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冈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需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了本细则。
二、检查与考核内容1. 废水处理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废水排放口的设置、运行情况、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2. 废气排放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废气排放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排放口的设置、运行情况、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废气排放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3.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合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4. 环境监测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监测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环境监测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环境保护措施的相关文件、记录等资料。
三、检查与考核方法1. 现场检查检查单位将组织人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实地查看和核实。
同时,可以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资料审核检查单位将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文件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3. 个别访谈检查单位可以对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等。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1. 考核评分根据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分。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制定目的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目的是为了:1. 规范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标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2. 加强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激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环境保护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四、具体内容1. 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减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 环境保护工作的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资源利用指标等,用于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3. 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方法: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公正公平。
4. 环境保护工作的奖惩措施: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惩罚违规违法行为。
5. 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
五、实施方法1. 组织制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2. 宣传培训: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和掌握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3. 实施检查与考核: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细则的有效执行。
4. 监督评估: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二、检查与考核内容1.环境管理制度(1)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方案,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等。
(3)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2.废水处理与排放(1)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及时处理超标排放问题。
(3)加强废水处理技术研究,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净化效果。
3.大气污染防治(1)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测,掌握大气污染情况。
(2)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固体废物管理(1)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置制度,促进资源化利用。
(2)推广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
(3)加强危(wei)险废物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5.生态保护与恢复(1)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建立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2)加强植被恢复和水域管理,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3)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禁止非法捕捞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三、检查与考核方法1.定期巡查(1)各级环保部门将定期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巡查。
(2)巡查内容包括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处理与排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管理情况、生态保护与恢复情况等。
2.抽查检测(1)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测废水、大气排放和固体废物等情况。
(2)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对达标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达标单位进行整改。
3.举报投诉(1)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公示(1)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全面、公正、透明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制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二、检查与考核的目的1.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鼓励各地区和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
3. 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与考核的内容1. 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地区和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 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3. 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排污口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4.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和效果,包括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布等。
四、检查与考核的方法1. 定期检查:根据计划,对各地区和单位进行定期的环境保护检查,以评估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2. 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一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抽查,以发现问题并促进改进。
3. 现场检查:对选定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环境保护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各地区和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检查与考核的结果和奖惩措施1. 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包括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2. 奖励机制: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
3. 惩罚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处罚,以倒逼其改正错误,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与考核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评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
2. 原则:a. 公正公平原则:检查与考核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b. 依法依规原则:检查与考核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c.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全面评价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d. 激励与惩戒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出色的单位赋予激励,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像关政策法规进行环境保护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 污染物排放操纵情况: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 环境监测与评估情况:检查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运行情况,评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
5. 环境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具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四、检查与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检查频次根据单位的性质和环境风险程度确定。
2. 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抽查,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3. 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状况、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4. 文件审查: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报告、应急预案等。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2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一、地表水环境质量(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依据环境监测部门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考核。
当上游断面水质超标时,采用剔除其影响后对下游断面水质进行考核。
达标率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分计算公式如下:县(市)、区全年得分:断面COD (或氨氮)得分=断面COD (或氨氮)满分-累计扣分断面得分=断面COD 得分+断面氨氮得分∑=ni 1断面得分县(市)、区断面数(二)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6分,其中各断面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分别为8分。
各断面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全年达标率大于70%为基本达标。
达标率大于(等于)70%得满分,每项因子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该项因子1.5分,直至扣完。
(三)操作解释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
未建自动站断面以手工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已建自动站断面,自动站正常运行时,以自动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自动站运行不正常时,以手工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3-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下:(二)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5分。
达标率为100%时得5分,每降低4个百分点扣1分,小于等于80%得0分。
(三)操作解释以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的数据进行评定。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一)计分方法本项满分5分。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优良天数达到或超过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的优良天数得满分,每减少10天扣1分,扣完为止。
(二)操作解释以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的数据进行评定。
四、污染物总量减排按照《新乡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单独考核。
