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内容与名称 3、安全生产标准的起草和审查 4、安全生产标准的发布和备案
5.4.2安全生产标准的种类
安全生产标准分为:
– 基础标准 – 管理标准 – 技术标准 – 方法标准 – 产品标准
5.4.3安全标准的制定
1、一般规定 2、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5.5.1安全生产通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实体性法律法规
– 它是直接确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 更、消灭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实体性法律法规包 括:《矿山安全法》等。
3、程序性法律法规
– 煤矿安全程序性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监察行 政复议规定》等。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对于立法 机关而言,不仅更重视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实体法, 还要关注制定煤矿安全程序法,以通过健全的程序 法,以通过健全的程序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得 到行使和救济,义务得到履行和承担。
试验方法》
– GB/T 21279-2007《危险化学品包装液压试验方法》 – 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 – 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 化考评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办法》、 《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登记细则》、《出口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代码标记编写规定》等。
(二)通用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 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 4月21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下列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特大火灾事故; –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内容 5.2.1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安全 生产管理关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察关系 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安全生产关 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既 应包括《安全生产法》,也应包括消防安全和 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安全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安全 生产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 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安全 生产法规的总称。
5.3.1安全法规包括的几个方面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地方性法规 3、行政法规 4、规章
5.3.2安全法规的制定
1、行政法规的叫法具体名称 2、行政法规的写法 3、行政法规正文的写法 4、行政法规的发布方式
– 与非煤矿山安全涉及的概念、符号、结构要素、型 号编定、程序编码、作业环境、卫生条件、管理要 求等相关的基础标准类。
GB 18152-2000《选矿安全规程》 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02-2004《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4-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现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可以分为3 类:
– 与非煤矿山规划、勘查、设计、开采、施工、验收、 评估、测试、化验、包装、存放、运输、选冶、救 援等生产活动安全相关的方法和技术规范类;
– 与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机具、配件、原 料、仪器、防护用具等相关的产品安全技术规格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 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劳动合 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 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 任、附则。
现行《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原《劳动法》确 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双向选择 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民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专门性法律法规
– 如:《煤炭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 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井下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小煤矿安全生 产基本条件》等。这种分类接近于把法律做一般法 与特别法的分类,其意义在于,煤矿安全生产中所 要求的守法、执法和司法中的法并不单指遵守、执 行和适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性法律法规,也 包括规范所有主体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法规。
安全标准的种类
(1)国家标准,代码为:GB; (2)行业标准
– 包括原来的行业标准,如MT、LD、YJ, 新的标准代码:AQ。 AQ行业标准的范围 包括除矿用电气设备以外的矿山安全、劳 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
5.5.2安全生产专门法律法规和标准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 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 行和备案,附则,共6章78条。
(一)安全生产通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 律,也是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或综合性法律。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
《安全生产法》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到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到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法 律责任、全面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行为。 该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对安全生 产经营的法律规定和责任更加明确。
第5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本章主要内容
概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内容 安全法规体系 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简介 国际公约
5.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力机 关、行政机关及有关行业协会等为规范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从业人 员的人身安全、生产单位的财产安全,针 对生产、经营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规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 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 系的统一整体。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 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 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 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
5.1.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安全生产法律 2.安全生产法规
–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5.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分为以下5个门类:
1.宪法
– 《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 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 规定。
–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 事故;
–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
备特大安全事故;
–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1月1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安监管理部门对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 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 管理规范,也是保障安全设施、设备、仪器、 仪表、器材有效运行的可靠手段,还是政府开 展依法行政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技 术依据,更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 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
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
1、目前没有专门的危化行业法律,主要的法 规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 作产生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 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
– GB/T 21535-2008《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名词术语》 – GB/T 21281-2007《危险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分级
2、主要的烟花爆竹国家标准:
– GB 21552-2008《烟花爆竹 黑火药爆竹(爆竹类 产品)》
– GB 21553-2008《烟花爆竹 火箭(升空类产品)》 – 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 – GB11652-198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 GB50161-1992《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 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 起施行。
《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
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4.安全生产标准 5.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5.1.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涉及安全生产 的相关法律范畴
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 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 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 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4、煤炭行业标准
– 如:MTT 440-2008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MTT 226-2005 烟煤粘结指数测定仪通用技术条件, MTT 221-2005 煤矿用防爆灯具,MTT 2-2005 选 煤厂破碎设备工艺效果评定方法,MTT 188.42000 煤矿用乳化液泵站 过滤器技术条件,MTT 187.9-1991 刮板输送机紧固件 非金属嵌件六角锁 紧螺母,MTT 187.8-1991 刮板输送机紧固件非金 属嵌件六角锁紧螺母,MTT 154.9-1996煤用筛分 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等。
5.3.3安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部门规章 2、规范性文件的含义
5.3.4安全法规的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 法的原则。在法律覆盖层面上,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4.1安全标准的概念
1、概念
–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 其结果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 件,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 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 方面协调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 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狭义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即指《安全生产 法》。
5.2.2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与法律 效力
我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包括《宪法》、 《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地方性安全生产法 规》和《安全生产规章》、我国批准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国际条约等内容。
5.3安全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