金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协议、银行受托协议等;涉及投资者资金的,应提供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等。

投资性资金中,涉及利润分配的,应提交利润分配决议、分配利润的银行进账单、分配利润单位当年的审计报告;涉及其他投资收益的,应提供投资协议、资产凭证、收益证明、银行流水单等。

11、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申报的本人资金来源和最终关联方资金来源发生时间应不早于本地块公告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12、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须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由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签字。

13、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申报的用于本地块交易的各项资金来源不得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形,具体要求详见本地块出让须知中相关的条款。

14、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应于注册会计师签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15、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应在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各项附件首页的左上角注明附件序号,该序号须与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中填写的各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附件序号一一对应。

16、擅自改动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文本内容、格式或填写内容擅自涂改的,则填
写无效,若本表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17、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提交的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其附件应包括纸质版一份和电子光盘版五份,电子光盘内容应为不可删除的,且电子版的房产项目销售收款进度表应为word或excel格式文件,其内容为可编辑的文本。

18、本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为竞买人(投标人)/竞得人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所提交的要件之一,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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