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构论心理学的理论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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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构论心理学的理论张力
当前兴盛于西方的社会建构论是继认知心理学与认知科学之后涌现出的又一种新的理论创新模式。
认知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关于人的“心智的认识”,而社会建构论探讨的是关于人的“世界的认识”。
如果说认知心理学属于现代科学主义的典型范式,那么社会建构论则属于后现代人文主义的研究形态。
尽管西方心理学的总体学术发展格局具有重视实证研究的特点,但同时也始终不辍对人文精神的追求与科学文化的反省,呈现出了一种不拘一格、自由发展的强劲态势,他们不断地推出各种新的理论学说,体现出人类对心理活动本质规律认识的不断发展和深化进程。
作为后现代心理学突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的兴盛,更是显现出了当代西方心理学的理论创新精神。
美国学者格根等人认为,社会建构论在整体理论层次上对现代心理学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造和转换,这必将导致一场“革命”。
有学者指出,把“心理学理论从狭窄界定(而不必从所有界定)的观察陈述中解放出来,可能仍是(建构主义的)最受用的遗产”。
那么,究竟如何看待社会建构论对心理学理论的这种“最受用的遗产”呢?应该说,这种理论“遗产”存在着二重性矛盾。
因为从社会建构论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的实在论观点出发,强调科学和理论不是经验事实的抽象和概括,而是一种社会的、话语的建构产物,必然会得出科学理论也不过是一种话语系统建构的结论,当然便会走向否定理论的进路。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既然主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并非一种实体性的存在物,而是语言、文化的建构或再造的产物,那么也就隐含着一种潜在的逻辑前提,即需要调整及改变已
有的科学认识观,如经验实证原则对理论的支配性约束观点,重视理论话语对经验事实所具有的重建功能。
这在客观上又推动了人们对理论研究价值的重新定位,创造了一种有利于理论研究的学术张力。
就后一层意义而言,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建构论对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学术价值所在。
一、社会建构论对现代心理学的反思与清理
西方社会建构论的兴起以伯格和拉克曼1982年出版的《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为标志,1985年格根发表的“现代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论运动”一文,宣告了西方心理学中社会建构论的正式形成。
目前社会建构论主要由三个派别组成:后现代的社会建构论、实在主义的社会建构论和修辞反应的社会建构论。
这些不同的派别汇成了“在同一名称之下的不同学说”。
尽管它们之间也经常存在着不少差异和冲突,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却有着共同倾向。
在哲学本体论上,众多的社会建构论者继承了海德格尔的建构实在论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本体思想,认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真理、本质和规律,惟一的实在乃是语言;在科学认识论上,他们纷纷以有机整体观、生态科学观为武器,试图克服传统科学主义的内在危机,再现“科学的魅力”,进而建构起一种具有内生性的“真善美统一”的后现代世界观与科学观;在方法论领域,社会建构论者是多元主义、相对主义和实用主义者,认为不存在方法,不存在务必遵守的程序规则,科学研究所存在的只是怀疑一切的严格作风,甚至声称“就方法而言,怎么都行”。
在心理学领域,社会建构论的最主要特征是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反方法中心主义和反个体主义,他们建立起了“社会认识论”这种新的“元认识论”理解方式,
以便消除传统的“外源性知识一内源性知识”相分裂的主客体分离隔阂。
在社会建构论者看来,外源与内源、个人与社会的二元分离是传统心理学的核心问题,只有将心理学与社会分析相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从个体唯我中心论转向社会唯我一元论”。
