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办理社保参保开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二楼)或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登记盖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3、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4、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参加那些险种?说明:√应参加险种;☆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1、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同)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
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单位: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的单位月缴费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新参保单位办事须知及有关事项告知书
新参保单位办事须知及有关事项告知书1、领取下列文件资料和表格(1)《芙蓉区社会保险登记表》;(2)《芙蓉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2、需携带的资料(1)《芙蓉区社会保险登记表》、《芙蓉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查验)(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查验)(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近三个月会计凭证、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原件查验)(6)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原件查验)(7)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单位法人或职工如已在别处参保缴费而不需要再参保的需提供缴费凭证。
▲其中(1)(2)(3)(4)(7)复印件一式2份,全部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3、经办机构审核参保资料经办窗口:23、24号联系电话:84683382(1)审核符合要求的,测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打印结算单。
(2)参保单位凭结算单向经办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现金缴款或转账。
(3)参保单位凭结算单、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进账回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科开基金收款收据。
4、社会保险登记证发放经办窗口:23、24号联系电话:84683382(1)《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录入系统。
(2)报领导审批。
(3)审批后制作《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参保单位带3个月缴费结算单和收款收据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5、医保手册发放经办窗口:19、20号联系电话:84683503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核准信息后,缴费一个月后带1寸照片打印医保手册。
6、长沙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1)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须知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请各用人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参保单位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日加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职工在流动、辞职、退休或因其他与单位劳动关系发生改变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变更业务。
五、参保单位应每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待遇等重要数据,请各参保单位如实申报。
六、单位因破产倒闭、兼并重组或在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及其他变更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或注销等相应业务。
年月日以上告知我已看过并同意(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参保须知
单位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凡依照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参加一项或几项社会保险的,均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市外用人单位的驻渝分支机构,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应在本市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注意: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应在养老专项参保,不属于公共受理范围。
二、办理方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渝劳社综1表)、《人员增加表》(需用优盘拷贝)等,并提交以下资料: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有效证照、批文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出示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提交复印件;5、按各险种规定其它应当提交的资料(如有职业伤害的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向工伤保险管理所提交参保职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
)6、表格类资料均应提交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填写好内容的电子档。
7、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1、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
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算。
2、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核定。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宣传材料之一)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一)提供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劳动监察支队登记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二)注意事项:1、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5、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办理那些险种?说明:☆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暂不缴纳。
*由市机关事业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一)企业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当年社会保险结算年度单位缴费基数。
(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
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图。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首次参保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深圳市(区)编办批文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3、《深圳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名册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4、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5、填写《深圳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同时填写《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由社保机构提供)。
