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经证)
办税指南-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一、事项名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1.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经营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验信息,反馈报验状态、报验时间、报验机关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2.对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并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以认可,及时办理报验。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无。
九、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跨区涉税报告表作废情况说明
1.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以下情况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
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四、操作步骤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2、下拉列表出经营方式,可多选。
3、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
6、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选填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
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经证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省(自治区/市)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 零批兼营□ 其他□
企业所得税
国税□ 地税R无企业所得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号
税跨报〔??〕?号
最新有效期止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1.利用CA证书登录税税通后,点击办税区“涉税文书”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2.进入涉税文书界面后,勾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再点击下方“新建文书” 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3.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管理界面,选中左侧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下方 “新建”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管理税收 专业创造价值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跨区域事项报告表的开具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纳税人是无 法开具的。
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要选用IE浏览器(网站 提示最好是IE8及IE8以上)。经试验,只要是与你操作系统兼容的IE浏览器, 一般都不会有问题)。其他浏览器会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继而导致开具失败。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6.上传成功后,系统提示“提报成功”,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返回到查询界面。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7.返回到查询界面后,选择需要查询的状态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已上传 审核的报告表。如果有多份报告表要申请,可直接点击“返回”键,继续前面步 骤申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经证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省(自治区/市)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经办人: ?????? 纳税人(盖章)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号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 零批兼营□ 其他□
企业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税
国税□ 地税R无企业所得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长有效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号
最新有效期止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
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保存提交。
3.等待系统自动审批,一般情况下,审批结果会在几分钟内完
成。
4.审批通过后,系统会生成一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回
执,可以打印该回执并加盖公章。
5.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系统中进行报验登记,并携带相关
资料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
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件、对外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等。
6.在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和
滞纳金等相关税费。
7.经营地税务机关对报验登记和税款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会在一定时间内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8.在完成报验登记和税款缴纳后,还需要在每个纳税申报期内向
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9.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信息,并结清相关税费后,携
带相关资料到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注销。
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明》、报验登记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件等。
10.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报验注销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后,会正式核销报验登记信息。
以上是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
“外管证”变“报告表”-跨区域经营必看
“外管证”变“报告表”, 跨区域经营必看根据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外管证”再次优化升级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 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变化一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作为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 在落实现行财政分配体制、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的管理方式, 对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该项制度的管理实质, 将其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变化二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只需要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即可办理跨区经营, 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宁波的纳税人敲黑板啦, 宁波市内跨县区经营的不需要报告, 出了宁波就要跟宁波国税部门打招呼啦!变化三将报验管理“固定有效期180天”变更为合同执行期限。
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 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 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
合同延期的, 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变化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实现信息电子化。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 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之间传递, 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均要实时共享相关信息。
宁波的纳税人敲黑板啦, 这些办理工作以后可以逐步通过网路走, 根本不用你跑马路, 忒方便了。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办理详细介绍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办理大麦目录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业务流程 (2)1.1实现省内、或跨省电子开具 (2)1.2未实现省内、或跨省电子开具 (3)2.业务办理和原《外经证》的比较 (4)3.常见问题 (5)2017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文件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新业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文件规定比较,进一步优化了办理流程,带来了实际业务办理的一些变化,下面就该业务和大家分享几点理解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业务流程1.1实现省内、或跨省电子开具1.2未实现省内、或跨省电子开具2.业务办理和原《外经证》的比较3.常见问题1.那些经营活动需要按照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报告、报验、反馈?以下经营方式的经营活动需要销售货物类——“批发”、“零售”、“批零兼营”、“零批兼营”销售劳务类“加工”、“修理修配”建筑业服务类“建筑安装”“装饰修饰”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税总发〔2016〕106号)2. 企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在预缴增值税时,需要怎样办理?企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向不动产所在地国税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在首次办理时,国税机关会进行相关的税源登记,目前有两种模式(跨区税源登记或组织临时登记)。
