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UCP600的单据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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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UCP600主要条款解读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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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归档
开证行与申请人进行最终结算,并将 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05
04
索偿与付款
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进行索偿, 开证行审核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03
UCP600主要条款解读
适用范围和定义条款
适用范围
UCP600适用于所有在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包括备 用信用证)。除非信用证中另有规定,本惯例对一切有关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加强了风险管理 UCP600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进出口 商在贸易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降低了贸 易风险。
UCP600在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中作用
01
提供了风险识别机制
UCP600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条款,帮助进出口商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使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02
建立了风险控制框架
UCP600为进出口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框架,包括风险评估、
单据审核与付款条款
单据审核
指定银行在收到单据后,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应遵循“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确保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的严格一致。
付款
在单据审核无误后,指定银行应按照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方式进 行付款。若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单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不符点,则视为接受单据并承担付款责任。
UCP600主要条款回顾
适用范围和定义
信用证的形式和通知
UCP600适用于所有在信用证中明确表明遵 循UCP600的交易,并对信用证、申请人、 受益人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
UCP600规定了信用证的形式、通知方式以 及修改和撤销的程序。
单据审核标准
拒付与追索权
UCP600确立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以及“表面相符”等单据审核标准。

UCP600下信用证审单规则问题研究

UCP600下信用证审单规则问题研究

UCP600下信用证审单规则问题研究摘要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贸易惯例与规则对于世界经济秩序的维护也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冠疫情的常态化控制,世界各国在进一步控制新冠肺炎的蔓延和扩散的同时加快复苏经济,其中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对从三个方面对信用证审单规则展开说明,首先对信用证及其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说明,其次结合业务流程对信用证核心审单原则进行说明阐述,最后总结信用证审单标准在实务中的软化处理问题。

关键词:UCP600信用证审单标准1引言信用证以银行信誉为担保,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顾虑,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信用证开证行在进行审核单证业务时要求遵循独立抽象、单据表面严格相符的审单标准。

但是在银行审单实操中,过度利用严格相符原则有时束缚银行及受益人正常业务的进行,最终导致受益人无法顺利收到货款,并且严重影响买卖双方选择信用证作为交易结算工具的积极性。

因此,如何在贸易各方不同利益间找到信用证审单标准的平衡点需要我们关注。

2信用证及信用证实务统一惯例2.1信用证的起源、发展和统一惯例的历史沿革信用证本质上为一项不可撤销的、由开证行作出的对于受益人相符交单行为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其最早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中的古罗马法,直至19世纪中后期,商业信用证雏形出现。

工业革命时期,进出口买卖双方从实质性交货发展到象征性交货。

一战时期,战争对国际贸易造成较大范围的波动影响,在国际交易过程中也频繁出现一些扰乱国际经贸秩序的现象,出口商为保障货款的安全收回较多使用跟单信用证结算。

经漫长实践检验,跟单信用证渐渐发展成为一种通用的、高效的国际结算支付方式,伴随其发展而来的必然有各种商业纠纷,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出现并妥协各方利益需求。

UCP第一代版本在1933年ICC第七次年会上通过,即《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1962年的ICC第十九次年会上得以通过,新版的惯例去掉了之前的“商业”二字。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目录第一条UCP的适用范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乃一套规则,适用于所有的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下称信用证)(在其可适用的范围内,包括备用信用证)。

除非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本惯例各条文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返回页首第二条定义就本惯例而言:通知行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申请人指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在其履行受本惯例约束的行为的地点通常开业的一天。

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

相符交单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

保兑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指:a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b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开证行指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议付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

指定银行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如信用证可在任一银行兑用,则任何银行均为指定银行。

