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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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发展报告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遗资源禀赋及传承人谱系梳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以凯里市为州府,辖雷山、丹寨、施秉、黎平、榕江、台江、剑河、麻江、黄平、天柱、三穗、镇远、从江、锦屏、岑巩等15个县。

据统计,全州有苗族、侗族、布依族、水族、瑶族等32个世居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接近80%,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

(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2006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三批464项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名录,并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这也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与科学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2013年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同意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设立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黔东南州非遗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包括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手工艺、民俗等八大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含扩展项目名录)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共有53项72处入选(部分项目统计见表1),居全国同级别行政单位前列。

(二)其他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黔东南是一个以苗族、侗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自治州,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黔东南州拥有贵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92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9人;拥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处,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8处;拥有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54项300处,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208项。

贵州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非遗的分类与国家级名录相比有所区别,第二批开始与国家级非遗名录分类相同。

贵州省第一批省级非遗名录共分为民间信仰、民间音乐、岁时节令、文化空间、人生礼俗等13类。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11类非遗入选省级名录,可见其非遗资源的丰富多彩。

表1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表2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基本情况
从字面来看,“传”指的是传授,“承”是指继承、发扬,应坚持“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将传统民族文化与实践生活相结合,继而发扬光大。

从个人层面来看,传承的第一核心要素就是通过传习来获取知识和信息;其次则是在前人传授的知识和技能上融入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创新与发明,从而使传承的知识或技艺有所增益。

以下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统计(见表3、表4)。

表3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表4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从先后颁布的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分类来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布情况如下:民间文学9人,传统技艺8人,传统音乐7人,民俗5人,传统舞蹈4人,传统美术3人,传统戏剧1人,曲艺1人,共计38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总体呈现出年龄较大、学历相对较低的情况,此现状使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传承面临不少困境。

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意义
(一)艺术审美价值的表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风俗习惯、精神气质、情感文化的价值体现,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承载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作为人类的历史创造,非遗与人类生活联系密切,这也决定其蕴含丰富的多元价值。

高超的艺术特色以及非功利性的特点,使得非遗的艺术审美价值尤为突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大量存在的工艺品、表演艺术等,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是进行艺术研究、审美研究的宝贵资源。

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审美价值含量极高”[1]。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黔东南州人民劳动与智慧的结晶,是基于当时当地的审美标准、审美理想所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

无论是重章叠唱的侗族大歌、热情四溢的苗族舞蹈,还是技法精湛的民间手工艺品、精妙绝伦的千户苗寨建筑工艺,无不展示着无与伦比的艺术特色,彰显着黔东南州这一方水土孕育出的审美风尚。

还有仪式感极强的婚丧嫁娶等传统礼俗、丰富多样的年节习俗、生动有趣的民间娱乐、神秘多端的宗教信仰等以活动形式存在的民俗事象,涉及多方面的民间知识,汇集了众多人的智慧,通过丰富多彩的表演而拥有极强的观赏性,进而上升到一种美学高度,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精神追求。

因此,保护与传承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社会具有一种美学意义,在肯定人们追求美与创造美的能力的同时,寄托了当地民众的生活趣味,保存了当地别具一格的审美艺术特色,而其中所包含丰富的艺术资源又将成为其他文艺的创作原型和素材,为其他艺术美的呈现提供了不竭源泉。

(二)社区族群认同的传播
深深扎根于民间和民族个体心灵深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个民族的群众在漫长历史岁月中集体创造的,反映了特定民族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思维模式,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审美倾
向,积淀着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是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

这种集体性的文化将一个区域的民族聚合起来,代表了一个区域的生活方式、精神理念,同时也圈定了一个区域的精神活动范围,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世界。

文化的本质是“自然的人化”,因而文化是加强社区族群认同感的内在力量,社区族群认同会提高当地人民的文化自信。

“民族认同的根据,认同的根,认同的轴心,都在于地方性的,民族性的文化,如果没有了地方性的,民族性的文化,认同的基础也就消失了,从而维系一个民族的纽带也就消失了”[2]。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认同的核心内容,是维系族群等共同体生存与发展的关键纽带,在提倡文化大融合的今天,非遗对如何保持区域文化的独特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作为贵州省东南部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聚集地,拥有深厚的地方文化底蕴。

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黔东南州民众的审美内涵、价值理念、精神特征,承载着族群的历史集体记忆,寄托着当地人民的生活情感与人生理想。

保护与传承黔东南州非遗,通过共同的文化形态与活动使人们凝聚在一起,对传递区域民族文化,增强区域认同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面对当今激烈的“全球化”“一体化”浪潮,在接受外来文化冲击与洗礼的同时,保持本地的文化特色,守住一个族群的精神之根显得尤为迫切。

