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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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土建工程典型案例分析

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土建工程典型案例分析

油田地面建设土建工程典型案例分析主要内容一、常用标准、规范二、常见质量问题三、安全、环保问题Contents 目 录一、常用标准、规范(一)通用规范(二)常用施工验收标准、规范(三)部分规范条文的对照Contents 分目 录(一)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GB55005-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通用规范(一)通用规范《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 -202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2022年10月1日实施)《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通用规范(二)常用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常用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常用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 3903-2017)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豫建质安〔2022〕189号•【施行日期】2022.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89号合同编号: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鉴定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委托单位与鉴定单位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时使用。

2. 本合同文本中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进行检查、检测与验算,综合分析判断,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活动。

3. 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选择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 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鉴定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结构类型:4.建筑面积:5.其它:第二条委托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如下工作: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1. 详细调查与检测场地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其他2. 房屋安全性鉴定□房屋结构承载力验算□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构件层次□子系统层次□鉴定系统层次3. 房屋抗震鉴定□场地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能力验算主体结构抗震措施鉴定本鉴定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附件一。

(完整版)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完整版)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13条】3.2.1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1采用。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2采用。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3 采用。

注: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4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4 采用。

注: 1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2 对T 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

5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灌孔混凝土强度指标取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强度指标。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 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5 采用。

7 块体高度为180mm~350mm 的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6采用。

注:对细料石砌体、粗料石砌体和干砌勾缝石砌体,表中数值应分别乘以调整系数1.4 、1.2 和0.8 。

8 毛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7 采用。

3.2.2 龄期为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 采用:2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 vg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表48 49 50 5152 53 54 55 56202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7-20213.3.1 砌筑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工作年限大于和等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5,设计工作年限小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2.5;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a5,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应为Ms5;3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应为Mb5;4 混凝土砌块、煤矸石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b7.5;5 配筋砌块砌体应为Mb10;6 毛料石、毛石砌体应为M5。

5.1.2 砌筑前需要湿润的块材应对其进行适当浇(喷)水,不得采用干砖或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

5.1.4 砌体中的洞口、沟槽和管道等应按照设计要求留出和预埋。

5.1.5 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配。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5.1.6 砌筑砂浆用水泥、预拌砂浆及其他专用砂浆,应考虑其储存期限对材料强度的影响。

5.1.7 现场拌制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

砌筑砂浆拌制后在使用中不得随意掺入其他粘结剂、骨料、混合物。

3.2.4 对处于环境类别1类和2类的承重砌体,所用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对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表3.2.4中1类和2类环境的普通、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MU10;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结构,表3.2.4中材料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个等级。

3.2.8 填充墙的块材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墙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应为MU3.5,外墙应为MU5;2 内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为A2.5,外墙应为A3.5。

3.2.9 下列部位或环境中的填充墙不应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1 建(构)筑物防潮层以下墙体;2 长期浸水或化学侵蚀环境;3 砌体表面温度高于80℃的部位;4 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65号现批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7-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上发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与定额研究所在中国建筑出版传媒上发布。

附件: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3.2.1、3.2.2、3.2.3、6.2.1、6.2.2、6.4.2、7.1.2、7.1.3、7.3.2(1、2)、9.4.8、10.1.2、10.1.5、10.1.6条(款)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第3.1.4、3.2.1(1、6)、3.2.2、3.4.1、5.4.2、5.4.3、5.5.2条(款)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第4.2.2、6.2.4、8.3.5条5.《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 13-2014第5.1.1、5.1.5、5.1.8、5.1.12、5.3.1、6.3.2条《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全文附高清无水印PDF版下载】标准号:GB55007-2021中文名称:砌体结构通用规范标准类型:国家标准发布日期:2021-04-09实施日期:2022-01-01PDF质量:高清晰无水印PDF版(官方正式版、完整版、原版扫描,共计:57P(页),PDF文档大小:71MB)全文下载(高清晰无水印PDF版):《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扫描关注我们本文链接:本文关键词:砌体, 结构, 通用, 规范, GB, 2021, 全文, PDF版, 下载。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材料 (4)3.1 一般规定 (4)3.2 块材 (4)3.3 砂浆和混凝土 (7)3.4 砌体强度 (7)4 设计 (13)4.1 一般规定 (13)4.2 多层与单层砌体结构 (16)4.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19)4.4 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抗震墙结构 (21)4.5 自承重墙 (23)5 施工及验收 (24)5.1 一般规定 (24)5.2 砌筑砂浆 (24)5.3 承重砖砌体 (25)5.4 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 (26)5.5 承重石砌体 (26)5.6 自承重砌体 (27)5.7 砌体结构检测 (27)5.8 验收 (28)6 维护与拆除 (29)附:起草说明 (30)1 总则1.0.1为在砌体结构工程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等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本规范是砌体结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工程中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验收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但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第2章的规定时,应允许使用。