交单指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指按此方式提交的单据。

交单人指实施交单行为的受益人、银行或其他人。

返回页首第三条解释就本惯例而言:如情形适用,单数词形包含复数含义,复数词形包含单数含义。

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

单据签字可用手签、摹样签字、穿孔签字、印戳、符号或任何其他机械或电子的证实方法为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资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资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目录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1.第一条UCP的适用范围2.第二条定义3.第三条解释4.第四条信用证与合同5.第五条单据与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6.第六条兑用方式、截止日和交单地点7.第七条开证行责任8.第八条保兑行责任9.第九条信用证及其修改的通知1 0.第十条修改1 1.第十一条电讯传输的和预先通知的信用证和修改1 2.第十二条指定1 3.第十三条银行之间的偿付安排1 4.第十四条单据审核标准1 5.第十五条相符交单1第十六条不符单据、放弃及通知1 7.第十七条正本单据及副本1 8.第十八条商业发票1 9.第十九条涵盖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2 0.第二十条提单2 1.第二十一条不可转让的海运单2 2.第二十二条租船合同提单2 3.第二十三条空运单据2第二十四条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单据2 5.第二十五条快递收据、邮政收据或投邮证明2 6.第二十六条“货装舱面”、“托运人装载和计数”、“内容据托运人报称”及运费之外的费用2 7.第二十七条清洁运输单据2 8.第二十八条保险单据及保险范围2 9.第二十九条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的顺延3第三十条信用证金额、数量与单价的伸缩度3 1.第三十一条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3 2.第三十二条分期支款或分期发运3 3.第三十三条交单时间3 4.第三十四条关于单据有效性的免责3 5.第三十五条关于信息传递和翻译的免责3 6.第三十六条不可抗力3 7.第三十七条关于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3 8.第三十八条可转让信用证3 9.第三十九条款项让渡(2006年国际商会修订,2007年7月1日生效)第一条UCP的适用范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一一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乃一套规则,适用于所有的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下称信用证)(在其可适用的范围内,包括备用信用证)。

浅谈UCP600下信用证审单标准

浅谈UCP600下信用证审单标准

浅谈UCP600下信用证审单标准摘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普遍的支付手段,但随着商品类别的丰富和交易手段的多样化,贸易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信用证的欺诈和争议层出不穷,结算风险频现。

而银行对单据的审核是信用证结算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这直接关系到银行是否予以兑付货款。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UCP600下信用证审单标准,提高信用证的实际可操作能力。

关键词:信用证 UCP600不矛盾1引言信用证是以银行信誉为担保,对受益人签发的有条件并独立支付款项的保证。

UCP600规定: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即银行只认单据,对单据外的其他情况不作核查,因此审单至关重要。

在信用证交易中是否相符交单决定了是否兑付,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审单通常指在信用证交易中的当事人参考信用证的规定和相关惯例对单据做出审核的过程。

首先,银行在开具时要充分考虑开证申请人的诉求,并按规定无条件履行审单任务。

其次,银行审单要独立判断是否满足“相符交单”的要求,若满足则必须支付款项,通常审单工作由开证行进行。

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对提交单据的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付款是信用证业务的核心部分,也是所有审单行为的集中体现。

开证行的审单结果直接决定了是否兑付,而审单结果主要由银行的审单标准决定。

审单标准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尽管有关信用证的交易规则一直在修正,但核心一直是在相符交单的基础上予以付款,如今依据的最新版本为UCP600。

UCP600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被世界公认为适用于信用证业务的国际惯例,正确理解UCP600下的相符交单对于安全结汇非常重要。

2银行审单依据信用证中银行议付的先决条件是受益人相符交单,具体定义为:“相符交单指与信用证中的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一致的交单”。

从此我们可以对银行审单的参考标准有一个明确认知,但当三个参照标准发生冲突时,其效力层级并未确切说明。

交通银行UCP600培训教程-2024鲜版

交通银行UCP600培训教程-2024鲜版

开证行和保兑行责任与义务
审核开证申请资料
开证行在收到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及时开出信用证
开证行在审核通过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需及时开出信用证 并通知受益人。
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后,需对单据进行审核,确 保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
2024/3/27
21
案例分析:成功解决争议案例分享
01
案例一
某公司与交通银行因信用证付款问题发生争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和调
解机构的调解处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成功解决争议。
02
案例二
一家企业与交通银行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选择仲裁机
构进行仲裁解决,并按照仲裁裁决履行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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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2024/3/27
26
03
UCP600下各方责任与义 务明确
2024/3/27
11
申请人责任与义务
2024/3/27
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资料
01
申请人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开证申请资料,包括
合同、发票等。
及时支付开证费用
02
申请人在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后,需及时支付相关开证费用。
配合银行进行单据审核
03
申请人需配合银行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的
2024/3/27
审核内容
主要包括对单据的真实性、 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审核方法
采用人工审核与系统审核 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审核 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16
不符点产生原因及后果分析
产生原因

ucp600 解读与例证

ucp600 解读与例证

ucp600 解读与例证
UCP600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的第600版。

它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信用证规则,旨在确保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安全和可靠。

UCP600的解读和例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信用证申请人:UCP600明确了信用证的申请人义务,包括提供准确的文件要求、支付相应费用,并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

2. 开证行:UCP600对开证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核实信用证申请人的要求、检查文件的合规性以及在符合要求时向受益人付款。