正是这根精神的生命线将人们联系起来,促使他们形成一种共同的社区族群认同感,这是一个族群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历史文化延续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民众的集体生活,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人们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

无论是何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与特定的历史区域,都是由一个群体集体创造出来的,这对于我们了解那个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生活方式、道德风俗、群体情感有着重要的指示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历史时代的思想精华,是民族历史发展的文化记录,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活态延续。

非遗拥有民间的、口传的、动态的历史文化价值,可以弥补和完善正史没有涵盖的某些历史,有助于让后人全方位、更真实地了解历史文化。

例如,台江的苗族姊妹节是台江县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其以独特的内容与方式,展现出当地婚恋制度的演变历程,整个节日活动以姊妹为主,由妇女集体策划、集体主持、集体参与,男子须按女子意愿行事。

从姊妹节中可以看出母系社会的历史风貌,苗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出独特的婚恋习俗,透露出当地的观念与态度,对于人们了解该地区婚恋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了黔东南地区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该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深根源,反映了群体的社会行为与思维方式。

对其进
行保护与传承是对历史文化的延续与发扬,通过保存这种本民族历史中的精华,将其优良的民族精神传递到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代人,从而让祖先的财富为当代社会造福。

三黔东南州非遗保护与传承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黔东南州非遗保护与传承现状
1.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促进非遗保护和传承
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保护各地非遗资源及其文化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指以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首要任务,继而维护当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完善,同时增强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文化自信,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定区域。

近年来,黔东南州对优秀原生态民族文化进行全面普查、深入挖掘、及时抢救、充分保护。

黔东南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为当地非遗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了全新的平台。

一方面,能够形成以地域民族文化为核心的资源集合,构成保护当地多元少数民族文化的堡垒;另一方面,能够从宏观层面传承当地各民族的活态非遗。

2.民族文化认同度不断提高,非遗保护与传承队伍得到壮大
加强当地非遗的整体性保护对推动黔东南州文化、经济的双赢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对于传统民族文化的认同度也不断提高,传承队伍也得到进一步壮大。

2016年9月,黔东南州“2016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第一期刺绣普及培训班在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顺利开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共有60人。

这样的培训,一方面能够积极调动民众参与保护、利用非遗的积极性,活用民族文化的宝贝来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当地苗族群众刺绣的水平,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文化自豪感,达到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的双赢发展。

侗族大歌是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2009年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小黄侗寨是远近闻名的“侗歌窝”,小黄侗族大歌早已享誉国内外。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这是一个由联合国发起成立的纪念日,其目的是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在国际儿童日到来之际,素有“侗歌窝”之称的贵州省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上演万人侗族大歌,侗族孩子们身着盛装参与演唱侗族大歌,让孩子们在传承民族文化中度过一个欢乐而有意义的儿童日。

(二)黔东南州非遗保护与传承中面临的问题
1.非遗传承人传播主位视角缺失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杰出的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3]。

虽然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无论是在社会地位上还是从经济上都给予了他们一定的扶持,但是很多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仍然面临消亡的困境。

传播指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4]。

非遗传播的过程是一个信息交换、流动的完整系统,因此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发挥传承人的主观能动性。

然而,非遗自身的系统较为复杂,涉及民俗学、美术学、音乐学等学科,不同学科背景的主体在研究非遗时会因为自身差异而导致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

面对这些宝贵的人类文化资源,社区、开发商、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很难在保护的基础上协调与平衡利益冲突。

随着“非遗热”“民俗热”的兴起,各地对于非遗保护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趋凸显:本真性的破坏和开发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日趋严重。

在非遗的利用过程中,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遗传播并使非遗得以世代延续的主体,而由于以上的利益开发的博弈问题,传承人对于传统非遗传播的话语权遭到了削弱,传播主位视角出现缺失。

2.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流失
我国传统的乡村文化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展开的,农耕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结晶正是依靠这样的关系得以传承、发展。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曾指出:“血缘是稳定的力量。

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正所谓‘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

”[5]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传统乡村文化变迁的问题也凸显无疑。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我国西南地区,过去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大多传统民族文化保存尚好。

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过去寨中村民靠着共同的信仰、习俗以及宗族关系为纽带和谐地生活。

如今,旅游开发等一系列外在因素不断刺激着这座被誉为“天下第一苗寨”的传统村落。

据调查,千户苗寨中大部分的经商者都不是本地百姓,在这场以发展经济为最终目的的乡村“改造”运动中,村民真正获益的情况堪忧。

在此背景下,年轻人更多地选择了外出务工,苗寨中只剩下妇女、儿童、老人留守。

“苗族古歌”“苗族飞歌”“鼓藏节”等一系列非遗逐渐沦为旅游开发的商品,这些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也在一部分利益获得者的暴力开发中流失。