(二)首次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1、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用的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3、提供参保人员的有关资料(与“(三)中的(1)、(2)”,从市内、市外调入所提供的资料相同);4、新调入人员,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申报办理参保手续;5、提供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工资审批表。
7、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制做《劳动保障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做《劳动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回执,单位填报《月报表》;(三)已参保单位情况发生变动时按以下规定办理1、人员增加:填写《深圳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要求将财政和自筹人员分开填写,还要把“增加栏”内每项内容填写清楚),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市外调入:①国家公务员、职员:需提供调令、编制卡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②合同工:需提供《合同工劳动用工手册》、编制卡和工资转移单,以上人员如有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需提供内地社保机构的“职工养老保险金转移单”,经查核到帐后,由市社保机构的机关事业社保处(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的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034002610127893)。
③毕业分配:需提供“大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④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张三
联系电话
户名
银行帐号
经办 人员
姓名 手机 号码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参保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险种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其他()
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填报
经费来源
主管部门
最新核编人数(含纪检、军转)
退休人数
机关在编
公务员
后勤服务
人数
人数
人数
参公在编 人数
事业在编人数
本单位依法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盖章)
机关事业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1. 经审核,申报单位不符合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2. 经审核,同意申报单位办理以下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经办机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纳税人 识别号
隶属关系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二 类事业单位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参公社会团体 □非参公社会团体 □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构意见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其他(
)
经办人签字: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基本信息1. 单位名称: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3. 注册地址:4.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二:参保情况1.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总数(含退休人员):- 男性:- 女性:2. 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总数(含已领取失业金和未领取失业金): - 男性:- 女性:3.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总数(包括在岗,离岗) :- 在岗人数 :- 离岗待遣散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尚未就其他事项与企事楼达成协议并且没有享又任何形式补偿费等经济权益。
没有按时缴纳全部应交税款;被依法吊销营运许可证书;被责令停产整顶期间内不再支付其所属于该公司部分之薪资报酬。
四:联系方式方式号码:号码:五:【注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的一种新型组织机构代码,取代了原来的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等多个不同编码。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在我国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加该保险项目并达到规定条件者提供退休金或其他相关待遇。
失业保险:指为解决劳动力市场上因各类经济结构调整而引起就业困难问题,在法律范畴内设立一个专门资金池以及相应运作体系,并通过支付给符合要求且确有需要之被投诉对象所缺乏收入来源时发放其生活费。
医疗保险: 是按照中国现存卫生事故责任追究与赔偿标准, 依法对受害患者进行损害补偿。
【注意】请将单位名称填写完整清楚,并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正确无误。
此文档涉及以下文件: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统计报表(包括员工名单);。
2参保人员须知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须知
一、曾在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个人缴纳或企业缴纳),只需提供医保手册。
二、新参加工作及外埠户口未在本市参加过保险的人员需提交: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新版加盖单位公章
2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每月增加或减少人员时,需要填写参保人员增加、减少通知单
个人信息登记表注意事项:
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整
1.身份证号必须填写18位身份证号。
2.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不能是参保人本人(应为家属及配偶)
3.医院选择:选择四家医院(至少有一家为一级医院,或服务中心)
选医院网址:
在《北京劳动保障网》→下方→机构名录→[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
售药店]中的综合医疗中选择;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北京市公布的A类医
院均可就医,不受选定限制。
A类医院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北京市健宫医院 12、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3、中日友好医院 1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是一种用于记录单位参保信息的表格,它对于确保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表格通常包括以下信息:
1、单位名称:记录单位的正式名称,确保单位身份的准确性。
2、组织机构代码:这是单位的唯一标识符,用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单位类型:描述单位的性质,例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等。
4、所属行业:描述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助于分类和统计。
5、单位地址:记录单位的注册地址,有助于确定单位的地域归属。
6、社保经办机构:指明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交流的顺畅。
7、单位参保日期:记录单位首次参加社保的日期,以确定单位的社保缴纳历史。
8、参保人员总数:记录单位参保人员的总数,有助于了解单位的社保覆盖范围。
9、男职工人数:记录男性参保职工的人数,反映单位男性职工的参
保情况。
10、女职工人数:记录女性参保职工的人数,反映单位女性职工的参保情况。
11、平均工资:记录单位参保职工的平均工资,反映单位的工资水平。
12、社保费用缴纳方式:记录单位社保费用的缴纳方式,例如按月缴纳、按季缴纳等。
13、社保费用缴纳周期:记录单位社保费用的缴纳周期,例如每月、每季度等。
通过填写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可以确保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助于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对社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新成立的单位社保登记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社保登记流程
新成立的企业或单位,需要进行社保登记手续,以便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社保登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登记材料。
