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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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进料加工核销
一年一报,4月20日前报送《核销申请表》及电 子数据 。核销生成的“应调整免抵退税额”和 “应调整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以下简称“应 调整两个税额”)在免抵退税日常申中报进行调 整。
上年度有手账册核销 监控方式 未报送或未完成核销 上年度无手 账册核销
审 核 系 统 自 可申报审核但暂不审批 提供书面声 动监控 退税,不受理申报 明
年度进料加工核销流程
纸质(电子)手册 企业报送《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电子帐册 企业报送《免抵退税核 销申报表》和 《已 税务机关反馈《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和“ 核销进口/出口报关 核销报关单数据” 单调整表》、纸质资 企业填报《已核销进口 / 出口报关单调整 料 表》和报送纸质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反馈《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以后年度计划分配率的确定
完成年度核销后,系统自动采用《进料 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上年度 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 ” 在用未核销,系统自动延用上年度计划 分配率,无需人工确认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日常申报
进料加工手(账)册号的录入 进、出口价格的确认 按实际价格进行进出口报关,提高进、 出口报关价格与实际价格的一致性,减 少填报及审核差异情况说明表的工作量
(三)企业填报《已核销进口/出 口报关单调整表》
填报《已核销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表》(以 下简称“调整表” )时,可以按照不同手册 号和不同贸易方式分别汇总填报。其中美元到 岸价、离岸价和贸易方式代码是参与实际分配 率计算的重要要素,应保证该项目录入的准确 性。
纸质(电子)手册填报《调整表》注 意事项
电子帐册填报《调整表》注意事 项
管理申报系统:EDI、关务通、关务之星 1、根据《深圳海关联网企业报核申请表》,管理系统中“ 报核审批情况”、 “进出口金额统计” 、 “库存料件 ”等的查询结果填报。 2、 “进出口金额统计”如果已剔除进料料件复出口、进 料料件退换等各类调减项的,调减项无须重复填报。 3、 “库存料件””查询时间为申请核销的报核起止时间 ,查询结果为数量,应根据备案单价计算出金额填报。
计划分配率的确定
纸质(电子)手册 计划分配率=最近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 额/计划出口总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00% 电子帐册 计划分配率=上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 出口总额*100%
资料报送
《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 电子数据 其他资料 * 纸质手册: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备案表 * 电子手册:通关手册 * 电子账册:上个已核销纸质(电子)手 册资料
1、对反馈“核销报关单数据”缺失或与实际报关单数据 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 口情况将缺失或不一致的数据填写《调整表》 》。 2、对反馈“核销报关单数据”中报关进口价格与实际进 口价格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财务上确认的实际进口 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将差额填写《调整表》,报送时 附送《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相 关证明材料。
出口退税实务-生产企业 进料加工核销
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李长泰
基本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 确定“实耗法” ;以“简化”为理念; 以“核销”为核心。自2013年7月1日起 统一执行 。 《深圳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实耗法实施办 法》
进料加工实耗法实施三个环节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的确定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 抵退税申报 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 核销
核对《反馈表》注意事项
1、 “进口美元额”是扣除进料余料结转、进料料件复 出口、进料边角料复出口、进料料件退换、料件放弃 、进料料件内销、进料边角料内销、出料加工、进料 成品退运等各类调减项后的总金额。 2、 “出口美元额”是扣除进料余料结转、进料料件复 出口、进料边角料复出口、进料料件退换、出料加工 等各类调减项后的总金额。 3、电子账册目前受审核系统设置的限制,未能计算申请 核销的报核周期内的“进、出口美元额” ,直接填报 《已核销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表》 。
企业在系统读入反馈数据,对《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确认相符( XH )后打印签章报送
税务机关审核反馈《免抵退税核销确认表》
企业在系统读入反馈数据,调整额将在下一个申报期自动参与计算
(一)企业报送《免抵退税核销 申报表》
企业应在当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以下简称“核 销申报表” )及电子数据,申请办理上年度 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 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进行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前完成该手册全部出口 货物的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审核。
(二)税务机关反馈《实际分配 率反馈表》和“核销数据”
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请,审核系统自动生成《实际分配 率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 ),同时提取海关 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 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和“核销报关单数据”反馈给 企业确认。 企业根据手(账)册实际进出口情况,对《反馈表》中 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及进出口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相 符的进行“ XH ”确认。经核对不相符的,应确认“ BH ” ,并填报《已核销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表》。
纸质(电子)手册填报《调整表》注 意事项
3、对反馈“核销报关单数据”中报关出口价格与实际出 口价格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财务上确认的实际出口 离岸价,将差额填写《调整表》,报送时附送《出口 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免抵 退税日常申报已报送并审核《出口离岸价差异原因说 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无需重复报送。 4、 贸易方式为“后续补税” (9700、9900)受审核 系统设置的限制,没有参与实际分配率计算,填报《 调整表》时将贸易方式改为0615,金额为负数,在“ 备注”栏注明9700或9900。
填写《核销申报表》注意事项
1、申报核销的所属期为最后已申报免抵退税的所属期。 2、手(账)册号:应逐个填写上年度已核销进料加工手 (账)册号。 3、报核起始时间:使用电子账册需填写。应填写账册已 核销报核周期的起始日期,有多个报核周期的应合并 填写最初的时间。 4、海关核销时间:使用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以的 《加工贸易结案通知书》上的核销时间为准;使用电 子账册的,当年申请核销的报核周期的截止时间,有 多个报核周期的应合并填写最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