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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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货主的货物在船舶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

该保险的条款和条件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包括以下方面。

保险范围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会详细说明保险范围,即那些风险和损失是保险人所承担的。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通常会承担以下风险:•碰撞、沉没或爆炸等意外事故•污染、污损、霉变和损坏•盗窃、抢劫或失窃•火灾•任何其他承保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例如战争、罢工、地震或政治动荡等特定事件可能不在保险范围内。

保险费率和保额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了保险费率和保额。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向货主收取的保险费用的比率,通常是货物的价值一定比率。

保额是货物的真实价值,保险条款中通常会规定货物的评估方式。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主、保险人和承运人。

该条款包括以下方面:是否包括全部风险在保险条款中,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全风险”保险,这意味着货物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得到保护,而有些可能会更为保守,只保护条款中所列明的风险。

整箱和散装货物的区别保险公司通常会对两种不同类型的货物——整箱货和散装货——分别制定不同的保险条款。

整箱货物是指置于集装箱中的货物,而散装货物则是指以松散形式储存、运输和装卸的货物。

损失的处理保险条款会详细说明损失的处理方式。

如果货物受损或损坏,货主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详细描述货物损失的程度和原因。

保险公司会根据条款和货物价值进行核算并支付赔偿。

货物检验和包装要求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货主检查货物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包装或储存方法。

如果货主没有按照要求操作,可能会导致损失的发生,并进而影响赔偿的申请。

结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可以帮助货主在船舶运输过程中保护其货物不受损失或损坏。

货主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了解保险范围、保险费率和保额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申请赔偿。

同时,货主也应注意是否满足了货物检验和包装要求。

保险行业中的航空险与海运保险业务

保险行业中的航空险与海运保险业务

保险行业中的航空险与海运保险业务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之一,为人们的生活和各个行业提供了安全保障。

在保险行业中,航空险和海运保险是两个重要的业务领域。

本文将重点讨论这两种保险业务在保险行业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航空险的意义及应用航空险是指保险公司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公司以及运输货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的一种保障安全的金融服务。

航空险可以分为飞机保险和货运保险,分别涉及到航空公司的资产和货物的运输安全。

1.对航空公司的保障航空公司所拥有的飞机是巨额投资,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如飞机失事、起火等,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航空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可以保障航空公司在面临风险时的利益保全,降低损失。

2.对货物运输的保障货物在国际贸易中的运输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如天气恶劣、海盗袭击等。

航空险可以为货物运输提供综合保障,减少货物的损失和财产损失。

二、海运保险的意义及应用海运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海运货物提供的保障服务。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之一,而海运保险则是对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强有力的控制和保护手段。

1.保障海运货物安全海洋是充满不可预知风险的环境,货物在海上的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如意外事故、海上风暴等潜在风险。

海运保险可以为货物提供全面保障,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

2.降低贸易风险国际贸易中的各个环节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海运保险能够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使得贸易方在遇到不可预测的风险时能够得到补偿,降低贸易风险。

三、航空险与海运保险在保险行业中的重要性航空险和海运保险作为保险行业中的两大重要保障业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

1.支撑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贸易中大量的商品需要通过航空和海运进行运输,航空险和海运保险的存在和发展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保障,加速了商品的流通和交流,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2.保护保险参与者的利益航空险和海运保险通过提供风险分担的服务,保护了保险参与者的利益。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什么是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或损坏时所投保的一种保险。

它主要涵盖货物在运输途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如火灾、盗窃、水患等。

货物运输保险为货主和运输公司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保证了货物能够安全、完整地运送到目的地。

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所投保的一种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全险和单险两种。

全险通常包括水患、碰撞、船坞崩塌等风险,而单险则根据需要可以选择性地投保特定的风险。

2.航空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所投保的一种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包括飞机意外事故、机上非法行为、货物的崩塌等风险。

由于航空运输速度快、风险较高,因此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相对较高。

3.陆地货物运输保险:陆地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物在陆路运输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所投保的一种保险。

陆地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等。

由于陆路运输风险相对较高,陆地货物运输保险通常是货主与运输公司之间约定的一项保险。

如何选择合适的货物运输保险?在选择合适的货物运输保险之前,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货物价值:了解货物的实际价值,以便确定投保金额和保费。