社会建构论的产生源自于对西方现代心理学发展问题的总结和反思。
不断地反思及总结科学心理学发展近130年的成效与教训,以便能够在此基础上开辟新的发展道路,这是包括社会建构论在内的许多心理学研究者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
社会建构论者运用后现代主义的理论成果、结合新的社会历史实践,对心理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进行了重新的解构,力图以新的视角来批判地面对现代心理学主流研究,并将这种批判深入到西方文化的根基。
社会建构论者对科学主义心理学范式文化根基的批判,一方面继承和延续了后现代主义哲学对自然科学垄断地位的不满,另一方面也径直对西方主流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发起了进攻。
人所共知,关于知识、科学的客观性与真理性问题,这既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立足点,也是社会建构论的反思性出发点。
现代心理学信奉科学与知识的客观价值,强调科学的方法是人类认识真理、逼近真理的惟一方法和途径,实证的科学方法最终能揭示真理及规律。
而社会建构论对这种科学观与认识论进行了否定,认为科学、真理存在着有限性和两面性。
“那些被我们视为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并非归纳的结果,也不是一般假设的建立和证实。
对于经验一实证主义知识观的猛烈批评已经从根本上动摇了这样一种传统的观点,即科学理论可以以一种直接和抽象的方式‘反映’或‘映照’实在……从建构论的观点来看,理解过程并非由自然的力量所驱
动,而是处于一定关系的人们积极的、合作的结果。
”社会建构论者对科学主义的批判,并不是全部否认科学、真理,而是为了破除人们对这些东西的绝对确信和盲目崇拜,同时也强调在批判性的反思中实现对现代科学主义异化的超越,进而动摇了现代实证心理学的科学神圣论、真理论根基。
社会建构论者进一步对科学实证心理学研究范式进行了清理批判。
长期以来,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方法深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强调实证的、定量化的研究程序,这固然对心理学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但也引发了许多突出的问题,极度膨胀的实证资料与异常虚弱的基础理论建设之间的反差日益增大。
当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主流研究进一步在走向体系化和理论化深入发展的时代里,经过130多年研究积累的心理学却依然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这不能不说是这门科学发展的悲哀。
对此哈瑞明确指出,实证主义“也许是这种心理学最显著的例子,它
作为未来科学的一个标志已经证明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波特也批评以实验研究为代表的评价标准,“几乎都是基于实验或者问卷研究。
我们觉得这类研究往往是简单化的,很少涉及更大的政治问题,它们所依靠的对科学的理解,与新的科学哲学以及由此催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也是格格不入的”。
他认为在实验研究中,存在着精心安排的期望效应和需求特征,过度地依赖实验的方法对于理解人类行为也具有不可突破的局限。
科学的进步往往是通过把无限的想象应用到真正的具有重要地位的问题中而获得的,而不是习惯性地把一些刻板的调查或研究模式应用到一系列预先选定的问题中取得的。
实证心理学的这种“方法导向”立场,导致了心理学
研究的“本体论反常问题”,即脱离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模糊了人类心理世界通常所具有的丰富现象。
社会建构论者也不满意当前主流心理学的认知主义思潮。
格根等人指出,目前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忽视了叙事与话语这种人的心理世界的核心要素,而过度关注个人认知问题,将个人简化为信息加工者,把认知过程与大脑结构联系起来,使心理学研究内容中的“心理性”变得越来越稀薄,对社会情境的意识也十分有限,这极大地限制了心理学的发展。
他们对认知心理学所建立的认知结构、心理机制、表征等核心概念也提出了批评,认为有关知识结构和认知结构的流行概念并不正确。
在许多学科中只有那些简单的知识系统才具有完整的结构,而高级、复杂的知识系统并没有完善的结构。
人们掌握知识的关键是需要通过个体主动的“建构”活动,而不是“结构”性加工。
在人的大脑中也并不存在什么心理机制和表征问题,心理活动的本质是语言的建构,话语和叙事的方式才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真正中心。
