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目的解释,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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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目的解释,文义解释合同的解释练习
第十章合同的解释
知识逻辑图
目的
填补顺序
解释原则
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
1.合同解释
2.文义解释
3.目的解释
4.整体解释
5.习惯解释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有权合同解释场合,解释的主体是()。

A.法院和仲裁机构
B.法官和律师
C.仲裁员和律师
D.消费者协会
2.()对合同作出的解释,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A.人民代表大会
B.受诉法院
C.律师
D.消费者协会
3.李某向张某借款1000元,合同约定2000年10月1日偿还。

合同到期后,李某说当时约定是阴历的2000年10月1日,而张某认为是阳历的2000年10月1日。

几经争论,张某同
意阴历的2000年10月1日还款,本案属于()。

A.合同解释
B.合同变更
C.合同解除
D.合同转让
4.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个合同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总体联系上阐明当事人有争议的合同用语的含义,这种解释方式属于()。

A.整体解释
B.历史解释
C.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
D.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但对于所附条件产生争议。

法院根据对当事人相关往来资料的审查,考虑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确定了当事人所附条件的含义,最终认定合同不生效,此为( b )。

A.整体解释
B.历史解释
C.习惯解释
D.目的解释
6.在合同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时,按照习惯或惯例对含义予以明确的解释方法为(c)。

A.整体解释
B.历史解释
C.习惯解释
D.目的解释
7.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从字义上看均有道理。

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d )(2000年律考)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8.老王与开发商订立了一份购买商品房的合同,他们使用了示范文本,该文本确定违约金为5‟,但双方在合同空白处以手写的形式填加条款,约定违约金为3‟。

后来,开发商没有履行合
同,老王要求开发商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但开发商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诉至法院。

本案应当如何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b)
A.5‟
B.3‟
C.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D.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由于合同经过数次修改,使合同书包含打印条款和手写条款,打印条款中的合同履行时间为2007年6月1日,而手写条款中的合同履行时间则为2007年8月1日。

后双方又经过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因此又重新打印了一份合同书,确定合同履行时间为2007年9月1日,但随后又手写注明,合同履行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履行时间应定为()。

A.2007年6月1日
B.2007年8月1日
C.2007年9月1日
D.2007年10月1日
10.老王要盖新房,与老刘签订了一份购买沙子的合同。

经过商定,老刘向老王提供10车沙子,并且运送沙子的车不能是拖拉机。

但在履行合同时,老刘的车不够,便找了一辆牛车,把沙子运给了老王。

老王拒绝接受,认为牛车装的沙子比拖拉机还少,
便告至法院。

法院认为老刘交付的沙子数量不足,构成违约。

法院运用的合同解释方法是()。

A.整体解释
B.历史解释
C.习惯解释
D.目的解释
1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100车沙子。

交货时,乙公司用拖拉机向甲公司运了100车沙子。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提供沙子,因为双方以前也是这样签合同的,而以前乙公司都是用普通的大卡车运送沙子,现在乙公司用拖拉机运沙子,属于不完全履行。

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令乙公司补足沙子。

法院运用的合同解释方法是()。

A.体系解释
B.历史解释
C.习惯解释
D.目的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1.2006年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其使用的“计算机”卖给乙,价款为2800元。

交货时,甲将其使用的一个“计算器”交给乙,同时请求乙支付2800元。

乙拒绝接受计算器,提出合同约定的“计算机”指的是电脑,而非计算器。

甲提出,当地人称电脑确实是计算机,但称计算器也是计算机,自己的履行
是适当的。

乙则提出,自己不可能用2800
元去买一个只值几十块钱的计算器。

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甲应交付电脑。

法院运用了哪些合同解释规则?(BD )
A.文义解释
B.目的解释
C.习惯解释
D.整体解释
2.《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条规定包含了哪下哪些合同解释规则?(AD)
A.文义解释
B.目的解释
C.习惯解释
D.不利于起草者的解释
3.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2004年10月15日。

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AB )(2005年司考)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简答题
1.合同解释的目的
2.合同漏洞的表现及如何填补合同漏洞
材料分析题
A地的甲与B地的乙是朋友。

因为甲急需用钱,便找到乙,向乙借了26000元。

急切之间,甲只是写了一张欠条,双方没有再作其他约定,甲拿着26000元钱便离开了。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何时可以要求甲归还欠款?甲何时可以向乙归还欠款?为什么?
2.某日,甲在归还一部分欠款之后,要回了原来的欠条,重新写了一张欠条给乙。

