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变配电15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一、引言井下变配电工作是矿井生产中重要的电气工作环节,涉及电缆的安装、连接和绝缘等一系列操作。
为了确保井下变配电工作的安全可靠,保障矿井正常生产,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操作前准备1. 进行井下变配电工作前,要仔细查看电气设备、电缆和配件的完好性和安装情况,确保没有损坏和松动。
2.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防止设备绝缘性能下降。
3. 井下变配电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电工进行,必须佩戴防静电服、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4. 在操作前,要确认电源已切断,并采取有效的锁定措施,以防止误操作导致电源重新接通。
三、电缆安装与连接1. 在进行电缆安装前,要先清理工作区域,确保场地平整、无积水和异物。
2. 选择合适的电缆类型和规格,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安装。
使用专用的电缆卷筒和滚筒支架,防止电缆受到扭曲和破损。
3. 进行电缆连接前,要检查连接部分的绝缘状态,确保连接良好。
使用特制的电缆连接盒和接头,保证连接点处的绝缘性能达标。
4. 进行电缆连接时,应避免尖锐物体的直接接触,防止损坏电缆绝缘层。
连接完成后,进行绝缘测试,确保连接可靠。
5. 如果需要在井下进行电缆的敷设,要注意维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以防止电缆绝缘老化。
四、设备操作与维护1. 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开启和关闭。
在操作中要稳定操作杆,确保安全可靠。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清理设备表面的灰尘和污垢,保证正常运行。
3. 在设备操作或维护过程中,避免使用湿手,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在修理之前,不得擅自改动设备。
五、安全防护与急救措施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2. 如发现任何电气设备故障、烧毁或短路,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3. 在井下进行工作时,要始终保持警觉,严禁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和易爆物品。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是指在井下的变电站和配电室中,所设立的一种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岗位所负责的具体责任和职责。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井下变配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变电站和配电室的安全运行。
他们需要进行巡检、维护设备,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并能够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 设备维护:井下变配电工需要对变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包括电缆、开关设备、断路器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同时,他们需要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和修复,确保变电站和配电室的连续供电。
3. 运行监控:井下变配电工需要对变电站和配电室的运行参数进行监控,如电压、电流、温度等,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他们需要熟悉监控系统的使用和操作,能够根据监控数据进行判断和处理。
4. 技术支持:井下变配电工需要具备相关电气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常见的电气故障和问题。
他们需要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其他岗位处理电气相关的工作。
5. 文档记录:井下变配电工需要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和报告,包括设备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他们还需要协助编制相关的操作手册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化和规范化。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提高变电站和配电室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供电。
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确保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1煤矿供电一般规定
1煤矿供电一般规定:1)、每一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应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特殊情况,经省(区)煤炭局批准,其中一回可不在此限。
2)、由两回及以上线路供电时,其中一回停止运行,其余线路对矿井,露天应保证全部负荷对其他用电单位应保证其全部负荷的75%,3)、矿区和主要企业送电线路的导线均应按经济密度选择,按允许电压损失及允许载流量的条件验算。
4)、矿区变电所主变压器一般选用两台,当一台停止运行时,尚应保证安全和原煤生产用电负荷,且不小于全部负荷的75%。
2、1)电源、电力网以及用户组成的整体称为电力系统。
2)、对电气设备具有最好的技术性能和经济效益的电压称为额定电压如6KV、10KV、35KV、110KV、220KV。
3)、发电机的额定电压比电力网的额定电压高5%。
如6.3KV、10.5KV。
4)、变压器接多功率一侧的绕组,输出一侧的绕组为二次绕组常见的变压器有升压变、降压变、隔离变三种。
5)、供电负荷:电力网的综合用电负荷加上称为电力网负荷。
6)、负荷曲线:供电负荷随时间的变化曲线称为负荷曲线。
主要是有功、无功负荷曲线。
7)、负荷特征:负荷取用的功率随系统的运行参数(主要是电压和频度)的曲线称为负荷特性曲线。
8)、电力生产的特点是产、供、销同时发生。
3、1)变配电所的主接线:是指变、配电所主要一次电气设备组成的变、配电系统的电路。
包括母线、变压器、断路线、隔离开关、互?器等到以及送、配电线路的连接方式。
2)变配电所的主接线满足以下要求:1)电器主接线应保证供电可可靠和电能质量。
2)、接线简单、运用灵活。
3)、操作方便,便于维护、检修。
4)、必须经济合理、投资、年行费最少。
3)、变电所常用的主接线的种类:1)、单母线式接线形2)、单母线分段3)单母线加旁母线。
4)、设计变、配电所时选择开关电器和确定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时,根据电力系统的稳定度和继电保护灵敏度。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目次1总则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3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4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4·1电缆类型选择4·2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4·3电缆截面选择5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5·1变电所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5.2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6采区供配电设计6·1采区变电所设计6·2移动变电站6·3采区低压网络设计7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7·1电气设备及保护7·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8井下照明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在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炭工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45Mt/a及以上新建矿井的井下供配电设计。
1.0.3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应从我国国情出发,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经实践检验成熟可靠的新设备、新器材,提高煤炭工业的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1.0.4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2.0.1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
