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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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称等级管理制度

医院职称等级管理制度

医院职称等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内部人才选拨和管理,激励医务人员继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任何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二、职称等级划分医院将医务人员职称等级划分为以下六个级别:1. 初级职称:医院实习医师、护士实习生、药师实习生等。

2. 中级职称:医院初级医师、护士、药师等。

3. 高级职称:医院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

4. 副主任职称:医院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药师等。

5. 主任职称:医院主任医师、主任护师、主任药师等。

6. 高级专家职称:医院高级专家、专家教授、资深专家等。

三、职称评定条件1.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3)在医院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得到导师认可。

2.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硕士以上学历;(2)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工作五年以上;(3)在医院工作期间取得较好的业绩和表现。

3.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博士学历;(2)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工作十年以上,并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3)在医院内部承担重要诊疗任务,取得显著成果。

4. 副主任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博士后学历;(2)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业内认可的重要成果;(3)在医院内部具有重要的管理职责和决策权。

5. 主任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博士后学历;(2)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工作20年以上,并为行业做出重要贡献;(3)在医院内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并能有效组织和管理医疗工作。

6. 高级专家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国家级资深专家或教授职称;(2)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工作30年以上,并为学术和行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3)在医院内部任职高级专家,并对医院医疗事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及报名要求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及报名要求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很多新疆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合同/协议主体文档第一条: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新疆自治区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协议,明确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第二条:评审条件规定1.申请者必须是卫生系列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申请者必须具备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同等学力认证;3.申请者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至少具有五年执业经历;4.申请者必须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连续在本单位执业满五年;5.申请者必须在医疗技术、学术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和贡献;6.申请者必须参加评审面试,并获得专家组一致认可。

第三条:报名要求1.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升职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个人成果及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信或推荐单位的意见;–报名表格及照片等相关材料。

2.报名材料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无误后方可正式报名;3.所在单位负责收集和审核报名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评审程序1.评审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名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2.评审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审核申请者的报名材料,对满足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初步筛选;3.初步筛选合格的申请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专家组负责组织;4.面试采取个人陈述、专业知识考核、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5.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面试结果及报名材料综合评定,形成评审意见;6.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意见提交给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并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第五条: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对申请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因个人泄密行为造成申请者损失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评审结果公布及生效之日止。

浙江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资料

浙江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资料

浙江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我是杭州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们医院是个三甲医院,综合实力是杭州市医疗行业"十强“,说实话,我从05年开始就是副主任医师了,我本人是硕士毕业,本来应该5年就可以升正高的,以前也没引起重视,拖着拖着就迟了。

我很着急,去年为了职称的事我想了很多办法,不过好在历时8年的我,终于在今年升上主任,回头看慢慢职称路,颇多艰辛,现将我呕心沥血之经历与大家共享,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少走弯路。

一、基本条件方面的规定(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湖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湖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湖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很多湖北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湖北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湖北省卫生系列临床医学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卫生事业的发展。

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和护理专业的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卫生系列护理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护理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管护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1、主任护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任护师任职资格:(l)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五年以上。

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与论文要求内容

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与论文要求内容

2012年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及论文要求注:本文档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一.主任医(药、护、技)师1、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和较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注:职称论文写作和快发请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QQ869862058,可录用后付费。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1、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与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注:职称论文写作和快发请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QQ869862058,可录用后付费。

关于印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卫生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修订的《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省人事厅省卫生厅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医生职称晋升条件

医生职称晋升条件
4本科或硕士毕业副高职称后五年各项条件合格可以评主任医师博士毕业副高职称后三年可以评主任医师正所谓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是指职称而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称晋级的时间限制1本科生参加工作年后可晋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2年后可晋主治医师唯一不同的是本科生晋主治考外语研究生不用考
医生职称晋升条件
篇一:医师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医师从业指南)
⑦通过职称外语考试。
⑧完成分配的教学任务。
⑨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
⑩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2项;或省级科研课题1项;或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优先考虑评聘)(前2位),均不包括列题;或横向课题到位经费15万以上(15-20万为主持,20-25万前2位,25-30万前3位,30万以上前4位)。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三十二个子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
2.完成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学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一3,二2,三1);或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一6,二4〕。
②正式出版专著(不包括科普读物)、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其中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部。
③获得国家职务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④主持的科研成果转化学校实际收益30万元以上。
④从事临床二线工作5年以上,每周重危病人查房不少于2次,每年工作日不少于190天(以考勤为准)。

