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类学校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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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财务管理财务、预算、经营;

4.7.1财务制度:

4.7.1.1第一章总则

4.7.1.2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4.7.1.3财务工作管理

4.7.1.4 出纳业务处理准则

4.7.1.5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4.7.1.6预算审批制度

4.7.1.7会计档案管理

4.7.1.8附则

4.7.2财务预算与决算制度

4.7.3分校财务管理

4.7.4仓库管理制度

4.7.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7.6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4.7.7 备用金管理制度

4.7.8 附件

4.7.1 财务管理制度

4.7.1.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

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学校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

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财务主管之前,财务主管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学校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4.7.1.2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五条职位名称:财务主管

直属部门:财务部

直属上级:校长或主管财务副校长

分管下级:会计、出纳及各分校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学校

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 负责总校及各分校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管理及帐务审核工作;

(五)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上报,协调领导做好监督控制管理;

(六)组织定期财务例会并进行相关财务业务知识培训;

(七)承办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职位名称:会计

直属部门:财务部

直属上级:财务主管

直属下级:分校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学校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

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校长提出合理化

建议,当好学校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每月按时汇总各分校的财务预算上报上级并注以详细说明;

(五)定期检查银行和现金的结余帐实是否相符;

(六)每月月底对学校库存物品进行帐物核实;

(七)定期对学校(含分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实和清理;

(八)认真的对各分校上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归档;

(九)未经董事长及校长批准,任何财务人员不得向他人出示财务报表及数据;

(十)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位名称:出纳

直属部门:财务部

直属上级:财务主管

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

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及时、准确地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帐,严

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每日核对银行与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做到日清月结;可随时

向上级提供帐面金额与可用金额,以便上级合理调配、使用现金;

(五)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校长签字后,

方可生效。

(六)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七)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八)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杜绝不合理的资金支

出,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向下传达。

(九)对员工借款,及时督促清账,防止呆账,坏账;并对借款人按照规

定做到“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十)每月根据董事会研究批准的财务预算,对各分校当月的支出进行严

格控制;

(十一)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职位名称:分校财务人员

直属部门:财务部

直属上级:会计、出纳

岗位职责:负责分校的财务工作,准确的记录当日的收支情况,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上交、上报。按时到总校参加财务会议,严格按照总校下发的文件

执行。

(一)日报: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支出,不得“坐支现金”。每天上午11:00之前通过电话上报前一日收入情况(如无收去可不报)。违反规定者,首次

罚款10元,屡犯者翻倍罚款。

(二)存款: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每天4:30必须将前日4:30至当日4:30的收入存入学校账户。如有违反,按违

反金额的二倍进行罚款。

(三)周报、月报:每周一上午10:30及时上交周报及教材盘点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每月28日上报预提表、月报、工资表、签到表、教材盘点表。

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有错误第一次给予警告批评,屡犯者将根据程

度给予50元以下罚款;如连续三个月无差错将给予50元以下的奖励。

(四)日报表应区分成人、少儿、中学生,新招学员与续读学员,学费及书费,做到“日清月结”。

(五)不得有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如发现有此行为,除收回隐瞒、套开现金外,并按违规金额的10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其开除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注:分校主管承担同样的连带法律责任)。

(六)各分校建立书籍、固定资产库存账簿,对书籍的收支余进行认真登记,每天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出入库认真登记,不得少登、

涂登、错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数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损坏、丢

失、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上报总校总务处,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分

校发现缺少书籍、资产丢失者,对直接责任人及主管进行物品原价值的2

倍处罚。

(七)行政、教师、宣传人员的工资表应由分校财务人员制表,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干净,数据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应与

签到表仔细进行核对,名字与其有效证件相符。首次犯错给予警告,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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