高价值的货物可能需要更高的保费。

2.运输方式:不同的运输方式对应的风险不同,需要选择相应的货物运输保险。

例如,海上运输可能需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而航空运输可能需要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3.货物属性:不同的货物对应的风险也不同。

一些易碎、易腐、易燃的货物可能需要额外的保险保障。

4.保险条款: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范围、免赔额、赔偿方式等细节。

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条款。

5.保险公司信誉:选择一个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赔付能力的保险公司。

可以通过咨询其他人的经验、查询评价、了解保险公司的资质等方式来评估保险公司的信誉。

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时,我们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理赔:1.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发现货物受损或损失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发生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简述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基本险别

简述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基本险别

简述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基本险别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基本险别包括:
1. 海损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 主要投保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货物滞期运费、海损、沉船、火灾等原因而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可投保。

2. 杂费险(Additional Premium Insurance):主要投保货物在抵达目的港的码头工作、装卸等所发生的杂费。

3. 延期险(Delay Insurance): 主要投保货物延迟到达或者延迟发货所发生的延误费用。

4. 缺陷及短少险(Defect and Shortage Insurance): 主要投保货物因装运上的缺陷或者短少,或者货物损坏或者拆装所导致短少而发生的损失。

5. 海灾险(Marine Catastrophe Insurance): 主要投保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受到暴风、海啸、飓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损失。

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范围1. 本保险合同适用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 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货物本身的缺陷导致货物损失、毁损或短缺,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之日止。

2. 如保险期间内货物发生损失、毁损或短缺,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赔偿事宜。

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费,保费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四条免责条款1. 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导致货物损失、毁损或短缺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货物本身的缺陷导致的货物损失、毁损或短缺,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协助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旨在保护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进行详细的讨论,包括它的定义、重要性、保险范围和索赔流程等。

一、定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货物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这种保险可在货物装载前、装载后以及运输过程中提供保障,确保货物的安全和投保人的利益。

二、重要性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对国际贸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国际贸易往往涉及长途跋涉和多个环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如船只意外事故、海盗袭击、货物腐蚀等。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应对这些风险,减轻经济损失。

其次,海运是全球最主要的贸易方式之一,贸易量庞大且价值高昂。

如果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投保人可能会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

通过购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投保人可以在出现问题时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保护其经济利益。

三、保险范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1. 综合保险:这种保险形式对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提供综合性的保障,包括货物在装货、运输、卸货过程中可能遭受的物理损失。

2. 一切险:一切险是一种全风险保险,对除特别列明的风险以外的一切意外损失提供保障,具有较高的保险赔偿限额。

3. 习惯险:习惯险是指根据行业惯例保险条款,对因运输问题导致的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四、索赔流程当出现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时,投保人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提出索赔申请:1. 立即通知承运人:在发现货物损失或损坏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承运人,并要求其记录损失或损坏的情况。

2. 通知保险公司:投保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与证明文件,如运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3. 等待核实:保险公司将根据索赔申请进行核实,并可能要求投保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 (2)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 (2)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是一种保险协议,用于保障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和损失。

根据该协议,保险公司将为货物提供保险保障,以防止任何损失或损坏。

航空货物运
输保险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范围:协议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包括承保的货物类型、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

2. 保险金额:协议中规定了货物的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额度。

3. 保险费率:协议中规定了货物保险的费率,即保险公司为货物提供保险保障所收取
的费用。

4. 免赔额:协议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发生损失或损坏时需要承担的最低赔偿额度,超
过这个金额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5. 报案及理赔:协议中规定了货物损失或损坏发生后的报案和理赔程序,包括需要提
供的证明材料、理赔时限等。

6. 责任限制:协议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责任限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对于航空公司和货物所有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可以保障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货物损失对双方的经济损失。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损坏的风险的保险方式。

对于空运货物而言,由于运输方式的特殊性,其保险和责任问题需要得到重视。

本文将就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进行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空运货物的特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空运货物的特点。

