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医疗纠纷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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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刑事犯罪:①医务人员与扰医乱疗社有会关秩的序其;他刑故意 事犯罪:②患方的犯罪: 伤害,诈伤、诈病。
提出行政处理申请→进行医
疗处事分故或技处五术罚鉴决、定 定医→ →疗做 确纠出 定纷行 一的政 次处理程序
(性一赔)偿调数解额处理程序:协商、赔偿解决 (二)行政处理程序---医学会鉴定模式
❖非法行医罪:指因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了国 家的医疗管理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医故意疗杀纠人纷(的静脉责注任射类空型气、氯
化钾、胰岛素); (一)民事责任故:意一伤般害医;疗过失 (二)行政责任强:奸一;般医疗事故。①行政处分--记
过、降级、降非职法、提撤供职毒、品开;除;②行政处罚--警 告、罚款、拘生留产、、停销止售营假业药或吊、销劣营药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出:具严伪重证医。疗事故。
❖ 目录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第五章 产品责任 ❖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 第十二章 附则
二、医疗纠纷类型
(一)医源性医疗纠纷 1、医疗过失纠纷:指医疗纠纷涉及的不良医
疗后果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 疗过程中的责任过错或技术失误造成的。 2、医方其它原因引①起医的务纠人纷员服务态度不良
② 医务人员语言不当 ③ 医务人员故意挑拨 ④ 医务人员不良的医德医风 ⑤ 虚假广告或不实际的承诺
性。
六、医疗事故鉴定原则
❖医疗水平原则:医院等级与专科技术相结 合原则;医疗当时水平原则;医疗地域性 原则。
❖病情紧急原则:首选原则 ❖医学技术有限性原则:医生裁量权原则
(患者知情同意权、被医学界公认);医 疗尝试原则
七、医疗过失易发生环节
(一)手术性医疗事故 ❖术前:诊断错误、准备不充分 ❖术中:操作不规范、粗暴、误伤或误摘组
纷。 ❖医疗纠纷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 ❖有时即便是医疗事故,但医患双方认识上能
够统一,解决了矛盾,也不称为医疗纠纷。
(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medical negligence):指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 ❖ 是指患者或其代理人与医疗机构或医务
人员在形成了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行 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及双方 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 为主要请求的民事纠纷。
医疗纠纷的特点: ❖病人或其家属确认或怀疑 ❖不良医疗后果发生在患者就诊期间。 ❖不良后果发生的地方,指各级医疗机构。 ❖医患双方未能或不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
(三)诉讼程序---法医学鉴定模式 ❖ 医疗纠①纷纠的纷法双医方学均鉴可定向具法有院重提要起意诉义讼:合理、
公证;②证法据院的委一托致具性有和司完法整鉴性定;资提格高的医司疗法质 量。 鉴定中心或鉴定人对此次医疗纠纷
进行司法鉴定。
表:医学会鉴定模式与法医学鉴定模式的比较
医学会鉴定模式
法医学鉴定模式
一、概述
❖ 美国2001年平均每100张病床每年要被索赔4次, 而1991年仅两次;平均每张病床的医疗责任费用, 由2180美元增加到4820美元。
❖ 德国医疗纠纷2001年投诉案件10739件,受理 6901件,其中2269件存在过失;到2003年投诉案 件11053件,受理7686件,其中2401件存在过失。 过失案件占全部鉴定案件的比例始终维持在33% 左右(过失案件/受理案件)。
织器官,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 ❖术后:观察不细、护理不佳,出现危急情
况时抢救不及时 ❖麻醉过失
(二)非手术性医疗事故 1、误诊、误治 2、用药不当或过量 3、过敏性休克 (三)诊疗操作过程中的医疗过失 1、针刺不当 2、空气栓塞 3、放射治疗 4、妇产科作人流刮宫术
(四)输血输液医疗事故 1、输血事故 2、输液事故 (五)护理工作医疗事故 (六)美容医疗事故 (七)管理中的医疗过失
(二患)者非及医家源属性过医失疗导纠致纷的纠 1纷、;无医疗过失纠纷:疾病的自然转归、难以避 发免非生的精自并神杀发病、症患他、者杀医在和疗诊意意疗外外期伤导间害致;的纠纷 ❖医患疗方意有外意(嫁m祸ed医ic方al而a引cc起ident)指受目前医学 纠科纷学。水平限制,或因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特殊,
1、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作用: ①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受聘进入专
家库; ②涉及死因、伤残鉴定时,应由双方当事
人各自随机抽取一名法医参加鉴定组。 ③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参加或观察尸检。
确定被鉴定人的机体伤害程 2、①法活定医有体专学无鉴家鉴过定组定失进应,行解度 分 关一。决、析系般法的后和。应医问遗评由工题症价医作:及其学者是与会可否医医以残疗疗被疾行事邀,为故请并的鉴参
鉴定启动 医患双方;卫生部;法院 法院
鉴定主体 医学会;专家组成员
鉴定选任 等级明确;编号遴选 鉴定内容 严格规定;医疗事故等级
鉴定责任 集体负责;不署名 鉴定目的 行政处理为主 鉴定性质 行政属性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 鉴定人 公开、自由遴选 根据委托要求;确认 医疗过失 鉴定人负责;署名 民事诉讼 证据属性
1、医疗事故必具的构成要件: ❖ 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