甲写明:“甲借乙26000元,今还欠款10000元。

”在注明日期、签署名字之后,甲将欠条还给了乙。

由于后来甲乙关系恶化,乙便提起诉讼,要求甲归还剩余的16000元。

但甲辩称,其已经还了16000元,现在只欠乙10000元。

除此欠条之外,别无其他证据。

那么,法院应认定甲还欠乙多少款项?
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
合同解释的原则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
1.合同解释,是指法官和仲裁员依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的原则,对合同的内容和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2.文义解释,是指对于合同所使用的词句按照客观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3.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的考虑来解释合同内容。

4.整体解释,是指将全部合同的各项条款以及各个构成部分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根据各项条款以及各个部分的相互关联性、争议的条款与整个合同的关系、争议的条款在合同中所处地位等方面因素的考虑,来确定争议合同条款的含义。

5.习惯解释,是指在合同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时,按照交易习惯的含义予以明确。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A
任何人均可对合同进行解释,但有权解释只能由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2.B
人民代表大会不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作出解释,而受理案件的法院则可以对合同作出解释,并且其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本身即属于合同内容,具有合同约束力。

3.A
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含义产生争议,后来经过协商而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此为合同解释。

如果构成合同变更,前提是合同中争议的“2000年10月1日”已经确定为阳历的2000年10月1日,后来变更为阴历的2000年10月1日。

4.A
合同解释有不同的方法,本题属于整体解释。

5.B
法院考虑到当事人的缔约目的而对合同中的“条件”条款的含义作出认定,此为目的解释。

6.C
习惯解释主要就是依据交易习惯来明确合同条款的含义。

7.D
按照《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8.B
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因此,不能按照银行存、贷款利率计算。

合同中约定了两种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合同法》第41条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
篇二:05.合同法之五合同的解释
合同法
之五
合同的解释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
主讲:宋旭明
([email protected]/* */)
合同法之五合同的解释(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 主讲:宋旭明
([email protected]/* */
m) 1
第一节合同解释概述3
一、概念 3
二、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关系3
三、合同解释与单独行为的解释3
四、合同解释的主体 3
五、合同解释的客体 3
六、合同解释的效力:符合法定生效条件者,生效。

3
第二节合同解释的原则(principles)☆ 3
一、文义解释原则(semantic interpretation) 3
二、体系解释原则(system interpretation) 4
三、历史解释原则(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4
四、习惯与惯例解释原则(customary interpretation) 5
五、目的解释原则(tel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5
第三节合同解释的规则(rules) 5
一、“明示其一即排斥其他”规则。

(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 5
二、“同样种类”规则。

5
三、“推定每一条款均有其意义与目的”规则。

6
四、“推定不违法”规则。

6
五、“推定明示条款优先于默示条款或随后行为”规则。

6
六、“有利于公共利益”规则。

6
七、“不利于草拟人”规则。

6
八、“推定特别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规则。

6
九、“推定书面文句优先于数字或符号”规则。

6
十、“推定手写优先于打字、打字优先于印刷”规则。

6 十一、“作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规则。

6
第四节合同漏洞的补充(contractual loophole) 6
一、合同漏洞概述6
二、合同漏洞补充规则☆ 6
第五节格式条款的解释7
一、客观合理性原则7
二、统一解释原则7
三、限制解释原则8
四、调和解释原则8
五、个别商议条款优先原则8
第六节免责条款的解释8
一、不得违反合同主要目的。

8
二、不得解释为“自甘冒险(受害人同意)”的侵权免责事由。

8
三、非为企业合理化经营所必需的免责条款应从严规制。

8
四、限制解释原则于免责条款的具体适用8
7. 附录9
附一、推荐阅读9
附二、课后习题9
附三、司考真题(略)
附四、考研真题9 9
第一节合同解释概述
一、概念
(一)定义: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意思的确定。

(二)地位:如同“法律必须经由解释始能适用”一样,合同非经解释无法遵循。

二、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关系
(一)相同点:都属于对表意的解释。

(二)不同点
1、对受领人理解能力因素的考虑:是/否。

2、目的解释方法之适用的重要性:低/高。

3、无效解释将会带来的负面效应:弱/强。

三、合同解释与单独行为的解释
(一)单独行为即单方行为,如订立遗嘱、发布悬赏广告、作
出追认等。

(二)单独行为的解释只需探寻表意人意思,而无需探寻双方的合致意思,故而相对比较简单。

四、合同解释的主体
(一)广义上,任何人均有权解释,与思想言论自由相涉。

(二)狭义上,合同解释仅指有权解释,即指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五、合同解释的客体
(一)文字表述。

(二)内心真意。

(三)合同漏洞。

六、合同解释的效力:符合法定生效条件者,生效。

第二节合同解释的原则(principles)☆
一、文义解释原则(semantic interpretation)
(一)文义解释是指从合同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合同用语的含义,也称语义解释、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二)文义解释是合同解释的首要方法。