3. 受益人:UCP600规定了受益人提交的文件要求,包括货运单据、发票、保险单等,并强调了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文件审查:UCP600规定了开证行对受益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的程序和标准。

开证行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并要求受益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5. 不符点处理:UCP600明确了开证行对不符点的处理方式,包括可以接受、拒绝或要求修改文件。

同时,它也规定了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不符点,并向受益人提供详细的说明。

6. 争议解决:UCP600对信用证交易中的争议解决提供了指导,包括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UCP600的例证是根据该规则进行的实际案例分析,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UCP600的规定。

这些例证可能涉及各种情况,如信用证的开立、文件的审查、不符点的处理等,通过具体案例的解析,有助于人们掌握UCP600的运作机制和操作要点。

1。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2012.No13 0摘 要 在当代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已经成为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之一。

同时,有关信用证的诈骗、纠纷也越来越多。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信用证的国际惯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促进信用证在实践中的运用。

笔者对信用证最新版本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从其产生背景、内容、作用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背景 UCP500 UCP600 作用1 产生背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跟单信用证已经成为国际结算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但是,由于国际上对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条款的定义、术语等缺乏统一、公认的标准和解释,各国银行往往依据各自的习惯和利益办事。

因此,信用证的当事人之间常常发生争议。

为了调和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为了有利于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国际商会于1930年拟订了一套《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Commercial Documentary Credits),并于1933年以国际商会第82号出版物的名称正式公布,建议各国银行采用。

其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变化,新的运输技术和运输方式的出现和广泛运用,以及在使用《统一惯例》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国际商会又对其作过多次修改,颁布过多种版本。

首次修订本颁布于1951年,编为151号出版物。

自1962年颁布的第2次修订本第222号出版物起,改称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

以后又先后于1974年、1983年和1993年分别以第290号、第400号和第500号三个出版物颁布第三、第四和第五个修订本。

浅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卫 莉(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会于1993年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使用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十几年中,随着国际贸易形式的日趋复杂化,以及银行、运输、保险等行业的发展,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不断遇到新的问题,例如开证行对单据不符点尺度的掌握,指定银行在业务流程中义务责任的履行等等,而《UCP500》由于在条款设置及措辞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某些条款尚存在争议,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实际业务的需要。

解析UCP600中规定的银行审单标准

解析UCP600中规定的银行审单标准

解析UCP600中规定的银行审单标准
梁焕磊
【期刊名称】《电子财会》
【年(卷),期】2007(000)012
【摘要】一、引言信用证是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结算方式,是一种典型的纯单据买卖业务。

在200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中,有关银行审单标准的规定在
UCP500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修订。

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的制单结汇工作中,需要对已经修订了的UCP中的相关条款作仔细的研究和把握,确保能够正常、顺利地结算。

【总页数】3页(P44-46)
【作者】梁焕磊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00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0.73
【相关文献】
1.解析UCP600第十七条关于正本单据的规定——从法国工商信贷银行诉中国招商银行跟单信用证争议案入手 [J], 黄安平
2.UCP600实施后银行审单标准及单证实务的变化 [J], 王伶
3.论UCP600的审单标准——兼评UCP600第14条 [J], 侯剑平
4.UCP600下银行应对审单新标准的对策研究 [J], 蒲锦达
5.UCP600下银行应对审单新标准的对策研究 [J], 蒲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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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600规定的审单标准给我国银行和司法机关的启示

UCP600规定的审单标准给我国银行和司法机关的启示

UCP600规定的审单标准给我国银行和司法机关的启示发布时间:2009-06-26 10:24:48----兼评笔者代理的一起信用证不符点纠纷案■深圳办公室薛义忠一、关于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英文名称为: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007 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No. 600 以下称“UCP 600”) 已经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国际商会(ICC)在此次修订《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过程中,全面地回顾UCP500实施(199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其发布的各类出版物、意见及决定,吸收了其中的合理条款。

在结构上借鉴了ISP98的模式,改变了UCP500分类不科学,次序排列不足,语言繁杂欠精练等不足之处。

虽然UCP600(共39条)比UCP500减少了10条,但却比UCP500更加准确、清晰,更加易读易掌握,极大地丰富和影响了今后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实务操作和审核单据的标准。

二、信用证不符点纠纷已成为导致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运用呈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之一信用证是银行介入国际贸易的产物,它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它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因此被视为可靠的国际结算方式,被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中,曾经占据国际结算主导地位达一个世纪之久。

