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收账款诉讼时效问题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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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诉讼时效问题防范
一、应收账款风险防范
1、合适的信用标准是对应收账款的基础保证。
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也是企业对可接受风险提供的一个基本判别标准。
信用标准如果太严的话,企业虽然可以使坏账损失的风险降低,但是这样就不利于企业完成销售;反过来说,企业的信用标准如果过于放松,这样虽对企业的销售有利,但是这样又增加了企业的风险。
因此,企业信用标准的确定对企业的销售和风险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对于企业来说,制定一个合适的信用标准,势在必行。
2、搞好客户资信调查及评价工作。
企业在决定给赊销单位赊销时,一是要确定赊销,二就是要确定赊销的额度。
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价是进行赊销的前提。
企业不能一味的为了提高销售就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进行赊销,这样会增加企业的风险。
深入调查资信,可以有效的控制应收账款。
3.建立并完善赊销审计制度。
企业应该严格的根据客户的资信来控制交易量,还要在企业内部授权各级人员最大的批准赊销额度,超过限额,就必须上报上级领导,经过批准以后方能报批。
4.合同规范化,规范经营行为。
企业销售要授权相关人员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因此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企业应进行合同规范化管理,建立评审制度。
一方面,签订的合同应符合合同法要求;另一方面要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及违约
责任进行认真评审。
5.结算方式必须对企业有利。
企业必须要选择一种对自身有利的结算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结算,这样不仅可以加速资金的回笼,而且还可以缩短资金在途时间。
同时,企业还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购买方带款提货,以确保货款及时回笼。
总之,对应收账款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和管理,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各部门应树立全新的营销观念,加强客户信用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财务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中断诉讼时效的有效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1、发送催收函
催收函顾名思义就是发送催款性质的函件,标明款项的欠款方、欠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内容。
在发送函件的时候面单上的“内件品名”一定要注明催收函的性质,如果催收函未被接收,退回的函件企业也要妥善保管。
实践中,从债务人的角度看,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的文件在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为承认债权存在的文件,如询证函、对账单、确认书、
欠款单等,如果这些文件上没有要求履行的意思,债务人签章仅代表承认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的存在,并不导致诉讼利益的放弃。
另一类为同意履行债权的文件,如催款单、限期履行函等,如果这些文件上有要求履行的意思,且无证据表明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仅表示收到上述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应认定债务人同意履行,放弃了时效利益。
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7月。
一般的《企业询证函》、《对账单》中如未明确是有催款意思表示,那在司法实践中仅能作为对金额的确定,无法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函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新确认问题的复函》:“经研究认为:我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所称“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要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
你院请示所涉的案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公司)2003年3月向债务人临泉县供电局发出的“贷款对账签证单”,其名称和内容均无催收贷款的明确表示。
临泉县供电局局长张修法在“贷款对账签证单”上签署“通知收到”,表明债务人已经收到了“贷款对账签证单”,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
因此,既不能
把本案所涉“贷款对账签证单”简单理解为就是《批复》中的“催款通知单”,也不能把双方当事人发出和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视为对原债权债务的履行重新达成了协议。
我院同意你院请示报告中的少数人意见。
”(批复文号:〔2006〕民立他字第106号)
2、录音、微信、邮件催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证据在日常案件中被确认有效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如果通过录音、电子邮件、微信催款的关键点在于要确认录音电话打给谁,微信联系人是谁,是谁的邮箱等。
3、支付部分款项
如果企业在催收过程中能拿到还款计划书、付款承诺函等是最直接有利的证据。
如果不能,企业能够使债务人支付小部分款项也可以减少一部分压力,同时中断诉讼时效。
4、法律途径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公安机关等具有公信力的部门申请保护债权,也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