空运货物的运输速度快、安全性高,适用于远程、紧急或对时间敏感的货物。

然而,由于飞机的高速运行和飞行过程中的气压变化,空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空运货物的保险类型1. 航空全险(All Risks):此类保险为最全面的保险形式,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运输途中的意外,自然灾害,劫持等。

航空全险提供货物全保额的赔付,是保护货物最为全面的方式。

2. 航空一切险(All Risks Excepted):与航空全险相比,航空一切险排除了一些特定的风险,如战争、贻误等。

航空一切险的保费相对较低,但赔付范围也更为有限。

3. 一般状况险(General Average):在货物通过空运过程中,如果发生航空事故,例如迫降或其他情况,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达目的地。

此时,航空公司可能需要采取一般平衡救助措施,分摊损失。

一般状况险提供了对此类损失的保障。

三、空运货物的保险责任1. 航空公司的责任:空运货物通常由航空公司负责运输。

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应对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航空公司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等,可能会有一定的免责条款。

2. 货代的责任:货代作为中间环节的重要一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负责代理客户与航空公司之间的运输事宜,包括保险的购买和索赔的处理。

货代有责任确保所购买的保险能覆盖货物的实际价值,并妥善处理索赔事宜。

3. 发货人的责任:发货人在货物寄送前,应对货物的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

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如果发货人未履行相应的包装和标识要求,可能会对货物的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货 运 险(物流知识介绍)

货 运 险(物流知识介绍)

货运险
国内货运险主要包括:1.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1.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基本险负责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以及在装卸中发生的损失(由于包装不善和违反操作规程所致的损失除外)。

综合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如碰撞、挤压、渗漏、破裂等)所致的损失;遭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全程公路货运险除外);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向民航部门委托空运的货物(除鲜活物品和动物以外),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理赔事项:
1、您在报案时一般应持有保险公司货运险保单、货物损失记录(证明),在紧急情况下,只要提供保单号码即可。

2、您在报案后应尽快提供有关理赔所需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尽早处理、结案。

3、若报案前后,保险货物仍未脱离危险状态,您应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

其中合理的施救费用一般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4.查勘人员在查勘时,一般只做现场查勘、调查、记录、收集资料、估计损失,而不会作出任何赔付的承诺,定损和赔付要等到整个赔案审理工作结束后才能确定。

对此,希望您能谅解和配合。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1.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商业活动的增加,航空货物运输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素,如天气、货物损坏、损失等,所以保险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货物被损坏或丢失时,在保险人的合理赔偿下,使收货人能够获得合理赔付的一种保险制度。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选择合适的保险保障。

2.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货物运输风险范围,包括货物被毁、损坏、灭失、盗窃等情况。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范围:(1)损坏保险损坏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

货物损坏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被损坏;2)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恶劣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而受到损坏;3)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或货物本身故障而被损坏。

(2)整失保险整失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全部丢失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

货物遗失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窃或遗失;2)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全部损坏。

(3)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对上述两种情况同时进行保险。

如果保险人购买了综合保险,则按照保险单上的条款,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货物损坏或遗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4)特殊保险特殊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对一些特殊货品单独进行保险,因为这些货品具有特殊的存储和运输要求,出现问题的风险更大。

这些货品通常是高价值、易碎、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货品。

购买特殊保险时需要特别注意保险条款。

3.保险责任和责任限额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航空货物运输保险责任和责任限额是十分重要的。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种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种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种类货物运输涉及到货物的运输,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损失或损坏。

为了保护货物的安全,货物保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货物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提供赔偿保障。

在货物运输中,存在着多种货物保险种类,下面将为您介绍其中一些重要的种类。

一、综合保险综合保险,也称为“一切险”或“综合保障险”,是一种全面保险形式,包含了几乎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

这种保险形式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货物运输,覆盖范围广泛。

综合保险可以保障非常有价值的货物,并且对订单遗失、货物损坏等进行赔偿。

二、海洋保险海洋保险是一种专门用于海上货物运输的保险形式。

它可以提供针对货物在海上发生的风险的赔偿保障,包括海难、破船、火灾、海啸等情况。

海洋保险通常是由海运公司或货主购买,目的是保护货物免受海上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