(合125)
(三)文义解释应当以客观主义为主,以主观主义为辅
1、客观主义旨在探寻一般人处于意思表示受领人的境地将会做出的理解。

2、主观主义旨在探寻表意人在表意之时的内心真实意思。

案例0501:甲绿化工程建设公司向乙苗木公司订购一批苗木,双方订立了苗木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订金5万元,由甲公司在订立合同之时向乙公司交付,货到付清全部价款。

后甲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甲公司则只愿返还5万元,双方就该5万元之约发生争执。

试问:该“订金”之约应如何解释?
案例0502:日本狩猎法规定猎狸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某猎户2月29日于山林间见二狸,急射之,狸惊避岩穴,猎户取石塞洞口以防逃脱,离去。

3月3日复归,除其石,枪击穴内,复驱犬咬逃出之狸。

为警悉,送法办,受公诉。

被告力辩:捕猎日为2月29日而非3月3日;且所捕之兽为貉而非狸。

动物学家鉴
定狸貉同属一物,但当地民众称之为“十字纹貉”而非狸。

试问:本案应当如何判决?
案例0503:消费者甲乙分别在丙丁两商场购买商场自有品牌的山东大枣,都发现并非产自山东,遂分别起诉,要求就欺诈行为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其法律依据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购买商品的加快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后查明丙商场系故意错标产地,丁商场则系因过失。

试问:丙丁是否都应双倍赔偿?
案例0504:广西《煤矿工人报》未经同意从原告广播电视报摘
录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表予以刊登,被诉至法院。

原告索赔理由是,依国家版权局和新闻出版署规定及业已形成的行业惯例,一般报纸可无偿摘登广播电视报所刊的当天和次日节目预告,如刊登更多则需与广播电视报协商。

被告则辩称,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法规、数学公式三类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试问:本案应当如何判决?
二、体系解释原则(system interpretation)
(一)体系解释是指将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它们在整个合同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角度来解释相关合同用语的含义。

(二)体系解释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合同解释原则,不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

案例0505:甲绿化工程公司向乙苗木公司订购一批苗木,双方订立了苗木买卖合同,并约定了由甲公司在订立合同之时向乙公司先交付5万元,货到付清全部价款,否则按照合115处理。

但关于该5万元,合同中有时写成“定金”,有时写成“订金”。

后乙公司拒绝履行交货,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乙公司则只愿返还5万元,双方就该5万元之约发生争执。

试问:该5万元之约应如何解释?
案例0506:甲带着内有价值80多万元的汽车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公文包看电影,将之遗忘于座位,为后排乙拾得。

甲登报寻包,称一周内送还者将获酬谢 1.5万元。

乙遂与甲按约定时
间地点交接,索要报酬,甲则辩称许诺非真实意思,且乙依法有义务物归原主。

乙诉至法院,一审被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判败诉,二审认定为悬赏广告,属合同关系,撤销原判,调解结案。

试问:法院的这一定性是否合理?
三、历史解释原则(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一)历史解释是指从合同订立之时的事实和资料对合同内容所作的解释。

(二)历史解释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合同磋商过程、来往文件、合同草案等。

案例0507: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6年在合同中约定,今后5年之内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均须通过信用卡进行结算,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

2000年,甲公司拟使用借记卡结算,遭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经查,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将信用卡细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前者有透支功能,后者没有透支功能。

试问:乙公司的拒绝是否有理?
案例0508:1991年,山西太原铁路局在其管辖的线路的客车上实行有偿供水,一杯白开水0.2元,此属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引起旅客的不满,被反映到铁道部。

太原铁路局的依据是,1990年《铁路法》第13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提供饮用开水。

试问:如何理解“提供饮用开水”?
四、习惯与惯例解释原则(customary interpretation)
(一)习惯与惯例解释是指按照习惯与惯例对合同内容所作的解释。

(二)适用习惯与惯例解释的注意事项
1、习惯与惯例应当客观存在并且合同当事人行为与之相符。

2、习惯与惯例必须适法。

3、习惯与惯例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而又没有明示排斥者。

4、只有在合同载有“疑义条款”时才能运用习惯作为解释工具。

5、当事人之间的习惯优于特殊习惯(即地域习惯或特殊群体习惯),特殊习惯优于一般习惯(全国或全行业习惯)。

案例0509:广州甲公司向佛山乙公司发函称,急需猪肉1000斤、三鸟9000只,货到付款。

乙公司随即向甲公司送去猪肉1000斤、鸡9000只,但甲公司只愿受领猪肉1000斤和鸡3000只,称应当另送鸭3000只和鹅3000只,否则拒绝付款。

双方发生争执。

据查实,广东省有以“三鸟”代表“鸡、鸭、鹅”三种家禽的习惯。

试问:甲公司还是乙公司应当获得支持?
五、目的解释原则(tel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一)目的解释是指从合同订立的目的的角度对合同内容所作的解释。

