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安)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
(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监管理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第一篇模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综合技术防护措施- 第四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二、特定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领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矿业领域- 《矿山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交通运输领域- 《道路交通安全法》- 《航行安全法》-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船舶安全管理法》4.化工领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安全生产: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活动。
2. 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方面的规定。
3.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涉及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4. 事故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后进行紧急救援和抢救的活动。
5.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二篇模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涵盖了以下重要内容: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综合技术防护措施- 第四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二、特定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 建筑工程领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 矿业领域- 《矿山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交通运输领域- 《道路交通安全法》- 《航行安全法》-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船舶安全管理法》4. 化工领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安全生产: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活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5、我就像一个厨师,喜欢品尝食物。如果不好吃,我就不要它。2021年8月下午4时52分21.8.1616:52August 16, 2021
16、我总是站在顾客的角度看待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因为我就是顾客。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4时52分51秒16:52:5116 August 2021
17、利人为利已的根基,市场营销上老是为自己着想,而不顾及到他人,他人也不会顾及你。下午4时52分51秒下午4时52分16:52:5121.8.16
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21.8.1621.8.1616:52:5116:52:51August 16, 2021
14、市场营销观念:目标市场,顾客需求,协调市场营销,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来创造利润。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4时52分51秒16:52:5121.8.16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1621.8.16Monday, August 16, 2021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16:52:5116:52:5116:528/16/2021 4:52:51 PM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二、安全生产法规的基本概念
(1)2003年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就是救人的观念不同, 才造成243人死亡,1万人就诊,六万人转移。
• 2、2004年10月20日,河南郑州煤业集团大平煤矿瓦斯爆 炸,148人死亡。 • (3)2004年11月20日,河北沙河铁矿发生大火烧死65人。 • ( 4 )2004年11月21日,由包头飞上海的MU5210航班, 起飞不久既坠毁,55人遇难。 • (5) 2004年11月28日,陕西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166人死亡。
注安考试安全法规知识点汇总
注安考试安全法规知识点汇总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用于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2、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发生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有3种情况:属人主义,属地主义,属人属地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3、法的特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4、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3条重点记忆)1》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按此层级顺序记忆)2》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的。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1、《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顺序为)法律、法规、规章2、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关系——就法律地位来说: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标准。
就技术要求来说: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事故隐患和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标准是法律的延伸。安全标准就是关于 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的涵 义是为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改善生产工作 场所或领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免受 各种伤害,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 实现安全生产,所制定并实施的相关准则 和依据。
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现状
我国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工作,随着经济建设和 技术发展的推进不断得到重视。至目前,涉及安全生产方 面的标准有1154个。按标准制定的时间来分,1990年前 制定的有262个,占总数的22.7%;1991—1995年制定的 有343个,占总数的29.7%;1996--2000年制定的有436 个,占总数的占37.8%;2001--2005年制定的有113个, 占总数的9.8%。 现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涉及设计、管理、方法、 技术、检测检验、职业健康和个体防护用品等多个方面, 有近1500项。其中:涉及煤矿安全的标准有100多项;涉 及各类化学品安全的标准有400多项;涉及烟花爆竹安全 的标准有17项;涉及安全帽、阻燃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的标准有60多项;涉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高炉喷吹烟煤 系统防爆安全规程等粉尘防爆方面的标准有80多项;
(4)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 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 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 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 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裁决。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 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部门规 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 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不 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及管理层。
2.全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活动、设施、设备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第三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高级管理人员担负组长。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3.安全生产领导小构成员包含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订立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1.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和外部安全评估。
2.安全生产监督由安全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公司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含工作场合安全、岗位安全责任、不安全源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
第七条工作场合安全1.各部门需对工作场合进行安全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
2.工作场合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八条岗位安全责任1.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各岗位员工。
2.岗位员工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第九条不安全源管理1.公司对不安全源进行全面归集,订立不安全源清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2.不安全源管理包含不安全源分级管控、定期检查和评估等,确保不安全源不对员工和设备造成威逼。
第十条应急管理1.公司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
(完整word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关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一)宪法《宪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位阶。
宪法中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一部普通法律,处于第三法律位阶,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创制,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
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3.相关法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等。
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创制主体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处于第四法律位阶。
国务院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处于第五法律位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方针是国家或者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安全第一"是指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时,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当生产及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及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预防为主"是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惟独以预防为主,才干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干把事故泯灭在萌芽之中。
