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何佳、赵乐、唐蜜、钟欣四人投资设立嘉恒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恒公司),从事文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嘉恒文化传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为30%、20%、20%、30%。
其中,何佳以货币300万足额出资,赵乐以办公设备出资,唐蜜以用户数据收集技术专利出资。
且该专利实际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钟欣以二手奥迪A6出资但并未转移奥迪A6的所有权。
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了四位股东的姓名等事项,但办理公司登记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遗漏了赵乐的名字。
此后,据知情人士爆料,何佳的300万出资实际上是由其妹何欢提供的,何欢不愿意暴露巨额财产,故而与何佳签订合同,约定其为实际出资人并享受投资权益,后来兄妹二人反目成仇,双方因投资收益归属发生争议,何欢主张收益归自己所有并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
赵乐知道何欢才是实际出资人后,决定退出公司,对外转让其股权,于是书面通知了另外三位股东,唐蜜、何佳分别于收到通知后的第15日和第25日表示不同意,但唐蜜不愿购买赵乐的股份,钟欣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仍不置可否。
由于内耗不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只能申请破产,陆仕是债权人之一,强烈要求并成为清算组成员,其保证人萧媚以其对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萧媚也是债权人,以其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申报,法院宣告破产,民工王科主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应当优先清偿,不久,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申请和解。
问题:1.上述出资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改正?2.赵乐有无股东资格?能否参与分红?为什么?3.赵乐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为什么?4.何欢与何佳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何欢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如果上述主张不能成立,何欢怎样才能使上述主张成立?7.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申请破产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错误认识?【答案】二、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获。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精选附答案大题(共12题)一、【案例二】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被害人为赵某,女,30岁,某工厂职工。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赵某的前男友陈某及其表弟范某有重大嫌疑,于是拘留了陈某和范某,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对二人实施了逮捕。
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问题: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应在多长时间内审查起诉完毕?2.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证据不足,想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如何处理?3.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应送达哪些人或单位?哪些主体有权提起对该不起诉决定的救济程序?4.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果决定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在第一审法院庭审期间,被告人陈某死亡,应当如何处理?5.在第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二、案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
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
问题: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答案】三、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
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有些问题。
久而久之,王云产生了怀疑,但是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偷偷设置了移动梦网的定位功能。
一天,丈夫打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回来晚些,然而等到10点仍不见人影。
王云又开始了怀疑,便给丈夫的手机发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机上显示了丈夫手机位于某区某街道。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2题)一、(2008年四川)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
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
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
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
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
当天,正好家里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1.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2.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3.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4.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5.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案】二、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30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方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3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
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16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
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3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6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
