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网络中心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管理办法(WORD5页)【经典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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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网络中心
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管理办法
(暂行)
为提升中心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中心决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第一条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的制发
1、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发放对象为中心所有在岗员工,工作服由中心统一规范定制。

2、新员工在试用合格,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即可领取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临时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原则上不配发,但上班时要求着正装、挂实习证。

3、工作服分类:中心工作服共分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工程人员、营业厅人员、收费员五大类别。

4、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由仓库集中保管,新进人员在人力资源部核准制单按程序审批后由仓库统一配发。

第二条着装时间
1、换装时间原则上为每年3月、6月、11月,具体时间由市场策划部根据季节状况另行通知。

2、全体员工在上班时间和中心要求的其他场合必须按照规定的着装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挂工号牌(上岗证)。

3、员工外出期间参加正规商务活动、大型会议、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时,应按照中心规定的要求着工作服、佩戴中心徽章。

4、在中心要求的着装时间之外可以穿着工作服,但必须做到严肃端庄、干净整洁。

第三条着装规范
1、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和工作服是中心形象和荣誉的象征,是中心文化的一种体现,任何人都不得转借他人或恶意损坏,不同类型人员的工作服不得混穿。

2、全体员工应按照中心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规范得体、整洁大方。

3、员工上班时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留胡须,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饰物得当,所有人员不得染彩色头发,营业厅人员按规定统一发式。

4、穿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口。

5、工程人员工作期间须统一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包、穿防电鞋,其他人员一律穿黑色皮鞋,营业厅人员皮鞋款式要统一。

6、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四条日常管理
1、工作服归中心所有,配发给员工使用。

着西装的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时,收回工作服折扣款,不收回服装。

具体为:在配发之日起2个月内离职者,退还服装总价的80%;在配发之日起6个月内离职者,退还服装总价的50%;在配发之日起1年内离职者,退还服装总价的30%。

2、工程人员和营业厅人员离职时须交还工作服,如未交还者须按原价双倍赔偿。

3、任何人员离职时须退还工号牌(上岗证)。

4、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作服意外受损,经所在部门经理查实,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维修,无法维修的给予调换。

5、非工作原因损坏的,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代为维修,无法维修的可配发新的工作服,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6、徽章、工号牌(上岗证)因个人原因丢失的,每样每次交20元手续费并处50元罚款后由人力资源部补发(办)。

7、工作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丢失,经所在部门经理查实,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服装款(折旧比例参照第四条第1点),由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安排补做(发)。

第五条日常考核
1、着装挂牌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市场策划部负责。

2、员工如有未按照规定统一着装者,由所在部门经理查实后报市场策划部,未着装者每次扣罚100元。

3、未挂牌或着装挂牌不规范者,每人每次扣罚50元。

4、凡员工有违规者,所在部门经理加倍受罚,凡部门经理有瞒报者,每次扣罚200元。

5、所有罚金每月汇总后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6、因病、孕等特殊原因不能统一着装者可着便装,但不能着奇装异服并必须挂牌。

7、营业厅人员按照中心《关于规范营业厅服务的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日常着装和挂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如有2次未着
装或5次未挂牌、着装挂牌不规范的则视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处理。

8、其他违反此办法的事项视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3日起实施。

襄樊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200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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