良后果必须是医疗行为引起,发生在诊疗 护理过程中。 ❖ 违法性:行为具有违法性。 ❖ 过失: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 故意。 ❖ 客观事实:要有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 ❖ 因果关系:不良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 为必须有因果关系。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发生的医 疗纠纷逾百万起,平均每年每家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的数量在40起左右。尤其近两年 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上升,增长幅度 超过10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 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的。
3、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①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 ② 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的; ③ 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④ 无过错输血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后果的; ⑥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正常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意料之外的不良医
疗后果。
2、患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纠纷:
三、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取得当地 医疗卫生行政主游管医部行门医颁发的医生执业资 格和营业许可证巫(婆执、照神)汉的行情医况;下,擅自 从事医疗活动。所谓气功师; 无照行医、非执业范围行 医、非执业机构行医。
② 明加确鉴或定排。除某些病变情况和死亡原因; ③ 明法确医病学变鉴发定生对或有死无亡医与疗诊过疗失护一理般过不程作中结的
医论疗,行除为非是法否院有专因门果委关托系。;
④ 分析、判断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否正确。
⑤ 医护人员有无过失,过失行为与不良后果
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一些复杂的医问生题有,责应任聘告请知患者家属需做 3❖❖❖该的但鉴法家、临医这定医意资活查尸法疗些书鉴见床料体体。医纠会上定。专收检解学尸延大病细家纷 诊 署 人集查剖鉴应若已复体 体 理长发 的 名 应会和 : :定已 经在解 解 学查到生 医 。 正诊调必中发 做4剖 剖 检全7。单 生 确8d查要应生 过h部应 查。位 不 采内:时注腐 尸系 。资既 情 的 者 有 护 观 有以 用 纳解辅意败 体统料况 主 的 关 察 时往 理外 在 专剖以的, 解。,、 要 临 救 间 更史 记,特问仍 剖并病表终治隔重、录冷殊题有的均情现前过时要本常藏检:解,应突、表程间。次较尸剖应做变死现。较发详体价该组时亡及短病细可值仔织,,, ❖ 聘请临床专家会诊应:注意资料的真实
提出行政处理申请→进行医
疗处事分故或技处五术罚鉴决、定 定医→ →疗做 确纠出 定纷行 一的政 次处理程序
(性一赔)偿调数解额处理程序:协商、赔偿解决 (二)行政处理程序---医学会鉴定模式
❖非法行医罪:指因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了国 家的医疗管理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医故意疗杀纠人纷(的静脉责注任射类空型气、氯
化钾、胰岛素); (一)民事责任故:意一伤般害医;疗过失 (二)行政责任强:奸一;般医疗事故。①行政处分--记
过、降级、降非职法、提撤供职毒、品开;除;②行政处罚--警 告、罚款、拘生留产、、停销止售营假业药或吊、销劣营药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出:具严伪重证医。疗事故。
❖ 目录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第五章 产品责任 ❖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 第十二章 附则
二、医疗纠纷类型
(一)医源性医疗纠纷 1、医疗过失纠纷:指医疗纠纷涉及的不良医
疗后果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 疗过程中的责任过错或技术失误造成的。 2、医方其它原因引①起医的务纠人纷员服务态度不良
② 医务人员语言不当 ③ 医务人员故意挑拨 ④ 医务人员不良的医德医风 ⑤ 虚假广告或不实际的承诺
性。
六、医疗事故鉴定原则
❖医疗水平原则:医院等级与专科技术相结 合原则;医疗当时水平原则;医疗地域性 原则。
❖病情紧急原则:首选原则 ❖医学技术有限性原则:医生裁量权原则
(患者知情同意权、被医学界公认);医 疗尝试原则
七、医疗过失易发生环节
(一)手术性医疗事故 ❖术前:诊断错误、准备不充分 ❖术中:操作不规范、粗暴、误伤或误摘组
纷。 ❖医疗纠纷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 ❖有时即便是医疗事故,但医患双方认识上能
够统一,解决了矛盾,也不称为医疗纠纷。
(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medical negligence):指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 ❖ 是指患者或其代理人与医疗机构或医务
人员在形成了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行 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及双方 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 为主要请求的民事纠纷。
医疗纠纷的特点: ❖病人或其家属确认或怀疑 ❖不良医疗后果发生在患者就诊期间。 ❖不良后果发生的地方,指各级医疗机构。 ❖医患双方未能或不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