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6000万元。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试卷及解答参考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案例分析题(36分)【案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
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将一项尚未完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给乙公司。
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项目全部转让给乙公司,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项目相关权利和义务。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项目相关资料移交给乙公司,并协助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但在项目移交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且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甲公司遂向乙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乙公司整改质量问题并支付工程款项。
乙公司收到通知后,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也未支付工程款项。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为什么?2.如果甲公司解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乙公司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二、案例分析题(36分)【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货款支付期限为货物交付后30日内。
合同中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
但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与合同约定不符。
乙公司遂通知甲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公司对此表示,货物质量问题系因原材料供应商的过错所致,甲公司已经将原材料质量问题告知了乙公司,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2.如果甲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题(36分)案例一:某市A公司因合同纠纷将B公司告上法院。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大题(共10题)一、材料:秦某,男,30岁,高中毕业,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同时也是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
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
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起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诬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近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2013年8月19日,秦某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奉“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为圭臬的秦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同时,北京警方根据公安部部署,结合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了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扰乱网络秩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问题:试就本案从法理学角度分析公民权利界限、法律与自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600字。
【答案】二、案情: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
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
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
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
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与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与答案大题(共10题)一、被告人林某,某市国有中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2009年该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逃税100万元的事实。
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2009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
7月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
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林某被取保候审。
后经侦査发现,该公司自2007年到2009年间,共逃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
检察院于2010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
抗诉期满后,该判决生效。
问题: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答案】二、案情:2015年7月8日,家住朝阳区的甲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乙交付合同项下的三辆小轿车。
法院于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乙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交付A、B、C三辆小轿车(价值均为10万元/辆),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乙缴纳了诉讼费用,但并没有将小轿车交给甲。
上诉期满,双方均未上诉。
10月12日,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接受了申请,指派执行员丙负责执行。
在执行中,乙的朋友丁提出异议,主张其中一辆小轿车是其所有的财产。
丙经过审查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了丁的异议。
10月18日,甲与乙告知丙达成和解协议:A、B两辆小轿车折算成人民币20万元,乙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交付;C轿车折算成人民币7万元,在2016年10月底之前将7万元交给甲。
丙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2015年12月底,乙按照协议约定,交付20万元现金。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案情:住所地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乙公司曾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公司购买钢材,尚欠付钢材款1000万元。
