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修改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制度名称将我市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名称调整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国家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后的制度名称保持一致。
二、调整中青年人员缴费档次及标准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明确集体补助标准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补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四、完善参保缴费政府补贴办法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梯次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报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报告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养老保险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广大老百姓的养老需求。
本报告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一、政策背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源于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他们的养老需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应运而生。
二、政策介绍1. 定义和范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面向农村居民、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的养老保障制度。
该制度主要通过统一筹集、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的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
2. 缴费和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为农村居民、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其缴费标准由所在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以解决基本生活需求。
3. 经办机构和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通常为地方社保局或保险机构,负责制定和调整缴费标准、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和待遇发放等工作。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对经办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政策优势和挑战1. 优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推行,为农村居民和特定群体提供了参与社会保障的渠道,使他们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解决。
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压力,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 挑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参保人员的缴费意识和支付能力问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一些特定群体的参保意愿并不强烈,这对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次是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问题,一些地方在具体操作中可能存在不公正现象,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四、政策建议为了更好地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地,应该有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和特定群体的参保意识。
重庆执行新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doc
重庆2019年执行新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重庆执行新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中青年参保职员年缴费档次有变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缴费增至12档来岁1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
12月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动静,市当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照,对我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美。
住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5档增进到12档,当局津贴也响应进步,切实通过政策勉励成立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来岁起城乡住民缴费增至12档此次调解涉及到缴费档次尺度、集团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个人账户余额担任、丧葬补贴金扩大、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相关转移接续等8个方面的内容,详细调解时刻是1月1日起。
调解后,我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中青年参保职员(16岁-60岁)缴费档次将从今朝的5个档次增进到12个档次,最高年缴费尺度从900元放宽到2000元。
“个人缴费档次高、缴费时刻长,到60岁后养老金就领得多。
”市人社局暗示,为了勉励参保住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此次成立了“多缴多得”鼓励机制和恒久缴费增发基本养老金机制。
早年当局津贴尺度为同一价,都是30元,此次改为了梯次津贴,一档到十二档的津贴从30元到140元不等(缴费档次和津贴尺度见表格)。
同时,对付缴费高出15年,仍选择继承缴纳的住民,在领取养老报酬时,每高出1年(不敷一年按一年计较),每月还会增发2元的基本养老金。
假如村里有前提,村民商量赞成,参保用度可以由村集团补贴。
不外,补贴、扶助总金额不高出我市最高缴费档次尺度,即2000元。
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四档600元五档900元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领保职员养老保险相关不予转移就个人账户余额担任和丧葬补贴金发放等题目,本次调解也做了完美划定。
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相关事宜近几年各地分别出台了本地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重庆也不例外,早在2011年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实现了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这对重庆市农村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今天,以王大爷为例,详细解读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
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受益人群众所周知,重庆市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为原则,建立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实际出发,个人、集体、政府分责,提升了人们参保意识,实现了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也许有人会问,参加重庆市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其实很简单,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可参加保险:第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第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第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对于符合参保的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保。
直观认识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王大爷听说重庆市要实现居民养老全覆盖,也要参保,但是对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一无所知,因此他跑到社保局咨询相关问题:通过什么方式参加?如何缴费?缴费多少个月?缴费金额?养老待遇等等。
社保局的相关人员告知王大爷有关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王大爷如果有经济条件可以选择自己缴费;月缴档次可分为40元、60元、90元不等,王大爷可根据自身实际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一旦确定不能变更;每月所缴金额即是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缴费月数最低不低于60个月,即五年,王大爷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
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王大爷,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
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
投保成功后,王大爷可以凭银行存折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关于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可以领多少年的问题,工作人员开玩笑的说,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停发基本养老金,因此希望王大爷长命百岁,多领几年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详细解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详细解读引言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险制度,它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和实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金和其他相关保障。
本文将详细解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包括政策背景、参保范围、缴费办法、养老金计发等内容。
政策背景中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起源于2009年,是国家统一制定并推行的社会保险制度。
旨在解决我国城乡居民普遍面临的养老问题,保障他们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家层面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金和其他相关保障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政策。
参保范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农民工、个体劳动者等。
