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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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审字〔2010〕46号

关于印发《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审计局,机关各科室以、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特派办:

为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xx 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市审计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通知

xx市审计局办公室2010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优化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配置,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项目、授权项目、市委和市政府交办项目、本局安排项目。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指按年度对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作出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价。

第三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对象基本情况调查、收集、信息化管理;

(二)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

(三)审计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

(四)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

(五)对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对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局办公室,审计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协助办公室进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第五条积极推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有关数据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审计管理系统(OA系统)内进行。

办公室全面收集、准确掌握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每两年对被审计单位机构变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更新审计对象资源信息资料,保证被审计单位信息完整、准确;加强对OA系统中“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维护管理,及时录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保持审计项目年度计划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的增补、调整,及时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行补充、更新和调整。

业务部门在审计实施前,运用“AO”软件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导出被审计单位基本信息;审计中运用信息库资源,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审计结束后对该信息资料与实际审计情况进行比较,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主要信息录入被审计单位基本信息库,使审计信息库内被审计单位基本信息新鲜、真实、有效。

审计技术部门要为完善审计管理系统,有效运用审计信息库资源,服务审计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必须依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部署,以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编制。

第七条编制审计项目年度计划,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突出审计重点,科学安排审计力量,兼顾各方要求,避免重复交叉,适当留有余地,注重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

第八条编制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时,要注重以下因素:

(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重点;

(二)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任务;

(三)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措施;

(四)本市领导机关和组织、财政、经济、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本局各业务部门的建议;

(七)区县(市)审计局的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部门应加强同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本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设立重点建设项目台帐。

第九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和建设项目审计部门应单独编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其他各业务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提出本年度审计项目专门计划建议书。审计项目专门计划和或专门计划建议书经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在每年的12月中旬送局办公室。

审计项目专门计划和专门计划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立项理由;

(三)审计范围、内容和审计重点;

(四)实施审计的时间;

(五)审计目标和要求。

第十条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按以下程序编制、下达:

(一)办公室对业务部门制订的审计项目专门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和调整补充,形成本局审计项目年度计划草案;

(二)征求局领导意见;

(三)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呈送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核;

(五)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以本局文件下达。

第十一条正式下达的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审计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审计项目名称;

(三)审计立项依据和理由;

(四)审计范围、内容和审计重点;

(五)审计目标和要求;

(六)审计项目的执行部门;

(七)审计具体实施的起始和完成时间。

第十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按以下方式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执行单位:

(一)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由上级审计机关指定的部门执行审计,或按便于对口联系协调确定执

行部门;

(二)按市审计局各业务部门职能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内容的对应关系确定执行部门;

(三)以项目分类随机抽样方式确定执行部门;

(四)对重大审计项目,可跨部门组织专门的审计组进行审计;

(五)局长办公会议指定相关部门执行审计,或以授权、交办方式由下级审计机关执行审计。

确定审计项目执行部门时,需要进行公务回避的,按公务回避和审计纪律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的同时,按照“加强审计保障、控制审计成本”的原则,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相关具体情况测算现场审计工作量,编制审计外勤经费预算方案。

第十四条申请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项目,由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申请项目,报省审计厅审批。省厅批复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授权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区县(市)审计机关向本局申请授权审计项目,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复申请的审计机关执行。

向区县(市)审计机关授权审计项目,要有利于整合审计力量,有效利用审计资源,有利于加强对本级审计对象所属基层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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