新单位需要准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2. 选择社保机构。
新单位可以选择当地社保机关或授权社保服务机构,到指定机构窗口办理登记。
3. 填写登记申请表。
在社保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上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及职工人数等情况。
4. 提交材料并办理登记。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当场提交社保机构,由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5. 开具社保缴费账户。
社保机构录入基本信息后,将开具专用社保缴费账户。
6. 进行社保缴费。
从下月起,单位根据职工人数及工资水平每个月按时向社保账户缴纳企业及个人部分社保费。
以上就是新单位在社会保险系统内完成社保登记的主要流程。
登记通过后,单位和职工即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单位参加社保险须知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手续:(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如何确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须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新年度缴费基数,新参保职工按参保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应包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职工工资超过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单位可通过委托社保经办机构采取银行划账、柜台缴纳支票等方式按月、及时、足额缴三、单位法人和社保经办人员变更,应如何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业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基本信息1. 企业名称:2. 单位性质:3. 组织机构代码:4. 单位地址: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6. 联系方式:7. 单位经办人姓名:8. 经办人联系方式:二、参保人员信息1. 姓名:2. 性别:3. 出生日期:4. 身份证号码:5. 护照号码(非中国公民持护照填写):6. 其他有效证件号码:7. 入职日期:8. 部门/岗位:9. 婚姻状况:10. 子女情况:三、社会保险参保情况1. 社会保险类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2. 缴费基数:3. 缴费比例:四、社会保险缴费1. 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缴费起止年月: - 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2. 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起止年月: - 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3. 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起止年月: - 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4. 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起止年月: - 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5. 生育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起止年月:- 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五、相关附件1. 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2. 入职登记表;3. 合同或劳动协议;4. 缴费凭证或社保缴费清单。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为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为参保人员在患病、生育等需要医疗服务时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为参保人员在失去工作或被解雇后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补助和职业培训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参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提供医疗、康复和工伤津贴等福利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补助和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须知及登记表
参保须知及登记表请各位参保人员认真、仔细的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您填写信息的详细、完整将直接影响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写要求凡在京参加过社保并提供社保关系转移单证明的人员不用填写此表!1.增加日期:以填表日期为准2.增加原因:新参统3.缴费人员类别: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城镇/外埠农村(依个人情况填写)4.职工身份:在职职工5.上年月均工资:此栏不填6.缴费基数:在前三项划勾(凡京藉户口人员四项均选)7.用工形式:合同工8.户口性质:城镇 / 农村(依个人情况填写)9.居住地址和邮政编码必须填写10.表格不用填写项目:①上年月均工资②行政职务③工种④专业技术职务⑤工人技术等级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⑦个人缴费帐号⑧开户银行⑨工种补充资料二、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要求4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请登陆北京劳动保障网公众查询——机构名录——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查询相关内容填写医疗机构代码。
①16家A类定点医院可以不用填写;②4家医疗机构的选择中必须有1家是一级或社区医院。
注:1、请务必将选择好的医院以代码形式填报!2、医保A类定点医院,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认定16家定点医疗机构为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
这些医院是:1.北京同仁医院;2.北京宣武医院;3.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北京朝阳医院;11.北京市健宫医院;12.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3.中日友好医院;1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5.北京中医医院;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以上16家A类定点医院,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制三、参保所需提供资料1.社保关系转移单(在北京上过社保人员提供)2.户口本复印件(非京籍参保人提供)3.身份证复印件4.白底1寸照片4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填报人:本人或委托人(签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工种补充资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请视个人情况在对应表格中划勾。
社会保险申报登记须知
社会保险申报登记须知一、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自带U盘等存储工具拷贝“批量报盘”文件。
二、请于当月22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证件)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U盘、近期财会凭证(装订好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社保服务大厅2楼窗口)进行申报、登记、参保。
三、申报注意事项:1.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经企业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仔细阅读“批量报盘说明”。
将首次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批量报盘”中。
对于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信息不再录入,将其社保个人编号填写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中。
3.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各项收入)来计算确认;新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申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申报,高于300%的,按300%申报。