具体来说,参保对象包括在农村户籍、城镇户籍或无户籍的居民、从事农业、非农业个体工商户的自雇人员等。
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未达到60周岁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缴费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
具体来说,参保居民需要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政府也会对参保居民进行相应的财政补贴。
缴费办法主要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
个人缴费的方式主要包括自愿缴费和按月缴费两种形式。
自愿缴费是指参保居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缴纳一定金额的养老保险费用。
按月缴费是指参保居民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等情况每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政府补贴是指政府对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财政资助,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政府补贴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可以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地区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养老金计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核心是提供养老金。
参保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计发主要根据参保居民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和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重庆20xx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重庆20xx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农村养老保险作为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措施,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重庆市政府也不断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贯彻。
本文通过对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补缴政策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便利。
一、缴费标准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
目前,重庆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居民家庭年收入计算,按照不同的缴费等级划分缴纳。
具体来说,缴费等级分为1-4档,每档缴费标准分别为120元、180元、240元和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缴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政策实施时的具体标准为准。
同时,政府也鼓励企业和个人按照自愿的方式继续缴纳更高档位的保险费,以提高自身保障水平。
二、补缴政策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福利和权益,重庆市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也进行了规定。
1.基本规定按照重庆市养老保险政策,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时可享受提取养老基金的福利。
但如果居民连续缴纳期不够,则不能取得全部养老基金。
为此,政府规定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使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更全面的福利。
2.补缴办法补缴的办法一般有三种:一是追缴,即补交之前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该方式适用于已参保养老保险但该居民未按期缴纳的情况;二是补交,即在当前保险费期限内补交居民缺少的保险费,属于参保居民的义务;三是补差,即补交已参保期限中权益发生差错的情况。
3.补缴操作流程农村养老保险的补缴操作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1)登陆重庆市民政局网站或前往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2)查询社保缴纳记录,确定缴费状态及滞纳金;(3)完成缴费流程并进行人员身份核实;(4)核实成功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福利。
总之,在参保期间和退休后居民有义务及时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以获取更全面的福利。
同时,政府也呼吁居民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补缴政策,以便更好的享受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析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析谢书鑫2013-03-06 10:18:41 来源:《China’s foreign Trade·下半月》2012年第12期摘要:本文从重庆市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发,通过对政策的比较和对当前政策下不同投保档次的保障水平的测算,发现了当前政策保障水平不高、弹性较低、缴费档次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并针对相关的问题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 政策简述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确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
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开始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此“弥补养老保险制度最后一个缺失”。
两者的政策安排都延续了“新农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为城镇退休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与国务院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相比,重庆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城乡一体”、,缴费档次较少,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以及地方政府补贴固定等几点区别①。
2. 数据测算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相同)为:参保人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由此可看出,参保人的养老金水平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二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的储蓄额高低。
从基本养老金看,重庆市目前的标准高于西部的一般水平,而从个人账户储蓄安排看,重庆市只有100、200、400、600、900五档缴费标准,而且个人账户补贴额固定为30元,因此根据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不考虑利息和通胀因素,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如下(表一):而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若假设地方政府对居民个人账户的补贴额按档次逐级提高5元,即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35元、400元补贴40元,600元补贴45元,900元补贴50元,(四川等地有类似的做法)则相应档次的养老金金额如下(表二):3. 分析评价从以上两个表中的数据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3.1 由于重庆市基本养老金补贴(25元)的存在,选择较低档次缴费的参保人普遍可以获得比国家一般规定高的养老金待遇。
《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析报告2300字》
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析报告目录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析报告 (1)一、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1.财务模式 (1)2.筹资来源 (1)3.筹资标准 (1)4.给付条件 (1)5.给付标准 (2)二、论述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2)1.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2)2.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 (3)3.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养老金按时发放 (3)一、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财务模式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政府补贴、转移收入、个人账户支出等信息内容。
2.筹资来源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在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之月老年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所在区县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3.筹资标准中青年参保人员,可在一档200元、二档300元、三档400元、四档500元、五档600元、六档700元、七档800元、八档900元、九档1000元、十档1500元、十一档2000元、十二档3000元,十三档4000元13个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标准。
4.给付条件中青年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符合条件(2009年参保,且无中断缴费)的鼓励缴满15年,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选择不缴费的,从申报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
5.给付标准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今后依据国家基础养老标准调整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作适时调整。
重庆退休养老金细则
什么是重庆退休 养老金细则
重庆退休养老金细则是指 针对重庆市居民实行的退 休养老金政策的具体细则 和规定。旨在保障城乡居 民在退休后能够得到基本 的生活保障和养老待遇。 是重庆市政府为提高老年 人生活质量而制定的系列 政策。
重庆市退休养老金制 度发展历程
01 2001年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贡献力量
为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实现和谐社会目标
重庆市退休养老金政 策的国际视野
01 国际社会关注
重庆市养老金政策吸引国际注意
02 借鉴国外经验
提高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
03 引入国际资源
促进退休养老金制度国际化发展
● 06
第6章 重庆市退休养老金细 则总结
重庆市退休养老 金制度的历史和
现状