五、环境综合整治(一)指标定义按照《2008年新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卫河流域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等工作任务。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检查与考核范围1. 环境保护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建筑工地、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2. 环境保护考核范围主要包括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方面。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质量评估:对所辖区域内的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资源利用情况:对各行业的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评估,鼓励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措施的实施。
3. 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 环境管理措施:对各行业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
四、检查与考核程序1. 确定检查与考核对象: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确定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对象。
2. 制定检查与考核计划:根据检查与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与考核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配备等。
3. 实施检查与考核:按照计划进行检查与考核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收集、记录整理等。
4. 检查与考核结果评估: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形成检查与考核结果报告。
5. 结果反馈与整改:将检查与考核结果报告反馈给被检查与考核单位,要求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
6. 监督与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与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考核评价指标1. 环境质量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指标、土壤质量指标等。
2. 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
3. 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二氧化碳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等。
4. 环境管理指标: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完善程度、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范围、流程、内容和标准。
二、制定目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在于:1.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2. 促使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3. 为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与评价提供依据。
三、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四、流程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检查与考核计划: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检查与考核计划,明确检查与考核的对象、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实施检查与考核:按照计划进行检查与考核工作,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核查、数据分析等。
3. 撰写检查与考核报告: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编写检查与考核报告,详细描述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
4. 反馈与整改:将检查与考核报告反馈给被检查与考核单位,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落实。
5. 结果评估: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内容与标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管理制度: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2. 污染物排放控制:检查被考核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废物处理与处置: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废物处理与处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4. 环境监测与报告: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按时进行环境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5. 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 环境宣传与教育: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进行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对于以上内容,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以确保检查与考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二、检查与考核目的1. 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通过检查与考核,评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 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通过检查与考核的结果,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完善。
3. 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通过检查与考核的过程,加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 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且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包括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3. 环境监测与报告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了环境监测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报告,包括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要求。
4. 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的开展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活动,包括组织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四、检查与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根据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文件资料审核等。
2. 不定期抽查: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3. 随机检查:根据举报或其他情况,随机选择一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以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描述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二、检查与考核内容1.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单位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规排放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
2.环境监测与数据报告检查单位将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包括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同时,要求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交环境监测数据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监测数据。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单位将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要求企事业单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4.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检查单位将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包括未经许可排污、超标排放、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
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检查单位将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频率和覆盖面、宣传材料的质量等。
要求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三、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1.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标准- 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得分范围:0-10分)- 是否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得分范围:0-10分)- 是否合规排放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得分范围:0-10分)2.环境监测与数据报告考核标准- 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得分范围:0-10分)- 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得分范围:0-10分)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考核标准-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得分范围:0-10分)-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得分范围:0-10分)-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得分范围:0-10分)4.环境违法行为排查考核标准- 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数量(得分范围:0-10分)- 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得分范围:0-10分)5.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考核标准- 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频率和覆盖面(得分范围:0-10分)- 宣传材料的质量(得分范围:0-10分)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中的得分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湖北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确保湖北省环境保护系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保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保目标考核的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第三条环保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一)突出重点,确保全省“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二)分类指导,实事求是,促使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水平;(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查可考。
第二章目标的制定与调整第四条目标制订的依据(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二)《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三)湖北省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四)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目标制订的原则(一)突出重点。
制定的目标要与全省的总目标相衔接,保证全面工作的完成,又要突出重点和特点。
(二)科学可行。
将长远目标和年度考核目标相结合,“十一五”期间目标内容框架保持基本不变,每年对考核指标内容进行动态调整,使之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第六条指标体系(一)环境监管。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情况等指标。
(二)污染控制。
主要是污染物削减、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限期治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排污许可证发放、清洁生产等指标。
(三)监督执法。
主要包括群众环境投诉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纠纷与事故处理、环保设施运转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指标。
(四)宣传教育。
主要包括环保宣教活动、绿色创建和新闻媒体报道等指标。
(五)政务管理。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政务信息报送以及环境信息化建设等指标。
(六)行风队伍建设。
主要包括人员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指标。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检查与考核目的1. 确保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2.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3. 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4. 促使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三、检查与考核范围1. 监测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情况;2.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状况;3. 考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4.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和效益。
