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工龄起止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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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龄起止日规定
对员工规律的计算,我们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制度,毕竟不同的员工供应不同计算公用的方法也是有差异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申请和处理。
那么计算工龄起止日规定是什么?下面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计算工龄起止日规定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
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二、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认定工龄所需的证明材料:
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
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
的工资表,不允许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
章(必须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
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
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三、工龄分为了哪些情况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
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
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
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 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
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以上就是关于计算工龄起止日规定的相关介绍,对于工龄的计算,我们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供应主要是分为供应和本企业工龄要根据员工从事的生产实践来进行计算。
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请可以学习一下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