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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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为适应xx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xx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DB/T2100P54005 87:《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和规程。

一、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一)道路绿地(含行道树)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2)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3)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4)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 ,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无缺株断条。

(2)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3、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2)及时修剪。

(3)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2)缺株率不超过3%。

(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5、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6、病虫害防治(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无论是从美观还是环保方面,都非常重要。

而作为城市绿化德“后勤部门”,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以期广大园林绿化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1、景观质量标准景观质量是判断园林绿化好坏的重要标准,它包括整体效果、绿化品种、绿化高度、植被覆盖率等多个方面。

对于不同类型的绿化,其景观质量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道路绿化,它的景观标准应该包括:车速安全、路面线形、绿化品种的均匀性等。

2、环境质量标准园林绿化运作离不开环境的支持,环境质量也是评估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的重要判断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噪声等多方面要素。

在园林绿化的养护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绿化类型、不同的土地利用等不同条件,持续进行环境质量评估与调整,以保证绿化养护质量。

3、安全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市民的行路安全和绿化养护人员的工作安全。

比如,冬季要及时清除积雪、冰,夏季要清理落叶等等。

在公园、广场等现代园林绿化中,还需按照游客数量、活动类型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杆等设施,一方面保障市民的安全,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保护绿化种植。

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1、植物养护技术规范园林绿化的核心是植物的种植及养护,因此植物养护是园林绿化运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具体来说,植物养护技术规范包括选择合适的植物品种、合理施肥、合理灌溉、合理修剪等一系列养护技术。

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品种、不同生长时期制定差异化的养护方案。

在养护过程中,还要注意及时发现和处理植物病虫害。

2、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地是城市绿化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植物养护外,还包括绿化保洁、设施维护、绿地改善等多个方面。

其中绿地保洁调查、清扫和垃圾收集是日常绿地维护的关键。

此外,城市绿地建设中,对于固定设施如路灯、路牌、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也是绿地养护工作重要的部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IOO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

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一、总则
1、为了建立、完善和不断改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维护绿化工程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和质量控制,以及绿化养护管理等活动。

3、本标准不适用于谷物种植、牧草复种等范围。

二、设计质量标准
1、设计
(1)绿化布置要符合园林整体风格要求,有助于提高绿化效果和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
(2)设计应综合考虑绿化栽植地形、土壤、水源、空气等因素,以及规划景观方案,合理布置,以求最终的完美整体效果。

2、施工
(1)绿化施工要按照设计图纸操作,精心安装施工,要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三、绿化运行维护质量标准
1、绿化巡查
(1)应建立绿化巡查制度,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实地巡查,检查其运行状况;
(2)如有发现设施质量缺陷或使用异常,及时做出处理措施,维护绿化设施正常运行。

2、绿化养护
(1)要完善绿化土壤条件,及时添加配备有效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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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DOC)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为适应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DB/T2100P54005—87:《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和规程。

一、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一)道路绿地(含行道树)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2)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3)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4)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无缺株断条。

(2)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3、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2)及时修剪。

(3)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2)缺株率不超过3%。

(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5、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6、病虫害防治(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前言园林绿化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化城市形象、改善空气质量、增加城市绿色空间等多重功能。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的质量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是指对园林绿化项目中的景观设施、植被、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的标准。

下面重点介绍园林绿化养护中植被方面的标准。

1. 植物质量标准植物质量是指植物健康状况、外观美观度和生长状态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植物质量标准可以分为以下方面:•树木要求姿态端正、冠型对称、树干完整无伤痕、树皮平整、树冠硕大饱满、枝叶繁茂潇洒、落叶期自然而非过早等。

•灌木类要求灌木树干直立,枝叶生长繁茂稠密,叶片新鲜深绿,枯叶及时清理。

•草坪要求草坪密度高、色泽鲜艳、无草桩、单叶片均匀。

2. 植物养护标准植物养护标准是指对植物的养护措施(如修剪、浇水、施肥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标准。

•对树木进行定期的剪枝,确保树木健康和完美的姿态,同时清除枯朽物。

•进行有效的病虫害防治,保证植物的健康状况。

•草坪需要定期修剪、除草、施肥和浇水等措施,保证草坪的日常维护。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是指在具体的养护过程中,对养护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管理措施的规定,以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 园林绿化工作人员要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以下技能:•熟知园林植物的生长特性、生态环境和土壤功能,了解园林植物的养护技术,以确保正确施药、修剪、浇水等技术操作。