重庆市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 一定的成果。目前的养老 金制度基本健全,保障了 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未来的养老金政策提供 了借鉴和经验。
重庆市的重要任务
03 建设更加健全和完善制度
不懈努力的方向
关于重庆市退休养老金细则的建议
加大对政策的宣传 和推广
提高社会认知度
增进社会理解
增加特殊群体的保 障力度
解决养老问题
提高社会公平性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 水平
满足居民需求
提升政府形象
重庆市退休养老金制度 的社会价值
重庆市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和社会 责任。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人民幸福生活贡献了力量。
02 2010年
出台《重庆市企业职工基老金制度,提高退休养老金标准
重庆市退休养老金政策目标
全社会养老保 险基金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近日,《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98号)出台,按照国家规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在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领取、个人账户处理、丧葬补助金领取、制度内转移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新政策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目前,重庆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该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范,合川区也就该项政策的正式实施着手启动了前期筹备。
增设了缴费档次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
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年缴100元至1000元的10个档次和1500元、2000元的2个档次。
参保人可按照原标准继续缴费,也可根据新标准重新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提高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新政策将参保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实行梯次补贴。
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 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得到的政府补贴也就越多,多缴多补。
建立了长缴多得机制新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完善了个人账户处理办法新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领保人员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两项金额均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贴资金。
此外,新政策还将丧葬补助金的享受范围由原来的领取待遇人员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
参保人缴费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
实现了制度内跨统筹转移参保人员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按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农村参保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大释疑这些疑问或许你也有2010年07月16日 16:14:56 华龙网华龙网讯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了民生工作,将重点解决全市群众最关心的10大民生问题。
其中的一项就是加快建立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前实现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使300多万农村老人老有所养。
这个决定引起了很多市民和网友的关注,今日15时,华龙会客厅特别请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周平副局长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的孙志坚处长,来为市民们解读一下重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政策。
下面是多位网友提出的各种疑问,看看有没有你想知道的:网友:我今年43岁,在农村务农,家里父母都70多岁了,还有一个19岁的孩子在读书,想咨询一下参保的范围。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对象问题,在市政府去年的文件里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这里我要说明一下,这类人员,我们过去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里也可以参加,这块灵活就业的人群给了两个政策,都可以选择性的参加。
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里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待遇的,也叫纯居民,没有任何养老保障的这块老年人,都属于参保的范围。
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但是说明一下,在上述条件人员当中,有全日制在校的学生,也就是说本身可以超过16岁,但是还是全日制在校学生,暂时不属于参保范围。
另外,已经按月领取了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待遇的老年人,也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另外,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这些人员,比如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单位已经参保了,在同一时段上,不能重复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哪里办理参保手续?具体办理参保,我们现在按照尽量方便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么一个宗旨。
目前的规定是凡是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有参保意愿的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申报,然后由村委会受理以后,集中统一到乡镇或者街道的社会保障服务所去办理参保登记。
重庆养老保险政策文件
重庆养老保险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13)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养老待遇计发办法的通知 (17)关于调整个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的通知 (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5)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 (37)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51)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60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渝劳社办发〔²006〕²4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64)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6〕7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05号)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原办法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4.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5.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计算表二○○六年十月十九日重庆市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6〕7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对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的下列人员,适用本实施意见。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修改稿)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重庆市下辖40个行政区县,农村人口2349万,占全市人口(3200万人)的73%,有着大城市带大农村带大库区的特殊市情。
人口多、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区域差异大的特点使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妥善解决此问题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3号文件要求,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际需要,我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2009年初就创新性地提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想。
2009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即渝府发[2009]64号),6月召开实施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即国发[2009]32号)的精神,我市重新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即渝府发[2009]85号),并从2009年9月起加快贯彻落实。
二、试点运行情况2009年,我市15个区县首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大力推进。
截至2010年4月底,15个试点区县已有338万人(城镇6.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56%,其中老年参保人员120万(城镇2.6万人),人均养老金86元/月(基础养老金8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6元/月);基金每月平均支付养老金约1亿元,目前已支付10.35亿元。
基金收入12.43亿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费收入6.07亿元,中央财政补助1.93亿元,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4.43亿元;基金支出10.34亿元;基金结余2.1亿元。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制度的社会效应日趋显著,试点区县已呈现出社会救济类、涉农类两大信访指标明显下降,15个试点区县2009年要求民政救济的信访仅200人次,比2008年的1300人次大大下降;涉农的信访不到400件次,比2008年下降600件次。
2019年重庆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和社保待遇是如何的
2019年重庆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和社保待遇是如何的
一、重庆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
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缩差并轨,到2018年基本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一体发展的目标要求,白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包括城镇老年居民、城乡缴费人员、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统一提周至每人每月310元。
