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宅、商业、办公楼、工业、仓储、公共设施等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服务业主、规范管理、公平公正、便利实用的原则,加强居民自治,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压迫业主和住户,不得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当采取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六条物业服务包括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收费管理、维修管理等。
第七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防范,确保业主和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当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物业服务机构对业主和住户收取的费用应当合理,明确收费标准,并且提供明细账单,接受业主和住户的监督。
第十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高效地处理居民的报修事项,维护公共设施和业主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居民自治第十一条居民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伤害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积极参预社区事务,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社区的良好环境。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业主大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召开,并且做出合理决策。
第十四条居民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缴纳管理费用,按期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章违法行为和处理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机构和物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二)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三)不按照程序办事,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的规定;(四)其他违法行为。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二)2024
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二)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物业的特点和业主的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尊重业主意愿,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业主参与的机制,加强业委会等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升业主自治水平。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保洁、绿化、安全等服务,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应依法提供必要的维修、抢修等服务,及时解决业主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收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透明、公正、合理,做到收支公开、合规经营。
第三章小区环境卫生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扫道路、公共区域、垃圾处理等,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卫生。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指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处理环节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绿化工作,保护和维护小区内的绿地和植被,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居民的生活安宁。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消防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
第五章维修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部的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应对,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规范,保障居民的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涵盖了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物业服务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便民、公平、高效的原则,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物业服务公司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任何物业服务公司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前,必须事先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五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向所管理的小区居民公开其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资质证书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制定服务清单,明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张贴公示。
第三章小区内部管理第七条小区内部管理委员会由住户选举产生,负责居民的代表工作,并与物业服务公司保持沟通和协调。
第八条小区内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居民公布管理情况和财务预算。
第九条物业服务公司应保证小区内部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扫、清理垃圾,确保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物业费管理第十条物业费应根据居民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合理计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将物业费用使用情况公示,并及时提供居民的查询与告知。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公司在扣除管理费用后,应将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和维修。
第五章居民权益保护第十三条居民应遵守小区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和使用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小区的停车位,并对停车位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居民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六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十六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及时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第一章:物业公司基本要求
1.1 物业公司资质要求
1.2 物业公司管理团队要求
1.3 物业公司服务承诺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2.1 基础设施维护
2.1.1 建筑物维护
2.1.2 水电设备维护
2.2 环境卫生管理
2.2.1 公共区域清洁
2.2.2 垃圾分类处理
2.3 安全防范措施
2.3.1 安全巡检
2.3.2 危险品管理
2.4 居民服务管理
2.4.1 服务热线及响应时间
2.4.2 业主意见反馈
2.5 项目资产管理
2.5.1 设备设施保养
2.5.2 物资管理
第三章:物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3.1 物业费收取标准
3.2 物业费使用管理
3.3 物业费使用清单公示
第四章:业委会选举及管理
4.1 业委会选举程序
4.2 业委会权益保障
4.3 业委会会议管理
第五章:纠纷解决与投诉处理
5.1 物业纠纷解决机制
5.2 投诉受理及处理流程
5.3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的适用情况第六章:监督管理与考核
6.1 监督管理机制
6.2 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6.3 物业管理服务评价标准
附件:
1. 物业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业委会选举会议记录表格
3. 物业投诉处理流程图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物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业委会:指由业主自愿组成,依法代表业主行使共有财产物业管理权和其他权益的组织。
3. 仲裁:指按照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法的规定,通过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处理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黑龙江省辖区内的住宅区、办公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运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物业服务管理第五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坚持以业主为中心,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条件。
第六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涵盖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安全防范、垃圾处理、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委员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合作,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八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并向业主公示处理结果。
第九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倾听业主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章物业费管理第十条物业费的征收应当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物业费的征收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物业管理方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向业主公示。