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结算方式发生了剧变,信用证的使用率迅速下降(见图表)图表:信用证在各国和地区国际结算中的比例序号国家和地区比例序号国家和地区比例1 中东52% 5 欧盟外的欧洲国家20%2 非洲49% 6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7%3 亚洲46% 7 北美地区11%4 拉丁美洲27% 8 欧盟9%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运用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很多,包括成本费用过高等因素,但是审单标准的“模糊”导致信用证纠纷的增多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UCP600要点

UCP600要点

1、信用证是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

2、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被视为不同的银行。

3、普遍接受的缩略语可以在单据上替代其全称。

4、斜线/及逗号,不应用来替代词语,允许使用其中一个或多个选择,红/黄/蓝表示颜色只是红只是黄只是蓝或它们的任何一种组合。

5、副本运输单据:UCP600对于19-25条运输单据副本不适用,条款只适用于正本单据。

副本只在信用证明确规定的范围审核,其他方面按照14条F款的规定审核。

不适用21个日历日的交单期,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信用证有效期。

数据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

6、单据的更正:除汇票外,受益人出具的单据上数据的任何更正均无需证实;除受益人外,单据上数据的任何更正应当看似由单据出具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的实体进行证实,代理人或代表证实时,应当注明其作为出具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行事的身份;受益人单据已经合法化时,数据的任何更正应当看似由合法化、签证或证实等的至少一个实体进行证实;副本单据的更正无需证实;受益人以外一方出具的单据包含一处以上的更正时,每一处都应证实。

7、日期:汇票应当注明出具日期;保险单据应当注明出具日期或生效日期或副签日期;19-25条的正本运输单据,也应相应显示出具日期、装运日期等日期;若信用证要求(汇票、保险单据、正本运输单据除外)其他单据注明日期,那么在该单据注明出具日期或者援引同一交单下其他单据的日期,即满足要求;分析/检验/熏蒸证明出具日期可晚于装运日期;单据注明出具日期和随后的签署日期,应视为在签署之日出具;FROM/AFTER用来确定日期,将不包括该日期;not later than 2 days after(日期或事件)指最迟日期;at least 2 days before(日期或事件)指事件不应晚于该日期或事件前2日发生;within与日期或事件关联使用排除该日期或该事件的日期;within 2 days of(日期或事件)指日期或事件的前后2天均包括,一共5天;within一词后跟随一个日期,或跟随援引的一个确定日期或事件日期时,将包括该日期或援引的该确定日期或该事件日期。

国际贸易实务工作任务_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国际贸易实务工作任务_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Expiry date: 30 Sep.
2、最迟交单期限长于有效期限,则不能使用 全部长度的有效期限,那也是坏的开证。
Latest shipment date: 20 Sep.
Latest dat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within 15 days after date of shipment.
工作任务4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学习内容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 审单的原则、方法及其要求 常见的不符点及其处理方法
第一节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相关规定
一、UCP600关于单据的有关规定 二、UCP600关于审核单据的有关标准 三、UCP600关于相符提示的规定 四、UCP600关于拒付的规定
– 装运船只应是英国国籍或挂英国国旗的船只。
– 3.Beneficiary must immediately advise applicant of details of shipment after loading on board.
– 装船后受益人必须立即通知申请人装货细节。
– 4.Goods must not be of Israeli origin.
UCP600第十七条d款 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的副本,提交正本或 副本均可。
UCP600第十七条e款 如果信用证使用诸如“一式两份(in duplicate)”、“两份(in two fold)”、“两套 (in two copies)”等用语要求提交多份单据,则 提交至少一份正本,其余使用副本即可满足要求, 除非单据本身另有说明。
– 货物不得是以色列产地(阿拉伯国家信用证)
– 5.The carrying vessel is not registered in Israeli or owned by nationals or resident of Israeli and will not call at or pass through any Israeli port enroute to Saudi Arabia.

掌握UCP600的单据审核标准

掌握UCP600的单据审核标准
judge alone and not in line with cross-reference 掌握《UCP600》的单据审核标准,学会判定相符交单和不符交单; 2.the practice and requirement of A master card firms and banks designated to pay the practices and
(8) The invoice should cover the complete shipment as required by the credit, if no partial shipment is allowed.
5.3 Transportation Documents
5.3.1 Marine/Ocean Bills of Lading
批注本地保存成功开通会员云端永久保存去开通
Documents Related to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The teaching aim: 1. Master "UCP600" the audit documentation standards Non-Negotiable Seaway Bills
A non-negotiable seaway bills is a new transportation document aris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pdate transportation and EDI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system, which makes international trade gradually taken over by “electronic documents”. Since problems such as “transfer of documents” and “assessment of original signature” still remain unsolved, it is now only employed in the transaction that does not need the transfer of title of the goods.