三、空运保险空运保险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空中货物运输的保险,为货物在飞机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提供赔偿保障。

空运保险通常是由货主或空运公司购买,以确保货物在空运中的安全。

该保险覆盖范围广泛,包括货物丢失、损坏、延误等情况。

四、国内陆运保险国内陆运保险是指在国内进行陆路货物运输时购买的保险形式。

这种保险适用于货物在陆路运输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如交通事故、车辆失控、盗窃等。

货主或运输公司可以购买这种保险来保护货物的安全。

五、应收账款保险应收账款保险是一种针对订购商未能按时付款而导致货物损失的风险的保险形式。

在货物运输中,如果货主与订购商签订了应收账款保险合同,那么在订购商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保险公司将会赔偿货物的损失。

六、仓储保险仓储保险是一种保护货物在仓库存储过程中的风险的保险形式。

它可以保障货物在仓库内发生的损失,如火灾、盗窃、水灾等。

仓储保险通常由货主或仓库所有者购买,以确保存放在仓库中的货物的安全。

总结:在货物运输中,货物保险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为货主提供保障。

综合保险、海洋保险、空运保险、国内陆运保险、应收账款保险和仓储保险是一些常见的货物保险种类。

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1.2 保险人1.3 被保险人1.4 保险标的1.5 保险金额1.6 保险费用1.7 保险期间1.8 保险事故1.9 保险责任1.10 免赔额第二条保险范围与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责任2.3 除外责任2.4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第三条保险费率与支付3.1 保险费率3.2 保险费支付方式3.3 保险费支付时间第四条保险事故的通知与处理4.1 保险事故通知4.2 保险事故处理4.3 保险索赔第五条保险理赔程序与赔付5.1 理赔程序5.2 赔付方式5.3 赔付时间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6.2 合同解除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延长8.1 合同生效8.2 合同终止8.3 合同延长第九条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9.1 保险人的权利9.2 保险人的义务第十条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10.1 被保险人的权利10.2 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1.1 合同转让的条件11.2 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二条合同的继承12.1 合同继承的条件12.2 合同继承的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信息与联系方式13.1 保险人信息13.2 被保险人信息13.3 联系方式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订14.3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4.4 法律适用14.5 合同的语言版本14.6 合同的签署日期与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术语解释1.2 保险人:指由本合同约定的,承担保险责任,收取保险费,负责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的保险公司。

1.3 被保险人:指由本合同约定的,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按照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享有保险赔偿权利的投保人。

1.4 保险标的:指本合同约定的,由被保险人负责运输的,具有保险利益,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投保的货物。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布日期】1984.10.31•【文号】•【施行日期】1984.10.3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保险正文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一九八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补偿保险货物在空运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利生产的发展和经营的稳定,特举办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凡是向民航部门(以下简称承运人)托运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或托运人)都可以依照本条款规定,将其空运货物(鲜、活物品和动物除外)向本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二条保险贷物在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一、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附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二、保险贷物本身因遭受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所造成的损失;三、保险货物困受震动、碰撞向压力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等损伤以及由此而引起包装破裂而造成的损失;四、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贷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五、保险货物因遭受偷盗或者提贷不着的损失;六、在装货、卸货时和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

第三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保险货物在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或军事行动;二、由于保险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或属于托运人不遵守货物运输规则,所造成的损失;三、托运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四、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

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

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责任1.3 保险金额1.4 保险费率2. 被保险人2.1 被保险人信息2.2 保险货物2.3 保险期间3. 保险人3.1 保险人信息3.2 保险合同的签订和解除3.3 保险人权利和义务4. 保险费用4.1 保险费用的计算4.2 保险费用的支付4.3 保险费用的退还5. 保险事故的处理5.1 保险事故的报案5.2 保险事故的核实5.3 保险赔偿的计算和支付6.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合同的解除6.2 合同的终止7. 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争议的诉讼地点和法院8.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8.1 合同的生效8.2 合同的变更8.3 合同的解除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信息的保护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其他条款11.1 保险合同的附件11.2 保险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2. 保险合同的签署12.1 签署人的身份证明12.2 签署日期13. 保险合同的副本13.1 保险合同正本13.2 保险合同副本14. 附录14.1 保险货物清单14.2 保险单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适用于我国沿海地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2 保险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1)火灾、爆炸;(2)船舶碰撞、搁浅、触礁、沉没等海上事故;(3)货物被盗、被抢;(4)其他意外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