2017年6月1日,乙公司与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将乙公司持有的一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商业用房所有权(市值约1500万元),作价1000万元卖与丙公司,合同中订立有仲裁条款,约定“与该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除和违约赔偿)均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处理”。
6月5日,乙丙二公司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6月6日丙公司向乙公司汇款1000万元后,乙公司当天将该笔款项转至丁公司账下,冲抵其欠丁公司的工程款。
至此,乙公司名下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财产。
甲公司知悉该笔交易详情后,很快查明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舅甥关系。
遂于8月1日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乙公司与丙公司,以乙公司和丙公司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自己利益为由,请求确认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并要求变更登记,将房屋所有权复归至乙公司名下。
问题:1.假如甲公司在起诉前,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无效。
北京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该案?2.海淀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3.甲公司请求将涉案房屋复归至乙公司名下,是否违反了处分原则?4.假如诉讼中三公司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货款。
现三公司申请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5.假如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后,甲公司是否还可以乙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其造成损害,且丙公司知情为由,请求撤销乙丙公司的购房合同?【答案】二、案情:钱某199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2年刑满出狱。
其后,钱某长期沉迷于炒股,其向黄某借的用于炒股的10万元早已逾期。
钱某的远房表亲廖某在某国有保险公司上班,钱某遂产生骗保险金的念头。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案情:谢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身在美国的华人朱某(已被美国警方羁押),两人通过网络聊天,约定由朱某从境外将枪支、子弹通过物流公司从美国发往谢某所在的T市。
而后谢某根据买家联系地址。
将枪弹快递至买家。
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谢某向买家共提供枪支48支、子弹4500余发。
涉案的曾某、李某等多名买家“爱好”枪弹,因为收藏而购买。
经鉴定,查获的枪支具有杀伤力,子弹亦为有效子弹。
经查,买家曾某为国有医院医生。
多次利用开高价处方药收受医药代表赵某(在逃)回扣(查实金额为100万元)。
后曾某升任医院院长时,更是长期收受赵某财物(查实金额为200万元)。
赵某利用曾某的信任,与该医院签订价值500万元的医疗器械合同,故意将已被淘汰的器械当成进口医疗器械卖给该医院。
曾某在签订合同时亦未认真审查合同,查验样品。
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
买家李某为某塔园公司经理,开发、销售塔位(用于殡葬)。
李某将塔位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种,承诺购买投资型的塔位2年后可以更名或退单,并不定期提高塔位的销售价格,吸引众多群众购买。
从2010年至2015年,塔园公司大肆宣传塔位的投资价值,违反国家公墓销售规定,面向4334人销售投资型塔位,涉及未退金额7192万元。
经查,谢某还以万嘉公司的名义经营有偿讨债业务。
2012年,谢某接受秦某的委托向陈某追讨230万元欠款,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以收回欠款的20%作为报酬。
随后,陈某归还秦某50万元,秦某按约支付给谢某10万元报酬。
国家经贸委曾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568号),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题:1.谢某向买家提供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2.曾某、李某等买家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曾某收受医药代表300万元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4.曾某签订医疗器械合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5.李某销售塔位吸纳资金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6.谢某经营有偿讨债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什么?【答案】二、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大题(共10题)一、材料一:祝某与杨某分别系国有公司北京万业大厦的总经理与副总经理。
2004年2月,祝某、杨某与陈某等人共同商定并出资,以祝某亲属的名义成立了北京恒伟佳星经贸有限公司。
同年3月,北京中复电讯公司有意承租万业大厦裙楼一层约488平方米用于经营。
祝某与杨某共同利用职务之便,由杨某代表万业大厦与中复电讯公司洽谈租赁事宜,在双方商定租赁价格后,采用由恒伟佳星公司同日先与北京万业大厦签订承租合同,再与中复电讯公司签订转租合同的手段,以此赚取租金差价。
管理恒伟佳星公司的负责人将赚取的租金差价扣除各类税费等费用后不定期交给祝某与杨某。
至恒伟佳星公司注销,该公司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经营业务,而祝某与杨某合计赚取房租差价100余万元。
材料二:祝某在任万业大厦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7年10月私自决定以万业大厦名义与业务交往较多的北京科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将万业大厦的400万元公款借给科达公司用于经营。
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科达公司总经理王某分六次将400万元返还给万业大厦。
案发后,对于本节事实,祝某供述是因为科达公司与万业大厦向来业务往来密集,其和科达公司王某的个人关系也不错,科达公司2007年9月因某工程需要400万元保证金,便个人决定以万业大厦名义将400万元公款借给科达公司,双方约定两年内还清,对于此事,他个人未收科达公司及王某的任何钱。
王某陈述,借款是单位之间进行的,其对于祝某个人决定以万业大厦名义将400万元借给他并不知情。
为感谢祝某,在2007年10月8日,王某在祝某的办公室送给祝某人民币现金10万元;后又在2008年1月6日,再次在祝某的办公室送给祝某人民币现金10万元。
