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黔农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农水局、经发局,仁怀市、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99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4月8日附件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各市(州)农村厕所建设工作成效,规范厕所建设流程,确保厕所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完成农村厕所革命任务、提高厕所建设质量、规范厕所建设程序为目标,严格执行《贵州省城乡厕所规划建设指引导则》相关标准,不断提升农村厕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督查考核对象为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各市(州)、贵安新区2018年-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宣传发动、资金使用及筹措、运管维护、建设质量、日常工作、年度任务完成率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保障。
反映各地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重视和协调保障。
主要考核各地是否建立农村“厕所革命”专门领导机构、定期会商制度,制定本地区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各部门责任和年度任务,将任务细化到各年度,并分解到各县,各相关部门在农村卫生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倾斜。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监测方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监测方案贵州威宁县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监测方案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设置根据评价区环境特征、污染源所处的地理位置及保护目标,布设1个监测点,见表1见图7-1表1大气现状监测点布点(2)监测项目:TSP、NH3、H2S等3项并现场测定地面气压、气温、湿度、风速、风向。
(3)监测时间及频率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间连续3天,监测频率:TSP每日至少12小时的采样时间,NH3和H2S每日至少有18小时的采样时间。
监测时同步进行风向、风速等气象要素。
(4)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及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分析方法》或有关规定进行。
2、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1)监测点设置根据本区域地表径流走向在项目区东侧的结里河设监测断面4个,具体见表2,见图7-1。
(2)监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pH、SS、TP、CODcr、BOD5、NH3-N、粪大肠菌群共8项,同时要测定各水质监测断面的流量、流速、水温等。
(3)采样时间及频率:连续三天,每天一次。
(4)评价方法:单项标准指数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标准分析方法及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3、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1)监测点设置由于对县城地下水抽水点作为保护目标,对其水质进行现状监测了解,分析项目建成后对该水质是否有影响。
监测1个,具体位置见表3和监测布点图7-1。
(2)监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pH、NH3-N、F-、As、SO4=、总硬度、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共9项,同时要测定流量、水温等。
(3)监测分析方法::严格按照《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及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4)采样时间频率:20__年4月,连续三天,每天一次。
4、声环境布点与现状监测1、监测布点:由于场区500m范围内无村寨及居民点,考虑填埋场四面环山,地形条件较封闭,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和垃圾运输噪声影响较小,因此噪声监测点在场址设置一个监测点(N)(详见图7-1威宁县垃圾填埋场监测布点图)。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建标124-2009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15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2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前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的要求,在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的基础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备国产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对近几年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15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2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前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的要求,在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的基础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备国产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对近几年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8.04•【字号】黔发改环资〔2020〕738号•【施行日期】202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0〕7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工商联,贵阳海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8月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奋力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
(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综合考虑全省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异,区分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城和乡镇等,分步骤、分领域、分区域,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
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紫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紫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1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08.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紫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场工程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请求核准紫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招标初步方案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8]470号)收悉。
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及组织形式
1、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等。
2、同意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采取委托招标。
二、招标方式
同意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设备供应的相应资质(资
格)。
四、招标标段
本项目按六个标段招标,分别为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防渗工程、设备及材料购置。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应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发布。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务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务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2•【字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务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遵义市发改委:你委《关于转报务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08]12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日处理55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48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40吨/日;新建6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15吨/座),配置垃圾运输车6辆(5吨/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务川县高桥涂家。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库区内临时道路纵向设计和基础设计。
五、防渗处理原则同意采用单层衬里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方案及主要防渗材料,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终场锚固平台防渗设计。
六、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
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垃圾坝设计,保证坝体安全。
七、原则同意场区内地下水、渗滤液、废气导排系统设计。
下阶段工作中,应在获得详细地勘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地下水导排系统设计和边坡渗滤液导排系统设计。
八、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原则同意采用“预处理+MBR(具备脱氮功能)+RO”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的规定限值后排入高桥河。
在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优先选用国产设备,并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九、同意垃圾收运系统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十、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威府办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威府办发〔2022〕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各相关部门:《威宁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运行维护第五章资金保障第六章考核评估第七章附则威宁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浴、洗涤、厨房等产生的污水。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行政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收集池、管网设施、检查井、处理终端、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户内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排水管网等),公共处理设施包括接户污水管道、检查井、处理终端等。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为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四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纳入村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1.05
【实施日期】2010.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
为增强惠水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惠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评估论证意见,同意惠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105吨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及收运系统,库容57.9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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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
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1.23
【实施日期】2008.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7]37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新建日处理115吨(启用年)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79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100吨/日;新建7座转运站,垃圾收运能力达到147吨/日。
二、同意项目选址在平坝县城关镇五里村大观头。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填埋机械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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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余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余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12