•熟悉施工工艺、掌握机械操作技能、理解施工步骤和程序(如完成维修、补植和控制措施等)等。

2. 园林绿化项目养护方法•定期进行植被和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

•养护工作中,应避免破坏植物根部和根颈,避免造成机械损伤和压伤。

•养护操作中要减少噪音污染和粉尘污染,及时清理养护产生的垃圾。

结语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市民的日常生活质量。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04•【字号】•【施行日期】200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区城管(建管)局,局属各绿化单位:《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业经国内有关专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附件: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有害生物防控预警4.1 监测中心和监测点4.2 监测预报4.3 应急响应5 有害生物防治技术5.1 不同绿地适用的防治技术5.2 预防技术5.3 物理机械防治技术5.4 生物防治技术5.5 化学防治技术5.6 非侵染性病害防治5.7 有害生物防治指标6 技术档案6.1 建立档案6.2 管理档案附录A(规范性附录)技术档案表格式样(略)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害生物常见种类(略)附录C(规范性附录)有害生物防治指标(略)前言为了规范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使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环境,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应遵循“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SPM)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达到有虫(病)不成灾、不影响园林植物景观效果及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目标。

本标准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志钊、白雪婧。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范。

绿化养护操作规范 (3)

绿化养护操作规范 (3)

绿化养护操作规范1. 引言绿化养护是城市园林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还能改善空气质量,增加生物多样性。

为了保证绿化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绿化养护操作规范非常必要。

本文档旨在为绿化养护工作提供操作指南,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养护工作前的准备在进行绿化养护工作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2.1 规划养护范围确定养护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公园、街头、小区等不同地点的绿化养护。

2.2 制定养护计划根据绿化养护范围和内容,制定养护计划,明确养护的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内容。

2.3 资源准备准备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如修剪工具、施肥工具、灌溉设备等,确保工作的进行。

3. 养护操作规范3.1 植物修剪植物修剪是绿化养护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下面是植物修剪的一些基本规范:•定期检查植物的健康状况,根据需要进行修剪;•选择合适的修剪工具,确保修剪的效果和质量;•控制修剪的力度,避免过度修剪,保留植物的自然形态;•在修剪后及时清理剪枝的垃圾,并做好垃圾的分类和处理。

3.2 施肥管理施肥是植物生长和发育的重要环节,合理的施肥管理能够提升植物的健康状况。

以下是施肥管理的规范操作:•根据植物的需求确定施肥的种类和用量;•定期进行施肥,保证养分的供应不断;•注意施肥的方法和时机,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观察植物的反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3 灌溉养护灌溉是植物生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的灌溉养护能够保证植物的生长和发育。

以下是灌溉养护的规范操作:•根据植物的需水量确定灌溉的频次和用水量;•灌溉时注意避免积水和浪费水资源;•注意观察植物的生长情况,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定期清理灌溉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

3.4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是绿化养护中常见的问题,及时有效地防治病虫害对于保护植物的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病虫害防治的规范操作:•做好植物病虫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识别病虫害;•根据病虫害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防治方法;•注意使用防治药剂的方法和用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定期检查防治效果,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加强防治措施。

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养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园林绿化的养护操作,提高养护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的养护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一、养护人员的准备工作
1. 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形象,着装整洁,佩戴好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2. 养护人员应熟悉所负责区域的绿化植物种类、特性和养护需求,了解各类工具的使用方法和保养要点。

二、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
1. 定期浇水,注意根系保护,避免过度或不足的灌溉。

2. 定期修剪,保持植物的良好形态和健康生长。

3. 定期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季节和养护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施肥。

4. 定期除草,保持植物周围的环境整洁,并防止杂草对植物的竞争或破坏。

三、园林设施的养护
1. 定期清理园林设施表面的积水和杂物,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2. 定期维护设施的基础和结构,保证其稳固和耐用。

3. 定期检查园林设施的漆面和表面涂层,进行必要的修补和保
养。

四、养护工具和设备的保养
1. 定期清洁和检查工具和设备,保持其功能完好和安全可靠。

2. 定期进行润滑和维修,延长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严格遵守《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不仅可以提高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效率和质量,还可以确保园林设施和绿化植物的长期健康生长和美观性,为居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正文:----------------------------------------------------------------------------------------------------------------------------------------------------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198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园林绿化的管理第三章惩罚与奖励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我市建成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和《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是:1、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街道、广场以及运河、渠道两侧等公共绿地;2、居民区及企业、事业、机关、学校、驻军单位等专用绿地;3、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苗木、花卉的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4、城市的防护林带、水源保护林和市区为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营造的隔离林带和绿地;5、陵园、名木古树和风景名胜区。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任务是,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地进行园林绿化,逐步增加苗木品种,提高绿化质量,充分发挥园林绿地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1、工矿企业,要把厂区绿化作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纳入计划,积极种植树木花草,把厂区空闲地段都绿化起来;2、机关、科研、文体、医疗卫生和驻军单位,要积极搞好本单位和职工宿舍庭院环境的绿化;3、学校要努力搞好校园的绿化;4、居民庭院,要大力栽种树木和花草;5、街道要逐步做到树木成行,树型整齐,并要栽花种草,覆盖裸露土地,沿街围墙和建筑物要搞好垂直绿化;6、搞好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风景区建设,保护好东陵、北陵文物古迹,恢复和建设好被占用的公园、绿地;7、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环城防护林带及其它隔离林带的绿化建设和改造,逐步形成环城风景绿化带;8、搞好苗木、花苗、种子的生产培育和检疫工作;9、加强树木花草的养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提高树木花草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沈政发〔1993〕4号【发布部门】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1993.01.19【实施日期】1993.01.1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1993年1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和科研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全市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和绿化城市的义务。