王某的司机谭某证实,在2007年10月8日和2008年1月6日,自己曾陪同王某去万业大厦附近的工商银行取款,每次取款人民币现金10万元,钱由王某放到其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中。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占某因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占某不服,以自己有法定从轻情节、原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请问:(1)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如何组成?(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哪些?(3)二审法院的审理是否应当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否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证据?(4)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违反回避制度,是否应当发回重审?(5)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能否改判占某更重的刑罚?为什么?【答案】二、案情:2012年5月1日,张某和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A市洽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在B市出差期间认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
甲公司的业务代表在C市在合同上捺了手印,买卖的商品房在D市。
(事实一)张某乔迁新居,找到乙搬家公司为其搬家。
乙指派员工李某前往,李某担心人手不够,遂请来进城打工的同乡王某帮忙。
在搬家的过程中,李某倒车时没有看见王某在车后,将其撞倒在地。
(事实二)张某将房屋出租给陈某,书面约定租期3年。
半年后,张某隐瞒已经出租给陈某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哥哥,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事实三)问题:1.甲公司的业务代表捺手印的效力如何?该合同的签订地是何地?2.假设在事实一中,张某向甲公司支付了10万元的预付款后,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张某已经不具备购房的资格,其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哪些权利?3.在事实二中,王某要求张某对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法院是否会支持其主张?为什么?如果不支持,其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4.在事实三中,陈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能否支持?若张某的哥哥要求陈某搬离该房屋,陈某应行使什么权利进行救济?【答案】三、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
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材料:2013年8月初,沈阳天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种新保险“酒后驾车责任险”。
在这种新保险的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人民币25万元。
新险种一经推出就引来诸多的质疑和非议。
许多法律专家、交通管理者及保险业内人士都对新险种忧心忡忡,认为这种保险取消了对酒后驾车者的经济制裁,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助长酒后肇事。
言辞激烈者甚至将其称为“杀人险”,说里面的血腥气依稀可闻。
然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很快就发出一个声明,指出“酒后驾车责任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使受害者能够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不违背现行法律,应该大力支持。
围绕新险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方从道德的角度进行猛烈批判,另一方立足法理作出了肯定的评价。
问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案】二、案情: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
将一件玉器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玉器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孙某,得款8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将该玉器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玉器归李某所有。
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倒塌,有危及钱某的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支付。
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
年末,赵某回村,因玉器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玉器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将玉器交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玉器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6.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玉器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答案】三、案情:2013年,万某与何某结婚,当年生育一子万鹏。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5月1日,甲与乙签订购买手机的合同。
合同中约定:手机总价5000元,首期款3000元.余款应于12月31日前付清。
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拥有该手机所有权。
另外,甲应当于收到手机的当天对其进行检验。
6月1日,甲发短信给好友丙,欲将其宠物狗毛毛出卖。
短信中称:丙应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500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权。
甲应于12月31日放假回家时.将毛毛送至丙家中,送达前毛毛仍由甲负责照顾。
7月1日,丙回复短信同意,并将500元转至甲的银行卡账户。
其后,甲回复短信已收到500元转账。
8月1日,毛毛产下3只小狗:小白、小黄、豆豆。
甲的同学陈某误以为其品种为日本柴犬,看见后十分喜爱,愿以1000元购买毛毛、小白、小黄。
甲同意,并将狗狗交给陈某,陈某支付1000元现金。
陈某对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
8月2日,陈某带毛毛、小白和小黄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
2017年9月1日,陈某与李某签订50袋澳洲进口狗粮的买卖合同。
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由李某代办托运,运费由陈某承担。
次日,李某将50袋国产狗粮交给快捷货运公司运输。
9月5日,陈某将运输途中的10袋狗粮以原价转售关某。
9月6日,因货运公司员工保管不周,20袋狗粮不慎丢失。
9月8日,30袋狗粮运至陈某住处。
陈某虽发现狗粮为国产.但仍接收。
同日,陈某通知关某其购买的10袋狗粮于运输途中灭失。
11月5日,宠物狗毛毛突患重病,濒临死亡。
陈某打电话告知甲,因错将狗狗当成日本柴犬而购买,要求甲返还1000元价款并取回3只狗,甲拒绝。
11月15日,甲将1500元转至乙的银行卡账户。
12月1日,甲发现手机无法充电,经检查系因使用劣质锂电池,导致其寿命仅有正常手机的1/4。
甲要求乙免费维修,乙拒绝,并以甲未按期付款为由要求取回手机。
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免费维修手机?为什么??2.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谁享有4只小狗的所有权?为什么?【答案】二、2011年1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在南方某医院里,一名农民工因车祸生命垂危被其工友送进医院。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