第十二条物业费应当按月或按季度缴纳,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物业费的用途应当明确,用于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基础设施维护、公共区域清洁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方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限制使用设施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方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方对于违规行为处理应当依法公示,并向有关部门报送处理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新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本1 - 最新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一节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第二节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第三章业主权益保护第一节业主权益的主体第二节业主权益的内容第三节业主权益的保障措施第四章物业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一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第二节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五章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一节物业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第二节业主的责任和义务第六章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制约第一节物业管理的监督机构第二节物业管理的监督方式第七章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一节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处罚第二节对业主的处罚第八章附则附件:1. 吉安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2. 吉安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具体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2. 物业管理人员:指由物业公司聘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3. 业主:指购买、租赁或使用该小区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4.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指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规范物业管理关系的合同。
范本2 - 2023年吉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吉安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物业管理主体第一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节物业服务企业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一节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第二节公共安全管理第三节环境卫生管理第四节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第五节矛盾调处和社区纠纷解决第四章物业费用和收费第一节物业费用的种类第二节物业费用的基本原则第三节物业费用的计算和收费方式第四节物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第五章业主权益保护第一节业主权益的内容第二节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四节业主自治的组织和实施第六章物业管理纪律和法律责任第一节物业管理纪律第二节物业管理违法行为和处罚第七章监督与投诉第一节监督机构第二节监督方式第三节投诉受理和处理第八章附则附件:1. 吉安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本2. 吉安市物业费用收费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物业市场秩序,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一切有物业管理需求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场所。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绿化、清洁、安保、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和监管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有明确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人员职业素质培养。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等相关规定,造成业主和社会公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受损业主赋予赔偿。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房屋的资料管理、租赁代理等服务,保障业主权益。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维修、养护服务,保证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定期的房屋保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等服务,保证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安全防范、安全消防管理等服务,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公共事务咨询、社区活动策划等服务,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2024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地方的规定。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提供规范、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由住户选举产生。
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扮演沟通、协调、监督的角色。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物业管理规划,明确物业管理目标和任务,并定期向业主或居民公开。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修缮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第九条业主和住户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秩序。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规范、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共事务管理,如小区绿化、道路、电力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二)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如小区安全设施的管理、巡逻等;(三)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如小区清洁、垃圾分类等;(四)基础设施维护和维修,如电梯、水、电、气等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五)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如小区门禁、停车场、健身房等服务设施的管理。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业主和住户的投诉和意见,保证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组织业主或居民开展文明公约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文明素质。
第四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由业主按照楼栋、房屋面积等方式缴纳,用于小区的维护、维修、管理等费用。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公开清算,并向业主或居民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就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向业主或居民说明,并接受监督。
重庆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最新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重庆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1·管理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走廊、门厅、电梯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清洁。
2·维护公共设施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梯、消防设备、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维修。
3·组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道路、绿化、垃圾清理和分类。
4·组织小区内的公共安全工作,维护秩序,预防火灾、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费用收缴与支出管理第十五条物业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物业费用包括以下几种:1·基础物业服务费。
2·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
3·环境卫生保洁费。
4·公共安全费。
附件:1·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2·重庆市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标准3·重庆市物业费收缴和使用申报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在小区范围内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环境保洁、公共安全等服务的行为。
2·物业服务企业:指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主要目标的企业。
3·物业费:指小区业主按照一定标准缴纳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的费用。
4·基础物业服务费:指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等基础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为业主提供服务。
第四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享有物业使用权,同时应履行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义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与范围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管理与维护。
2-小区安全和治安的管理。
3-小区日常清洁和垃圾处理。
4-小区停车管理。
5-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
6-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应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应征得业主大会或其代表大会的同意。
第三章: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全部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有权对物业管理的事项进行讨论、决策。
第八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物业管理规划的制定。
2-物业费用的征收与使用。
3-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和管理。
4-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以多数业主的意见为准,部分事项如涉及较大权益调整,需达到特定门槛方可通过。
第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性组织,负责推动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业主大会进行决策与执行。
2-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行为。
3-推动物业管理的改革与创新。
4-处理业主的投诉与纠纷。
第四章:物业费用的征收与使用第十二条: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业主应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征收方式可以是按户数平均分摊、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或根据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分摊。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第十五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合理、公正、公开,优先满足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
