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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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河西,主楼地面以上33层,其中裙楼5层,建筑高度约**米,总建筑面积**万m2,基坑面积约**m2。
地面以上主要用作办公楼,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使用。
本工程基坑深度深、面积大。
大面开挖深度为11.6m,局部达15.9m;基坑宽度约59.7m、长约80.5m,总土方量约6.2万m3。
场地二面为永久性建筑,二面紧邻马路,西侧为中青大厦,北侧为省农林大厦,东侧与省消防指挥中心相隔,西北角紧邻中青园住宅楼;南面为草场门大街,东面为无名小路。
周边建筑物与基坑最近处约6米。
支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挡土墙,桩径有①900、①1000两种;采用二道水平支撑;采用深层搅拌桩止水帷幕。
为了保证止水效果,减少对周围建筑的影响,故基坑四周采用两排双轴深层搅拌桩局部单排深层搅拌桩形成全封闭止水帷幕,止水帷幕进入弱透水层,并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补漏;整个基坑布置了9 口降水井进行降水。
本工程土方工程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场地狭小,周边除东侧无名路(宽约6米)可出土外,南、西、北三侧均为已有建筑不能开门出土。
渣土车必须在场地内掉头,场地外只能一面进车一面出车,给土方挖运带来困难。
2、受地质条件限制,基坑设置了两道水平支撑。
第一道为钢筋混凝土支撑,第二道为钢管支撑。
因此,挖土时既存在第二道支撑穿插施工的问题,也存在挖掘机行走困难、土方转运困难的问题。
3、基坑较深,地质条件不好,易出现坍塌事故,挖土顺序必须周密考虑。
4、周边建筑物很近,紧临主干道,道路下有水、电、通讯管线; 加之止水帷幕仅落于弱透水层,地下水渗漏无法根本解决。
挖土期间必须防止周边建筑物、道路沉陷、开裂,并配合做好基坑监测、基坑抢险工作。
二、细则编制依据: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各种补充协议、会议决定等
施工方案
监理规划
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设计说明等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三、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监控运行程序
1、对挖土施工单位的企业施工资质、设备状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资质,挖机、汽车的设备状态,施工操作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复合工程要求。
2、对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开挖顺序,每层开挖深度、开挖速率、机械配置等内容。
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验算审核并签字后再报送监理。
3、施工单位进行材料、工序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4、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见证材料取样送检;材料、工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5、各工序和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
6、挖土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资料,资料存档。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
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安
全人员落实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网络、技术交底
定期安全检查
承包单位整改
有磁安全因素?
有无重大安全隐患? 监理发安全整改
通知单
要求承包单位 暂停施工
监理复查
改合
及时向建设单位 报告 无正常施
工
有无安全 事故?
必要时向有关 主管单位报告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监理参加 处理事故,制定整改 措施,消除事故原 因,处罚事故责任人
承包单位制定整 改方案并落实 继续施工
安全监督部门检查
监理检查
整改情况
整改合格隐患消除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前应在支护桩边内侧按设计要求开挖应力释放沟。
土方开挖应严格按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严格遵循“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的原则。
2、防止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
基坑土体开挖后,地基卸载,土体中压力减少,土的弹性效应将使基坑底面产生一定的回弹隆起。
回弹变形量的大小与土的种类、是否浸水、基坑深度、基坑面积、暴露时间及挖土顺序等有关。
回弹变形过大将加大建筑物的后期沉降。
减少基坑回弹变形的有效措施是设法减少土体中有效应力的变化,减少暴露时间,并防止地基土浸水。
因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和开挖后,应保持管井降水正常进行,并在挖至设计标高后,尽快浇筑垫层和底板。
3、防止基坑边坡失稳,基坑开挖,应由上而下、分层进行。
目前挖土机械多用0.8〜1.0m3的反铲挖土机,实际有效挖土半径约5〜6m,挖土深度可达4〜6m。
必须禁止挖机一次挖到方案规定的分层深度以
下;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防止造成边坡失稳。
多台挖土机械挖土,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满足边坡的稳定条件,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机事故。
4、配合基坑钢支撑(第二道)施工。
基坑的支护结构随着挖土加深侧压力加大,变形增大,周围地面沉降亦加大。
因此,要配合第二道钢支撑的加设需要,分层进行挖土,避免片面只考虑挖土方便而妨碍支撑的及时加设,造成有害影响。
要尽可能使支护结构均匀受力,减少变形。
要坚持采用分层、分块、均衡、对称的方式进行挖土,尽量减少开挖时的土压力差。
5、要严格控制挖土深度,严禁超挖。
同时,要防止挖土机碰撞工程桩和支护结构。
挖到基坑底部时,要预留20〜30cm余土采用人工修土;桩周、井周、墙周均应预留部分土由人工挖除。
6、做好基坑降水工作。
挖土开始前,降水水位要低于基坑底部底口下500mm。
基坑外要设立排水沟,防止雨水和场外水流入基坑内。
挖土过程中,如发现降水效果不好时,可采取增设轻型井点降水或挖明沟排水等措施加以解决。
7、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置红白相间安全栏杆。
8、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9、要求承包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坑监测方案。
对高程、孔径、支护,以及基坑水平位移、基坑周边道路、建筑物沉降、支护桩的桩身应力、桩身变形、支撑轴力等进行认真地观察、监测,并留有全部记录。
在施工关键时期,需24小时跟踪测量,以便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10、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坑堵漏、防坍塌等抢险措施。
基坑开挖时,要求抢险设备、材料,如压密注浆设备、水泥、砂包、水玻璃、备用钢支撑等,必须提前进行;抢险班子全部就位,抢险人员24小时值班。
11、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12、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
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13、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14、基坑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基坑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15、基坑填方施工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可按表2规定进行检查。
表2基坑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16、基坑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检查标准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基坑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五、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强调质量预控,树立“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坚持施工方案“先审核后实施”的原则,技术上的关键问题,应事先考虑采取预防措施。
2、基坑开挖前要认真审查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除挖土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外,还要经基坑支护单位一一徐州长城基础工程公司签字。
挖土施工必须贯彻开挖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设计意图,严禁盲目施工。
3、挖土前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召集徐州长城(含基坑设计人员)、挖土施工单位、基坑监测单位(南京市测绘院)等参加,具体讨论挖土方案和配合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4、挖土前和挖土过程中注意严格控制定位桩、轴线、方位和几何尺寸。
对重要部位(如承台、集水井、风道等)的测量放线,要坚持
1人测量、另1人复测、监理验收检查的制度,防止出现偏差。
5、开挖过程中注意对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进行检查。
防止开挖顺序、开挖深度超出方案的要求。
严格禁止超挖,并要求做好对工程桩、支护桩、支撑梁、降水井、立柱桩等的保护工作。
6、认真进行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严格按本细则表1进行。
7、认真进行土方回填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严格按本细则表3进行。
8、做好相关的工程量计量工作;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