4.申报次月起,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号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申报,并可到征缴中心打印“社会保险费月缴结算报表”。
四、备注养老保险费率:28% (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费率:10%(单位:8% 、个人2%)失业保险费率:3% (单位:2% 、个人1%)(农村户口的个人1%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划分;缴费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0.8%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为0.4%;缴费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咨询电话:(0555)2354151、2354152、2354595、2354155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
行业基准费率按风险较小行业(一类)、中等风险行业(二类)、风险较大行业(三类)分别确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一:个人信息1. 姓名:2. 性别:3. 联系号码:4. 出生日期:5. 所属单位:6. 职位:二:社会保险登记信息1. 养老保险1.1 缴费基数:1.2 缴费比例:1.3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1.4 参保年限:1.5 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缴费月份及金额:2. 医疗保险2.1 缴费基数:2.2 缴费比例:2.3 医疗保险账户余额: 2.4 参保年限:2.5 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月份及金额:3. 失业保险3.1 缴费基数:3.2 缴费比例:3.3 失业保险账户余额: 3.4 参保年限:3.5 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 缴费月份及金额:4. 工伤保险4.1 缴费基数:4.2 缴费比例:4.3 工伤保险账户余额:4.4 参保年限:4.5 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缴费月份及金额:5. 生育保险5.1 缴费基数:5.2 缴费比例:5.3 生育保险账户余额:5.4 参保年限:5.5 生育保险缴费情况:- 缴费月份及金额:三:附件附件1:个人联系明复印件附件2:工资流水单复印件附件3: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附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养老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是指用于解决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和药费等问题的一种保险制度。
个体和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进行缴费。
2. 医疗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是指用于解决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的一种保险制度。
个体和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进行缴费。
3. 失业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是指用于解决参保人员失业期间的生活费用等问题的一种保险制度。
个体和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进行缴费。
4. 工伤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是指用于解决职工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等问题的一种保险制度。
个体和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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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须知
一、参保围:
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4.8%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
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2. 若参保职工在单位回盘中出现了两个(以上)的个人编号,应以其个人养老保险编号为正确编号,填写《人员合并表》进行合并,前提是保证该职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五、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人员增加,填报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并报盘报表;
2.人员减少,填报《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同时须提供参保人员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报盘报表。
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职书、调令(函)、卫生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等。
(二)人员增减申报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人员参保时间不能早于该单位登记参保的时间;
2.工伤保险人员增加申报时间,应为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的当月当日;
3.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加申报时间,应为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的当月当日;
4.养老、失业保险人员增、减时间申报应为劳动合同及证明资料确定的时间。
5. 需正确填写减少原因,尤其注意“解除合同”或“辞退”原因造成的人员减少,
不能填写为“辞职”,否则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注:1、经办人员、通讯地址、联系的变化请及时申报;公共业务科日常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20日。
2、新参保以及新增险种单位应于参保当月20日前到所属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所办理信息登记。
咨询:5(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 栋3楼)
附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3.凡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参保登记时,需按上级总公司的单位名称和社会保障号填写“总机构名称”和“总机构单位社会保障号”。
4.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应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栏。
5.有纳税关系的单位应填写“地税登记证”栏。
6.“经济类型”栏采用GB/T 12402-2000 分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
资一100,国有全资一110,集体全资一120,股份合作一130,联营一140,国有联营一141,集体联营一142,国有与集体联营一143,其他联营一149,有限责任(公司)一150,国有独资(公司)一15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159,股份有限(公司)一160,私有-170,私有独资一171,私有合伙一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1 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一174,个体经营一175,其他私有一179,其他资一190,港、澳、台投资一200,地和港、澳、台合资一210,地和港、澳、台合作一220,港、澳、台独资一23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240,其他港、澳、台投资一290,国外投资一300,中外合资一3 10,中外合作一320,外资一33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340,其他国外投资一390,其它一900。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8.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9.“社会保险行业类别”栏由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行业管理的企业单位按规定填报,其他单位不填写。
(1)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企业一l,事业一2,铁路─3,西铝一4,中建一5,交通一6,电力一7,煤炭一8,民航、西航一9,邮电一10,水文一11,金融一12:(2)工伤保险行业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一类行业0.5%─10,二类行业0.8%一20,二类行业l%一21,二类行业的1.5%─22,三类行业2.0%一30,三类行业2.5%一31。
10.此表由登记单位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