调整待遇部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属于此次调整待遇范围的领取待遇人员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为37.93万人。
二、重庆市被征地人员社保待遇:
在六城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待遇调整方面,从2018年1月1日起,新
增加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的 3.5%增发后再增加105元(60元普调标准+4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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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解读 (1)
重庆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解读一、为什么将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后的政策何时开始实施?2014年9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对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完善,为与国家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后的制度名称保持一致,将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中青年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和标准是如何调整的?对中青年参保人员给予的政府补贴是如何规定的?调整前后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对照表三、对参保人员长期缴费的有什么新规定?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四、如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及其以上,其每年能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年领取养老待遇标准按目前基础养老金80元/月,余命年限139个月,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1年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不考虑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个人账户利息等因素,经测算:如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每年最低领取养老待遇标准为1128元,最高领取养老待遇标准为3731元;缴纳30年养老保险费,每年最低领取养老待遇标准为1657元、最高领取养老待遇标准为6862元。
五、待遇领取人员指纹人脸认证有哪些规定?不按时参加指纹人脸认证会有哪些后果?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应当在身份证上的出生月份当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社保所或设有指纹采集点的社区参加指纹人脸认证。
每年参加一次指纹人脸认证。
如逾期三个月(出生当月1日至出生月份起第3月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指纹人脸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从第四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认证成功后恢复发放待遇。
对确因有精神病或者瘫痪卧床不起等不能完成指纹人脸采集认证任务的老年人员,其亲属应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核实盖章后交社保所,社保所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1、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重庆市建立居民养老保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
2、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3、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具有我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2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4、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60岁以上老年参保人员需提供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5、青年人员(16周岁以上45岁以下)参保政策。
(1)缴费构成○1个人缴费。
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当年选定申报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年内完清费用。
如果确属因病、因灾等原因当年未能按时缴费,可在次年度按规定申请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如,某参保人员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为130元)。
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9.25•【字号】渝人社发[2009]135号•【施行日期】200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35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可从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起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登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020年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文档
2020年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文档New policy document of Chongqing endowment insuran ce in 20202020年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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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按照国家规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文件在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领取、个人账户处理、丧葬补助金领取、制度内转移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新政策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目前,重庆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该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范,合川区也就该项政策的正式实施着手启动了前期筹备。
增设了缴费档次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
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年缴100元至1000元的10个档次和1500元、2019元的2个档次。
参保人可按照原标准继续缴费,也可根据新标准重新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提高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新政策将参保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实行梯次补贴。
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得到的政府补贴也就越多,多缴多补。
建立了长缴多得机制新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20xx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完善了个人账户处理办法新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
重庆养老金调整政策
重庆养老金调整政策重庆养老金调整政策如下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按照本地区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
这是继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今年还将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三种调整方式结合看看你能领多少据悉,我市的调整范围为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为:一是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
主要对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具体来看,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
符合多项倾斜调整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举例解释,比如一位1970年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时间为2000年,缴费年限为30年,那么他本次调整的养老金计算方法为:定额60元,30年*3元=90元,同时,该退休人员符合“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调整的条件,10年*3元=30元,三者相加,总共可调整养老金180元。
延伸阅读养老金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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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重庆农村户口养老保险-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重庆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规定,201X年8月1日以后,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转户人员”),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用人单位的,可从转户之月起,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还可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参照渝府发〔201X〕26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来信中所说的具体情况,你们一家符合以上文件精神,可以退出宅基地参加农转城养老保险。
一、办理参保程序:参保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相关手续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填写《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
二、缴费和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分为三大类,一是老年段(男已满60周岁及以上,女已满55周岁及以上),二是4050人员(男满50周岁及以上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不满55周岁),三是中青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根据来信中所说的年龄,你们属4050人员,缴费均为41000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现在标准为500元/月。
