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2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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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实
施意见
正文: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濮政〔2015〕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自身也得到了较好发展。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市级投融资公司发展中还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营模式老化、内部经营机制不活、资产少且不实、投融资能力弱等问题。
尤其是按照当前国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剥离政府投融资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的新要求,市级投融资公司必须转变功能定位,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创新,实现转型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5〕9号)的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现就我市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发展方式、激发内在活力、增强投融资能力为改革目标,以推进运营模式、融资模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完善政府部门政策支持体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为保障,进一步提升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开拓创新,加快转型。
按照国家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顺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由过去依赖财政性融资向政府引导的市场化融资转变,由偏重公益性基础设施融资向产业性投融资转变,更加注重现代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创新,更加注重事关全市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融资。
(二)突出重点,务实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和法治思维,按市场规律运作,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改革收获红利,以改革促进发展。
(三)协调联动,统筹推进。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改革,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强力推进。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功能定位。
按照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融资公司今后不再承担为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我市政府投融资公司重点承担城市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区、特色商业区的经营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职能,通过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使其发展成为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的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政府性基金发起运作和开展公私合作的政府授权载体。
(二)重组融资平台。
打破原有部门界限,将现有的市建设投资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市华强公司、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市高速公路发展公司等融资平台进行整合重组,为打造全市统一资本运作大
平台,组建龙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
集团公司下设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综合开发、文化旅游、金融、资产运营等业务板块。
(三)开展实体经营。
赋予政府投融资公司投融资、建设和运营职能,凡属政府主导的收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原则上都要通过合规方式交由投融资公司牵头实施。
政府投融资公司要通过自主经营取得收益,滚动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实现融得来、用得好、还得起、成本低、能赚钱的目标,增强自身造血机能。
(四)全面整合“四资”。
将市国资委、交通局、市政局等主管单位名下的国有股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水利局拥有的新区调节水库、三条濮清南引黄灌渠等水利资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有办公场所的办公房、门面房及土地,市房管中心管理的公租房、廉租房,市人防办下属的人防工程及结建人防工程,市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单位下属的濮上园、绿色庄园、世锦园、规划展览馆、医院及文化体育类场馆等文化卫生资源,市规划设计院、水利勘察设计院、公路设计院、市工程咨询公司等咨询设计资源,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城市停车、户外广告、道路桥梁冠名及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等特许经营权,以及各类财政专项基金资金等“四资”注入投融资公司,力争资产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
(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董事会和经营层职责。
公司经营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
建立与企业效益和责任目标挂钩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
妥善解决现有在编人员身份问题,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或在自愿基础上回流原主管部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高管人员按干部管理程序考核任命。
(六)改革监管体制。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向政府投融资公司派驻监事会,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
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政策支持、发展服务、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责。
政府投融资公司要依法管理出资企业股权,履行股东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快运营模式创新。
政府投融资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健全分层管控体系,推动二、三层级公司与大型企业开展合作,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政府投融资公司在做大做强实业的同时,要积极谋求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业态,促进实体经营和资本运营交叉融合、产业资本和
金融资本相互渗透,实现良性互动发展,放大投融资功能。
(八)推进融资模式创新。
投融资公司及其参控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工具、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筹措资金。
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项目建设。
依托政府可支配财力,授权投融资公司设立市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和服务业投资基金,吸引战略投资者和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授权政府投融资公司为实施主体,大力推广PPP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主要职责: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统筹工作,推进“四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和融资工作创新;二是负责确定融资项目和额度,统筹全市投融资计划和政府债务管理。
(二)加强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支持措施,加强宏观指导,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
市发改委、财政局、政府金融办要积极配合,负责投融资公司改革转型全程指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制定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过程中高管人员配备、薪酬激励机制及现有在编人员安置等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牵头,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市政局、公用事业局、房管中心、人防办、文广新局等单位配合,对存量国有“四资”进行摸底排查,提出整合意见,积极推动整合工作。
(三)强化专业设计。
聘请国内知名咨询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成专业设计团队,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组织框架、治理结构、内部机制、薪酬激励等进行高端设计,确保我市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科学、高效、规范。
(四)加强督导落实。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效能办负责全程跟踪督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5月7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