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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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师附小2013-2014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
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
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结果呈现方式。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品德行为、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等五个维度。
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要素、关键表现提示等。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等级评定。
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
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
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评价操作程序与方法。
1、本评价方案给每个学校以创造的空间,学校可以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整个评价重视过程,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
3、学生综合素质月评价要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4、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5、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其整理归纳活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
评价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和“家长心声”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学年报到时反馈给班主任备案。
舒师附小
二○一三年九月
舒师附小2014-2015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是基础教育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评价方式能够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方面得到发展,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发现学生的潜能,使学生看到自己的长处,增强信心。
还能够比较真实地反馈教育教学情况,为深化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提供可靠的依据。
为此,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性评价理念,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总目标,进一步突出评价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达到评价促进发展的根本目的。
二、评价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主体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在评价中尊重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评价过程作为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和自我教育的过程。
3、激励性原则。
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激励发展与提高的过程,要做到目标激励、赏识激励、评语激励、等级激励等。
4、多元化原则。
既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多方面发展的潜能。
改变过去那种单纯地以考试成绩的高低来判定学生的旧模式。
要组织学生走进大自然、大社会,参加各种体验活动,从多方面受到教育,发挥特长,铸造人生。
既要注意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与积极的情感体验发展,又要尊重个体差异,更要启发个体发展的独特性,发挥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增强信心,为学生创设一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氛围。
5、个别差异原则。
评价学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别差异和当前思想实际以及事实本身的性质,灵活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
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都有所区别。
三、评价的方法
1、用"新课程标准"评价学生
当前主要依据新课程标准,有目的的对学生的行为、情绪、情感、操作等各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不断反思,改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
2、注重学生的发展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当代教育的核心,因而对学生评价的目
的不是选拨和甄别,而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评价中,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对学生的行为习惯、科学文化知识、情感以及能力等方面给以全面的评价。
对学生进行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未来,现在评价不是为了给学生一个结论或等级,而是用于分析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便于有针对性地改进,以取得更大发展。
3、注重学生个体差异
教育、教学工作的对象是学生,因而评价的主体也是学生。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观念。
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具有不同于他人的遗传素质和生活环境。
因而,学生在生理、心理、兴趣爱好等各方面都各不相同。
这使得每个学生发展的速度和轨迹也各有特色。
有的学生"少年老成",有的学生"大器晚成",因而允许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为每位学生提出适合其发展的目标,针对不同层次的评价对象,灵活运用各种评价方法,采用恰当的方式对个体进行科学的评价,发挥激励功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发现差距,明确努力目标、奋斗方向。
4、注重结果与过程
完善的过程得到一个完善的结果是必然的,不完善的过程得到一个完善的结果,则是偶然的。
学生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样要经历一个过程。
学生评价平时要收集并保存记录学生发展状况的资料,对这些资料的分析能够形成对学生发展变化的认识。
在收集资料时,要提倡"小循环,快反馈"的方式,即一个事件一次评价,并且要及时对学生进行
反馈。
针对学生的优势和不足给予激励或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对过程的回忆与反思能使学生对自身的发展及潜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助于学生坚定信心,发扬优势,吸取教训,获得更高、更快的发展。
四、实施评价程序
1、构建评价共同体,学校成立评价领导组,以班级成立评价工作小组。
构建由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组成的评价共同体。
学生本人、教师、同伴、家长均可参与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
2、评价实施办法
每学期末都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即:自我评价、同伴评价、班主任评价、家长评价。
(1)学生自我评价。
采用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形式由学生本人实施评价。
学生不是在被动接受评价,而是主动要求评价。
当学生自己在某方面有值得记录的行为时,可以主动要求记录。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周一升旗予以口头表扬、物质奖励、记录在册,以促使他们形成比较客观的自我认识,做到实事求是。
学校要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评价记录卡》,此卡主要记录表现突出的行为事实,并将受表扬学生的记录卡及时装入学生成长袋。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同伴评价。
同伴评价要看闪光点、看进步、看发展、因人施评。
(3)教师评价。
班主任帮助做好学生成长记录袋,当学生认为
自己有值得记录的行为,要求添加记录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价。
还可采用口头评价,做到"低、小、勤、快","低"指起点,"小"指小目标,"勤"指勤评价,"快"指快反馈。
任课教师可结合学科对学生进行了解,通过评语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性质评价。
(4)家长评价。
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3、综合评价,总结反思
(1)每学期末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即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行为习惯方面,包括文明礼仪、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自护、自强、自理、自律、自立等生存能力;二是知识掌握方面,包括语文知识、数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三是能力方面,包括能力、技巧、方法等;四是情感、态度方面,包括学习兴趣、认真程度、参与程度;以学生的平时资料和各种评价为基础,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得失,把握努力方向。
(2)评价结果主要为促进学生自我发展服务,要通过学生本人可接受的方式,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
(3)评价结果用于为学校、教师、家长指导和帮助学生发展提供依据。
舒师附小
二○一四年九月
舒师附小2015-2016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
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
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
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
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
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
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
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
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二)建立公示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
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建立诚信制度。
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建立监控制度。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班级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级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舒师附小
二○一五年九月
评
价
方
案
二○一三年九月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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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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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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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案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