三、退宅基地补偿标准及办法。
是县国土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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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重庆市下辖40个行政区县,农村人口2349万,占全市人口(3200万人)的73%,有着大城市带大农村带大库区的特殊市情。
人口多、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区域差异大的特点使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妥善解决此问题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3号文件要求,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际需要,我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2009年初就创新性地提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想。
2009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即渝府发[2009]64号),6月召开实施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即国发[2009]32号)的精神,我市重新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即渝府发[2009]85号),并从2009年9月起加快贯彻落实。
二、试点运行情况2009年,我市15个区县首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大力推进。
截至2010年4月底,15个试点区县已有338万人(城镇6.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56%,其中老年参保人员120万(城镇2.6万人),人均养老金86元/月(基础养老金8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6元/月);基金每月平均支付养老金约1亿元,目前已支付10.35亿元。
基金收入12.43亿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费收入6.07亿元,中央财政补助1.93亿元,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4.43亿元;基金支出10.34亿元;基金结余2.1亿元。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制度的社会效应日趋显著,试点区县已呈现出社会救济类、涉农类两大信访指标明显下降,15个试点区县2009年要求民政救济的信访仅200人次,比2008年的1300人次大大下降;涉农的信访不到400件次,比2008年下降600件次。
呈现出城乡二元结构、老年人赡养纠纷、农村市场内需扩大困难三大矛盾有效缓和的态势。
在试点区县广泛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种粮不上税,上学不缴费,看病不太贵,养老不用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衷心拥护。
三、制度特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模式、筹资方式、计发办法等主要政策上与国家指导意见保持了一致,但在统筹层次、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则充分考虑了重庆实际。
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金一步到位实行市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省级统筹,而全国其他省一般都是由区县统筹。
由哪级统筹就由哪一级财政兜底,省一级的财政实力肯定要比区县一级的财政实力强。
因此,基金一步到位实行市级统筹,大大的增强了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二是将城乡居民统筹考虑,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将城镇部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老年居民、部分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一个制度统筹解决,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制度全覆盖。
三是“入口”、“出口”同时给予财政补贴,有效调动参保积极性。
在“入口”,对参保缴费人员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再增加40元补助;在“出口”,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定为80元,比国家规定提高25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不同比例分担。
四是将普惠政策与效率政策相结合。
普惠政策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后,本人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方面是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人员不设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制度实施后按年缴费。
效率政策主要体现在鼓励多缴多得:第一是有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选择一次性缴费,增加养老待遇,最高每月可领取170元(如加上独生子女和高龄待遇最高可按月领取190元);第二是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人员,在年满60岁时可一次性补足15年后领取待遇,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第三是为中青年人员设立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缴费档次,适应不同收入人员缴费需求差异,为今后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五是对特殊对象给予倾斜照顾,增加制度吸引力。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领保人员死亡后,按照12个月养老金标准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六是合理确定市区(县)两级财政分担比例。
在充分考虑区县财力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将市和区县两级政府负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政府对缴费补贴和支付基础养老金的分担比例总体为市级60%,区县40%(主城区,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80%;贫困地区,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其他地区,市级和区县级各承担50%)。
四、具体政策解读(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适用范围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2.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不同年龄段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区别不同年龄段的参保人员,适用的政策有所区别。
本地区开展试点时,根据不同年龄,分为青年人员、中年人员、老年人员三类。
青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我们江津是2010年10月)年满16周岁,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即1994年9月30日以前及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中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超过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即1965年9月30日以前及195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老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
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一为2010年9月30日,即195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青年人员参保政策1.缴费构成——个人缴费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当年选定申报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年内完清费用。
如果确属因病、因灾等原因当年未能按时缴费,可在次年度按规定申请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例如,某参保人员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为130元)。
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例如:某重度残疾参保人员,本人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则政府代缴40元,本人只缴60元。
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再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仍为130元)。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2.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个月。
4.青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五)中年人员参保政策1.缴费构成:与青年人员相同。
2.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缴费年限有以下几种规定:——中年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可按本人59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
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30元给予政府补贴。
一次性补足金额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是也可不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3.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与青年人员相同。
4.中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与青年人员相同。
(六)老年人员参保政策1.参保方式老年人员可选择两种方式参保。
方式一:老年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费。
方式二:有条件的老年人员也可选择缴费。
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
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
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
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2.养老待遇的组成——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以上两类人员(含青年、中年人员达到60周岁时)符合条件的,还可增发两项特殊待遇:一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二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