【实施日期】2009.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余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遵义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转报余庆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08]3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新建日处理50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35.5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30吨/日;新建4座地埋式转运站(15吨/座),配置垃圾运输车4辆(5吨/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余庆县坪井船区。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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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贵州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贵州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贵州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市(州、地)发改委(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保护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09]477号文下达我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32000万元,现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
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地方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认真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要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一年负荷率达到60%,第三年达到75%以上。
三、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要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采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建设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单位要在每年7月10曰和年底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上半年和全年的进展情况报告。
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毕节地区发改局:你局上报的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威宁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管网3581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
二、建设方案:1、原则同意推荐的威宁县城区西北二草海边大马路村花椒垦修建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推荐的“新型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工艺优化工作。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
5、同意推荐的本工程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比选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5519.06万元。
其中厂区总投资1751.98万元;管网总投资3767.08万元。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1380.0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4139万元。
五、建设工期:一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威宁县绿野环境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毕节地区发改局:你局《关于上报威宁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毕地发改投[2009]252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
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6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60平方米,变配电室184平方米,值班室20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37618米,其中de315 11548米,de400 7696米,de500 3777米,de600 2405米, de800 1776米,de1000 9876米,D426×8 540米,县城南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检查井921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威宁县西北二草海边大马路村花椒垦,厂区总用地16.66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同意新型一体化氧化沟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羊街河。
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远期发展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
同意de315-de10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426×8采用卷焊钢管。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顺市发改委:你委《关于上报平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7]37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日处理115吨(启用年)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79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100吨/日;新建7座转运站,垃圾收运能力达到147吨/日。
二、同意项目选址在平坝县城关镇五里村大观头。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填埋机械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和填埋作业流程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和库区内临时道路设计。
五、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
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垃圾坝的设计参数取值,在保证大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六、防渗处理同意采用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工艺及主要防渗材料。
七、同意场区内废气、废水导排系统设计八、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原则同意采用“气浮+MBR”的渗滤液预处理方案,渗滤液经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在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尽量降低运行成本。
九、同意垃圾收运系统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十、同意场区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十一、同意环保、劳动卫生、节能设计。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十二、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三、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思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思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思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铜仁地区发改局:你局《关于审查思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9]71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日处理90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53.8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45吨/日;新建4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30吨/座),配置压缩式转运站配套垃圾运输车4辆(8吨/辆),小型垃圾运输车5辆(0.5吨/辆),吸污车一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思南县西南面丁家寨,场区占地面积118.65亩,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共5150.72平方米。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和库区内临时道路设计。
五、防渗处理同意采用单层衬里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方案及选用的主要防渗材料。
六、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调节池平面设计,以方便施工。
七、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原则同意采用“预处理+MBR(具备脱氮功能)+RO”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的规定限值后排入螃蟹溪。
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八、原则同意场区内地下水、渗滤液、废气导排系统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地下水导排系统设计。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屏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屏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屏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铜仁地区发改局:你局《关于审查玉屏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8]167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日处理55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41.4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35吨/日;新建3座规模为20吨/座的地埋式转运站,一座规模为15吨/座的地埋式转运站,配置垃圾运输车5辆(5吨/辆),吸污车一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玉屏县城东北塔坡,场区占地114.86亩。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路线和临时道路基础设计。
五、防渗处理同意设计推荐的单层衬里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方案及选用的主要防渗材料。
六、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
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垃圾坝设计,保证坝体安全。
七、同意场区内地下水、渗滤液、废气导排系统设计。
八、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原则同意采用“调节池+物化处理+生化处理”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的规定限值后排入宋寨沟。
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九、同意垃圾收运系统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十、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口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口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2•【字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口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铜仁地区发改局:你委《关于报送江口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8]90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日处理70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42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40吨/日;新建4座地埋式转运站(20吨/座),配置垃圾运输车3辆(5吨/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江口县双江镇金家沟。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库区内临时道路路线和基础设计。
五、防渗处理同意设计推荐的单层衬里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方案及选用的主要防渗材料。
六、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垃圾坝的设计参数取值,保证大坝结构安全;应进一步优化截洪沟设计,尽量减少渗滤液处理量。
七、同意场区内地下水、渗滤液、废气导排系统设计。
八、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原则同意采用“预处理+MBR(具备脱氮功能)+RO”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的规定限值后排入锦江河江口城区下游。
九、同意垃圾收运系统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十、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十一、同意环保、劳动卫生、节能设计。
十二、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三、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四、经审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5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万元。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22
【实施日期】2010.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遵市发改投资[2010]11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2006年我委以黔发改投资[2006]1266号文批复了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原可研批复建设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在湄潭县城总规修编的城市拓展区范围内,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评估论证意见,现对湄潭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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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15
【实施日期】2009.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毕地发改投[2008]79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为增强威宁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评估论证意见,同意威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18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及收运系统,库容10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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