医生职称晋升条件

医生职称晋升条件
②作为指导教师应培养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参与合格博士生培养工作,主讲本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量,获得院级以上教学奖励1项(含院级)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教学论文1篇。承担和指导中级及以下医师和进修医师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③独立参加省内外医院会诊或院外急诊抢救任务(有记录可查)。
7、获得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或《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windows版)合格证》。
二、业务条件(以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时间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1)必备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科需要确定新的研究方向。临床研究或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工作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基础理论知识坚实,掌握本专业理论;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医疗动态、信息及先进技术。具有指导下级进修医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能力。
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包括英语考试)。
④从事临床一线工作3年以上;每年病房工作日大于190天(以考勤为准);具有较强的门急诊能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医疗、教学工作量,完成为期1年的住院总医师的工作,考核成绩合格。年终考核均合格。
③指导2名以上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的临床工作;或指导3名以上专科医师的进修学习。
④从事临床二线工作3年以上,每周重危病人查房不少于5次,每年工作日不少于190天(以考勤为准)。
⑤具有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及较高的诊疗技术水平,通晓并熟练掌握本专业90%以上科目疾病的诊治,综合评估分应为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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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类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摘要

卫生专业类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摘要

附件1一、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可正常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6、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岗位上,从事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七年,可正常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

河北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___河北晋升医师评审条件

河北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___河北晋升医师评审条件

河北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河北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河北晋升医师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卫生专业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医药产品的应用、技术和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医药卫生技术;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学术擅长.具有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医疗(药)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土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医(主管药、护、技)师资格满2年;或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医(主管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事主治医(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二)参与医疗、教学、研究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技术项目;(三)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和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四十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从事主治医(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疑难问题.成就较显著.业绩较突出;(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1、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额定人员);2、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并获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3、已批准立项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取得阶段性成果。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评审条件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评审条件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评审条件一、专业能力要求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任医师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六个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专业:(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

(二)按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

二、中医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预防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卫生毒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地方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西药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与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医专业适用于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技、药、护)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技、药、护)师、主任法医师。

河南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评定条件

河南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评定条件

(注: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晋升副高: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一条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二.2.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国家级或者国内核心)2.2.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国家级或者国内核心)2.3.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3篇以上2.4.乡镇卫生院单位:省级以上论文1篇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1.(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1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3)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2.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晋升正高: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一条一.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

二.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2.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1.(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有1篇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2.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

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2〕2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为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和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云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云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

云南省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很多云南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云南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云南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副高级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办法待卫生部出台后执行)。

符合本实施意见要求条件并通过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者,方可获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范围对象第四条本实施意见适用对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从事卫生技术的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含中药)、护、技、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的卫生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推荐、评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规。

(二)履职期间考核称职者。

(三)身体健康(四)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我省统一规定。

第六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1.中专毕业,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累计年限25年以上,并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7年。

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是医务人员职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既是对医务人员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认可,也是对医务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的一种规范。

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涉及到医务人员的学历背景、专业技能、临床经验、科研能力、学术贡献等多方面内容,其制定和执行对于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医疗行业的专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职称层次出发,分别介绍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以期为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一、医疗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的基本要求医疗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是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临床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均能够表现出色。

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1. 学历背景:医务人员的学历背景是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

一般要求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高级职称评审,通常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面向医务人员的全国统一医学考试(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 专业技能:医务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临床技能,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的能力。

对于不同专业领域的医务人员,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培训经历,例如对于心脏内科医生需要具备心脏超声图像诊断技能,对于麻醉科医生需要具备麻醉技术、急救技能等。

3. 临床经验:临床经验是医务人员评审的重要指标。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工作经验,且在临床工作中能够积累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病例,展现出较高的临床水平和治疗能力。

4. 科研能力:医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在国家级或省级学术会议上做过学术报告等方面的经历。

对于高级职称评审,还需要具备承担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5. 学术贡献:医务人员需要在学术方面有一定的贡献,例如担任学术刊物编委、学术团体理事、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以上基本要求适用于不同职称层次的医务人员,下面将分别介绍不同职称的具体评审条件和标准。

江苏省主任医师资格评审条件

江苏省主任医师资格评审条件

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第⼀章总则第⼀条资格标准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作和研究的⽅向;有丰富的⼯作实践经验,对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有独创的见解和精湛的技术,⼯作业绩显著,取得重⼤(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平的论⽂、著作;学术造诣较⾼,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业务⼯作和培养专门⼈才的能⼒,是本学科学术、技术带头⼈。

熟练运⽤外语和计算机获取医学信息和进⾏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条适⽤范围本资格条件适⽤于已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作的⼈员。

第⼆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受警告处分或定性为四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1年以上;(⼆)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定性为三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定性为⼆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3年以上;(四)因索取病⼈及病⼈亲属财物⾏为受到查处或定性为⼀级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4年以上;(五)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学本科学历(学⼠学位)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作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作满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的主要完成⼈(以个⼈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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