1.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被保险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八十。

1.4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第二条被保险人2.1 被保险人信息被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合法的货物运输资质。

2024年航空物流货物保险

2024年航空物流货物保险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航空物流货物保险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1.2 被保险人1.3 保险标的1.4 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金额2.3 保险费用2.4 保险赔付第三条:保险条款3.1 事故认定3.2 责任免除3.3 赔款计算3.4 理赔程序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变更条款4.2 解除合同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协商解决5.2 调解解决5.3 诉讼解决第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约6.1 合同生效6.2 合同终止6.3 合同续约第七条:保险事故的通知7.1 事故发生后通知7.2 通知义务的履行第八条:保险合同的保管8.1 合同正本保管8.2 合同副本分发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保密义务的履行第十条:合同的转让10.1 转让条件10.2 转让程序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承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12.2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3.1 解除和终止的条件13.2 解除和终止的后果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修改和补充14.3 附则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保险人是指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1.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保险权益的单位和个人。

1.3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货物及其附属物品。

1.4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生效日期至保险终止日期的期间。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保险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货物的保险价值。

航空运输保险的相关知识

航空运输保险的相关知识

航空运输保险的相关知识一、航空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航空运输保险是以航空运输业为背景,以向货物所有人、货物托运人及有关从业人员或航空公司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并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保障的保险。

货物所有人:指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者(购买者)或委托人(退货者),他们或同时兼任货物托运人,或受任货物的承运人。

货物托运人:指提供托运货物的运输服务的主体,可以是航空公司、货运中介或个人等。

有关从业人士:指参与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或从业人员,如机长、机组人员、货运代理人、空运业务人员等。

航空公司:指具有立案登记,依法经营的航空机构,它是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或服务供应商,其提供的服务包括货物托运、报关、垫付费用等。

二、航空运输保险的保险财产航空运输保险的保险财产包括货物本身、相关费用等,具体如下: 1、货物本身:指托运货物的各种物品,如各种实物、票据、金钱、文件等。

2、相关费用:指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手续费、装卸费等。

三、航空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航空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几种:1、运输损失指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在运输承运人的控制之内、无法完成原定的运输,及货物本身的灭失或损毁、缓慢送达等因素,导致货物本身损失或灭失或损毁,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2、延误损失指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在运输承运人的控制之内,导致货物未按原定运输时间达到目的地,从而产生的延误损失。

3、人身伤害损失指由于意外事故,导致有关从业人员的人身伤害,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4、航空公司责任指航空公司因失去货物而给货物及货物所有人带来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

四、航空运输保险的特殊约定在航空运输保险中,还要有特别的约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运输条件指承运人应遵守的运输条件以及特别约定,如在运输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仓储环境要求等。

2、事故原因指做出是否赔付决定的基础,需要保险公司认定货物的损失或损毁是由于哪一种原因导致。

3、伤害责任指有关从业人员在飞行过程中所受的伤害,以及对其应承担的责任。

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

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3年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合同当事人1.1 保险人1.2 投保人1.3 被保险人2. 保险标的2.1 货物名称2.2 货物数量2.3 货物价值2.4 保险金额3.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3.1 保险责任3.1.1 火灾、爆炸3.1.2 船舶碰撞、搁浅3.1.3 货物短量、渗漏、变质3.2 除外责任3.2.1 战争、罢工3.2.2 货物本身缺陷、自然损耗3.2.3 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4. 保险期间4.1 保险起期4.2 保险终期5. 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用5.1 保险费率5.2 保险费用6. 保险理赔6.1 理赔条件6.2 理赔程序6.3 理赔金额计算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仲裁解决8.3 诉讼解决9. 其他约定9.1 通知义务9.2 保密义务9.3 合同的转让10. 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0.1 签订日期10.2 生效日期11. 合同的终止11.1 终止条件11.2 终止后的事宜12. 违约责任12.1 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约定的责任12.2 保险人违反约定的责任13. 合同的效力13.1 合同的成立13.2 合同的生效13.3 合同的无效14. 附则14.1 合同的修订14.2 合同的解除14.3 合同的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当事人1.1 保险人1.1.1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1.1.2 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1.1.3 保险公司联系方式:_______ 1.2 投保人1.2.1 投保人名称:_______1.2.2 投保人地址:_______1.2.3 投保人联系方式:_______1.3 被保险人1.3.1 被保险人名称:_______1.3.2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1.3.3 被保险人联系方式:_______第二条保险标的2.1 货物名称:_______2.2 货物数量:_______2.3 货物价值:_______2.4 保险金额:_______第三条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3.1 保险责任3.1.1 火灾、爆炸: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火灾、爆炸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

