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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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
一、税基 二、税率
一、税基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应纳税所得额。
㈠一般规定
⒈工资、薪金所得 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⒋劳务报酬所得
⒌稿酬所得
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⒎财产租赁所得 ⒏财产转让所得
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其他 所得
二、税率
实际上,劳务报酬所得适用3级超额累进 税率,税率为20%、30%、40%。
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定税率为20%。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 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 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 后(含当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㈣劳务报酬所得的税额计算 ㈤稿酬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1-30%)
林先生应邀为A 公司(非任职单位)进行 经营策划,报酬10 000 元。
应纳税额=10 000×(1-20%)×20%=1 600 (元)
假定报酬为40 000 元
应纳税额=40 000×(1-20%)×30%-2 000=7 600(元) 或: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20%)=32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 000×20%+(32 00020 000)×30%=7 600(元)
三、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创立于英国 19世纪中叶起,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个 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 种税。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创议始于清朝末年。1936 年7月,民国政府开征了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薪给 报酬所得税和证券存款所得税。
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税额计算
㈦财产租赁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或10%)
㈧财产转让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及其他 所得的税额计算
王先生向A 企业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 用权,成交价格10 000 元。拥有B 公司(未 上市)的股份,取得股利20 000 元;存款 到期,取得利息500 元(税率为5%);参 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竟猜活动获得奖品价 值400 元。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
二、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 应税所得。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将 应税所得划分为11项。 ㈠工资、薪金所得
wk.baidu.com
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㈣劳务报酬所得 ㈤稿酬所得 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在A 国取得所得的税额抵免: 稿酬所得税款抵免限额=20 000×(1-20%) ×20%×(1-30%)=2 240(元) 利息所得税款抵免限额=3 000×20%=600 (元) 抵免限额合计:2 240+600=2 840(元) 因王先生在A 国已纳所得税2 900 元,超过 税款抵免限额60 元,不得在本纳税年度应 纳 税额中抵免,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A 国 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抵,补抵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5 年。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 一、个人所得税的性质与类型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殊作用 三、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
一、个人所得税的性质与类型
㈠个人所得税的性质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 种税,是政府直接参与个人收入分配的主 要形式。
个人所得税通常被划归直接税
㈡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⒈选择性所得税与包罗性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按照应 税所得的种类分别规定税率。 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㈠工资、薪金所得
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 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所得, 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 超额累进税率。
第四节 税收优惠
一、财政性优惠
二、政策性优惠 (一)经济性优惠
(二)社会性优惠
(三)政治性优惠
三、管理性优惠
四、外交税收豁免
第六节 税额计算 一、税额计算的基本公式 二、各种应税所得的税额计算 三、境外所得的税额抵免
一、基本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为方便计算,对实行累进税率的应税所得 的应纳税额,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 公式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0年颁布的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列有薪给报酬所 得税(未开征)和存款利息所得税。 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个人所得税
法》,正式确立了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
于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 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收入 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和个 体工商业户征收所得税。 1993年10月,将适用于中国境内外籍人 员的个人所得税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 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合并,设置了统 一的个人所得税。
作家张女士出版一部小说,稿酬20 000 元。 后因小说畅销,出版社加印若干册,追加 稿酬3 000 元。该部小说在报刊上连载4 个 月,每月稿酬3 500 元。
出版小说,应纳税额=(20 000+3 000)× (1-20%)×20%×(1-30%)=2 576(元) 连载小说,应纳税额=3 500×4×(1-20%) ×20%×(1-30%)=1 568(元)
(2)在B 国取得所得的税额抵免: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抵免限额=25 000× (1-20%)×20%=4 000(元) 因王先生在B 国已纳所得税3 800 元,低于 税款抵免限额,故应在国内补缴个人所得 税。 应补税额=4 000-3 800=200(元)
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的税额计算
杨先生承包经营某市一家饭店(某事业单 位下属企业),承包期3 年,每年 从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 万元。该饭店 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82 700 元,企业所得 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 247 400 元,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25%;杨先生全年领取的工资性收 入15 950 元。 该年度必要费用的扣除标准为2 000 元/月。
㈧财产租赁所得
㈨财产转让所得
㈩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所得来源地
⑴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 单位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⑵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 地为所得来源地。 ⑶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 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⑷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 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 点为所得来源地。 ⑸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为 所得来源地。 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 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 所得来源地。
(1)该饭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 247 400×25%=311 850(元) (2)该饭店实现的净利润=882 700-311 850=570 850(元) (3)杨先生应纳税所得额=570 850-500 000+15 950-2 000×12=62 800(元) (4)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2 800×35%-6 750=15 230(元)
㈢稿酬所得
适用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㈣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 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 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 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50 000元的部 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按 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加征十成。
第二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所得来源地
一、纳税人
㈠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 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应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㈡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 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
分类标准:征税对象。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属于包罗性所得税。
⒉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与分类综合所得税
分类标准:计税方法。
中国是实行分类所得税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殊作用 ㈠正确处理政府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实现政 府的经济权益,稳定个人的税收负担 ㈡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 的社会公平 ㈢调节社会的总需求,保持经济的稳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李先生(中国公民)系某单位职工,2008 年5 月份应税工资收入(不包括按规定缴纳 的“三费一金”)为4 400 元。
应纳税额=(4 400-2 000)×15%-125=235 (元)
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
第五节 税收抵免
对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
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
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王先生(中国公民)在A 国出版一部著作, 稿酬20 000 元,利息收入3 000元;两项所 得缴纳所得税2 900 元;在B 国提供一项专 利技术使用权,收入25 000 元,已纳所得 税3 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