(三)诉讼程序---法医学鉴定模式 ❖ 医疗纠①纷纠的纷法双医方学均鉴可定向具法有院重提要起意诉义讼:合理、
公证;②证法据院的委一托致具性有和司完法整鉴性定;资提格高的医司疗法质 量。 鉴定中心或鉴定人对此次医疗纠纷
进行司法鉴定。
表:医学会鉴定模式与法医学鉴定模式的比较
医学会鉴定模式
法医学鉴定模式
一、概述
❖ 美国2001年平均每100张病床每年要被索赔4次, 而1991年仅两次;平均每张病床的医疗责任费用, 由2180美元增加到4820美元。
❖ 德国医疗纠纷2001年投诉案件10739件,受理 6901件,其中2269件存在过失;到2003年投诉案 件11053件,受理7686件,其中2401件存在过失。 过失案件占全部鉴定案件的比例始终维持在33% 左右(过失案件/受理案件)。
织器官,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 ❖术后:观察不细、护理不佳,出现危急情
况时抢救不及时 ❖麻醉过失
(二)非手术性医疗事故 1、误诊、误治 2、用药不当或过量 3、过敏性休克 (三)诊疗操作过程中的医疗过失 1、针刺不当 2、空气栓塞 3、放射治疗 4、妇产科作人流刮宫术
(四)输血输液医疗事故 1、输血事故 2、输液事故 (五)护理工作医疗事故 (六)美容医疗事故 (七)管理中的医疗过失
(二患)者非及医家源属性过医失疗导纠致纷的纠 1纷、;无医疗过失纠纷:疾病的自然转归、难以避 发免非生的精自并神杀发病、症患他、者杀医在和疗诊意意疗外外期伤导间害致;的纠纷 ❖医患疗方意有外意(嫁m祸ed医ic方al而a引cc起ident)指受目前医学 纠科纷学。水平限制,或因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特殊,
1、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作用: ①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受聘进入专
家库; ②涉及死因、伤残鉴定时,应由双方当事
人各自随机抽取一名法医参加鉴定组。 ③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参加或观察尸检。
确定被鉴定人的机体伤害程 2、①法活定医有体专学无鉴家鉴过定组定失进应,行解度 分 关一。决、析系般法的后和。应医问遗评由工题症价医作:及其学者是与会可否医医以残疗疗被疾行事邀,为故请并的鉴参
鉴定启动 医患双方;卫生部;法院 法院
鉴定主体 医学会;专家组成员
鉴定选任 等级明确;编号遴选 鉴定内容 严格规定;医疗事故等级
鉴定责任 集体负责;不署名 鉴定目的 行政处理为主 鉴定性质 行政属性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 鉴定人 公开、自由遴选 根据委托要求;确认 医疗过失 鉴定人负责;署名 民事诉讼 证据属性
1、医疗事故必具的构成要件: ❖ 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
良后果必须是医疗行为引起,发生在诊疗 护理过程中。 ❖ 违法性:行为具有违法性。 ❖ 过失: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 故意。 ❖ 客观事实:要有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 ❖ 因果关系:不良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 为必须有因果关系。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发生的医 疗纠纷逾百万起,平均每年每家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的数量在40起左右。尤其近两年 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上升,增长幅度 超过10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 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的。
3、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①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 ② 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的; ③ 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④ 无过错输血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后果的; ⑥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正常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意料之外的不良医
疗后果。
2、患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纠纷:
三、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取得当地 医疗卫生行政主游管医部行门医颁发的医生执业资 格和营业许可证巫(婆执、照神)汉的行情医况;下,擅自 从事医疗活动。所谓气功师; 无照行医、非执业范围行 医、非执业机构行医。
② 明加确鉴或定排。除某些病变情况和死亡原因; ③ 明法确医病学变鉴发定生对或有死无亡医与疗诊过疗失护一理般过不程作中结的
医论疗,行除为非是法否院有专因门果委关托系。;
④ 分析、判断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否正确。
⑤ 医护人员有无过失,过失行为与不良后果
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一些复杂的医问生题有,责应任聘告请知患者家属需做 3❖❖❖该的但鉴法家、临医这定医意资活查尸法疗些书鉴见床料体体。医纠会上定。专收检解学尸延大病细家纷 诊 署 人集查剖鉴应若已复体 体 理长发 的 名 应会和 : :定已 经在解 解 学查到生 医 。 正诊调必中发 做4剖 剖 检全7。单 生 确8d查要应生 过h部应 查。位 不 采内:时注腐 尸系 。资既 情 的 者 有 护 观 有以 用 纳解辅意败 体统料况 主 的 关 察 时往 理外 在 专剖以的, 解。,、 要 临 救 间 更史 记,特问仍 剖并病表终治隔重、录冷殊题有的均情现前过时要本常藏检:解,应突、表程间。次较尸剖应做变死现。较发详体价该组时亡及短病细可值仔织,,, ❖ 聘请临床专家会诊应:注意资料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