第六条城市规划、土地、环保、房产、工商、交通、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包括:(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和街道绿地、广场、运河、渠道等公共绿地;(二)居住区绿地;(三)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和驻军单位等专用绿地;(四)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卉的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五)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管辖的城市防护林带、水源保护林和市区为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营造的隔离林带等防护绿地;(六)风景名胜林地;(七)城市规划预留绿地。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城市园林总体规划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和市规划局共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编制本县、区内的城镇绿化规划,经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及市规划局共同审核后实施。

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

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

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20•【字号】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城市建设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2004年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一月二十日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庭院绿化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部队等庭院的绿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庭院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城市庭院绿化工作。

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房产、教育、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庭院绿化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及相关产权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庭院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新建庭院的绿化由建设投资人负责;其他庭院的绿化由产权人负责,其具体组织实施由庭院管理单位负责。

第六条庭院绿化应以植物造园为主,优先发展乔木,做到树、花、草综合利用,乔、灌、青相结合,实现多品种、多形式、多层次的绿化,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

第七条庭院绿化应当达到下列标准:㈠新建区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5%;居民住宅区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0%;其他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级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

养护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

养护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

绿化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一)绿化养护直观标准1、乔木1.1长势良好;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1.2叶子健壮。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10%以下(包括5%)。

1.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1.4 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灌木2.1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清晰流畅。

2.2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绿篱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水。

2.3 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草坪、地被、3.1草种纯,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平坦整洁,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

3.2基本无秃斑、枯草层、杂草,覆盖度达100%以上。

及时更换补植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

3.3草地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

3.4无病虫害。

4、水生植物4.1植株生长健壮,保持形态特征,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观花观叶期长。

4.2无杂草,水质清澈无异味,水面种植范围内无漂浮杂物。

水面深度与其生长的水生植物保持最佳高度。

(二)绿化养护施工标准1、浇水、排水1.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1.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1.3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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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为适应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DB/T2100P54005—87:《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和规程。

一、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一)道路绿地(含行道树)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2)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3)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4)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无缺株断条。

(2)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3、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2)及时修剪。

(3)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2)缺株率不超过3%。

(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5、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6、病虫害防治(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二)公园绿地1、园林绿化植物(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①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

③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①无缺株断条。

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3)草坪长势良好。

①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

③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①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

②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2、病虫害防治标准(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3、公园设施的维护(1)公园内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清扫保洁。

(2)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路面平坦无坑洼,清洁无杂物,无积土。

(4)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5)设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①各种标牌规范、醒目,准确无误。

②厕所四壁清洁无刻画,无蝇蛆,无满溢。

③果皮箱定期清倒、定期刷洗。

(6)喷泉正常开放。

(7)水面干净无漂浮物,驳岸整齐美观、完好;水质达标,无臭味。

(三)街头绿地1、园林绿化植物(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①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

③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①无缺株断条。

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

(3)草坪长势良好。

①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

③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①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

②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2、病虫害防治(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3、园林绿地设施的维护(1)绿地全覆盖。

(2)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4)园路、广场平坦无坑洼,洁净,无垃圾、无积水积雪。

(5)喷泉等设施正常开放。

(6)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四)防护林地1、树木生长良好。

2、树木保存率达90%以上。

3、病虫危害株数在10%以下。

4、无滥砍盗伐。

5、无火灾,火情、火警每区每年控制在两起以下。

6、绿地内无堆放垃圾残土、搭棚、侵占等。

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植物的养护作业技术规范,适用于沈阳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风景林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4、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5、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6、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8、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9、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10、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11、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12、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13、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14、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15、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6、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17、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18、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19、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20、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1、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2、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3、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4、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5、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6、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7、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28、物理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29、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0、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1、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2、萌动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封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4、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5、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三)园林树木养护1、灌水、排涝(对一般年份正常生长树木而言)(1)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

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每年要灌萌动水和封冻水。

萌动水每年3月中、下旬开始浇灌,上冻水每年11月中、下旬开始浇灌,夏秋季如遇干旱应做到及时灌水。

(3)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灌水三年,灌木五年,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4)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灌水堰一般应开在树冠正投影外或按胸径10倍以上开堰,开堰深度以不伤根为限,堰壁培土要密实、不漏水,堰底地面要平坦,保证吃水均匀。

(5)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6)喷灌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7)灌水量要充足、均匀。

树木因灌水而倾斜要及时扶正,发现漏水现象应及时回土填平,再进行补灌,水渗透后及时封堰;(8)雨季要注意排涝,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除积水,防止植物因涝至死。

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2、施肥(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要定期对树木进行施肥,基肥宜以长效有机肥料为主,施肥时间应安排树木休眠期进行;追肥应在树木生长期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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