3.“一合同一报告”仅适用于建筑安装经营方式为货物劳务类的(“批发”、“零售”、“批零兼营”、“零批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和“装饰修饰”时仍然是“一地一证”。
4.经营地企业所得的缴纳向国税缴纳还是地税缴纳?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纳税人(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号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附件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市(地区/盟/自治州)______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 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长有效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 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第二步:填写申请表第三步:预览提交页面是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
若信息有误,请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若确认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
第四步:审核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需要等待税局人员审核。
纳税人可在【我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审核进度。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未审核前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
第五步:完成税局人员审批通过后,您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看到状态为“受理通过”。
拓展资料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业务背景:外省市企业到达经营地后,要进行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的话,需要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关联绑定外省的跨区域事项报告。
对于未关联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实现跨区报告的查询、关联对于已关联的跨区域报告,该自然人可以针对具体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实现报验登记、查看报告表,预缴申报,申报结果查询,、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等功能。
纳税人端:一、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1、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办税,确认登陆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按钮。
登陆后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其他服务事项,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
2、点击未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选择报告开具日期起止,录入外省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姓名,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关联绑定,提示是否确定要关联涉税信用代码为xxx的报告,点击关联。
提示关联成功。
二、报验登记1、关联成功后,点击已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
选择报告开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找到需要做报验登记的外省企业信息,点击报验登记按钮。
2、跳转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勾选要报验的记录,点击下一步3、进入上传附报资料界面,上传资料或者不上传,点击下一步4、进入预览提交界面5、点击提交,报验提交成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报告目的本报告表旨在提供跨区域涉税事项的详细资料,帮助税务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
二、报告基本情况1.报告单位名称(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税号)(填写申报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3.报告起止时间(填写申报起止时间)4.报告地点(填写申报地点)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三、报告内容1.涉税事项的名称及内容(请简要描述涉税事项的名称和内容,包括两个地区之间的涉税交易或交易结构)2.涉税事项的时间和地点(请注明涉税交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3.涉税事项的税收情况(请填写涉税事项中涉及的税种、税务机关、税务处理结果、税务处理文件编号等信息)4.涉税事项的风险评估(请对涉税事项进行综合风险评估,例如税务部门的调查、审计、处罚等,以及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包括行业、市场、机会、政策等)5.涉税事项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请描述申报单位对涉税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例如:改正错误记录并重新申报、补缴欠税并接受罚款等)6.其他有关涉税事项的信息(请提供其他与涉税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申报单位的税务处理历史记录等)四、报告附件1.涉税事项的相关电子文件(请提供涉税事项的相关电子文件,例如涉税协议、涉税交易凭证等)2.涉税事项的其他相关文件(请提供与涉税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例如涉税审计报告等)五、报告提交方式本报告表及附件,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制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相关税务机关。
六、报告保密事项本报告必须保密并限于相关税务机关内部使用,未经申报单位同意,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透露。
申报单位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报告日期(填写本报告提交的日期)八、报告单位声明(请申报单位填写相关声明,说明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负责履行相关义务)。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标题: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解析与应用摘要:本文详细解析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填报要求、报表结构和使用方法等,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报告表。
引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税务部门为了收集与纳税人跨区域税收事项相关的信息而设立的一种报表。
该报告表的填报要求十分严格,但正确使用和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对于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报告表进行系统解析,帮助读者了解和应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定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由税务部门设立的一种报表,用于收集与纳税人跨区域税收事项相关的信息。
该报告表主要包括纳税人企业的基本情况、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具体内容、税款的申报与缴纳情况等。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1. 填报单位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填报单位是纳税人企业。
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纳税情况,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表。
2. 填报内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2) 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涉及的跨区域贸易、跨境服务、境外投资等情况;(3) 税款的申报与缴纳情况,包括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情况、税款的缴纳时间和方式等。
3. 填报要求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相对严格,要求纳税人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表。
同时,填报时应注意保管好相关的财务和税务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和审计。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报表结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报表结构一般由表头、主体和签名三个部分组成。
1. 表头表头部分主要包括报告表的名称、填报单位的基本信息、报告的时间范围等。
2. 主体主体部分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具体内容,如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金额、税款的申报和缴纳情况等。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外省市来本市经营)操作手册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外省市来本市经营)操作手册一、业务概述外省市企业来沪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业务前提1.自然人通过实名认证登录电子税务局。