解释、叙事活动不仅同认知加工具有关联性和同构性,而且比认知活动更为基本。
尽管社会建构论者十分重视语言在心理建构中的作用,但是他们的语言观与认知心理学有着很大的区别。
格根等人承认,“尽管语言如此重要,但它一直并不是心理学家感兴趣的主题。
事实上,它真正成为研究的主要领域,仅仅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诺姆·乔姆斯基的影响下才开始的”。
但在他们看来,乔姆斯基的语言生成规则概念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脱离语言行为来谈语言规则或能力问题,重点通过构造理想化的精巧语言句子,进而使用一些句子来推演出语言能力的性质,这些理想化的语言规则与日常语言相比,存在着标准化、规则化和去语境化的特点,
当然会丢失自然言语和非正式的日常对话的本质特征。
而社会建构论的话语分析方法则“置身于真实的自然世界,将语言牢牢地安身于社会行为的领地中。
不再过于关心人们的头脑中究竟在想什么,而更多地关注人们实际生活中如何使用语言”。
社会建构论者不仅对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不满,而且对心理学的传统理论研究也相当不满。
他们批评心理学理论不仅“缺乏长时段的研究”,而且缺乏对个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主题进行解释的理论。
提出要打破传统理论研究那种“宏大叙事”方式,倡导微观叙事,认为只有“微观叙事才是富有想象力的发明创造”。
按照格根的论述,需要探索出一种具有新的途径和视野的理论形态,主要包括“逐步超越实证主义、确定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讨论与文化实践有关的理论和发掘理论智慧的社会文化资源”。
宗旨是要“使科学主义心理学对人的扭曲需要让位于一种本来就应该是合理的并且是开放的心理学了,并且精神世界丰富多彩且充满思想、记忆、知识和态度的人类成为心理学研究的中心”。
尽管社会建构论的上述批判并没有引发主流心理学研究内部结构性的改变,但其思想观念还是日益显示出了一定的冲击力。
因为怀疑、反思与批判,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内在生命力。
二、社会建构论的心理学理论建设性努力
社会建构论不仅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也显现出了积极的建设性品质。
积极探索新的文化样式与心理学理论样式,是当前社会建构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近年来他们对心理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探索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新界定理论问题的本质
现代心理学一直把经验观察和实验作为检验知识的惟一标准。
认为理论是被动、消极的,并由经验观察所决定。
实证研究更是强调观察和实验高于理论,理论不能独立存在,需要依附于事实。
因为理论是经验材料的归纳和概括,所以理论是或然的而没有必然的普遍意义。
以这种观点来研究心理学必然会轻视理论,而社会建构论者则以观察、语言、文化等视角对心理学理论研究重新进行了定位。
从观察视角而言,社会建构论者赞同波普和汉森观察负荷理论,认为实证研究的客观性前提预设存在着很多缺陷。
实验研究通常要设定一个特定的观察框架,这就意味着观察要依赖于某种前提和假设。
所谓客观性的观察也需要建立在假设的知识之上,因此观察并不能确保真理的获得。
同时经验观察不能用于验证理论,如果以观察来检验理论,便等于用一个理论验证另一个理论进行循环论证。
任何观察都是理论负载的,即所有观察都是在理论指导下进行的。
社会建构论者把理论界定为一种建构活动,既包含有“理论先行于观察”的思想,也昭示出“理论与实验在研究过程中携手共进”的事实。
建构意味着对事实、素材和数据的积极筛选,包括了创新和创造。
社会建构论视角下的理论本身是先行的、独立的,只要有一定的证据理论便可以存在。
这就极大地提升了理论研究方法的本体论地位。
从语言视角而言,社会建构论者认为语言是惟一的社会实在,其意义依赖于语境,语言规则包含着“文化生活的模式”。
心理学的研究存在于学科共同体之间的语言沟通、协商之中,学科专业术语是对话、沟通和协商的结果,其来自于“语言的前结构,”被随后普遍化为“科学事实”,因此社
会建构论者提倡心理学研究要从个体理性语言转向公共理性语言。
个体的理性活动参与到一个公共语言系统中,借助约定成俗的语言范畴而采取的适当的行动方式。
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行动方式的“理性”与“非理性”不是由个体决定的,而是由文化习俗所规定。