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B、C、D、E 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
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农村局,甲县农业农村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
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3)此案B、C、D、E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5)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答案】二、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
“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是: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具有M小时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
i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
随后,公安部也发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公安干警的行为。
同时,各地检察院纷纷出台“七个不许”、“八个禁止”等规范性文件,约束检察官的行为。
问题:请结合以上事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相关知识谈谈政法系统开展“五个严禁”活动的价值和意义。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2题)一、孟某家收藏有一幅祖传宋代名画,该画藏于家中,不仅不能给孟某带来经济收益,每年孟某还必须为保养该画而支出高额费用,生活清贫的孟某为此苦恼不堪。
2017年元旦,孟某参加同学聚会。
席间孟某对同学大吐苦水,并多次提到该幅名画。
几天后,一位当日曾参加聚会的同学曹某造访孟某。
看过画后,曹某即以100万元的价格求购。
孟某被曹某的出价打动,遂决定将此画出售。
曹某一次性付清了价款,孟某则在1个月后交付名画。
古董商徐某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获悉孟某藏有宋代名画一幅并欲出售,遂于2017年1月16日向孟某表示,愿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
孟某闻之大喜,当即成交,并当场交付该画于徐某。
徐某则表示,三天后将价款送来。
1月20日,曹某得知名画易主,非常愤怒,前来与孟某交涉。
孟某致歉后,提出返还110万元于曹某,曹某不为所动,以其买卖合同成立在先,孟某无权将该画交给徐某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孟某与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同时,要求孟某向自己继续履行名画交付义务。
【问题】1.曹某付清价款后,能否获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2.徐某和孟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3.徐某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4.如果曹某接受刘某支付110万元的提议,曹某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为什么??5.在孟某将名画交付于徐某前,曹某能否要求孟某优先将该画交付给自己?为什么??6.曹某能否要求孟某继续履行?为什么?【答案】二、材料一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新华网北京2018年2月2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甲、乙、丙、丁、戊打算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价1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5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50万元未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庚。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乙转让股份给庚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5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答案】二、案情:2001年卫南县湖林乡政府将两块山林的所有权确认为甲村所有。
该村村小组遂将这两块林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林木。
2007年5月2日该村村民发现,某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正组织人员机械推倒山林的林木,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该村村民了解到,卫南县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已于2006年10月1日将位于该县管辖区内的约2000亩土地的使用权授予该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而原属甲村所有的这两块山林恰恰也在这2000亩土地内。
甲村村民认为县政府在未经本村同意的情形下,将本村的林地使用权又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颁发给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县法院以该案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拒绝受理。
甲村村民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市政府认为湖林乡政府颁发给甲村林地所有权在先,且该林地所有权证一直有效,卫南县政府在未告知甲村的情形下擅自将甲村所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撤销了卫南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甲(18周岁)、乙(17周岁)、丙(15周岁)三人与李某一起打麻将,由于在李某身后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共赢取李某5万元。
但李某仅带有现金3万元,在支付3万元后,写下了2万元的欠条。
李某在起身离开时发现乙身上的摄像设备,要求甲、乙、丙归还欠条,乙见事情败露,夺门而逃,甲、丙使用暴力将李某打成重伤后离开。
甲、丙拿着李某的欠条,将2万元改成20万元,并找到丁(17周岁),告诉丁“李某欠自己20万元,要回钱后给丁手机一部”,于是丁听从甲、丙安排,将李某的女儿翠花(16周岁,丁以前的同学)约出来后与甲、丙一起将其关押,并打电话要求李某偿还欠款20万元。
甲、丙发现翠花很漂亮,准备强奸翠花,正要实施奸淫行为时被丁发现,丁苦苦哀求甲、丙“翠花是我心上人,不要强奸,你俩实在控制不止,猥亵即可”,甲、丙遂对翠花实施了猥亵、侮辱行为。
翠花对丁终日破口大骂,丁遂向甲、丙提出“不如将翠花杀害”的建议,甲、丙与丁遂将翠花捆绑后扔进湖里。
甲、丙、丁继续向李某索要钱财。
甲随后找到乙,并告知其绑架翠花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实,要求乙将其信用卡给甲,以便李某将钱打入卡中。
李某将5万元转入甲指定的账户,但由于女儿突然回家而随即报案。
事后证明,丁在发现真相后提议杀翠花是为了让翠花逃跑,并在将翠花推进湖里之前将其身上的绳索割断,翠花因此而逃命。
问题:请分别分析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并阐释理由。
【答案】二、案情:甲欲以10万元价格出售其车辆,乙询价后表示愿意以8万元买下,甲不同意,双方未成交。
数日后,甲的黑道朋友大黑知晓此事后,未知会甲,径直对乙进行胁迫,乙心生恐惧,主动找甲以10万价格买下车辆。