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2.0.2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元轨运输换装设备;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6井下集中制冷站;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GB_50417_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GB50417-200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417-200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of under the coal mine2007—05—21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7—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O·3、2·、、、、、、、5·1·4(4、5、6)、、、、、、7·1·4、7·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范本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范本一、岗位背景井下变配电工作岗位是在矿井或其他地下工程项目中负责变电设备及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的人员。
井下变配电工作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正常运行以及职工的人身安全,因此岗位责任尤为重要。
二、岗位责任1. 维护变电设备井下变配电工要定期巡视变电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 配电系统管理井下变配电工要负责配电系统的管理,包括对配电设备的布置、接线和调试等工作,确保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
3. 故障处理与维修井下变配电工要能够独立分析和处理各类变电设备故障,并能够进行相关维修工作。
对于较大或复杂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寻求支持和帮助。
4. 安全管理井下变配电工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5. 文明施工井下变配电工要遵守工地纪律和文明施工规范,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不随意乱丢垃圾和破坏环境。
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展示岗位形象。
6. 团队合作井下变配电工要与其他工种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程任务。
要积极与其他岗位交流沟通,协助解决工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7. 岗位技能提升井下变配电工要持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了解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不断提高维修和操作水平,为工程提供更好的服务。
8. 事故报告与处理井下变配电工要及时上报和处理相关的事故和问题,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对于发生的事故,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岗位要求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井下变配电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2. 具备一定的电气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配电系统的布置和调试;3.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类变电设备故障;4.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岗位人员密切配合;5.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6. 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工作态度,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7. 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引用小村里人的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
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3、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4、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
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6)井下集中制冷站;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煤矿供用电管理细则
煤矿供用电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矿井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结合城郊煤矿供电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供电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工手册》、《河南省电力运行规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编制。
三、《细则》中的供电管理范围指煤矿供电系统内所有电力设备设施及其附属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管理。
四、本《细则》明确了煤矿供电管理职责、范围,包含了系统运行、安装、日常操作维护、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供用电管理制度。
五、凡在煤矿从事井上、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任何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矿所有电力使用单位和供用电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范围划分一、机电科是全矿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在矿长和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开展供电管理工作。
机电科设供电管理人员,负责整个矿井建设期间的临时供电设计、供电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井建设期间临时供电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管理业务进行具体管理。
2、负责各类电气工作票、停(送)电联系票,倒闸操作票审核审核工作;负责监督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3、负责监督落实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整定。
(2)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避雷器、接地电阻试验。
(3)在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完成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绝缘台、验电笔等高压绝缘用具进行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矿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 5月底前,完成对 6KV 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机电科组织定期对各单位的供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统计全矿电度计量数据整理,组织电能消耗分析,并积极推广“节能降耗”管理,负责落实“削峰填谷”降耗措施的落实。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模版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模版第一部分:引言
1. 背景介绍
2. 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安全措施
1. 安全意识
2. 个人防护措施
3. 使用防护设备
4. 紧急情况处理
5. 设备和工具检查
第三部分:井下变配电工的工作流程
1. 准备工作
1.1 获得工作许可
1.2 检查工作场所
1.3 准备所需工具和设备
1.4 确定工作流程
2. 断电操作
2.1 断开主电源
2.2 下电确认
2.3 断开井下设备电源
3. 检修操作
3.1 打开井下配电设备
3.2 检查电气连接
3.3 更换或修理故障设备
3.4 调试和测试
4. 还电操作
4.1 确认工作完成
4.2 关闭井下配电设备
4.3 还接井下设备电源
4.4 还接主电源
4.5 检查供电稳定性
5. 清理和维护
5.1 清理工作场所
5.2 维护工具和设备
5.3 记录故障和修复情况
第四部分:风险评估
1. 风险评估程序
2. 风险管控措施
3. 周期性检查和维护
第五部分:员工培训和资质要求
1. 培训计划
2. 工作经验要求
3. 操作证书要求
4. 培训记录和更新
第六部分:附则
1. 规程遵守
2. 变更和修订
3. 监督和审查
结论