1.0.4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尙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砌体结构方案应布置合理、受力明确、传力直接,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同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对配筋砌块砌体结构,其立面和平面应简单、规则、均匀、对称。

2.0.2承受吊车荷载的单层砌体结构应采用配筋砌体结构。

2.0.3单层空旷房屋大厅屋盖的承重结构,在下列情况下不应采用砖柱:1大厅内设有挑台;26度时,大厅跨度大于15m或柱顶高度大于8m;37度(0.10g)时,大厅跨度大于12m或柱顶高度大于6m;47度(0.15g)、8度、9度时的大厅。

砌体结构的特点及技术要求

砌体结构的特点及技术要求

砌体结构的特点及技术要求一、砌体结构的特点砌体结构是以块材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在建筑工程中,砌体结构主要应用于以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内外墙体、柱子、基础、地沟等构件,还可应用于建造烟囱、料仓、小型水池等特种结构。

砌体结构具有如下特点:(1)容易就地取材,比使用水泥、钢筋和木材造价低:(2)具有较好的耐久性、良好的耐火性;(3)保温隔热性能好,节能效果好;(4)施工方便,工艺简单;(5)具有承重与围护双重功能;(6)自重大,抗拉、抗剪、抗弯能力低;(7)抗震性能差;(8)砌筑工程量繁重,生产效率低。

二、砌体结构的主要技术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对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如下:(一)基本规定1.砌体结构应布置合理、受力明确、传力途径合理,并应保证砌体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2.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根据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砂浆和混凝土质量控制砂浆拌合工艺、砌筑工人技术等级四个要素从高到低分为A、B、C三级,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砌体结构工程,应为A级或B级。

3.砌体结构应选择满足工程耐久性要求的材料,建筑与结构构造应有利于防止雨雪湿气和侵蚀性介质对砌体的危害。

4.环境类别为2类~5类条件下砌体结构的钢筋应采取防腐处理或其他保护措施5.处于环境类别为4类、5类条件下的砌体结构应采取抗侵蚀和耐腐蚀措施。

(二)材料要求1.砌体结构材料应根据其承载性能、节能环保性能、使用环境条件合理选用2.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应对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3.砌体结构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非蒸压硅酸盐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

4.砌体结构应推广应用以废弃砖瓦、混凝土块、渣土等废弃物为主要材料制作的砌块5.夹心墙的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07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07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GB55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eneral。

code。

for。

masonry,structuresGB。

55007,2021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

第6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5007。

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

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

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3。

2。

1。

3。

2。

2,3。

2。

3,6。

2。

1,6,2,2。

6,4。

2,7,1。

2。

7。

1,3。

7。

3,2。

1。

2。

9。

4,8。

10。

1,2,10,1,5。

10。

1。

6条,款。

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2011。

第4。

0,1。

1。

2。

5,2。

1。

5。

2,3。

6,1,8。

6,1。

10。

6,2,1,6。

2。

3。

7。

1。

10,7。

2。

1。

8,2,1。

8,2。

2。

10,0,4条,款。

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

第3,1。

4。

3。

2,1,1。

6,3。

2,2。

3。

4。

1。

5。

4,2。

5,4。

3。

5,5。

2条。

款。

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第4。

2,2,6。

2,4,8,3。

5条。

5,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

13,2014,第5。

1。

养马配建道路--电力和通信管线设计说明

养马配建道路--电力和通信管线设计说明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3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电力工程和通信工程无意见。