新物业法全文
新物业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和谐的物业关系,保障共有部分和私有部分的合理权益,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社区安全、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社区共建共享。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为社区提供综合性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环境卫生、设施维修、安全防范等。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得违约、失职或者以不当方式提供服务。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履行。
第三章物业权益第十条业主对私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并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并应当按照规定参与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收取费用或者变相增加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并及时更新装修和设备。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合理收取费用,不得乱收费、黑收费或者滥收费。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对社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物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最新版)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秦皇岛市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和良好运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秦皇岛市所有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维修与保养、公共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管理机构
第四条:秦皇岛市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有权利对业主进行管理,保证物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
第六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配合物业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取,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方面。
第六章: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有监督的权利,可通过书面投诉或者其他途径表达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和职责
附件二:秦皇岛市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物业管理机构: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经过批准的管理机构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
⒉物业管理费用:指由业主按照一定标准缴纳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
⒊业主:指购买或租赁物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具体解释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物业管理,保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重庆市行使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接受委托从事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的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德的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住户应携手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履行职责,向业主、住户提供物业管理、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清洁、安全消防管理等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并将其公示于小区内显著位置。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组建物业服务队伍,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能素质。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管好小区内的各类设备设施的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确保其安全、完好,随时提供业主、住户查询。
第三章小区管理第八条小区业主大会是业主决策的最高机构,负责制定小区管理的重要规划和规章制度,并对物业服务的品质和费用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九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管理,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益。
第十条业主应当按照小区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对小区的公共安全负有一定的监督责任。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物业费用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和集体决策缴纳,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消防管理等费用。
第十二条物业费用的金额应通过小区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业主的使用面积或房产单元的数量划分,并以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向业主提供物业费用的收费明细,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服务秩序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物业服务秩序,维护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安全,提高小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租户及物业服务公司。
第三条物业服务秩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服务至上,管理科学,促进和谐,打造宜居小区。
第四条物业服务秩序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服务意识、尊重秩序、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五条小区内物业服务秩序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业主委员会协助监督。
第二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巡逻、环境清洁、设施维护、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物业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有效证件,尽职尽责为业主服务。
第八条物业保安人员应定时巡视小区各个角落,确保小区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九条物业保安人员应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汇报。
第十条物业环境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保持小区内的公共环境整洁美观。
第十一条物业环境清洁工作涉及垃圾分类、道路保洁、草坪修剪等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应派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物业设施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修、楼道灯具更换、消防设备检查等,保证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物业设施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确保小区内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业主、住户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得干扰、阻碍物业人员履行职责。
第三章物业服务秩序第十五条小区内严禁违规停放车辆,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他人通行的,物业保安有权进行整治。
第十六条小区内严禁擅自占用公共道路、楼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确需使用的,需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
第十七条小区内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赌博、吸毒等行为,一经发现,物业保安有权报警处理。
第十八条小区内业主、住户应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九条小区内严禁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一经发现,破坏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第三章小区内部管理第四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五章物业维修与保养第六章绿化与环境管理第七章安全与保卫管理第八章秩序与纪律管理第九章业主权益保护与维权第十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其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商业小区等不同性质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约的原则,为业主提供高质量、高效率、诚信守约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方应设立自律机构,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接受居民监督。
第五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居民投诉,促进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第六条物业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建筑、设施维护保养;(二)环境整治和绿化管理;(三)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四)安全及消防设备管理;(五)解决居民的收费问题;(六)收集、处理和分拣生活垃圾;(七)小区规划和建筑审批事宜。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一)服务态度热情、礼貌、高效;(二)服务项目齐全、无遗漏;(三)服务内容按约定时间和质量完成;(四)服务事故及时处理和善后;(五)居民投诉处理迅速、及时反馈。
第三章小区内部管理第八条物业管理方应加强对小区内部秩序、环境的管理,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九条物业管理方应设立24小时值班机构,及时处理居民的紧急需求。
第十条物业管理方应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由居民代表大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于小区内。