UCP600 讲解

UCP600 讲解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有人或许会担心新的规定导致环节增多,特别 是在我国很多第一受益人只是贸易代理或拥有 进出口权的母公司的情况下,反而会引起不便, 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现实业务中,如果第一受益人要求全额转让, 不需支取差价的话,可以要求进口商开立信用 证时排除此条款,或在要求转让行进行转让时, 明确告知开证行第一受益人放弃换单权利。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这项规定保护了正当发货制单的第二受 益人利益,剥夺了不当作为的第一受益 人赚取差价的权利。此次UCP600吸纳了 这个条款,也就明确了此类业务的处理 方法,需要引起各方的特别注意。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UCP600第38条(I)款:if the invoices presented by the first beneficiary create discrepancies that did not exist in the presentation made by the second beneficiary and the first beneficiary fails to correct them on first demand,the transferring bank has the right to present the docs as received from the second beneficiary to the issuing bank,without further responsibility to the first beneficiary.
UCP600 的变化
明确了交单期限的适用范围; 将单据与信用证相符的要求细化为“单内相符、 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Data in a document must not conflict with data: In that document Any other stipulated document The credit

阅读UCP600应注意的问题

阅读UCP600应注意的问题

UCP600已于2006年11月正式颁布。

要通读该文件并与UCP 500进行比较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条款的增减及审单标准的变化UCP600从原先49条调整为39条,减多增少。

1.合并条款:原保险单据共三个条款现合并为第28条“保险单据和投保范围”。

2.分拆条款:原第9条“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责任”分拆成现第7条和第8条,分别规定。

3.其内容被完全删除的条款:原第8条“信用证的撤销”、第30 条“运输行出具的运输单据”、第33条“运费待付/预付的运输单据” 、第38条“其他单据”;但后三条的内容在补充解释UCP500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中却有详细规定。

4.增加的条款:第2条“定义”,第3条“解释”;第3条合并了原第8、46、47等条款许多内容。

5.为强调其意义从原各条款内容中单列出来的条款:第6条“兑用(可用)方式、交单到期日和地点”、第10条“修改”、第12条“ 指定”、第15条“相符提交或相符单据”、第17条“正本单据和副本” 、第29条“到期日或最迟交单日的顺延”。

相应被删除的原单列条款有:第10条“信用证的类型”、第12条“不完整地或不清楚的指示”、第21条“未规定单据出具人或单据的内容”、第22条“单据的出具日期与信用证日期”、第42条“交单到期日和地点”、第43条“到期日的限制”、第44条“到期日的顺延”、第4 6条“装运日期的一般用语” 、第47条“装运期间的日期术语”等。

以这些名称冠名的条款虽被删除,但其部分内容也被安排在其他条款中,部分表述作了调整。

要注意的是,新条款虽为39条,但业界要比照阅读的条款实际却大大增加了,那就是ISBP约200条。

UCP600第14条d款明确规定对照解读单据中的数据内容(data)时除了具体信用证、单据本身外还有IS BP。

与UCP600匹配的新的ISBP条款正在修订之中。

U CP调整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与申请人、受益人及各指定银行间的单据交易和债权债务清偿关系,而ISBP规范的是银行根据什么标准来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其内容不能穷尽却很详尽。