4电力工程设计要点1.周边道路IOKV电力通道情况:周边道路为设计未实施,本次设计管线与周边已设计管线连通。

2.本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3、电力电缆主管束为4×4Φ200+2ΦI1oMPP排管,壁厚8mm,安居街电力单侧布置,具体管位详见管综。

电力过街采用2x3Φ200+Φ1IOMPP排管。

4.φ1IOMPP管壁厚6mm,φ200MPP管壁厚8nmι,要求塑料管管受压变形1/3无裂缝耐压!MPa∕cm2,环刚度(3%)等级(80℃)为SN12β排管覆土0.7m,遇车行道时加钢筋混凝土包封。

考虑到绿化种植对电力管道影响以及建设期间重车的影响,所有电力管道采用C30防水砂包封,抗渗等级P6。

排管车行道基地承载力:13OkPa,排管人行道基地承载力:10OkPa,排管开挖回填土采用良性土夯实,密实度大于94%。

排管采用承插连接,接口务必严密,光滑,管内应吹扫干净。

排管边距井壁及井底及边应不小于20cmβ5.由于排管敷设距离较长,为方便穿线及检修,故每隔50m设一工作井,每200m左右设一处过街。

位于道路车道下的电力井盖井座应采用双层“五防”球墨铸铁材料,采用Φ800五防球墨铸铁井盖,并按电力局要求,井盖具有防水、防盗、防滑、防位移、防坠落等要求。

做法符合国标《检查井盖》(GB/T23858-2009)、成都市地方标准《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电力和通信管线设计说明1设计概况2本次设计为养马配建道路4,起点接配建道路3,终点接锦春东路。

道路红线宽度30m,路线全长约935m o道路等级次干路。

3设计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1/T5221-2016《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典型设计WkV电缆分册》2016年版《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2019《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2018《通信管道人孑闲!手孔图集》YD/T5178-2017《地下通信电缆敷设》05x101-2《通讯管道人孑坏口管块组群图集》YDJTO1《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SC165:201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3《建筑与市政地基撤出通用规范》GB55003-2023《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3接地体直至满足要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砌块强度等级 Mb10 MU10 MU7.5 MU5 MU5 3.08 -
砂浆强度等级 Mb7.5 2.76 2.13 Mb5 2.45 1.88 1.31 0.95
砂浆强度 0 1.44 1.12 0.78 0.58
• •
注:1 表中的砌块为火山渣、浮石和陶粒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2 对厚度方向为双排组砌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 0.8。
砖强度等级
2019/3/17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3 采用。
• 表 3.2.1-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砖强度等级 M15
砂浆强度等级 M10 M7.5 M5
砂浆等级 0
MUY25
MU20 MU15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 和 MU10;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的强度等级:MU25、MU20、MU15;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 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U20、MU15、MU10、MU7.5 和 MU5; 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 和 MU20。 用于承重的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孔洞率不应大于 35%;
1.0.5 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9/3/17



• • • 3.1 • 3.2 材料强度等级 • 砌体的计算指标 •
3 材料
2019/3/17

新版结构通用规范对设计的影响

新版结构通用规范对设计的影响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4.2.2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4.2.8、4.2.13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4.2.14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4.6.5、4.6.7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4.6.5-风振系数最小值-系统默认设计无需干涉
新版通用规范对设计的影响 -结构专业
汇报人: 2022.04.01
一、新旧规范对比 二、新规对设计影响 三、新规实施注意事项
通用规范-结构专业 : 2022年1月1日执行
1、GB 55001-202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2、GB 55002-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3、GB 55003-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4、GB 55004-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5、GB 55005-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 6、GB 55006-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 7、GB 55007-202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8、GB 55008-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2022年4月1日执行 9、GB 55017-2021《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2022年4月1日执行 10、GB 55018-2021《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2022年4月1日执行 11、GB 55021-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2022年4月1日执行
二、新规对设计影个人观点,谢 谢!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条文3.1.13、4.2.7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条文4.3.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条文2.2.2