渤海财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渤海财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第二条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三条保险责任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篇一: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健康险介绍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种转述现行的货运险主要现行政策险种有以下几种:(一)国内货物运输承保1、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承保沿海、内河水路运输的货物,分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基本险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综合险除承保基本险责任外还负责标签破裂、破碎、渗漏、爆窃和雨淋等危险。

2、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

承保标的为国内经铁路运输的货运,分基本险和综合类险两种。

基本险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折损;综合险除承保基本险责任外还负责包装破裂、破碎、渗漏、盗窃、提货吕齐县叙伊佩县和雨淋等造成的损失。

3、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

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风险保障海难,还综合承保雨淋、破碎、渗漏等危险。

4、国内航空水路运输保险。

保障范围包括灾难保障和意外事故,还综合承保雨淋、破碎、渗漏、盗窃和收货不着等危险。

5、鲜、活易腐货物特约保险。

6、内陆地区国内沿海货物运输舱面特约保险。

(二)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分海洋、陆上、航空、邮包四类。

1、主要险别深海货物运输保险有: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有:空运险和空运一切险两种。

邮包保险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

2、附加险(1)一切险范围内的附加险有:偷窃险、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等。

承保了一切险,对其中任何一种附加险都是分管的。

(2)特别附加险。

不属于一切险范围内的特别附加险主要有:进口关税险、舱面险、卖方利益险、港澳存仓火险、虫损险等。

(3)特殊附加险,指战争险和绝食抗议险。

篇二:航空运输货物相关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太保深圳 .cn一、责任范围二、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四、被保险人的义务五、索赔期限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大类。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康僖保险保险单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保险4

货物运输保险4

货物运输保险1. 引言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为货物运输中出现的意外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交通事故、火灾、水淹等,这些风险可能导致货物的损失或毁坏。

货物运输保险的目的就是为货物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确保货物的所有者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2. 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货物运输保险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水陆联运保险:水陆联运保险适用于通过船舶和陆路进行货物运输的情况。

保险公司会对货物在水上和陆上的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

•海上运输保险:海上运输保险主要适用于通过海洋进行货物运输的情况。

保险公司会对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

•空运保险:空运保险适用于通过航空运输进行货物运输的情况。

保险公司会对货物在空中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

3.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切险:一切险是指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进行保险赔偿,无论是由于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原因导致的损失都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平安险:平安险是指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损失进行保险赔偿,例如交通事故、火灾等。

但对于货物自身的损耗或磨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盗窃险:盗窃险是指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盗窃损失进行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将对货物的全额或部分价值进行赔付。

4. 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及理赔流程4.1 投保流程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货主或货运代理与保险公司联系,提交投保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2.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保险方案和报价。

3.货主或货运代理确认保险方案和报价后,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

4.保险公司将保险合同和保险单寄送给货主或货运代理,确认投保成功。

4.2 理赔流程如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货主或货运代理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理赔:1.在损失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应的理赔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如货物清单、运输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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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
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
的损失;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
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起讫
第九条 保险责任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十五
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十条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
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
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

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十五天为
止。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十五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
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
同。

保险合同自保险人的解约通知书到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解除。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
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第十三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交清应付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
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
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
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
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
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
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 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 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 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
(四)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
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
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
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
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
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
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双方应当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凡经航空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分别适用本条款及《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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