四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科学路径探索
(一)加强非遗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已成为政府与民间共同参与的一场全社会运动。

国内的非遗保护工作,是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开始的。

政府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可以加强国家文化建设,向世界展示中国非遗精神,提升国家形象[6]。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增添,各地对非遗名录的申报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与经济效益有关的遗产项目,常常会面临申报成功后不重视导致的后续保护力度严重不足的情况。

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民族文化旅游的市场份额逐年递增,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希望用具有差异性的民族文化作为“名片”来推广旅游、提高旅游经济收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无疑是吸引游客最好的元素,伴随而来的则是各地争先恐后地申报非遗项目。

前文说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较为复杂,是一种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文化资源,其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科学的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非遗项目的申报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为避免非遗资源的滥用、伪用,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政府加强关于非遗申报与管理的工作刻不容缓。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杜绝非遗资源利用中的变异
毋庸置疑,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少非遗作为重要的无形文化资源,能够成为发展文化产业、产生经济收益的重要基础。

根据我国非遗目录的十大类别来看,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的非遗进行“生产性保护”是合理的。

不少地方对非遗的认识都还停留在“文化资本”层面,尤其体现在能够较快增加经济收入的酒、饮食等项目。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进而拉动当地经济、提高文化影响力是保护的主要目的。

苗族“鼓藏节”也被称为“吃鼓藏”,每逢12年过一次,每次连续过3至4年。

鼓藏节是苗族人生价值观的展现,怀念祖先、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勤劳俭朴、富裕安康等是鼓藏节的精神内涵。

2010年雷山苗年暨西江鼓藏节期间,当地旅游产业收入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千户苗寨也在一夜之间家喻户晓。

但是,节庆中商业化色彩过重、仪式感缺失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也随之产生,当地民众尤其是老一辈村民开始对政府主导的这种民俗节庆活动产生了质疑。

因此,若将民俗、民间文学等类别非遗中关于族群记忆的文化事项直接融入旅游开发中,利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概念对其进行炒作会显得过于功利。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将其仅仅作为提高地方经济发展的筹码,在保证其本真性的基础之上再谈利用、开发才是正确途径。

(三)充分借助各地教育资源优势,大力促进非遗文化进校园
前已述及,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但是举目全国,很多地区非遗传承人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弥足珍贵的传统文化濒临失传。

面对这样的窘境,各地教育部门理应承担起必要的责任,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工作迫在眉睫。

当下,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将校园平台作为非遗传承的重要阵地,非遗进课堂、节假日的课外生活、兴趣爱好班等模式丰富多彩。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8.27%,其中苗族人口占41.57%,侗族人口占28.99%。

苗族以前没有自己的文字,其历史文化的延续大多通过刺绣、歌舞等形式,苗族语言文字普及与运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外来文化的冲击,很多年幼的孩子使用苗语的能力大幅度降低。

面对此况,将非遗的文化元素引入中、小学课堂进行传承,加大当地苗语的使用频率将有效提升苗族文化的传播力。

例如在学习语文课和外语课的同时增加基础苗语的授课,在音乐课堂上引进传承人教授原生态苗族古歌、芦笙舞等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课程,有助于从小培育孩子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增强文化自信。

(四)积极融入新媒体传播战略,拓宽非遗文化传播维度
新媒体的概念是针对传统媒体而言的,包括了能够传播数字内容的网络、移动终端等一切媒体,换言之也可以将新媒体看作是一种“万物皆媒”的传播形态。

随着数字化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各式各样的新媒体已逐步成为信息传播的集散枢纽。

对现代社会来说,新媒体已经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微信、QQ、微博等一系列新型的社交媒体已经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至一屏之隔。

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非遗文化,兼具技术与文化的双重属性,一方面能够提高传播效率,拓宽传播维度;另一方面,在传播过程中新媒体已经与所传递的信息符号融合成为一种新形态的非遗文化。

过去,老一辈的传承人通过言传身教的形式默默地守护、传承着这些灿烂的文化结晶。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了“走出去”,对于自身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感兴趣。

但是,虚拟现实技术、3D非遗博物馆、非遗资源数据库等全新的思维模式与技术手段能够使文化与科技高度有机融合,从而保证传统民族文化延续不衰,正所谓“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魂,文以铸之”。

因此,理应以发展的眼光来接纳科学技术,让新媒体技术为我们保护传统民族文化保驾护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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