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分类【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人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的,为险 位超赔再保险合同;以一次巨灾事故中多数危险单位的责任累积赔款额 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的,为事故(或巨灾)超赔再保险合同。安排 超额赔款再保险时,可将所要求的整个超赔保障数额分割为几“层”。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保险接受人分出保费和摊回赔付款。对于溢额超出再保险接受人最高承 担限额的部分,再保险分出人不作分保或另作分保安排。与成数分保不 同的是,溢额分保的比例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每一标的的保额大小而 变动,分出保费和赔付款项的摊回金额也随之相应变化。
(一)比例再保险合同 比例再保险合同,是指以原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 基础的一种再保险合同。该种再保险方式下,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 受人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担责任,并按此比例分出保费和分摊赔 付款。比例再保险合同又分为成数再保险合同和溢额再保险合同。 1.成数再保险合同 成数再保险合同签约双方一般对某种业务的每一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 保额约定固定的比例,再保险分出人对约定的业务,一律按分保比例向 再保险接受人分出保费和摊回赔付款。成数再保险合同有时还约定再保 险接受人所承担分保额的最高限额。 2.溢额再保险合同 溢额再保险合同签约双方一般约定再保险分出人对某种业务每一危险 单位保险金额自己所承担的自留额受人承担,但再保险接受人承担的溢额不超过合 同约定的最高限额(在最高限额之内承担的溢额为分保额)。签约双方以 自留额和分保额为基础,计算确定每一危险单位的自留额和分保额之间 的比例,分别称为自留比例和分保比例。再保险分出人按分保比例向再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再保险合同分类【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再保险合同按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 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自留额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 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承担自负责任的限额;分保额是指对于再 保险分出人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再保险接受 人承担分保责任的限额。
2.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一般约定,按再保险分出人年度赔付率为基础 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当再保险分出人赔付率超过规定赔付率 时,超过部分的赔付款由再保险接受人负担至一定的限额。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 非比例再保险合同,是指以再保险分出人赔付款金额(实际损失)为自 留额和分保额计算基础的一种再保险合同。该种再保险方式下,再保险 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并不是按比例分配相关的保费和赔付款,而是通 常先规定两个限额,一是再保险分出人自己承担的赔付限额(赔款限额或 赔付率限额);二是再保险接受人承担的最高赔付限额。再保险分出人按 合同规定在期初向再保险接受人预付一定的保费,合同责任期满后再对 预付保费进行调整;当原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付金额或全年赔付率 不超过自负责任限额时,相关损失由再保险分出人自行承担;对于超过 自负责任限额部分的赔付款由再保险接受人承担,但不超过约定应承担 的最高限额。非比例再保险是在比例再保险承担补偿责任以后才承担补 偿责任的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合同和赔付率 超赔再保险合同。 1.超额赔款再保险合同 超额赔款再保险合同一般约定,以再保险分出人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 的赔款金额或者一次巨灾事故中多数危险单位的责任累积赔款为基础, 确定再保险分出人的自负责任限额和再保险接受人承担的分保限额,自 负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由再保险分出人自行承担,超过自负责任限额以 上的损失由再保险接受人负担最高限额内的部分。其中,以再保险分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