8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8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日不得迟于提单日期,但是可以迟于发票日期 6
(二)商品检验证明的审核要点
商品检验证明应由信用证规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出具,并签字, 1 其名称应该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商品检验证明的出证日期应略早于提单日期,表示是在货物装船 2 之前检验的结果
第13条之审核单据的标准规定: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 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
(三)审单时间
审单时间
第14条B款规定:“被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的话),以 及开证行各自拥有从交单次日起最多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 的时间以决定提示是否相符。该期限不因交单日适逢提示有 效期或者最迟提示期当日及其之后而被缩减或受到其他影 响。”
五、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确保运输单据种类与信 用证规定的相符
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 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 信用证和发票一致
收货人名称应符合信用 证要求
如果运输单据需要背书, 确保它被适当地背书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 须为全套 (Full set) 的 正本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 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 货物描述的统称
UCP600将银行审核单据的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 作日,对受益人有利
(四)UCP600关于相符提示的规定
UCP600 关于相符提 示的规定
相符提示:提交到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银行的单据必须与 信用证内的要求和规定一致;同时,相符交单还要与 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
取的措施
1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 相关规定
一、UCP600关于单据的有关规定
条件的单据化与非单据 条件
关于单据的签发人 与签字的规定
关于单据出单日期 的规定
关于单据正本和副本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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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ny other information indicated in the invoice, such as shipping marks, quantities, transportation information should be exactly the same as they are in the credit.
contrary stipulation, it can be either the beneficiary or anyone other than him. (13) Correction seal shall be stamped where there is any correction on the B/L.
BILL OF EXCHANGE
DRAWN UNDER
BANK OF NOVA SCOTIA, TORONTO, CANADA
DATE
000731
PAYABLE WITH INTEREST
IRREVOCABLE L/C NO. @
I01800/14679 1
%
NO.
CM0234 EXCHANGE FOR
(8) The invoice should cover the complete shipment as required by the credit, if no partial shipment is allowed.
5.3 Transportation Documents
5.3.1 Marine/Ocean Bills of Lading
by the credit. (11) The name and address, if any, of the notifying party is as required in the credit. (12) The consignor on the B/L complies with the credit. If there is no other
(7) Value of the invoice should not exceed the available balance of the credit,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in the credit or there is a tolerance clause.
When there is no indication of damage to the goods, a Bill of Lading is said to be clean.
(2) The Bill of Lading is an 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for carriage between the exporter and the carrier.
(2) Drawees of invoices should be applicants and the address, if any, shall conform to the one in the credit.
(3) A “Pro-forma” or “Provisional” invoice is not acceptable.
BANK OF CHINA , ZHEJIANG
THE SUM OF
TO
TOTAL AMOUNT SAY USD T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THIRTY SCOTIA, 650 WEST GEORGIA ST., PO BOX 11502, VANCOUVER, B.C.,CANADA V6B 4P6
cost, as required by the terms of the credit, appears on its face. (8)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does not contradict it in the invoice. (9) There is no unfavorable description of goods packing on the B/L. (10) The shipping date on the B/L is within the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USD10830.00
HANGZHOU
AUG. 24, 2000
AT
75 DAYS AFTER BILL OF LADING DATE BILL OF LADING DATE : AUG. 20, 2000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1) Number of the credit.
(2) Issuing date of the draft.
(3) Consistence of the name between the drawer and the beneficiary:
(4) The deadline of payment shall be exactly the same shown both by the draft and the credit. If it is a term draft (90 days after B/L, for instance), the issuing date of such documents (B/L, for example) shall be noted on the draft.
(4)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should be identical to the one in the credit. General terms of goods can be used in other documents but with no contradiction to the credit.
5.3.2 Key Point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B/L
(1) Names (2) It must appear on its face to indicate the name of the carrier no matter who
issue them. (3) Issuers of B/L (4) Indication of “loaded on board” and “shipped on named vessel” (5) Loading Ports and Discharging Ports (6) Transshipment (7) The indication of “freight prepaid” (CFR/CIF) or “freight collect” (FOB)
(5) The payer can be either the issuing bank or the reimbursing bank.
(6) Amount (currency, figures and words).
(7) Payee.
Specimen 6.1 A Draft
Specimen 5.1 A Draft
掌握UCP600的单据审核标准
Documents Related to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5.1 Bills of Exchange(Drafts)
Bill of exchange is evidence of an unconditional and abstract obligation to make payment. Following points should be checked before the negotiation and acceptance by the bank.
Here ar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Ocean Bill of Lading and the nonnegotiable seaway bill:
(5) Details of the goods, prices and terms as mentioned in the credit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invoice. The bank nevertheless is not responsible for any extension or calculation.
(3) A Bill of Lading is a quasi-negotiable document. Any transferee for value who takes possession of an endorsed Bill of Lading obtains a valid title to it, provided that the transferor had a valid title in the first place.
HUANGHAI CEREALS, OILS AND FOODSTUFFS IMP. AND EXP.CORP.
MANUALLY SIGNED
5.2 Commercial Invoices
(1) Names and addresses of companies should be the same as they are stated in the credits. Invoices of a transferable credit can be issued by the second beneficiary.
5.3.3 Non-Negotiable Seaway Bills
A non-negotiable seaway bills is a new transportation document aris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pdate transportation and EDI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system, which makes international trade gradually taken over by “electronic documents”. Since problems such as “transfer of documents” and “assessment of original signature” still remain unsolved, it is now only employed in the transaction that does not need the transfer of title of the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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