砌体结构验收规范

砌体结构验收规范

砌体结构验收规范砌体结构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结构形式之一,它以砖块、石材等材料为基本单元,通过砌筑而成。

为确保建筑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砌体结构的验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砌体结构验收的规范要求和步骤。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砌体结构验收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验收的有效进行。

首先,应明确验收的具体范围和对象,即要验收的砌体结构的类型、位置和数量。

其次,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流程。

同时,还需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测量仪器、钢尺等。

二、验收参数和标准砌体结构的验收需要根据相关的参数和标准进行评定。

以下是常见的几项验收参数和标准:1. 砌筑强度:砌体的强度是评定砌体结构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设计要求和当地的规范标准,砌体结构的抗压强度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2. 垂直度和水平度:砌体结构的垂直度和水平度是评估其几何形态的重要指标。

砌体墙体的垂直度偏差和水平度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 砌缝牢固性:砌体结构中的砌缝的牢固性是其稳定性和耐用性的重要保障。

验收时要检查砌缝的密实性和牢固性,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4. 材料质量:砌体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其整体质量。

验收时要检查砖块、石材等砌体材料的质量,并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三、验收步骤进行砌体结构验收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砌体结构的外观检查:首先要对砌体结构的外观进行细致的检查,包括墙体的平整度、表面的平整度和无裂缝等情况。

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

2. 测量和检测:使用测量仪器对砌体结构进行必要的测量和检测,包括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尺寸等。

根据验收标准进行评定。

3. 砌缝检查:对砌缝进行检查,包括砌缝的间距、宽度和牢固性等。

检查时要注意砌缝的一致性和均匀性。

4. 抗压强度检验:通过抽取样品进行抗压强度检验,以评估砌体结构的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 记录和报告:进行全面的记录和报告,包括砌体结构的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材料 (4)3.1 一般规定 (4)3.2 块材 (4)3.3 砂浆和混凝土 (7)3.4 砌体强度 (7)4 设计 (13)4.1 一般规定 (13)4.2 多层与单层砌体结构 (16)4.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19)4.4 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抗震墙结构 (21)4.5 自承重墙 (23)5 施工及验收 (24)5.1 一般规定 (24)5.2 砌筑砂浆 (24)5.3 承重砖砌体 (25)5.4 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 (26)5.5 承重石砌体 (26)5.6 自承重砌体 (27)5.7 砌体结构检测 (27)5.8 验收 (28)6 维护与拆除 (29)附:起草说明 (30)1 总则1.0.1为在砌体结构工程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等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本规范是砌体结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工程中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验收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但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第2章的规定时,应允许使用。

1.0.4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拆除,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尙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砌体结构方案应布置合理、受力明确、传力直接,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同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对配筋砌块砌体结构,其立面和平面应简单、规则、均匀、对称。

2.0.2承受吊车荷载的单层砌体结构应采用配筋砌体结构。

2.0.3单层空旷房屋大厅屋盖的承重结构,在下列情况下不应采用砖柱:1大厅内设有挑台;26度时,大厅跨度大于15m或柱顶高度大于8m;37度(0.10g)时,大厅跨度大于12m或柱顶高度大于6m;47度(0.15g)、8度、9度时的大厅。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09.27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67号
•【施行日期】2003.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2002年9月27日发布建设部公告第67号)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其中,第3.1.1、3.2.1、3.2.2、3.2.3、5.1.1、5.2.4、6.1.1、6.2.1、6.2.2、6.2.10、6.2.11、7.1.2、7.1.3、7.3.2、7.3.12、7.4.1、9.2.2、10.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2.8、7.4.6、8.2.8、9.4.3、10.1.8、10.4.12、10.4.14、10.4.19、10.5.5、10.5.6条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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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5007-20211 总则1.0.1为确保砌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贯彻节能节地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的方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应由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判断。

