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英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应用--付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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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应用--付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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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已经历改革开放30年,对外开放一步步的扩大,全国各地涉外贸易,经济往来十分频繁,商务英语做为一种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中经常使用的联系方式,是展开对外业务及相关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之一,正确掌握商务英语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是相关人员的必备专业技能。
本文以进出口实务为例,简要介绍其应用。
关键词术语,进出口,清关
第一章进出口业务的基本关务知识
1.1最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价格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
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
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如最常用的下列几种:
EXW(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
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
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
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Delivered Duty Paid):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
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1.2把握术语避免贸易纠纷
正确理解这些术语,并按照自己的利益正确地选择贸易方式就具有很大必要性,国际商会最新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通则》)于2011年元旦实行。
鉴于此前各版本是广泛应用的贸易工具,新版《通则》值得贸易各方重视。
因为不理解这些术语的内涵而导致贸易纠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
而且经修订,《通则》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据介绍,其是根据贸易现状制定的,由于目前欧盟、东盟等区域间的自由贸易区发展,《通则》及时取消了已经不具有现实性的一些贸易术语,比如1953年为边境贸意而增订的DAF,因此新版《通
则》适用范围也就不仅仅局限于国际贸易,而是延伸到国内和区域间贸易。
1.3《通则》新变化
随着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应运而生,门至门的交货方式已逐渐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
为配合此种国际贸易的需要,国际商会于198O 年增订了货交承运人( FCA )术语,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交货点不再是传统的 FOB 点(货物越过船舷),而是在货物装船之前运到陆地上的某一点,在那里将货物装入集装箱,以便经过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即多式联运)继续运输。
1990年修订的《通则》中明确规定在卖方必须提供商业发票或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单证时,可提供“相等电子单证”,以替代纸质单据。
1.4三大变化意在解决THC 费用归属
首先,将原来的13个贸易术语减至11个,创设DAT和DAP两个新术语,取代DAF、DES、DEQ和DDU。
由原来的四组术语减为两组用语,分别是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用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以及适用于水路运输的用语,包括FAS、FOB、CFR、CIF。
业内人士称,DAT和DAP两个新术语有助船舶管理公司弄清码头处理费(THC)的责任方。
现时常有买方在货物到港后,投诉被要求双重缴付码头处理费,一是来自卖方,一是来自船公司,而新通则明确了货物买卖方支付码头处理费的责任。
第二,在2010新《通则》指导性解释中,要求货物的买方、卖方和运输承包商有义务为各方提供相关资讯,知悉涉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否满足安检要求。
此举将帮助船舶管理公司了解船舶运载的货物有否触及危险品条例,防止在未能提供相关安全文件下,船舶货柜中藏有违禁品。
《通则》亦因国际贸易市场的电子货运趋势,指明在货物买卖双方同意下,电子文件可取代纸质文件。
第三,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新《通则》中,不再有“船舷”的
概念。
换言之,在原先的FOB、CFR 和CIF 术语解释中“船舷"的概念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装上船”(placed on board)。
之前关于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在新术语环境下变化为“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第二章进出口业务实例分析
2.1 FOB条件出口
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间已到了装运期,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面时,货仍未装船。
买方因销售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我方应拒绝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这个安全涉及FOB 术语,根据FOB术语,买方负责租船订舱、输运输、支付运费。
为了卖方装船交货方便,卖方也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费用和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结合本实例,因为卖方代买方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
买方也不能因此撤销合同。
2.2 DDP条款下报关权限界定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供应商提供的单证上写明为DDP,Free of change,在此种条款下,近按照《通则》的规定则应由供方提供清关及税款支付,但供应商由于不了解中国当地的海关法规,也无中国当地的进出口经营权,就委托一间船务公司办理运输报关业务,而该运输公司无报关权,此时如果进口方也无进口经营权,代理商也无法代替找到相应的贸易公司进口的话,货物将在港口产生长时间滞港,且存仓费用高昴,影响企业生产运营。
在此种情况下,供应商就不能采用DDP方式,而应在出口前一定要了解到相关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能否办理相关进口报关业务,并在出口价格上做相应调整。
否则,极
易引起当地海关调查,得不偿失。
2.3DDU条款下外汇及替换物品是否出境界定
当已进口物品因某种原因需用更换或维修时,供应商答应以免费方式提供相关物品,但不包括海关税费,企业也无需付出货物成本及运输费用时,适用此条款。
但在进出口实务中,涉及到关务人员对此认识,如果报关单证上不写明不付汇,就会造成外汇帐面多出须汇金额而实际不需会汇的应付未付的假象,给财务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相同情况下,还涉及到向海关申报贸易方式的变化,在此条款下,如果物品因某种原因不需出境替换,则应申报为〈〈其它进出口免费〉〉,如果出境替换,则需申报为《无代价抵偿》,在此问题上,申报错误带来的,不仅是货物是否出境,更有商检机构的检验费用,货物的运输费用等一系列问题。
第三章各级贸易术语的基本总结
3.1总规律
从E组→F组→C组→D组,总趋势是:卖方义务负担逐渐加重,而买方义务负担则渐趋减轻。
EXW卖方义务最轻,而DDP下卖方义务最重。
3.2各组规律
3.2.1运输从运输角度看,前两组E、F组术语均由买方负责寻找承运人、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安排运输事宜;而后两组C、D 组术语均由卖方负责寻找承运人、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安排运输事宜。
总结;E、F组买方负责运输;C、D组卖方负责运输。
3.2.2保险
①13个术语中只有CIF与CIP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投保。
②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卖方通常只有办理投保最低险别的义务,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的平安险。
③其他11个贸易术语中没有涉及保险问题,但这并不是说采用这些贸易术语作为交易条件时就没有保险问题,实践中通常由买卖双方根据自己利益需要自行投保。
例如,在FOB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
点在装货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因此买方通常要对货物越过船舷后直到货物运到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投保,因为这个过程中的货物灭失风险由买方来承担,为了自己利益,买方通常会自己去投保。
而卖方所在地若距装货港较远,通常也会对货物装船前的风险投保。
其他贸易术语也是这个道理。
3.2.3进出口清关
我们这里的“进出口清关”主要指办理进出口许可证、报关、缴纳关税以及承担有关费用等。
通常出口方(卖方)对本国出口清关更熟悉,而进口方(买方)对本国进口清关更熟悉,因此,13个贸易术语中,原则上均由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缴纳与出口有关的税和费,由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缴纳与进口有关的税和其他费用。
总结:原则上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责进口清关。
例外:在EXW下出口国出口清关手续和进口国进口清关手续均由买方办理,在DDP下则均由卖方办理。
综上所述,商务英语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是非常广泛的,商务单证中列名的贸易方式简称,在实际应用中一定要准确理解,小心使用,一字之差可能给商务活动带来不可小视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涂琳《海关实务》中国海关出版社2000
[2}李炳军《国际贸易实务》冶金工业出版社
[3]拱北报关协会拱北关区关务培训教材2010
[4]范爱军《国际贸易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
[5]薛荣久《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6]黎效先《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7]范开石《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8]王林生《世界贸易组织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
致谢
感谢陈梅老师提出指导意见并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