以上是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模版的大致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在实际使用中,还需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加入更多细节,以确保操作安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规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煤矿供配电系统
煤矿供配电系统简介煤矿供配电系统是指为煤矿提供电力供应的系统。
在现代煤矿中,电力供应是煤矿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矿井的开采、通风、照明、机电设备、安全监控等各个方面。
煤矿供配电系统需要满足煤矿的安全、高效、可靠的电力需求,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
供配电系统的组成煤矿供配电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变电站:变电站是供配电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用于将电能从输电网格转换为适合煤矿使用的电能。
变电站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控制设备等。
2.供电线路:供电线路将电能从变电站输送到煤矿各个用电点,包括主供电线路和分支供电线路。
3.用电设备:用电设备是煤矿各个工艺部门和设施的电力消耗设备,包括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机电设备等。
4.配电柜:配电柜用于控制、分配和保护供配电系统的电能。
配电柜通常安装在煤矿的主要用电点和各个分支点上。
5.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系统用于监控和控制煤矿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参数,实现对供配电系统的远程监控和管理。
煤矿供配电系统的特点煤矿供配电系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安全性要求高:煤矿是危险环境,供配电系统需要满足严格的安全标准,以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行。
供配电系统需要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功能。
2.可靠性要求高:供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对于煤矿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供配电系统需要具备冗余设计,以确保在某个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设备上。
3.调节性要求高:煤矿的用电负荷在不同时间段有着较大的波动,供配电系统需要能够根据实际负荷需求进行调节,以保证供电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4.维护性要求高: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煤矿供配电系统的优化为了满足煤矿供配电系统的特点和要求,需要对供配电系统进行优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系统的安全性:通过采用先进的保护装置和技术,确保供配电系统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事故的发生。
电气分队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
电气分队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
电气分队井下变(配)电工是矿井电气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井下变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
1.负责井下变配电线路的设备运行、日常巡视、保养和故障维修工作。
2.对电力配电设备进行保养检查,记录检查数据,并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操作。
3.当运行出现故障时,及时判断,制定相关故障排除方案,及时解决电气故障问题。
4. 维护井下变配电线路和设备规范性,确保设备安全性,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了解并掌握正确使用井下用电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及时发现设备及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汇报上级。
2.负责井下变配电站设备的日常保养及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各种工作必须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下完成。
三、井下电气设备检修
1. 及时进行井下电气设备故障排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解决。
四、安全文明作业
1.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操作
流程的安全性和规范化,杜绝事故隐患。
2.遵守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措施,确
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灾难应急处理
1.了解公司应急处理流程,跟进灾难应急情况,确保在必要的
时候能够正确快速的进行灾难应对处理。
2.对井下电气设备的起重装置及相关设备认真维护管理,严格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确保当灾难危机出现时的快速处理。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1994)-第三章矿井井下供配电
第三章矿井井下供配电第一节供配电电压及供配电系统第3.1.1条井下主变(配)电所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主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
主变(配)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供电。
采区变(配)电所和其它变(配)电所宜由主变(配)电所或附近的地面变(配)电所经风井或钻孔供电。
第3.1.2条矿井井下应采用下列配电电压:一、井下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应采用6kV、10kV;二、井下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采用660V、380V;综采工作面设备应采用1140V;三、手持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7V。
第3.1.3条井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但专供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设备的变压器不受此限。
第3.1.4条井下主变(配)电所的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全部负荷。
向二、三级负荷供电的小型矿井井下主变(配)电所,可只设一回电源电缆。
第3.1.5条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电缆,必须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第3.1.6条向井下供电的电源线路上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第3.1.7条井下主变(配)电所的高压馈出线上,应装设相间保护装置和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装置;接地保护应动作于断路器跳闸或信号。
第3.1.8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采区供电方式,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一、综采、综掘工作面的用电设备;二、由固定式采区变电所供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三、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电源可利用时。
第3.1.9条井下照明网路额定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不得大于127V;经省煤炭局批准,有新鲜风流入的主要巷道,可采用220V;二、无爆炸危险的矿井,固定式照明应采用220V或127V;当采用220V时,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三、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变电所的安全运营,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井变电所负责人为变电所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电所配电系统由变电站、配电室、电缆线路等组成,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变电所安全培训,熟悉变电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五条变电所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工作区域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交底。
