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存量人防工程管理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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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存量人防工程管理台
账及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7.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存量人防工程管理台账及统
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人防工程管理,全面反映年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开发利用情况和人防工程增减情况,科学有效地对人防工程进行管理,促进人防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领导决策和考核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的资料和依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立人防工程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人防工程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的作用
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台账及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是进行人防工程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台账和统计报表一方面可以反映本部门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另一方面可以为领导决策和工作考核提供依据,也能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管理水平。

二、认真填写按时报送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
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按原始记录、原始凭证、调查数据和要求填写各类管理台
账和统计报表,如实记录年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增减等基础数据,要保证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一致性,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章齐全,并对记录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市(州)年度管理台账和年度统计报表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省人防办工程开发管理处备案。

上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总结于当年6月15日前报省办工程开发管理处。

三、建立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档案
年度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注意保存,并于每个五年计划末汇总各项数据,为制定下一个五年计划提供依据。

附件:1.填写说明
2.年度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统计汇总表
3.年度全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统计汇总表
4.年度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统计汇总表
5.年度市(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统计汇总表
6.年度市(州)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统计汇总表
7.年度市(州)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统计汇总表
8.年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台账
9.年度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台账
10.年度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台账
11.年度新增人防工程登记台账
12.年度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登记台账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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