第十四条居民应自觉遵守小区规章制度,不得扰乱小区内部秩序。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方应加强对小区停车位、储物间等有限资源的分配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方应对公共设施如公园、广场、健身设施等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卫生。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物业管理机构可以是专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形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清洁、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物业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与物业所有权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物业管理范围、服务内容、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报告,公开管理信息,接受监督。
第六条:物业费用由物业所有权人按照法定比例分摊支付。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明示。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收取物业费用,并向其提供明细账目和发票。
第八条: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应当按时交纳应付的物业费用,不得拖欠或逃避支付。
第四章: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物业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清洁物业环境,保持其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滋生恶臭。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项目的安全。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法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法律适用与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业主(以下称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乙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正常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的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委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乙方应提供以下物业服务:1.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3. 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绿化、养护和管理;4. 物业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5. 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经营,诚信服务;2. 保持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完好,确保正常使用;3.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4. 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接受甲方监督;5.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1.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2.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3.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收取。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应按日加收欠费部分千分之______的滞纳金。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 享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3. 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评价和投诉;4.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5. 依法承担物业维修、养护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 依法收取物业服务费用;3. 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4. 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5.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物业综合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项目的综合服务工作。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循“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2. 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3. 安全保卫、消防管理;4.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5. 业主、使用人投诉处理;6.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7.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8.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三章物业服务标准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结合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七条物业服务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服务项目;2. 服务内容;3. 服务质量要求;4. 服务时间;5. 服务收费;6. 服务流程;7. 服务记录。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服务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物业服务流程第九条物业服务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 接受业主、使用人提出的物业服务需求;2. 审查物业服务需求,确认服务内容;3. 制定服务方案,明确服务标准;4. 执行服务任务;5. 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6. 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7. 跟进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五章物业服务收费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业管理服务费;2.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3. 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安保等费用;4. 其他相关费用。
新物业法全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新物业法全文新物业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一款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保障业主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款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物业共同治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一款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管理范围。
第二款物业管理工作应遵守本法,并遵循尊重业主意愿、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等原则。
第二章物业服务管理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第一款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环境清洁、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监控、公共设施管理等。
第二款物业服务应根据业主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管理和维护服务。
第四条物业服务管理机构第一款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二款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费用第一款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合理比例共同承担,其金额和使用范围应明确公开。
第二款物业服务费用应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决定和使用。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六条业主大会第一款每年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行使参与决策和监督物业管理的权利。
第二款业主大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并留有合理的时间和形式供业主参与。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第一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协助业主会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款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授权和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业主权益保障第一款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业主投诉和纠纷。
第二款业主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应得到保障和鼓励。
第四章物业管理监督第九条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第一款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由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组织共同组成。
第二款物业管理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机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投诉处理第一款业主对物业服务存在问题,有权向物业管理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管理服务精选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交易关系,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是()。
A.物业服务合同B.物业管理服务C.特约服务D.专项服务2、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
主要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A.公共性B.私密性C.义务性D.程序性3、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现实情况,于2004年印发了()。
A.《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B.《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C.《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D.《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4、根据《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于()联合颁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A.2002年11月B.2003年11月C.2004年8月D.2005年8月5、《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统一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算方式。