第六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操作变电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依次进行,保证操作流程正确。
第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的接线及参数设置。
第八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巡视检查电力设备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变电所的电缆线路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转。
第十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变电所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证设备周围没有杂物,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十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防静电处理,避免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制度进行检查评估,保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变电所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变电所负责人审核通过,并于本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
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矿山供配电设计要求
矿山供配电设计要求1供电电源1.1有一级负荷的矿山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中断供电,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1.2大、中型矿山应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两回电源线路中的任一回中断供电时,另一回电源线路应保证供给全部一、二级负荷电力需求。
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2.1矿山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矿山电力负荷的分级线路均应直接引自地面变电所不同母线段的专用线路。
提升机的其中一回电源线可引自邻近的提升机房。
2.3井下抗灾潜水泵站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路,且应来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供电及控制设备应安装在地面。
当抗灾排水系统采用接力排水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其供电和控制设备可设置在上部水平的控制室内。
3地面配电3.1矿山一级负荷的两个电源均需经主变压器变压时,应采用2台及以上变压器。
当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主变压器担负的一级和二级负荷用电。
3.2井塔内、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范围内严禁布置油浸变压器。
多层厂房在首层布置油浸变压器时,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3当露天或半露天20kV及以下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油浸变压器的净距不应小于5m;当小于5m时,应设置防火墙。
3.4爆炸危险环境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应满足下列规定:1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
2危险区域中的T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
3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3.5当矿山6kV~20kV系统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时,应将流经单相接地故障点的电流限制在10A以內;当6kV~20kV系统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应将流经单相接地故障点的电流限制在200A以内。
3.6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的电气设施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遮栏或壳体实现直接接触防护,所有的带电部件应在壳体内或遮栏后面,它们所提供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表3.6-1的要求。
煤矿机电制图图例
煤矿机电制图图例
附件1:图纸幅面代号及尺寸
附件2:加长图纸幅面尺寸
附件3:标题栏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机电运输图纸主要包括:1.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2.井下机电设备布置图;3.提升运输系统图(原煤、矸石、材料运输系统);4.压风(自救)系统图;5.矿井排水系统图;6.井下供水(防尘)管路系统图;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8.瓦斯抽放系统图;9.矿井通讯系统图;10.人员定位系统图等。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4篇)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安全责任:井下变配电工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同时,负责对井下变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电力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责任:井下变配电工有责任负责对井下变配电设备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设备,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工作记录和报告责任:井下变配电工需要准确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情况、设备参数和故障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同时,必须配合上级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4. 团队协作责任:井下变配电工需要与其他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必须积极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5. 自我提升和学习责任:井下变配电工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知识素养,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持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以上是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这些责任对于确保井下变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安全至关重要,同时也为维护电力供应的稳定和连续提供了必要保障。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责任制(二)一、岗位概述井下变配电工是矿井生产中负责电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工作的职业人员。
井下变配电工是矿井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和安全稳定。
二、岗位职责1. 参与井下电力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运行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负责井下电力设备的巡视和检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
3. 参与变电站的调试和运行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
4. 配合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5. 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解决电力设备引发的事故问题。
6. 配合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并提出改进方案。
矿山井下供配电要求
矿山井下供配电要求1.1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2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3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1.2有爆炸危险环境的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1.3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矿山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采用不接地IT系统。