其中,创新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经过论证并满足本规范中的性能要求。

2 基本规定2.0.1砌体强度应按砌体标准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并明确检验的施工质量控制水平,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确定砌体强度的平均值、变异系数和标准值。

2.0.2砌体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其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确定。

2.0.3砌体强度的变异系数应按表2.0.3采用。

对于新砌筑材料的变异系数,当计算值小于表2.0.3所列值时,应取表中值;当计算值大于表2.0.3所列值时,应取实际计算值。

2.0.4 砌体强度设计值应通过砌体强度标准值除以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计算确定,并应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确定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A级、B级和C级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应分别取1.5、1.6和1.8。

2.0.5 满足50年设计工作年限要求的块材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均不应小于0.85,软化系数小于0.9的材料不得用于潮湿环境、冻融坏境和化学侵蚀环境下的承重墙体。

2.0.6 砌体结构应布置合理、受力明确、传力途径合理,并应保证砌体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2.0.7 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根据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砂浆与混凝土质量控制、砂浆拌合工艺、砌筑工人技术等级四个要素从高到低分为A、B、C三级,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砌体结构工程,应为A级或B级。

2.0.8 砌体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应依据气候条件及结构的使用环境条件按表2.0.8分类。

2.0.9 砌体结构应选择满足工程耐久性要求的材料,建筑与结构构造应有利于防止雨雪、湿气和侵蚀性介质对砌体的危害。

2.0.10 环境类别为2类~5类条件下砌体结构的钢筋应采取防腐处理或其他保护措施。

2.0.11 环境类别为4类、5类条件下的砌体结构应采取抗侵蚀和耐腐蚀措施。

3材料3.1 一般规定3.1.1 砌体结构材料应依据其承载性能、节能环保性能、使用环境条件合理选用。

3.1.2 砌体结构选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2 应对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证明质量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3 应根据块材类别和性能,选用与其匹配的砌筑砂浆。

3.1.3 砌体结构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非蒸压硅酸盐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凝主制品。

3.1.4 长期处于200℃以上或急热急冷的部位,以及有酸性介质的部位,不得采用非烧结墙体材料。

3.1.5 砌体结构中的钢筋应采用热轧钢筋或余热处理钢筋。

3.2 块体材料3.2.1 砌体结构中应推广应用以废弃砖瓦、混凝土块、渣土等废弃物为主要材料制作的块体。

3.2.2 选用的块体材料应满足抗压强度等级和变异系数的要求,对用于承重墙体的多孔砖和蒸压普通砖尚应满足抗折指标的要求。

3.2.3 选用的非烧结含孔块材应满足最小壁厚及最小肋厚的要求,选用承重多孔砖和小砌块时尚应满足孔洞率的上限要求。

3.2.4 对处于环境类别1类和2类的承重砌体,所用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对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表3.2.4中1类和2类环境的普通、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MU10;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结构,表3.2.4中材料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个等级。

3.2.5 对处于环境类别3类的承重砌体,所用块体材料的抗冻性能和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时,表3.2.5中的抗冻指标应提高一个等级,对严寒地区抗冻指标提高为F75。

3.2.6 处于环境类别4类、5类的承重砌体,应根据环境条件选择块体材料的强度等级、抗渗、耐酸、耐碱性能指标。

3.2.7 夹心墙的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3.2.8 填充墙的块材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墙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应为MU3.5,外墙应为MU5;2 内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为A2.5,外墙应为A3.5。

3.2.9 下列部位或环境中的填充墙不应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1 建(构)筑物防潮层以下墙体;2 长期浸水或化学侵蚀环境;3 砌体表面温度高于80℃的部位;4 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3.3 砂浆和灌孔混凝土3.3.1 砌筑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工作年限大于和等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5,设计工作年限小于25年的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应为M2.5;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a5,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应为Ms5;3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应为Mb5;4 混凝土砌块、煤矸石混凝土砌块砌体应为Mb7.5;5 配筋砌块砌体应为Mb10; 6 毛料石、毛石砌体应为M5。