预防为主”意味着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预防为主"要求对矿井自然灾害因素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辨识、分析和评价,从管理角度研究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予以实施,达到防止灾变、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综合管理"是指预防事故和危害的最佳方法。
它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 “综合管理”意味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意味着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意味着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1.坚持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原则2.坚持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1)。
强化安全法律观念.(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3)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5)。
加大矿山安全监察力度。
(6)。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7) .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8).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9) .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第二章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4)职业性致癌因素 与职业有关的,能引起肿瘤的有害 因素称为职业性致癌因素,如炼焦油、 沥青、苯等,可引起职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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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性传染病 劳动者在生产条件下,接触传染源 而发生的传染病。我国将炭疽、森林脑 炎、布氏杆菌病,列为了法定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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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1)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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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期出台的主要法规规章
(一)关于事故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2、《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办法》(省政府13号令);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 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 ; 4、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 法》(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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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性毒物 发散并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对 劳动者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如氨气、 氯气、二氧化硫等。 生产性毒物可导致职业性中毒,如 铅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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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包括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 磁性噪声等,可引起噪声聋。 振动。空气锤、电钻、火车都是振动源。 可引起振动病。 电磁辐射。高频作业、微波作业、放射性 作业等,都会产生电磁辐射。可引起职业性白 内障、放射病等。 异常气象条件,包括空气温度、空气湿度、 风速、热辐射、气压异常,可引起中暑、高原 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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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以省级人大以条例等形式出台,如: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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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以部长令、局长令等形 式出台,如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 生产行政复议规定》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地方性法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 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性法规。 比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2004年7 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三次3会议通过)
地方性法规(续)
②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 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 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 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较大的市是指省会市、经济特区所 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二、正在修改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第34号令)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75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
例》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三、其他 • 《矿山安全条例》 •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 已出台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成立 共通过185个国际公约 我国已批准23个 拟批准加入的—第155号公约 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优先采有原则 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
• 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特别法—《矿山安全法》 • 安全生产相关法—
生产管理办法》(第37号令)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4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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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 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 投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投 入以及安全投入的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 立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 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一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 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事故均为企业发生的事故划分,不含 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制度。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落实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数及时报 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哪些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哪些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国的法律体系了也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下面就让店铺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吧,希望大家喜欢。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在各种支持基础之上,而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尤为重要。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
据统计,建国50年来,颁布并在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内容包括综合类、安全卫生类、三同时类、伤亡事故类、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和检测检验类。
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是《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实施),与此同时,国家还制订和颁布了数百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以及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范围不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若干层次构成。
安全技术法规安全技术法规是指国家为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和消除生产中的灾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法规,是对一些比较突出或有普遍意义的安全技术问题规定其基本要求,一些比较特殊的安全技术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安全技术法规。
1.设计、建设工程安全方面《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996年10月,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监督规定》中明确要求,“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报告”;“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 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 动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 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 保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 直接领导、指挥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 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 任的决策人,如厂长、经理等。
b、主观方面:为过失,虽明知劳动安全 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但并不希望事故发生。
犯本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从业人员的权利
概况为以下五项。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 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 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 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 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 的权利。