甲将车交付乙使用,乙付清10万价款,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一月后,当地政府出台机动车限购政策,甲没了购车资格,遂表示愿意退回10万价款,要求乙退还车辆,遭到乙的拒绝。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大题(共10题)一、案情:林某是个体户建筑商,王某是某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李某的侄女婿。
林某跟王某说让他找找关系帮自己拿下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的水电改造工程。
王某于是找到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岑某,给其2万元,希望通过岑某主管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建设的便利条件,使林某取得该建筑工程的水电改造工程,岑某收下钱但未有其他言语。
从岑某办公室出来,王某随即联系林某,林某即给其3万元,扣除给岑某的2万元,王某获取1万元好处费。
但此后不久,岑某因其他的受贿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林某最终也未能如愿取得该工程。
问题:(1)王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吗?(2)对岑某收取2万元现金,但林某仍未获得相应工程的行为如何定性?【答案】二、某县A超市和B食品厂签订合同,约定由B食品厂定期向A超市提供优质猪肉,按月结算。
今年2月,B食品厂将猪肉运至A超市。
A超市认为猪肉质量不好,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B食品厂认为这是优质猪肉,质量很好,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A超市向法院起诉,要求B食品厂赔偿损失。
情形一:在庭审过程中,B食品厂提出,A超市用于证明猪肉质量不好的鉴定结果系伪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二:在庭审过程中,B食品厂提出,猪肉质量很好,符合约定。
请求法院判决A超市违约,并支付货款。
情形三:在庭审结束后,B食品厂提出,A超市之前两个月的猪肉货款都没有结算,请求A超市支付。
情形四:庭审中,B食品厂提出,一年前B食品厂借给了A超市4万元钱,现在还款期限已到,请求A超市偿还借款。
问题:分析以上四种情况是否构成反诉,并说明理由。
【答案】三、(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人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大题(共10题)一、甲欲伤害张某,为了保险起见找到外甥乙帮忙,为了保险起见,又找到以前的同伙丙,骗其说:“我要到张某家抢劫,你帮我去望风吧”,丙不答应,甲就恐吓道:“抢劫的事也告诉你了,你要不去的话,我明儿灭你口”,丙被迫同意。
第二天晚上,甲与乙一起进入张某家中,丙在门外望风,甲见床上一人睡觉,以为是张某,就持木棍向身上一顿乱击,乙暗想“不如砸死算了”,遂拿起一个板凳向此人头上猛砸几下。
甲先离开,临走时,发现床头有一部贵手机,临时起意拿走,乙看到了没有制止。
乙在甲走后,为了破坏现场,将房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想引火烧毁张家。
乙出门后,甲问乙:“在后面磨蹭什么”,乙答:“我把电炉插上,烧他个精光,免得留下证据”。
甲听到后也没说什么。
二人发现门外没有丙的踪影,原来,丙见二人人户之后,越想越害怕,呆了一会就逃回家中。
当晚,张家起火,相邻几间房都被烧毁。
事后查明,当时在床上的人是张某患有心脏病的妻子李某,李某因遭受击打(尸检表明,身上受轻伤、头部为重伤),引发心脏病死亡,并未死于火灾。
但不能查明哪处伤情引起心脏病发作。
问题:?1.关于造成李某死亡的事实,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2.丙与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甲拿走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乙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4.乙引发火灾的行为如何定性?甲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答案】二、甲和乙合谋去某别墅盗窃,二人事先约定,由甲在外面放风,乙入室寻找财物,待财物售出后二人平分赃款。
乙进入住宅后翻箱倒柜,结果找到信用卡一张,手机一个,现金3,000余元。
乙正要出门时,突然该别墅的女主人丙从厨房出来,丙欲大声呼救,被乙拿刀捅伤,乙出门时,看到丙有几分姿色,顿生歹念,于是奸污了丙。
乙从里面出来后,没有看到甲,便一个人走了。
后来乙问甲为什么提前离开,甲说当时有警车经过,甲害怕被警车盘问就跑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10题)一、案情: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
该厂已经营近十年,十年来,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
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
2015年5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
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
十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5000尾。
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
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在举证期间内,原告赵立国、余庆华二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2015年5月10日购买2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估算死虾5000尾的书面材料,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
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冈。
法院直接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
问题:1.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又应如何证明?2.本案涉及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3.如果被告提出的证据均真实,能否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4.如果被告对该省级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则应当如何处理?5.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6.法院对原告申请重新鉴定的处理,有何不妥之处?7.如果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赵立国对赔偿数额不满,但对原告内部的权利义务分担没有意见,而余庆华和造纸厂均服判。
此时赵立国能否单独上诉?如果可以的话,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列明?【答案】二、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
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
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
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
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
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
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
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答案】三、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