从文化历史视角来讲,社会建构论者认为心理学研究长期存在着失去历史和文化声音的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在于从实证的视域中无法以有效的方法报告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由于社会建构论者强调心理学的概念、理论完全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是植根于特定历史和文化的人们协商、对话的结果,因此他们认为科学理论是暂时的、可以修正的。
如果理论是一种社会建构,那么也就意味着不同的社会或同一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流行的理论根本不可能相同。
科学心理学并非像理论物理学那样可以远离意识形态和社会价值,欧美的各种心理学理论都是文化历史建构的产物。
而不同历史时期关于心理学研究对象的争论,正反映了心理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特性。
社会建构论者强调理论也是一种研究形式,正像实验报告和文学作品一样,会随着社会关系的变
化而变化。
心理学的理论研究既要有西方的理论成果,也需要增加亚洲、非洲和其他民族文化的研究案例。
积极开展理论问题的文化对话,才能促进心理学理论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建立多元化的心理学评价标准体系,将心理学从根深蒂固的实证尺度评价中解放出来,是当前社会建构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
格根等人指出,心理学理论研究的最大挑战是需要从实证主义传统中解放出来。
“随着现代心理学家对行为研究的深入和尝试开辟新的研究路径,他们中的许
多人发现实证主义的信条是狭隘的和束缚性的……实证主义仅仅因为其他研究方法的非经验性质就加以拒绝,因而是一个封闭的系统。
”同时,心理学的经验主义是反理论的死胡同。
经验实证主义对理论性的研究实质上更是一种“破坏”。
因为把经验观察作为检验知识的惟一标准的思想,根本就没有理论研究存在的必要。
在这样一种框架中,理论研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为了保证理论研究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推进理论研究的科学性、约束性和解决问题的标准水平,社会建构论者提出理论研究的评价需要有概念与逻辑标准、科学解释学与修辞学的标准以及社会实践标准。
虽然当前社会建构论者所确立的方法论评价标准还不成熟,但这种学术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因为对心理学研究多元评价标准的规定,无疑会使心理学的战略规划和学科建设目标有所丰富。
社会建构论者重视非实证意义问题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完善了心理学的研究内涵。
(三)重新阐述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重新解阐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社会建构论心理学家们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理论与实践的‘紧张关系’是所有专业教育的中心特点。
”现代心理学同许多学科一样反对亚里士德关于理论高于实践的思想,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也受到理论的指导。
社会建构论者认为这种理解是有很大缺陷的。
理论与实践并不是处在分离的状态,二者“如同家庭成员间高度依赖而又存在着紧张的关系”。
一种实践可能有多种理论解释,同一种理论也可以有多种实践方案。
理论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实践智慧资源。
理论是不确定行动的一种形式,其本身也是一种实践。
理论不仅反思生活,而且创造生活。
社会建构论者赞同杜威的观点,强调理论
要先行,理论要为实践服务。
理论是实践的前结构,具有实践的力量,且可以产生积极或消极的结果,因此便需要对理论进行反思、辨析和批判。
评价一种理论,一方面要看其与实践的融合性,即是否促进了社会实践活动,同时,理论作为心理学家的话语建构系统,像语言一样具有行动的特征,可以促进社会生活实践的变革。
这种将理论置于观察、建构与社会实践活动之中的新视角,为解决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应用的矛盾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社会建构论的理论成就及其问题
伴随“后实证主义”这一新元理论基础的确立,社会建构论对于理论知识产出的基本界定日益凸显出了许多积极的学术价值。
首先,社会建构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心理学的理论研究。