2.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 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生产”。该条规定主要是依法确定了以安 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图文版)
新安全生产法(图文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节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第四节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第三章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第一节生产安全风险评估第二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三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原则第二节法律责任的适用第三节法律责任的追究和裁判附则注释:1、本文档涉及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工作机构、培训和教育、风险评估和控制、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和执法、法律责任等方面。
2、本文档所涉及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中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责任制:指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彻底的监管和检查。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管理、组织和执行体系,旨在保障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健康。
(4)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指企业内部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和检查。
(5)风险评估和控制:指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和管理。
(6)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指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彻底地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7)监督管理机构:指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8)监督检查:指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不定期检查,以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并对其进行整改和管理。
(9)监督执法:指监督管理机构在遇到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管理的行为。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4.《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办法》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实施办法》2.《安全生产责任制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一节:许可证申领及管理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办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评定办法》3.《安全生产许可证异地核发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1.《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发放管理办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挂网公示管理办法》3.《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共享与公示管理办法》4.《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管理办法》5.《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登记与备案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登记管理办法》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管理办法》5.《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管理办法》第二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办法》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办法》3.《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安全审查管理办法》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领管理办法》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检查评定管理办法》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示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第二节: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准》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办法》4.《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控制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办法》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资格认定办法》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程序规定》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管理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管理规定》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记录管理办法》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定性认定办法》附件: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表格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格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记录表格4. 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表格5.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法人责任、生产经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机制
企业应建立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机制,激发员 工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从 而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与安全生 产法规的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是安全生 产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 安全生产指标
安全生产指标的公布对 企业形象和社会评价至 关重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内容
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规定企业必须定期开 展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防护设施规定
规定企业必须建设安全 设施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应急 处理机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机构
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监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执法手段
定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 07
第7章 结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未来展望
未来安全生产法规的发展方向
探索智能安全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性再次强调
确保企业生产操作符合法规标准
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企业、员工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发展源自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完 善和实施
加强监管力度
严格执法,确保法规 落实到位
● 01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概 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生产经 营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和社会意 义重大,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构成完整的 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2
基础 标准
表4: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序 标准类别 号 3 安全工程标准 标准系列
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 爆炸防护 储运安全 爆破安全 建筑安全 燃气安全 生产工艺安全 焊接与切割安全
第14页
表4: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序 标准类别 号 标准系列
4
安全卫生标准
5
个体防护用品 标准
防尘标准、防毒标准、 噪声与振动标准 作业场所温度异常防护标准 作业场所压力异常防护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射线防护标准 生物危害防护标准 个体防护用品基础标准 头部防护用品标准 呼吸护具标准 手足及其他防护用品标准 防护服标准
6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规范序号分类标准类型1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分类1强制性标准2推荐性标准2按标准对象特性分类1基础标准2产品标准3方法标准3按标准的适用层次分类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我国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卫生标准产品标准gb644186伤亡事故分类gb574885粉尘测定方法gb1032989皮毛粉尘卫生标准gb609585安全带序号标准类别标准系列1通用标准职业安全卫生名词术语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安全人机工程标准安全标志防护设施2基础标准考核标准分类分级标准系统安全工程标准事故统计分析标准职业病统计分析标准检测技术导则安全卫生工程评价序号标准类别标准系列3安全工程标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爆炸防护储运安全爆破安全建筑安全燃气安全生产工艺安全焊接与切割安全序号标准类别标准系列4安全卫生标准防尘标准防毒标准噪声与振动标准作业场所温度异常防护标准作业场所压力异常防护标准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射线防护标准生物危害防护标准5个体防护用品标准个体防护用品基础标准头部防护用品标准呼吸护具标准手足及其他防护用品标准防护服标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事故处理事故预防人员设备用品作业环境安全管理2我国主要osh法律法规简介宪法分类见后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介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涉及职业安全健康主要有三条
法规-第5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5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分工 2.预防与应急准备 3.监测与预警 4.应急处置与救援 5.事后恢复与重建 6.法律责任
第6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职业病的范围 2.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 3.前期预防要求 4.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 5.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6.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7.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3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2.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 3.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本理论 2.劳动合同的建立及相关权利义务 3.劳动合同履行及相关权利义务 4.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和管理范围 5.有关劳动合同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5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1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刑法的基本理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3.关于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