1.4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
其中,主供电源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同时带电的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2其他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当配备了备用局部通风机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当没有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甲烷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4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1.5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表1.5的要求。
表1.5井下电气设备选用规定2远距离传输的监控、通信信号应当采用本安型,动力载波信号除外。
3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应当采用EPLMa保护级别。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变配电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井下作业效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
第三条在进行井下变配电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四条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认可证书。
第五条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设备的特点、性能和操作方法,了解通信和报警装置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管理第一条在进入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前,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证、检测和设备准备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条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装备和安全设备。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静电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入内标志、警示标识等,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操作程序进行井下变配电工作,任何个人行为都必须得到监护人员的授权和监管。
第三章井下变配电操作技术要求第一条在进行井下变配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电气连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工作设备的性能指标和操作方法,掌握正确的启动和停止方法。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变配电操作,严禁随意更改操作流程或操作方式。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井下变配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测和维护,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井下变配电工作事故应急处置第一条在井下变配电工作中,如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照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工作应急措施,包括供电应急、电源切断、救援呼叫等,保障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模版
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模版井下变配电工是负责井下变电站及配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煤矿、油田、地铁等井下工程中,井下变配电工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他们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变电控制与操作井下变配电工需要掌握变电设备的控制与操作方法,包括开关、接地、隔离、调整电流、电压等各项操作。
他们需要监控井下变电站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并能够根据需要切换电源,确保井下电力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 变电设备维护与维修井下变配电工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井下变电站的设备,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等。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设备的故障排除与维修,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配件。
此外,井下变配电工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确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电气安全与预防措施井下变配电工需要了解和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井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他们需要制定并贯彻电气安全操作规定,包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正确处理电气事故、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等。
在发生电气事故时,井下变配电工需要紧急处理,并与相关人员进行紧密配合,保障安全。
4. 数据记录与报告井下变配电工需要记录井下变电站的运行数据,包括电流、电压、电能消耗等。
他们需要准确记录数据,并制作相关报告,包括设备维护情况、故障排除记录、电力消耗趋势等。
这些数据和报告能够为井下电力系统的优化和管理提供依据。
5. 团队协作与沟通井下变配电工需要与其他井下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
他们需要与井下巡检人员、维修人员、工程师等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井下电力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与其他井下人员的有效沟通,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可靠运行。
6. 新技术学习与应用井下变配电工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电气技术和设备知识,并将其应用于井下电力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中。
他们需要了解新技术的优势和应用场景,推动井下变电站的技术更新和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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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其使用与维护: (1)投入运行后,每隔半年应检查一次 隔爆接合面,如发现锈斑,需要用零号砂 布打磨干净后,进行磷化,或涂204—1
防锈油,并对机械转动部分进行润滑,对
紧固件进行检查。 (2)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操作1000
次或运行时间满1年后,需要进行1次工频
耐压试验。
(3)在每次开断短路电流后,应对真空管 触头的超行程进行测量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4)如果真空管超过使用寿命,或者触头 严重烧损使超行程经调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值,
(一)矿用一般型高压配电箱
矿用一般型高压配电箱,用于井下无瓦斯、 煤尘爆炸危险的主要通风巷道和井底车场的 中央变电所,作为6 kV(10 kV)电缆线路的
配电开关,也可直接控制和保护矿用变压器
或水泵高压电动机。此类配电箱的旧型号有 BFW,GKW,GKFC等,采用油断路器;
新型号为KYGG系列,采用真空断路器。
KS系列变压器为节能低耗矿用变压器,主要性能指 标符合国家和国际电工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由于其性能良 好,能耗较低,在煤矿井下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使用较多 的是KS,KS型. 该系列变压器主要由油箱(外壳)、散热器、接线盒、 铁心及线圈等组成,在外壳和绕组问充有绝缘油,可通 过外壳上的散热管使油循环散热,其主要特点如下: 材料具有较低的电流密度,负载损耗也较低,低压出 线盒旁有调整电压用的分接开关,用来变换高压线圈的分 接头,调压方便,有防冷凝水措施 .