四、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污染源排放情况的监测与评估:a.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对污染源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b.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管理设施;c.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污染物排放数据。
2. 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状况检查:a. 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b.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c.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修。
3.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考核:a.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b.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c. 检查企业是否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教育。
4. 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效益评估:a. 评估企业的环境质量改善情况;b. 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投入和效益。
五、检查与考核程序1. 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告知检查时间和地点;2. 检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检查;3. 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4. 检查组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5. 被检查单位可以提出意见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6. 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7. 检查报告和改进建议提交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愈发严重,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前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促进各部门和个人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健康的环境责任意识。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包括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执行情况等。
2.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各部门及个人为环境保护设定的目标是否达到、完成的质量等。
3.环境保护行为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包括各部门及个人主动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发展创新环保技术等情况。
4.环境保护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对潜在环境隐患的排查情况、及时采取的措施等。
三、考核流程1.考核周期:每年一次,从年初至年末。
2.考核主体: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按照设定目标和指标进行,临时考核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4.考核结果通报:环境保护部门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各部门及个人,包括考核得分、考核等级和存在的问题。
四、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资金或物质激励;环保科技创新者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环保志愿者给予表彰和荣誉称号。
2.惩罚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者进行罚款或行政处罚;对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者进行警示教育;对环境保护管理不力者进行责任追究。
五、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考核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考核的实施情况。
2.评估方法:采用定期抽查和举报检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听取各类意见和建议。
六、推广和培训1.推广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环境保护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整体的环保意识。
2.培训活动:定期组织环保考核相关的培训,提高各部门及个人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后续措施1.定期评估和优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改进。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引言概述: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生态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然而,单纯的法规和政策并不能彻底保证环境保护的有效执行,因此,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建立显得尤其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内容。
一、环境保护目标的设定1.1 确定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如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环境质量等。
1.2 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指标:根据总体目标,制定一系列具体的环境保护指标,如空气质量指数、水质指标、土壤污染指标等。
1.3 分解目标与指标到各个层级:将总体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个层级,明确各级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二、环境保护检查的程序2.1 确定检查的频次和时机:根据环境保护的重要程度和风险程度,确定环境保护检查的频次和时机,如定期检查、突发事件后的紧急检查等。
2.2 制定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明确环境保护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如检查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环境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等。
2.3 设立检查机构和人员: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检查机构,并培养一支专业的环境保护检查人员队伍,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环境保护考核的指标和标准3.1 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如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监测数据的合格率等。
3.2 制定考核方法和程序:明确环境保护考核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如定期抽查、数据统计分析等。
3.3 建立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建立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监督与管理4.1 设立监督机构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与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4.3 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定期评估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工作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环发[2010]10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0.05.04【实施日期】2010.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10]10号)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湖北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环保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遵照执行,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湖北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环保工作基础,打造环保铁军,提升全系统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省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更好地发挥环保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干线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环保厅对各县(市、区)环保局的工作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
第三条目标考核管理的原则:规范管理,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第四条目标考核领导机构为省环保厅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厅目标办),具体负责目标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考核目标分为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和奖励加分项三大类。
职能目标,主要是指体现环保行政管理职能的工作目标;共性目标,主要是指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的工作目标;奖励加分项,主要是指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突出或开展了开创性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或社会关注,产生良好效果或社会影响的工作项目。
目标考核总分为150分。
其中职能目标、共性目标的比例按年度考核方案确定。
第六条省厅目标办按照省厅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向各县(市、区)环保局下达当年度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制度为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形成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以加强环境保护为主线,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发现点和落脚点,加大城镇、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局面。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推进”的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市范围内的村(居、管理区)、企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健全组织。
健全环境保护组织,人员分工明确得;认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落实并解决困难和问题。
2、完善制度。
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检查督查制度,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完善水源保护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环境保护工作资料齐。
3、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深入持久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绿化建设、环境保护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居民公约、给村民的公开信、书写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户户参与的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4、环境保护投入。
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治理与污染源治理的投入,推动城镇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注重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科技投入,保护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5、重点工作排查。
认真排查本部门、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为切入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计划,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要以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好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整体提升城镇、农村形象为重点,扎扎实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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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饮用水源保护、优美乡镇、村创建情况,农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情况)
20分
7
“十一五”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10分
总计
2010年武冈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年月日
序号
考核内容
分数
完成情况
备注
1
是否成立环保工作领导机构
10分
2
是否确定分管副职和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10分3Βιβλιοθήκη 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20分
4
依法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实情况
10分
5
环境监管情况
(是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否出现群体性事件,环保信访调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