第2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行政处罚概述 2.行政处罚的设定 3.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4.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5.行政处罚的决定 6.行政处罚的执行 7.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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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 律,也是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或综合性法律。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
《安全生产法》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到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到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法 律责任、全面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行为。 该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对安全生 产经营的法律规定和责任更加明确。
狭义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即指《安全生产 法》。
5.2.2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与法律 效力
我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包括《宪法》、 《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地方性安全生产法 规》和《安全生产规章》、我国批准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国际条约等内容。
5.3安全法规体系
2、内容与名称 3、安全生产标准的起草和审查 4、安全生产标准的发布和备案
5.4.2安全生产标准的种类
安全生产标准分为:
– 基础标准 – 管理标准 – 技术标准 – 方法标准 – 产品标准
5.4.3安全标准的制定
1、一般规定 2、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5.5.1安全生产通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 起施行。
《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
第5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本章主要内容
概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内容 安全法规体系 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简介 国际公约
5.1.1法律法规制度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力机 关、行政机关及有关行业协会等为规范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从业人 员的人身安全、生产单位的财产安全,针 对生产、经营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规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内容 5.2.1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安全 生产管理关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察关系 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安全生产关 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既 应包括《安全生产法》,也应包括消防安全和 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4、煤炭行业标准
– 如:MTT 440-2008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MTT 226-2005 烟煤粘结指数测定仪通用技术条件, MTT 221-2005 煤矿用防爆灯具,MTT 2-2005 选 煤厂破碎设备工艺效果评定方法,MTT 188.42000 煤矿用乳化液泵站 过滤器技术条件,MTT 187.9-1991 刮板输送机紧固件 非金属嵌件六角锁 紧螺母,MTT 187.8-1991 刮板输送机紧固件非金 属嵌件六角锁紧螺母,MTT 154.9-1996煤用筛分 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 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劳动合 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 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 任、附则。
现行《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原《劳动法》确 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双向选择 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4.安全生产标准 5.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5.1.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涉及安全生产 的相关法律范畴
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 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 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 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 事故;
–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
备特大安全事故;
–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1月1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与非煤矿山安全涉及的概念、符号、结构要素、型 号编定、程序编码、作业环境、卫生条件、管理要 求等相关的基础标准类。
GB 18152-2000《选矿安全规程》 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02-2004《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4-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2、实体性法律法规
– 它是直接确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 更、消灭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实体性法律法规包 括:《矿山安全法》等。
3、程序性法律法规
– 煤矿安全程序性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监察行 政复议规定》等。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对于立法 机关而言,不仅更重视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实体法, 还要关注制定煤矿安全程序法,以通过健全的程序 法,以通过健全的程序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得 到行使和救济,义务得到履行和承担。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 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 行和备案,附则,共6章78条。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安监管理部门对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 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 管理规范,也是保障安全设施、设备、仪器、 仪表、器材有效运行的可靠手段,还是政府开 展依法行政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技 术依据,更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 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
1.安全生产法律 2.安全生产法规
–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5.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分为以下5个门类:
1.宪法
– 《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 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 规定。
安全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安全 生产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 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安全 生产法规的总称。
5.3.1安全法规包括的几个方面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地方性法规 3、行政法规 4、规章
5.3.2安全法规的制定
1、行政法规的叫法具体名称 2、行政法规的写法 3、行政法规正文的写法 4、行政法规的发布方式
(二)通用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 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 4月21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下列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特大火灾事故; –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的烟花爆竹国家标准:
– GB 21552-2008《烟花爆竹 黑火药爆竹(爆竹类 产品)》
– GB 21553-2008《烟花爆竹 火箭(升空类产品)》 – 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 – GB11652-198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 GB50161-1992《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 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安全标准的种类
(1)国家标准,代码为:GB; (2)行业标准
– 包括原来的行业标准,如MT、LD、YJ, 新的标准代码:AQ。 AQ行业标准的范围 包括除矿用电气设备以外的矿山安全、劳 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
5.5.2安全生产专门法律法规和标准
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1、目前没有专门的危化行业法律,主要的法 规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 作产生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 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
– GB/T 21535-2008《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名词术语》 – GB/T 21281-2007《危险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分级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民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专门性法律法规
– 如:《煤炭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 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井下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小煤矿安全生 产基本条件》等。这种分类接近于把法律做一般法 与特别法的分类,其意义在于,煤矿安全生产中所 要求的守法、执法和司法中的法并不单指遵守、执 行和适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性法律法规,也 包括规范所有主体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