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 电站作为供电线路的配电开关用。
1.改装的PB3--6GAZ,PB2--6GAZ型 高压真空配电箱
是由原有的PB2—6,NPB3—6GA型配电
箱改造而成,适用于煤矿井下,在额定电
压6 kV的电网中作配电开关用。
在不改变原配电箱主体结构的条件下,将
油断路器改为手动合闸的真空断路器,增加 过电压保护装置和电子综合保护装置,使之 具有过载、短路、漏电、绝缘监视、失压等 保护功能,并有电度表计量电能。
一、矿用高压配电装置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是将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 路器、互感器和测量仪表,以及保护装置等安装在
封闭外壳内的一种成套配电装置。高压配电装置分
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隔爆型2大类。按采用断路器 型式的不同,高压配电装置分为油断路器、六氟化 硫断路器和真空断路器等。目前在井下应用较多的 是真空断路器。
移动变电站用于将井下主变电所或采区变电所的6 kV高压变换为1 140 V或660 V,直接送到工作面, 向综合机械化采掘设备供电。组合式移动变电站型号主 要有KSGZY 型、KBSGZY 型、 KSGJY型。
四、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井下电气设备。 (2)操作井下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高压停、送电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 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 (4)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 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KS7系列矿用变压器外形图
1一油箱 2一箱盖; 3一吊环 4一油温度计座 5一注油塞I 6一油位指示器 7一调压开关; 8一铭牌 9一喇叭嘴; 10一放油塞
(二)矿用隔爆型变压器
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 器具有防爆性能,适用于 有爆炸危险工作面平巷, 可与高、低压开关组合成 移动变电站,也可作独变 压器用。当作为变压器独 立使用时,设有连锁装置 和急停按自在紧急情况下 能切断进线高压电源。 KBSG系列隔爆型干式变 器的外形如图.