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致。
刘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雇佣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①小区录像;②小区保安的证言;③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④ABO血型鉴定;⑤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
三被告对以上证据均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无罪。
问题:1.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出是否有罪的结论。
2.请结合本案,谈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一部署的认识。
答题要求: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2.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3.请按问题顺序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答案】四、甲电子电器销售公司与乙贸易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某种电脑元器件1万件的合同,由于当时物价变化很大,不便于把价格定死,双方在合同价款一栏,只写了“待定”二字,交货时间为2011年11月。
10月20日,乙公司电告甲公司:“某电脑元器件每件100元,11月2日前汇款至我公司账户上。
”甲公司接电后,随即向乙公司电汇20万元作为第一期货款,乙公司当时亦未提出异议。
11月10日,乙公司把1万件电脑元器件装车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车站。
甲公司接到提货通知单后吃了一惊,没想到所有订货一次就全部送来了。
由于公司仓库无法容纳全部提货,便四处借仓库存放。
后来,甲公司发现产品质量不太好,但当时认为是紧俏商品一定能卖出去,就未索要产品合格证。
但后来该批货物很难卖出去。
此时,乙公司又来电,要求按11月10日的市场价结算。
甲公司遂于12月15日以产品没有合格证、质量低劣为由提出书面异议,并以乙公司提前交货为由,要求退货,并由乙公司承担存放这批货物的仓储保管费。
乙公司以甲公司拒付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乙公司是否应负提前交货的责任?为什么?2.这批货物的价款应如何确定?为什么?3.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是否合法?为什么?4.设甲乙订立合同后,乙代办托运。
火车行驶途中,山洪暴发,火车出轨,电脑元器件受损,该损失由谁承担?5.设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发现该批货物质量较差,电告乙公司其拒收该批货物,不久,电脑元器件因一场不明原因的火灾被烧毁三分之一,该损失由谁承担?6.设甲乙签订合同时,乙公司提供了电脑元器件的样品,甲公司在签订合同未发现该样品有瑕疵。
后货物运达后,甲发现该批货物电脑元器件的缺陷,但送达的货物和样品质量相同,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退货?【答案】五、案情: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
2005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
张某不服,要求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处理。
同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
2009年,张某到市自然资源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
问题:(1)县自然资源局2005年4月的行为和7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些)行为是可诉的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2)2005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张某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对宅基地裁决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3)如果2009年市自然资源局撤销了县自然资源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答案】六、被告人刘甲,男,30岁,A市甲区肉联厂工人。
刘甲原是A市乙区居民,后到A市甲区肉联厂工作,闲暇时刘甲喜欢与工友赌博,其妻孙某因为此事经常与刘甲争吵。
2010年4月4日晚,刘甲因手气不佳欠下巨款,回家后孙某与刘甲再度发生争执,刘甲气急败坏之下将孙某掐死。
刘甲杀人后非常害怕,于是伪造人室抢劫的现场,在尸体上连捅几刀后连夜离家,于5日早晨回到甲区肉联厂。
此案侦查中,刘甲家邻居的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张乙(9岁,班级优秀学生)提供线索说,4日傍晚他放学回家开门时,见刘甲手提一个塑料袋从外边回来。
后来在现场查到刘甲的指纹、脚印,并在一垃圾存放处找到印有刘甲指纹的匕首一把(经鉴定为捅刺孙某的凶器)。
刘甲自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拒绝回答一切问题,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由A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查明刘甲杀人一案犯罪事实清楚,除被告人口供以外其他所有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刘甲实施了杀人行为,因此依法判处刘甲死刑缓q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定期限内,刘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于是,改判刘甲死刑立即执行,然后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1.小学生张乙在本案中能否作为证人作证,为什么?2.侦查人员认为张乙的证据是直接证据、传来证据,该认定是否正确?3.犯罪嫌疑人刘甲是否有拒绝回答一切问题的权利?4.本案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否合适,为什么?5.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答案】七、案情:某省盐业公司从外省盐厂购进300吨工业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
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盐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购进的工业盐,并处罚款15万元。
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维持市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决定。
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材料一:1.《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1990年3月2日第51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24条运输部门应当将盐列为重要运输物资,对食用盐和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的运输应当重点保证。
2.《盐业管理办法》(2003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2009年3月20日修正)第20条盐的运销站发运盐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
在途及运输期间必须货、单、证同行。
无单、无证的,运输部门不得承运,购盐单位不得入库。
材料二: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