”A.物业管理企业B.业主大会C.业主委员会D.主管部门6、《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A.业主大会B.业主委员会C.业主D.物业管理企业7、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
服务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由()自主约定。
A.物业公司B.单方C.双方当事人D.业主委员会8、由()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仅仅是在业主不具备自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条件下的权宜措施,因此在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条件具备后,必须保护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自主权。
A.建设单位B.业主委员会C.业主大会D.行业主管部门9、《条例》强调,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
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报告之后,相关主管部门不予理睬,属于(),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行政不作为B.侵权行为C.正常行为D.违约行为10、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行告知、制止、报告三项义务后,对于故意违规业主,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后果的,依照()关于相邻权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由违规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A.《合同法》B.《刑法》C.《民法通则》D.《物业管理条例》1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我过物业管理现实情况,于2004年印发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制定了()个等级的服务标准。
A.3B.2C.4D.512、物业管理主要是指向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的活动。
A.安全防范B.社会治安C.精神文明建设D.公共秩序13、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其收益主体的(),这是物业服务合同区别一般委托合同的一个显著特点。
A.特殊性B.永久性C.广泛性和差异性D.广泛性和一致性14、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的交易秩序,《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对于欠费业主,()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A.业主大会B.物业管理企业C.业主委员会D.建设单位15、200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布()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
A.《物业管理服务标准》B.《物业管理条例》C.《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D.《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16、实行()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A.物业服务费用承包制B.物业服务转包制C.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D.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17、当物业使用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业主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缴纳的约定时,()付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A.物业使用人B.业主C.业主委员会D.物业公司18、《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交纳。
A.物业买受人B.业主 B.业主委员会 D.建设单位19、《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A.在半年内终止B.终止C.继续同时生效D.作废20、业主故意违法物业管理秩序,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后果的,依照《民法通则》关于相邻权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由违规业主承担()。
A.刑事责任B.违约责任C.行政责任D.侵权责任21、《条例》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限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A.公共部位B.私人住宅内C.物业管理区域内D.社区范围内22、《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知道业主装修后应当将相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一是可以帮助业主更好地装饰装修房屋;二是可以起到()。
A.警告作用B.威吓作用C.劝告作用D.预防作用23、《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资料交还给()。
A.建设单位B.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C.业主委员会D.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24、关于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经营收益的使用,应当优先用于补充()。
A.房屋维修资金B.设备维修资金C.物业服务费不足D.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二、多项选择题1、物业管理服务有哪些特点?()A.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B.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C.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D.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一性和一致性2、下列哪些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A.全方位的家庭保姆式服务B.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C.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服务D.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3、《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物业服务收费作出原则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原则。
”A.合理原则B.物业费用与收入水平相适应原则C.全体业主满意原则D.公开原则4、我给目前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的种类有:()。
A.业主定价 B.市场调节价 C.政府指导价 D.政府定价5、在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项目中,下列()属于它的组成部分。
A.地下独立核算停车场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B.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C.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D.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哪些特征?()A.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单务合同B.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D.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7、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秩序,《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履行以下()义务。
A.告知义务B.制止义务C.强制其执行义务D.报告义务8、在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义务。
A. 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扩大损失B.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C.协助做好救助工作D.尽一切办法,避免媒体曝光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办理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规定程序B.明确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事前否决权C.收益来源于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应该主要用于其维修养护D.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分期缴交10、在正常的物业管理阶段,利用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相关规定在征得相关()同意后,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合法经营手续。
A.业主B.业主大会C.建设单位D.物业管理企业11、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义务。
A.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二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B.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C.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业主大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D.业主委员会应随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并直接向主管行政部门报告12、下列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B.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C.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D.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责令装修人整改并处以罚款。
13、对于业主因装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情况,为加强管理和保护公共利益,当事业主不得擅自实施占用、挖掘行为,只有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实施。
A.业主委员会B.城管部门C.建设单位D.物业管理企业14、关于规范业主装饰装修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有:()。
A.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形式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B.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有必要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为予以规范予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装修房屋前的告知义务C.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不得有违反法规规定以及业主公约明文禁止的行为D.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属于自己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无需对任何人负责单选1.B2.A3.C4.D5.A6.C7.C8.A9.A 10.C11.A 12.D 13.C 14.C 15.D 16.C 17.B 18.D 19.B 20.D21.C 22.D 23.C 24.D多选1.ABC2.BCD3.ABD4.BC5.BCD6.BCD7.ABD8.ABC9.ABC 10.ABD 11.BC 12.AC 13.AD 14.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