六、变电所防灭火措施
(1)井下变电所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要保持变电所内通风良好。 (3)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子取暖。 (4)变电所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变电所内严禁存放油类和其他易燃物品,以及引 燃物品。 (6)使用的摁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 盖严l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 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矿用变压器是用来向井下低压动力设备供电的主要 变电设备。按结构不同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隔爆型2 类。前者为油浸自冷式,后者为空气自冷式。
二.矿用变压器 (一)矿用一般型变压器
目前煤矿井下使用较多的动力变压器主要为KS新 系列产品,用于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作 为中央和采区变电所的主要供电设备。
2.高压配电装置的日常维护检查内容
(1)查看交接班记录簿,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 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2)观察各种指示仪表、指示灯及显示器的显示 是否正常。 (3)检查操作机构、信号装置等是否工作可靠, 并对机械哿分进行润滑。 (4)检查接地装置的安设是否完整、齐全、符合规 定要求。
(5)外观检查螺钉或螺母、垫圈是否齐全、完好紧固,陌爆外 壳的防爆性能是否合格。发现隔爆面有锈斑,应进行处理。 (6)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温度过高及其他异常现象。 (7)对电气设备进行过载、短路、漏电等试验,正常后 再合闸送电。 (8)检查测量电缆接头处有无漏电、损坏和温度过高象。 (9)检查充油设备的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电、渗 油现象。 (1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元器件,保证设备不带 病运行。
2.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都必须执行:停电,检查瓦 斯,验电,放电,闭锁.挂牌制度。
(2)停电操作,必须先拉油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再拉 负荷侧、母线侧隔离开关.依次进行操作;送电时,操作 顺序与停电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3)必须将检修设备的导电部分全部断开,其中包括 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的电源开关。 (4)待修设备的各个方面,必须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禁止在只断开断路器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5)与待修设备有美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两侧 断开。 (6)验电必须使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并必须 在有电设备上试验验电器,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7)验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o%时方可验电。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8)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 自开盖操作。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 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 并送电。
KBSG系列变压器在结构上除具有矿用一般型变压器的 特点外,还有如下特点。 (1)电气元件安装在隔爆外壳中,绕组、铁心不浸在绝缘 油液中· 没有火灾、爆炸的危险,也不存在绝缘油老化问题,维
修简单;但散热和绝缘性能较差。
(2)隔爆外壳采用波纹形(瓦楞钢板)结构,以便增加外壳 强度和散热面积。 (3)箱体下部设有便于移动的滚轮。 (4)变压器的高压额定电压有6 kV和lo kv;低压额定电 压693V,1 200V和3 450V。
矿井变配电工
义马煤炭技工学校电工教研室
导入新课
第六章 井下变配电设备
第三节 矿用高压变配电装置 主 要 内 容
一、矿用高压配电装置 二、矿用变压器 三、矿用隔爆型组合式移动变电站
四、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矿用高压变配电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六、变电所防灭火措施
第三节 矿用Leabharlann 压变配电装置(2)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 和施工措施。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 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 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4)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 能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 试验。 (5)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 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元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 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的 油量。 。 (6)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课程小结
一、矿用高压配电装置
二、矿用变压器
三、矿用隔爆型组合式移动变电站 四、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矿用高压变配电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六、变电所防灭火措施
复习思考题
1、《煤矿安全规程》对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有哪些规定?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注意哪些事项?
KYGG一2z型矿用高压真空开关柜结构示意图
1--上隔离开关 2--电流互TA; 3一真空断路QFI 4--下隔离开关; 5--电压互感器; 6一压敏电阻; 7--断路器操作机 构; 8一隔离开关操作 机构; 9一仪表继电嚣室
(二)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箱
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箱有PB系列、PB
改装系列和新型BGP系列。它们可以在有瓦
(9)高压停电必须挂接地线。挂临时接地线应由2行;必须先接 接地端,后接需接地的设备;拆除时顺序相反。
五、矿用高压变配电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1.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维护、修理和调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 维修工进行。
三、矿用隔爆型组合式移动变电站
在正常情况下,主要用于分、合空载干式变压器, 殊情况下可带负载分闸;后者是能与移动变电站配合使 用的商真空配电箱,用于对干式变压器及以下的设备实 行不频繁通、操作并起保护作用。低篮馈电开关和低压 保护箱是变电站低压的配套装置.前者用作对用电设备 实行不频繁通、断操作并走护作用;后者用来分配低压 侧的负载,对过载、短路、漏电、绝缘、欠电压进行检 测,并反馈到高压真空开关实现保护。
或者不能满足工频耐压试验要求时,应更换真
空管。 (5)每次合闸前应检查模拟试验按钮的功 能是否完好,故障显示的功能是否正确。
(6)每年对压敏电阻进行1次绝缘预防性
试验。
(7)定期检查高压部分一次电路的紧 固件有无松动,以防接触电阻增大使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