无论社会建构论者所依靠的理论基础与知识社会学多么格格不入,但是抛开他们那些偏颇的、过激的、绝对化的观点,我们还是能够从中得到不少启示。
由于社会建构论心理学的出现,使我们对主流研究的认识,从研究目的、方法到表现形式、叙事方式到话语系统均能有一个新的理解,进而更清楚地认识到当代心理学发展的性质及限度。
同时,社会建构论者对西方心理中心论、全球化、白人男性心理等优越性的否定,对差异、多元、边缘、下层文化和他者心理的关注,更吸引了许多处于非主流地位心理学研究者的强烈认同及共鸣。
社会建构论的核心理论假设——社会认识论代表了对传统哲学认识论的替代。
他们反对心理学的客观存在叙事方式,而要求心理学“更社会”。
试图通过倡导历史文化分析方法、多元化方法、话语分析方法、叙事方法和质化研究方法,克服现代心理学发展中面临的方法论危机。
目前西方心理学理论在社会建构论的影响之下已经出现了三个新的重
要转变:一是从本质论到建构论的转变;二是从方法中心向问题中心的转变;三是从价值无涉发展为价值关涉的转变。
“理解”与“建构”也成为心理学研究的重要的维度。
强调理论的社会建构特性及其功能,有利于心理学的主流范式从实证研究的垄断控制中解脱出来,提高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地位。
其次,社会建构论丰富了认识反映论。
从认知主义向建构主义的转变是当前西方心理学基础理论发展的一个新动向,其中社会建构论的影响比较突出。
反映论与建构论形成了现代认识论中的两个不同层次。
从认识反映论的角度来看,认知活动的确是对外部信息的加工;没有外部的信息,认识就无法形成。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从另一方面来看,人的认识何以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又必须到心理的建构和反思中去寻找,也就是需要从认识的社会性、文化性、语言性、能动性和经验性等方面加以阐释及澄明。
以社会建构论为代表的后现代心理学研究取向,从心理基础、语言方面深入揭示了认识过程的具体机制,以及认识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主体认识结构和认知能力这些认识过程中的内源性因素,这是对反映论的具体化和深化。
当然,社会建构论实际上是一种主观建构论而非客观建构论。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存在着根本性的内在分歧。
过分地高估社会建构论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一致性,也是不正确的。
再次,社会建构论的兴盛也为辩证心理学研究带来了新的发展张力。
当代社会建构论与修辞心理学的日益勃兴为重新反思辩证法和重建辩证思维的世界带来了新的张力。
虽然辩证思想在人类科学文化发展史上居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其研究道路却异常曲折。
受近现代科学实证主义的影
响,辩证法与哲学、形而上学一起遭到了拒斥,甚至连科学哲学家波普也认为:“辩证法模糊而灵活,足以解释说明这种出乎预料的情况,正像它可以圆满解释说明不出乎所料的以及碰巧不曾实现的情况一样。
不管事情怎么发展都合乎辩证法的图式;辩证法将永远不必担心未来经验的反驳”。
因为按照科学理论的无矛盾性标准,辩证法思想中的“矛盾”学说是难以被接受的。
在西方心理学界,20世纪70年代末涌现出了以里格尔及皮亚杰为代表的辩证心理学研究,目前还出现了新皮亚杰主义和哈夫曼的拓扑辩证心理学。
然而,这些众多的辩证心理学研究还存在着不少缺陷,比如里格尔的辩证法虽然承认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和不断变化发展,但是他仅满足于对动态状态的阐述和论证,而放弃了对心理活动变化发展的本质和规律的探求。
因此,有人认为,“里格尔的辩证法心理学是以辩证的探讨开始,而以形而上学的归结告终”。
从心理学的学科建设来看,无论如何辩证问题是心理学研究绕不过去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而当前西方社会建构论势力的崛起,在某种意义上讲为心理学的辩证法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
因为社会建构论者主张一切都是建构
的产物,而为了考察主体之间是否通过互动达到某种“共识”,其研究过程必然需要有“阐释的”和“辩证的”两个方面的内容。
“所谓‘阐释的’是指通过对不同个体建构的不断诠释,而尽量达到理解上的精确;后者指的是对现已存在的个体建构进行比较和对照,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了解其他人的建构,直到各方达到了某种共识。
”不同范式之间既存在着不可通约性、冲突性,也存在着合理性与内部效度一致性。
只有采取“建构主义辩证法”的立场,才能“保持各种可行概念之间的矛盾关系”,而建构主义则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