三、功能节点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外省来本市经营);四、涉及事项1、新建项目(该事项内容包括完成本市跨区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2、项目绑定;3、预缴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4、申报结果查询;5、税款缴纳;6、打印完税凭证;7、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8、建筑业项目变更;9、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10、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事项1:新建项目(该事项内容包括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第一步:个人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左侧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外省市来本市经营)”;第二步:进入该模块首页,点击“新建项目”,进入表单填写页面;第三步:点击“新建项目”后,会跳出弹框,提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编号中的空格、括号格式不做限制),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二者信息校验无误后,进入表单填写页面;第四步:表单填写---填写“报验登记”信息;(1)该页面数据项均由外省市报验登记信息自动带出;纳税人需仔细核对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信息一致;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建筑业项目报告”填写页面;第五步:填写“建筑业项目报告”信息;(1)带*号为必填项;(2)“跨区域经营地(项目所在地)”需填写详细的地址;(3)请注意“项目预算(万元)”单位为万元,且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报验登记信息“本次跨区域涉税事项情况”中所填写的合同金额;(4)“项目是否跨两个或以上行政区域”,请纳税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5)街道乡镇选择金山区(亭林镇、枫泾镇、朱泾镇)、奉贤区(奉浦社区、南桥镇)、浦东新区(大团镇、新场镇、周浦镇、惠南镇、高桥镇、川沙新镇)这11个街道乡镇的,需细化地址信息以便系统判断纳税人适用的城建税税率;第六步:预览提交;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输入图形验证码以及短信验证码;第七步:审核;提交至税务端审核;该流程提交至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第八步:查询受理进度;提交成功后,在模块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查询受理进度,税务端办结后,纳税人可直接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受理通知书;第九步:查看详情;受理成功后,刷新页面,在模块首页会以列表形式生成项目记录;事项2:项目绑定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上线后,外省市企业的存量项目因无法在套餐内显示,导致无法进行预缴申报等事项的申请。
异地经营预缴税(费)申报表
年月日
二 〇 二 〇 年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核定)
合计 经办人: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是□ 否□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预征率
0.03□ 0.02□ 0.01□
0.05□ 0.03□
0.07
0.03
0.02
0.0003□ 0.001□
0.002
0.004
预征税额
(企业单位公章)
办税受理岗: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收业务专用章)
异地经营预缴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计税方式
跨区域涉税事项 报验管理编号
预征项目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印花税是否已缴纳
税跨报(
)号
该项目个人所得税 征收方式
出租不动产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四川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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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 信息填写错误:如企业信息、涉税事项等填写错误 • 表格格式不规范:如表格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通过 • 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措施不具体:如措施描述模糊,无法评估税收合规情况
解决方法:
• 仔细核对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 调整表格格式:按照规范调整表格格式,便于审核 • 详细描述措施:具体描述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措施,便于评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填写要求与注意事项
填写要求:
• 准确填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完整性:填写所有要求的内容,不得遗漏 • 时效性: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保证信息的及时性
注意事项:
• 格式规范:遵循报告表格式,便于税务部门审核 • 语言简洁:表述清晰,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汇 • 措施具体:详细描述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措施,便于税 务部门评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风险防范:
• 加强税收法规学习: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变动,调整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措施 •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制度,降低税收风险
控制措施:
• 税收筹划优化:优化税收筹划方案,提高税收效益 • 税收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加强税收风险应对措施,降低税收风险 • 税收培训与指导加强:加强企业税收培训,提高税收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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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审批程序与主体
审批程序:
• 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对报告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审批结果:税务部门出具审批结果,如通过、不通过等
审批主体:
• 税务部门:负责审批报告表,确保税收法规的遵守 • 其他相关部门:涉及税收政策调整、税务稽查等事项,需要相关部门参与审批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涉税事项是指涉及税收法律法规的各项事务。
由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跨区域涉税事项也越来越多。
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性质复杂,涉及的税收规则也不同,因此对于这类事项的报告十分重要。
本文将对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进行探讨。
首先,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需要清晰准确地描述事项的背景和要点。
对于涉税事项的背景,应包括事项的起因、发展过程、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等信息。
对于事项的要点,应包括事项的关键信息、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等。
这样可以使报告的读者对事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其次,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需要分析事项的影响和潜在问题。
在分析事项的影响时,应考虑各方的利益,包括涉事国家或地区、企业、个人等。
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尽量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这样可以帮助各方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再次,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需要归纳和总结涉税规则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规则各有不同,这导致了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复杂性。
报告应对涉税规则的差异进行详细描述,并分析这些差异可能对事项产生的影响。
同时,报告还应对涉税规则的相似之处进行总结,以便各方根据相似之处进行沟通和协商。
最后,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需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对于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报告应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期提供参考和指导。
这些解决方案和建议应基于对事项的深入分析和评估,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应包括事项的背景和要点、影响和潜在问题的分析、涉税规则的差异和相似之处的总结以及解决方案和建议等内容。
该报告对于各方的决策和行动具有指导作用,有助于降低风险、维护各方的利益。
因此,编写一份清晰准确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十分重要。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一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全文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全文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8号)全文
•申请条件: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申请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办理材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办理地点及时间: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及办公时间)
提供全市通办服务
•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该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收费标准:
此项无收费
•样表:
(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7.0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为了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三、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四、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七、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2.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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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省(自治区/市)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经办人: 纳税人(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以下由税 Nhomakorabea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号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 零批兼营□ 其他□
企业所得税
国税□ 地税R无企业所得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长有效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号
最新有效期止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