(二)目的解释往往是在运用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的方法仍不奏效的情形下适用,其解释难度与解释风险均大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

案例0510:乙公司于秋末冬初向甲公司紧急电话订购防寒服一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防寒服10000套,乙公司于订立合同之时交付全部货款。

双方未就交货时间作具体约定。

后甲公司延至次年春天才交付货物。

乙公司拒绝受领,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甲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试问:甲方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第三节合同解释的规则(rules)
一、“明示其一即排斥其他”规则。

(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
如果合同使用的是具体表述而非一般性表述,即意味着排除该一般性表述所涵盖的其他具体表述内容。

二、“同样种类”规则。

如果合同列明了具体事项,随后又使用更为一般性、包容性的术语,那么其意图就包含了与具体事项相类似的其他事项。

案例0511:甲乙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由乙对甲遭受的导致其完全且永久无能力的意外伤害承保,所谓“完全且永久无能力”,合同称“如果甲的双手或双脚,或一只手与一只脚在使用功能上遭受了不可恢复的损害,那么受害人将被认为已经完全且永久无能力。

”合同生效后,甲一只手遭受轻微伤害,另一只手则遭受完全不可恢复的损害。

双方就此是否属承保事项发生争执。

试问:甲是否应当获得保险赔付?
篇三:合同解释原则
梁慧星:合同的解释规则--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与陕西省石油化工物资供销公司经营部购销合同纠纷上诉案
2003-10-28 12:20:42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6卷,法律出版社出版。

梁慧星阅读1472次
合同的解释规则
--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与陕西省石油化工物资供销公司经营部购销合同纠纷上诉案评释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目次
一、主要事实
二、一审法院裁判要旨
三、二审法院裁判要旨
四、法院裁判与合同解释
五、合同解释诸方法
六、对本案两审判决的评论
一、主要事实
1993年5月三9日上诉人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与被上诉人陕西省石油化工物资供销公司经营部(以下简称石化经营部)签订了93004号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进出口公司供给石化经营部热轧低炭钢板5000吨;产地波兰;每吨单价(西安车板交货价)4205元,总金额按商检后的实际重量乘以西安车板交货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栏内写明:1993
年7月5日前到上海港报关、商检后交货;交(提)货地点、方式栏内写明:中国储运总公司西安公司石家街仓库,西安东站201专线;由进出口公司负担国内运输责任及费用;如国内运输出现丢失,石化经营部应在20日内提出索赔单,由进出口公司向有关单位索赔;合同签订后3日内石化经营部向进出口公司交定金600万元,货到上海港商检后由进出口公司出示铁路运输货票,5日内石化经营部向进出口公司支付所余货款;违约责任:(1)货到后石化经营部不得退货,否则不退定金;(2)货不能于7月5日
(3)按时到港,进出口公司向石化经营部按定金以日息1%计赔偿;
见铁路大票后石化经营部不能于5日内付款,石化经营部向进出口公司按运单数量乘以西安车板交货价为计算金额以民息1%。

计赔偿;合同有效期限为1993年5月19日至1993年8月30日。

合同签订后,石化经营部于1993年5月22日将定金600万元付给了进出口公司。

因进出口公司未能在7月5日前将货物运抵上海港,石化经营部于7月6日即以此为由口头要求解除合同,进出口公司未予同意。

7月9日石化经营部又以同样理由书面通知进出口公司终止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7月10日进出口公司函复不同意解除合同。

7月25日钢材运抵上海港。

8月4日首批钢材运抵西安石家街仓库。

8月5日石化经营部以进出口公司未按期将货物运抵上海港为由向西安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合同。

8月24日进出口公司将钢材全部运抵西安石家街仓库。

进出口公司委托陕西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进行
检验,该局指令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实施检验,该公司于8月25日出具了商检证书,评定结果合格。

8月28日,进出口公司三次通知石化经营部货物已全部运抵石家街仓库,要求石化经营部5日内付清其余货款,并附有铁路运输货票、铁路货物运单、海运提单和商检证书的复印件。

同日石化经营部函复;纠纷已提交碑林区法院解决。

至8月30日合同有效期届满,石化经营部仍拒付货款、拒收货物。

8月31日石化经营部向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申请撤诉,并于同日向陕西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出口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进出口公司答辩并提出反诉:货物迟延到达上海港是因为台风等不可抗力;7月5日是到港时间,不是交货时间;进出口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石化经营部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接收货物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进出口公司败诉,进出口公司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于1994年12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进出口公司胜诉。

二、一审法院裁判要旨
陕西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石化经营部与被告进出口公司于1993年5月19日签订的93004号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

石化经营部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了600万元定金。

进出口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在1993年7月5日前到上海港报关、商检后交货。

进出口公司辩称货物迟到上海港系不可抗力造成,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因此,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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