3.3.2 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3.3.3 设计有抗冻要求的砌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不应低于墙体块材。

3.3.4 配置钢筋的砌体不得使用掺加氯盐和硫酸盐类外加剂的砂浆。

3.3.5 配筋砌块砌体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孔混凝土应具有抗收缩性能;2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配筋砌块砌体房屋,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应按本规范相关规定至少提高一级。

3.4 砌体强度3.4.1 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a:1 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时,γa 为其截面面积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砌体截面面积小于0.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8。

构件截面面积以㎡计。

2 当砌体用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砂浆砌筑时,对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9;对砌体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8。

3 当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γa为1.1。

3.4.2 各类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规定:3.4.3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率应根据受力或施工条件确定,且不应小于33%,其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大于未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2倍。

4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根据砌体结构的特性,采取构造措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4.1.2 砌体结构构件应依据其受分别计算轴心受压、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受弯及受剪等承载力,应保证构件有足够的强度,满足安全性要求。

4.1.3 砌体结构各种墙、柱构件应进行高厚比验算,应保证构件稳定性。

4.1.4 无筋砌体受压构件,按内力设计值计算的轴向力偏心距e不应大于0.6y,y为截面重心至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4.1.5 砌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设置水平拉结钢筋或钢筋焊接网。

4.1.6 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20mm;2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梁或圈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当板未直接搁置在圈梁上时,在内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外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20m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端钢筋应与支座处沿墙或圈梁配置的纵筋绑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4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与现浇板对接时,预制板端钢筋应与现浇板可靠连接;5 当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6 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4.1.7 砖烟囱块体材料应选用烧结普通砖,且高度不应大于60m。

抗震设防烈度8度Ⅲ类场地和Ⅳ类场地及抗震设防烈度9度时不应用砖烟囱。

4.2 多层及单层砌体结构4.2.1 承受吊车荷载的单层砌体结构应采用配筋砌体结构。

4.2.2 单层空旷房屋大厅屋盖的承重结构,在下列情况下不应采用砖柱:1 大厅内设有挑台;2 6度时,大厅跨度大于15m 或柱顶高度8m;3 7度(0.10g)时,大厅跨度大于12m或柱顶高度大于6m;4 7度(0.15g)、8度、9度时的大厅。

4.2.3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中的承重墙梁不应采用无筋砌体构件支承。

墙梁设计应包括墙体总高度、跨度、墙体及托梁的高跨比、洞口尺寸及洞口位置的构造要求。

4.2.4 对于多层砌体结构民用房屋,当层数为3层、4层时,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

当层数超过4层时,除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外,至少应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

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圈梁。

设置墙梁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

4.2.5 厂房、仓库、食堂等空旷单层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圈梁:1 砖砌体结构房屋,檐口标高为5m~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2 砌块及料石砌体结构房屋,檐口标高为4m~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3 对有吊车或较大振动设备的单层工业房屋,当未采取有效的隔振措施时,除应在檐口或窗顶标高处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外,尚应增加设置数量。

4.2.6 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高度不应小于120㎜,配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

4.2.7 挑梁埋入砌体长度l1与挑出长度l之比应大于1.2;当挑梁埋入段上无砌体时,l1与l之比应大于2。

4.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4.3.1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房底抗震墙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浇混凝土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

墙体周边应设置梁柱组成的边框。

2 当6度区的底层抗震墙采用普通砖砌体墙时,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10。

应先砌墙后浇框架,沿框架柱高设置沿砖墙水平通长布置的拉结钢筋网片;在墙体半高处尚应设置与框架柱相连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3 当6度区的底层抗震墙采用小砌块体墙时,墙厚度不应小于190㎜,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b10,应先砌墙后浇框架,沿框架柱高设置沿小砌块墙水平通长布置的拉结钢筋网片;在墙体半高处尚应设置与框架柱相连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4 当采用砌体抗震墙时,洞口两侧应设置芯柱或混凝土构造柱;当墙长大于4m时,应在墙体中部设置芯柱或混凝土构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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