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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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
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是地方人大工作者需要不断探索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监督工作的现状
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经验。

监督重点不断突出。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紧扣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做到了监督选题精准、内容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定期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

三是围绕推进法治进程,加强对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工作的监督。

四是围绕改善民生,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与政府形成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工作合力。

监督方法不断创新。

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探索创新,以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向难度突破、向配套发展、向刚性着力。

探索创新运用了专题询问、“一年三问”、满意度测评等新的刚性更强的监督方式。

换届以来,对区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
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回头看”活动;对61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了“一年三问”和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对20
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35个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向党委、组织部门通报。

问出了人大威信权威,测出了部门干劲担当,推动了目标任务完成,取得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职为民的良好效果。

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调研城区7个校建项目建设情况,通过点上看、现场问、座谈听、当面对答、持续跟踪督促的方式,及时了解并帮助呼吁解决项目征迁整体较慢、出资主体不明确、新校区周边配套建设推进不力等问题。

目前,通过区政府和教体局等部门的合力推进,7所学校均已竣工投入使用,解决了2万多名学生的上学住校问题。

连续三年开展“环保信江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州行”等活动,听取审议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贯彻落实《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等报告,对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文化产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开展视察调研,精准把脉开良方,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影响和制约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
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建设明显加强,但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来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迫切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强化。

1.思想认识尚有差距。

从监督者本身来看,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监督顾虑较多,不敢仗义执言、动真碰硬,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被监督者来看,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对监督工作非常支持,但也有个别部门和单位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有的甚至认为监督是找茬子、添麻烦,对人大的审议意见不理不睬,落实情况不及时向人大汇报。

2.体制方面存在问题。

现实工作中党政职能难以明确分开,地方党委领导对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全方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党委、政府联合发文决定。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审议、决定权无形中被替代,依法监督也会陷入“两难”境地。

同时还存在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当作政府班子成员来对待现象,负责某一具体工作,还要向政府汇报,把监督者的角色变成了被监督者。

3.职权行使不够深入。

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

对财政的监督、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其执行的监督,因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作出的审议意见较为原则
和笼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

在现有的监督方式中,运用频率较高的是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工作评议等。

而法律规定的如询问(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却很少运用。

三、深化人大监督职能的思考
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1.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需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人大常委会必须自觉接受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对重要监督活动和监督工作安排意见,都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取得党委的支持和帮助,实现监督工作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

人大监督内容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我国整个法律体系,法律性、专业性比较强,这就要求监督者要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这样才能抓住重点,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更有利于树立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威。

三是坚持集体行权。

人大常委会只有集体行使职权,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避免“一言堂”和行政化倾向,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民主、客观公正,从根本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2.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人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就是要把监督政府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使监督项目与政府的重点工作相契合。

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要充分肯定政府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鼓励支持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又要敢于担责,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3.科学选择监督项目。

人大面临的监督工作,范围广、内容多,无法做到逐一监督。

这就要求人大必须在监督项目的确定上,下一番工夫。

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彰显民生的选题原则,抓住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代表建议的内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等,作为监督工作重点。

4.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事后监督与全程监督相结合。

事前要主动介入,在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出台前,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委应及早介入,避免政府决策失误;事中要积极参与,全方位了解把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建言献策;事后要抓好检查,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开展视察与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审议意见,并抓好跟踪反馈。

二是“软性”监督与
“刚性”相结合。

探索建立完善人大问责机制,在用足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等“软性”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必要时依法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敦促政府改进工作,充分彰显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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